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共39张PPT)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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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共39张PPT)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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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张PPT)





民法
(实体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
(实体法)
诉讼法(程序法)
选择性必修二整体思维导图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1 保障各类物权
2.2 尊重知识产权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一单元思维导图
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重要的不是你站在什么位置,而是你正朝着什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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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考情预测
年份 试题 类型 考查考点
2024浙江高考真题 选择题 一般侵权责任
2024浙江高考真题 选择题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2023山东高考真题 选择题 特殊侵权责任
(1)从命题内容上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归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权利限制(对于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相邻关系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2.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考情解读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依据
2.方式
3.诉讼时效(
(一般三年)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目的
1.含义
2.界限
名誉权
著作权
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1.实质
2.类型
3.意义
4.做法
第四课思维导图1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的限制)
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是什么
为什么
怎么样
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责任)
——依据、意义
——诉讼时效、承担方式
财产权
知识产权——著作权(作品的合理使用和
法定许可使用)
物权—所有权——相邻关系
人身权—人格权—名誉权
第四课思维导图2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 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诉讼时效为4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考点精讲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核桃乳饮料品牌“养元六个核桃”家喻户晓。澳华食品厂的“大果核桃”的包装与“六个核桃”相似,“大果核桃”产品以蓝白为主色调的包装形式与“六个核桃”基本相同,包装上的“大果核桃”几个白字及围绕这几个白字的图案与色调,与养元公司高度近似。养元公司遂将生产商和经销商诉至法院。
结合《法律与生活》,分析本案法院应如何判决?澳华食品厂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养元公司有权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侵犯了六个核桃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商标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澳华食品厂的“大果核桃”的包装形式、图案与色调与“六个核桃”基本相同,与养元公司注册商标的图案近似。“大果核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养元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情境探究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侵害荣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名誉权的情形,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例如: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表文章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就应当在该报刊或者网站上发表书面声明,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使用的侵权行为
拓展深化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主观过错、因果联系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法定免责(不可抗力)和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拓展深化:区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1.法律规定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2.注意事项
(1)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除了通过诉讼维权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手段维权。
3.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①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起算。
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给予对方的恩惠期(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拓展深化:诉讼时效
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特殊规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特殊规定)
1.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考点精讲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 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要点: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请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或者说法院这么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情境探究:以案释法
1.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过错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含义
构成要件 客观
主观
必备要件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有损害的事实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有主观过错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有因果关系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考点精讲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镜头一 小张出门遛狗,在电梯中偶遇一位老人,两人针对小区遛狗行为因立场不同发生语言冲突,争吵过程中,老人心脏病发作,被送至医院救治。老人家人要求小张承担医疗费等人身损害赔偿,小张认为双方并无肢体接触,拒不赔偿。
小张是否应承担责任?法理依据是什么?
——损害的事实
——主观过错
二者有因果关系
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责任:一般侵权
镜头二 李某在小区晨跑过程中,被路边拴着的宠物犬咬伤,受伤后李某前往医院就诊,支出多项医药费用。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宠物犬的饲养人小张承担赔偿责任。小张认为自家的狗性情温顺,从不惹事,怎么会突然咬人?
物业通过查看监控得知,是赵某用鞭炮去吓这条狗,想看看狗的反应,结果狗受到惊吓挣脱了链子,咬伤了在附近晨跑的李某。李某找到赵某要求其赔偿因治疗支出的相关费用,遭到拒绝后才无奈将狗主人小张诉至法院。
谁该承担侵权责任?法理依据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情境探究:以案释法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二)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自证不了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例如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考点精讲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二)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常见
无过错
侵权
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考点精讲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记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注】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思考: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拓展深化
温馨提示:区分开两种动物伤人的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4.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5.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拓展深化:法定免责的情况(了解)
侵权责任 判定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举例
一般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 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 责任的目的、意义 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侵权责任的情形
归纳总结
2.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
社会角度
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考点精讲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为背景,要求分析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涉嫌侵权以及侵权的形式,分析其行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何种情形,以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尊重他人权利。
2.解题方法:
(1)分析材料涉及的民事权利类型。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2)分析判断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权。分析民事主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如是否符合过错侵权的三要件)。
(3)分析民事主体行为具体侵权情况。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要具体分析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属于哪种侵权责任,适用何种举证方式,找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4)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
关于民事侵权责任试题的解题方法
稿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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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2024高考·浙江)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详解】①:“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但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
②: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②正确;
③: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更何况,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
④: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A
高考真题
2.(2023年海南卷18)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D
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错误
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错误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
高考真题
3.(2023年北京卷10)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A. 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 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C
化学原料泄漏,不属于不可抗力情形,A不符合题意
环境污染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不属于过错推定责任,B排除。
法律规定,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环境污染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C符合题意。
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中,受害人(草莓园主)也需要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D排除。
高考真题
4.(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②: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
高考真题
案例: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想一想: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行使民事权利要注意什么?
情境探究:以案释法
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根据最高法公报案例: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
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
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
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
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如果小云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低毁的,则构
成侵权。
点评: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要求
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名誉权的界限
著作权的界限
①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保障舆论监督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必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考点精讲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遵循诚信原则;
不违法;
不违背公序良俗
1.给商品差评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2.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影响他人名誉,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提示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王某在自家门口上方墙角处安装360度摄像头,却侵犯了邻居的人身权利和隐私权邻居,这违背了公平原则。(民法基本原则)
②民法典规定,王某与李某在法律上属于不定产相邻关系,王某因自身防盗及安全需要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尽量避免损害李某的合法权利。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王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王某应该立即拆除。(相邻关系的原则)
王某、李某系相同单元的对门邻居,该单元为一梯两户。王某因自身防盗及安全需要,在自家门口上方墙角处安装360度摄像头,拍摄范围为电梯口、楼梯口及两家共用的空间,且能够完整覆盖李某大门位置。李某不同意王某安装使用该摄像头,认为王某24小时全天候监控,严重侵犯了自己及其家人的人身权利和隐私权。王某则称:“装摄像头是自己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双方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应拆除摄像头。
探究与思考:(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说明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
( 2)结合本案,谈谈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情境探究:以案释法
是什么 实质
类型
为什么
怎么做 原则 依据
要求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①相邻用水、排水;②相邻通行;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考点精讲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补充:怎么做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基本原则)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邻为善,以邻为伴,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1.题型特点:
试题可能以现实生活中各种相邻关系的处理为背景,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认识。具体包括:考查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要求,判断相邻关系中是否涉及侵权以及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2.解题方法:
(1)明确相关当事人。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相关当事人。
(2)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3)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运用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和要求,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重点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4)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方法总结:相邻关系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
5.(2024高考·浙江)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详解】①: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
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
D
高考真题
6.(2023浙江1月,27)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④:万河出版《蓓蕾诗选》属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也不是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高考真题
7.(2023·海南)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
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著作权,②不合题意。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D
高考真题
8.(2024年广东卷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7分)
高考真题
材料二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化案件缘由:
事件:张某换购某企业的高压锅;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时爆炸;导致张某受伤住院。
张某请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
企业观点: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
简化案件缘由:
事件:张某换购某企业的高压锅;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时爆炸;导致张某受伤住院。
张某请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
企业观点: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问:分析:结合案件缘由可判断本案设计的法理为“侵权责任的承担”,属于生产者产品责任,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因此企业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不成立。(1分)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也可以把侵权责任的三个要件都写出),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2分),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分)
第二问:分析:张某请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涉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即为张某请求的法律依据。
答案: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1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法规定或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或侵害他人人身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分)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依据
2.方式
3.诉讼时效(
(一般三年)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目的
1.含义
2.界限
名誉权
著作权
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1.实质
2.类型
3.意义
4.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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