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46张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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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46张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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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6张PPT)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课标要点
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1.夫妻关系的内容及核心
2.平等的人身关系的表现
3.夫妻财产的分类
4.平等的财产关系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债务的划分
教学重点:平等的人身关系的体现,夫妻共同财产
教学难点:夫妻个人财产
自主预习
迅速阅读P53-P56,找出下列问题相关信息
1.夫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
2.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夫妻平等的实质?
3.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4.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5.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6.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7.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学习内容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
2.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夫妻平等的实质?
3.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小明和小云的婚后烦心事
小明和小云经过了多年的爱情长跑,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是甜蜜的生活刚刚开始,小明和小云就因为意见不合,产生了争执,看看是哪几件烦心事呢?
讨论与思考
探究一:全职太太or职场丽人?
小云外出工作是她的自由。小明不应当要求妻子当家庭主妇。这不平等。
平等意味着独立,不依附和被尊重。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人格独立及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婚后,小明认为理当“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嘛,就该挣钱养家。小云在家里把家庭照顾好,当个全职太太,履行好家庭义务就可以了。小云不认可,认为自己也是大学毕业生,应该进入职场打拼出自己的一番事业。为此两人陷入冷战。
讨论与思考
思考:请你站在妻子的立场帮小云说明理由。
(1)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4)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 夫妻关系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平等是均等吗?
相关链接:夫妻平等的实质
(1)含义: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体现: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人身自由权)
(3)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女子出嫁不必冠夫姓,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的名字。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夫妻双方有选择工作或者不工作的自由,侧重于自己的选择,如果男方不顾妻子的想法,要求妻子做全职太太,属于干涉了自由。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知识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①夫妻的姓名权: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②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③夫妻住所选择权: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④夫妻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⑤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知识拓展: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补充拓展】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知识拓展
1. 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 )
① 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 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 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 
④ 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课堂巩固
学习内容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2.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3.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4.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婚后,小云提出:既然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什么你的我的,都是我们的。夫妻财产分得太清伤感情。要求小明把每个月的工资和婚前的股票基金都上交给自己保管并支配。小明不同意。
探究二:什么你的我的,都是我们的?
夫妻财产关系很重要,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经济独立才能人身自由)。夫妻财产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
讨论与思考
小云就很困惑,究竟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请男生站在丈夫的角度帮小明说明理由。
讨论与思考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结合教材思考: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什么是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如何处理好夫妻财产关系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一定的时间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则取消了相关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沿用了婚姻法的规则。
1993年的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因此,修正后的婚姻法以及民法典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讨论与思考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可见,夫妻财产制度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因此,婚前财产属个人一方所有,除非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权属,否则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讨论与思考
(1)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法定财产制】
(3)法律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注意:该观点是不科学的。
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约定先按约定)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 夫妻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法定范围: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算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提醒】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获得奖励、因人身受到伤害获得赔偿金等
方式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监护人仅有管理权,而不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2. 法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①法定范围: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②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注】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除孳(zī)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婚前存款,婚后的利息。
自然增值:未投入时间、智力、金钱、劳动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3.法定财产制——夫妻个人财产
通常认为,孳息是指因物或权利而生的收益。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称为天然孳息,又称自然孳息,如鸡下的蛋,动物产的仔,植物结出的果实、羊毛等都属于天然孳息。依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收益称之为法定孳息,如购买国债的收益、借贷产生的利息等。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与自然增值相对的还有一种增值,如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期间主动增值的发生是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财产所付出的劳动、投资、管理所致,这种就不属于自然增值,而属于主动增值。
例如,男方在婚前有50万存款,婚后一直存在银行,存了10年,有了5万利息,那么离婚时这本金与利息均为男方所有。如果在婚后男方将这50万进行投资,收益了5万元,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分割。
知识拓展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
1.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特殊法定孳息,共同经营收入)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前投资婚后收益,未操作管理,婚后取得的利息/股票/债权收益,婚后国债利息
——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
2.婚后用个人财产投资,操作管理甚至追加投资后,买股票/债权所获收益
——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知识拓展
课堂练习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20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小张婚前个人存款10万,婚后获得利息1万。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50万归张某,20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小张所有
小明和小云希望给家里添置一个洗衣机,小明看上了海尔的一款,售价5000元。小云不满意,说你别管了,我来买。但次日小明看到商场做活动便以4000元价格买回。商家送货上门,小云说买洗衣机的钱为共同财产,她不知情,小明不按约定,购买洗衣机行为无效。据此小云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探究三:对方不知情,所购商品如何负责?
小明购买洗衣机是出于日常生活需要。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这就是夫妻的日常家事代理权。妻子和丈夫有约定,约定是妻子对丈夫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商场不知道,或者说无需知道这个约定,属于善意相对人,无过错。不用退货退款。
讨论与思考
思考:商家该退款吗?
民法典1060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所谓“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限制。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房屋不可追回,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皆包含在内。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相关链接P55:日常家事代理权
小明和小云关于财产问题的纠纷引发了家人们的讨论,大家七嘴八舌为二人支招。现在请各位同学为两人可以如何划分管理财产提出自己的看法。
探究四:夫妻财产如何分?
小明和小云可以采用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讨论与思考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5、约定财产制
(3)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补充)若相对人(债权人)不知道,则夫妻双方连带偿还。
小明为了买游戏装备找朋友陈某借了3000块钱,逾期未还。找到小云,小云说不该自己还。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买游戏装备属于个人支出,应该找小明。
探究五: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讨论与思考
请大家为小陈解惑,这钱到底该找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链接P56:夫妻共同债务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学习与婚姻相关的法律能让我们了解婚姻中的底线与禁区。婚姻是一门包罗万象、关涉人生幸福的大学问,需要我们用心去追寻与探索。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5. 夫妻共同财产
范围 处分原则 关键
夫妻个人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个人所有
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知识整合:夫妻财产
1. 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11万元,另外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 )
A.261万元
B.251万元
C.51万元
D.250万元
A
课堂巩固
2.张某和李某结婚次月,张某收到婚前所发表小说的稿费10万元。次年,李某将父亲言明只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住房出租,获得租金5万元。第三年,两人离婚,之后一周张某领到上年度补发工资8万元。该案中,夫妻共同财产有( )
A. 8万元
B. 18 万元
C. 15 万元
D. 23 万元
D
课堂巩固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思考: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案例分析
【答案】
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案例分析
2023年11月,元某与尹某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24年1月,元某购买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月元某和尹某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居住在元某父母赠予夫妻的三居室里,房产登记在尹某名下。
元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尹某欣然同意,同时二人书面约定公寓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之后二人在市区购买了一个门面房并由尹某经营,当年获得6万元经营收入。元某在公司上班,年收入10万元。元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元某之子小元,供其出国留学。不久,老人去世。
后来,元某与尹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财产归属上,尹某认为除公寓外,其余全部财产应归她一人所有,同时,小元继承的遗产也应该有她的一份。
探究 结合案例,探究元某与尹某的家庭财产的归属,据此评价尹某的观点。
案例分析
探究 提示:
①法律规定,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案例中,夫妻双方对公寓进行了约定,其余均应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家庭财产的归属。据此可断定,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均应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据此,可断定案例中的存款、门面房及6万元经营收入、元某每年的10万的收入、三居室均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案例中的遗产是元某叔父遗赠给小元的,理应归属小元个人所有,元某和尹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元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元某和尹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应由抚养小元的一方代为保管。
基于以上分析可见,尹某的观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案例分析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确立
内容
核心
含义
体现
意义
课堂小结
(1)夫妻关系就是人身关系。
更正: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互敬互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更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3)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应随父姓,不可以随母姓。
更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4)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更正: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5)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更正: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易错辨析
1.(2024浙江6月,22,3分)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
④: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直击高考
2.(2022·浙江)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解析】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
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
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D
直击高考
3.(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 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直击高考
4.(2024·广西·高考真题)李某婚后于2023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
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A
直击高考
5.(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
B
直击高考
6.2024年5月,刘某以购买机器设备为由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0万元,并让江某冒充自己妻子黄某在《家庭成员同意借款意见书》上签字,借款到期后刘某本息未还。银行多次催讨未果,将刘某与黄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本案中( )
①江某冒充黄某签字,侵犯了黄某的身份权
②即使黄某没有签字,50万元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若能证明50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银行或许能胜诉
④黄某若不想承担债务,可等银行提供50万贷款的消费流水
A.①② B.②③ C. ①④ D.③④
B
课堂巩固
【解析】①错误,江某冒充黄某签字,侵犯了黄某的姓名权;④错误,黄某若不想承担债务,需要确实拿出不知情且50万元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证据,不能只等银行提供50万贷款的消费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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