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课时规范练46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1.李某父母诉讼离婚,李某被判由母亲抚养。母亲过世后,15岁的李某改随父亲生活,父亲不配合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以其法定监护人身份对李某姥姥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李某母亲的遗产。本案中( )①李某父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 ②若李某父亲拒不配合让李某返校,人民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 ③判由李某母亲抚养意味着李某父亲不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 ④李某母亲的遗产应该由李某、李某姥姥、李某父亲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2024·山东临沂模拟)2024年6月,一家长在高考结束后把放在儿子房间六年的监控拆了下来,并发文称“感谢监控陪了儿子六年”,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窒息感满满”,也有网友称“不监管真的影响孩子的前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让渡部分隐私权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控职责,促其健康成长 ③营造温馨幸福的家庭,需要家庭成员增强法治意识 ④父母要平衡好监护职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李奶奶与丈夫育有的一子一女都远在国外工作,长期未回国。2015年,李奶奶丈夫因病去世。李奶奶为了解决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财产问题,避免出现老无所依的窘境,于2023年6月与长期照顾自己生活的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办理了公证。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该行为尊重了李奶奶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保护李奶奶的合法权益 ②周女士在李奶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要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③周女士作为李奶奶的意定监护人,能够享有李奶奶财产的优先继承权 ④李奶奶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会减轻她子女的赡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4·贵州贵阳阶段练习)已逾古稀之年的宋某独居在政府安置房,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微薄的退休金。自从被诊断为癌症后,高额医疗费导致其生活愈加困难。其四个子女均已成家,且均与宋某不在同一城市,平时鲜少登门探望,但会定期给付宋某生活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宋某子女能定期给付生活费,已尽到基本赡养的义务B.若宋某与子女就探望等事宜不能达成共识,可向仲裁机构提起诉讼C.子女应当关心父母精神上的需求,宋某可以主张子女履行定期探望的义务D.若宋某与非利害关系的他人签署《意定监护协议》,其子女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5.赵某和李某夫妻养育两个女儿,在大女儿大学毕业、小女儿上初中时夫妻二人离婚,两个女儿随母亲李某改嫁。如今,两个女儿均已成家,赵某年迈且无固定收入,生活拮据,于是向两个女儿索要生活费。两个女儿以父母已离婚多年且离婚后父亲没有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支付生活费,于是赵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两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 )①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②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③由于李某改嫁,两个女儿只对继父承担赡养义务 ④赵某因未支付抚养费而无权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6.独生女张某父母离异,由母亲抚养。后父亲病逝,没有留下遗嘱。奶奶因张某跟随母亲生活有些怨言,且认为自己由张某姑姑照顾,于是有意隐瞒了张某父亲的想法,把部分遗产给了姑姑,张某发现后与奶奶、姑姑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姑姑照顾奶奶是法定赡养义务,不能因此隐瞒张某父亲的遗产 ②张某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张某母亲、张某、张某奶奶、张某姑姑四人 ③假如奶奶将自己继承的遗产赠与姑姑,则侵害张某的合法权益 ④张某的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张某父亲与张某之间的父女继承关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甲、乙夫妻育有一儿一女。甲早年经营水产生意积攒了丰厚的家产,妻子乙前几年由于车祸意外去世。如今甲年过七旬,为了妥善处理财产,避免儿女因分割遗产发生矛盾,甲先后立有两份遗嘱,且均为有效遗嘱。2023年4月,甲突发疾病死亡。关于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甲所立的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甲所立的遗嘱中如果有经过公证的,应以公证的遗嘱为准 ③若甲所立的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④一儿一女分割遗产时,如果存在争议,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8.李甲、李乙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二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安排如下:大女儿平时照顾多,去世后,最大的房子由大女儿继承;二女儿和儿子分别继承两套面积小一些的房子;三人共同承担赡养义务。儿子认为自己继承的少,不同意分配方案,拒绝赡养老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以“分家析产不公平”为借口拒绝履行 ②儿子如果同意分配方案,就取得了分配给他的房子的所有权 ③李甲、李乙的财产分配安排在法律效力上优于遗赠扶养协议 ④李甲、李乙作为分配财产的所有人,有自由处分财产的权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9.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有两个女儿,小女儿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的老伴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②王某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 ③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 ④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0.(2024·吉林白山模拟)赵某有一儿一女,中年丧妻,女儿远嫁。2018年,赵某进城到儿子家养老,当年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产由儿子继承。因儿媳不孝,赵某于2020年回老家居住,请侄子照顾自己。2024年,赵某认为侄子照顾自己尽心尽力,又自书一份合法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房产归侄子所有,全部存款由儿女平分。赵某去世后,赵某儿子与侄子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侄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B.应以自书遗嘱为准,侄子应该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C.依据自书遗嘱内容,侄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D.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赵某的存款和房产应由其子继承11.(2025·山西运城开学考试)(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刘某、王某夫妻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在夫妻二人去世后,由两个孩子刘甲、刘乙继承其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不久,刘某因病去世,王某再次到公证处变更原遗嘱,将由刘甲、刘乙二人继承的房屋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不再分给二人,而是由崔某代为保管,供王某自己使用,但并未与崔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王某死亡后,刘甲、刘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人民法院判令崔某将该房屋退还二人。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刘甲、刘乙的诉讼请求。答案:课时规范练46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1.A 解析 李某父亲不配合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若李某父亲拒不配合让李某返校,人民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①②正确;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李某父亲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③错误;李某父母已经离婚,李某父亲无权继承李某母亲的遗产,④错误。2.D 解析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①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教育和抚养的职责,而非监控职责,②错误;该家长的做法侵犯了其子女的隐私权,父母要平衡好监护职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懂得营造温馨幸福的家庭,需要家庭成员增强法治意识,③④正确。3.A 解析 李奶奶为了解决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财产问题,与长期照顾自己生活的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办理了公证,该行为尊重了李奶奶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保护李奶奶的合法权益,①正确;有了《意定监护协议》,周女士在李奶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要依法承担监护责任,②正确;意定监护人并非法定继承人,李奶奶一旦过世,遗产只能以法定继承方式继承,③错误;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④错误。4.C 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宋某子女定期给付生活费履行了经济上的供养义务,还应在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宋某,因此,宋某可以主张子女履行定期探望的义务,A项错误,C项正确。若宋某与子女就探望等事宜不能达成共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向仲裁机构提起诉讼,B项错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并不是子女免除赡养义务的先决条件,D项错误。5.A 解析 在本案中,人民法院应支持赵某的诉求,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①②符合题意;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发生改变而消失,赵某女儿不能因其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而拒绝尽赡养义务,且赵某与妻子离婚前共同养育了两个女儿,③④错误。6.B 解析 姑姑照顾奶奶是法定赡养义务,不能因此隐瞒张某父亲的遗产,①符合题意;张某父母已经离婚,张某母亲不是张某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张某父亲遗产,②错误;张某奶奶继承遗产后,享有这些遗产的所有权,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置,若将自己继承的遗产赠与姑姑,不会侵害张某的合法权益,③错误;张某的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张某父亲与张某之间的父女继承关系,张某是法定继承人,④符合题意。7.B 解析 若甲所立的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而不是以公证的遗嘱为准,①正确,②错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甲所立遗嘱均为有效遗嘱,应按最后的遗嘱继承,而不是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③错误;一儿一女分割遗产时,如果存在争议,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④正确。8.B 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以“分家析产不公平”为借口拒绝履行,①正确;继承要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李甲、李乙两人健在,其儿子无法通过继承取得房子的所有权,②错误;李甲、李乙的财产分配安排在法律上称之为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低于遗赠扶养协议,③错误;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李甲、李乙作为分配财产的所有人,有自由处分财产的权利,④正确。9.D 解析 四居室住房属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不能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①②错误;小女儿对二老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③正确;王某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是合法房产份额,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④正确。10.C 解析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A项错误;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但可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B项错误,C项正确;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2024年的自书遗嘱是最后遗嘱,应以自书遗嘱为准,D项不符合题意。11.答案 ①公民可以通过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立遗嘱人也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无遗嘱,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定继承规则继承。②本案中刘某、王某生前共同留下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刘某死后,刘甲、刘乙依据遗嘱可分得相应份额的遗产;王某新修改的公证遗嘱表明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不再分给刘甲、刘乙,是其合法有效的意思表示,故应当按新遗嘱处理;但新遗嘱仅撤销了刘甲、刘乙对王某自己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王某并未与崔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且崔某也未履行扶养义务,因此,该部分财产在王某死亡后需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故人民法院应该支持刘甲、刘乙的诉讼请求。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