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共28张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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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共28张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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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小明和小丽的婚后烦心事
小明和小丽经过了多年的爱情长跑,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是甜蜜的生活刚刚开始,小明和小丽就因为意见不合,产生了争执,看看是哪几件烦心事呢?
案例
分析
Q:请女生站在妻子的立场帮小丽说明理由。
探究一:全职太太or职场丽人?
小丽外出工作是她的自由。小明不应当要求妻子当家庭主妇。这不平等。
平等意味着独立,不依附和被尊重。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人格独立及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婚后,小明认为理当“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嘛,就该挣钱养家。小丽在家里把家庭照顾好,当个全职太太,履行好家庭义务就可以了。小丽不认可,认为自己也是大学毕业生,应该进入职场打拼出自己的一番事业。为此两人陷入冷战。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财产关系
②表现: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1、夫妻关系
(1)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
①地位:“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③夫妻平等的实质:
夫妻平等
(1)人格平等: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①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人身自由:
(3)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夫妻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知识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拓展延伸】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案例
分析
婚后,小丽提出:既然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什么你的我的,都是我们的。夫妻财产分得太清伤感情。要求小明把每个月的工资和婚前的股票基金都上交给自己保管并支配。小明不同意。
Q:请男生站在丈夫的角度帮小明说明理由。
探究二:什么你的我的,都是我们的?
夫妻财产关系很重要,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经济独立才能人身自由)。夫妻财产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
小丽就很困惑,究竟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 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⑴变化:更加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
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财产形成、种类、数量越来越多,为了保障个人合法权益,明确财产归属,才做出的修改。
⑵影响:明确夫妻财产关系的归属,有助于减少夫妻因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的确定方式:
① 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② 法定财产制: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4)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案例
分析
小明和小丽希望给家里添置一个洗衣机,小明看上了海尔的一款,售价5000元。小丽不满意,说你别管了,我来买。但次日小明看到商场做活动便以4000元价格买回。商家送货上门,小丽说买洗衣机的钱为共同财产,她不知情,小明不按约定,购买洗衣机行为无效。据此小丽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思考:商家该退款吗?
探究三:对方不知情,所购商品如何负责?
小明购买洗衣机是出于日常生活需要。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这就是夫妻的日常家事代理权。妻子和丈夫有约定,约定是妻子对丈夫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商场不知道,或者说无需知道这个约定,属于善意相对人,无过错。不用退货退款。
民法典1060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房屋不可追回,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皆包含在内。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P55相关链接1:日常家事代理权
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注意: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孳息:婚前存款,婚后的利息。
②自然增值:未投入时间、智力、金钱、劳动
通常认为,孳息是指因物或权利而生的收益。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称为天然孳息,又称自然孳息,如鸡下的蛋,动物产的仔,植物结出的果实、羊毛等都属于天然孳息。依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收益称之为法定孳息,如购买国债的收益、借贷产生的利息等。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与自然增值相对的还有一种增值,如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期间主动增值的发生是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财产所付出的劳动、投资、管理所致,这种就不属于自然增值,而属于主动增值。
例如,男方在婚前有50万存款,婚后一直存在银行,存了10年,有了5万利息,那么离婚时这本金与利息均为男方所有。如果在婚后男方将这50万进行投资,收益了5万元,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分割。
【补充拓展】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
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房产增值或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突破拓展】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婚内小张为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20万归张某,
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案例
分析
小明和小丽关于财产问题的纠纷引发了家人们的讨论,大家七嘴八舌为二人支招。现在请各位同学为两人可以如何划分管理财产提出自己的看法。
探究四:夫妻财产如何分?
小明和小丽可以采用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案例
分析
小明为了买游戏装备找朋友陈某借了3000块钱,逾期未还。找到小丽,小丽说不该自己还。请大家为小陈解惑,这钱到底该找谁?
探究五: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买游戏装备属于个人支出,应该找小明。
4、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5、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约定财产制
P56【相关链接】: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课堂小结
夫妻地位
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体现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
夫妻财产关系的特点和内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处理夫妻财产问题的方法
夫妻财产约定
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1.互敬互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关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纠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纠正: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3.离婚后子女跟谁一起生活,就随谁姓。
4.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纠正: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母任何一方姓均可,并不是跟谁一起生活,就随谁姓。
纠正: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纠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易错辨析】
1.(2024·广西·高考真题)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 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
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直击高考】
2.(2024天津,13)齐某与周某登记结婚后,为购买住房向银行贷款80万元,并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齐某在偿还40万元后无力偿还剩余贷款,与银行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属于用益物权
B.银行主张权利时需承担举证责任
C.齐某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D.齐某无需继续履行偿还贷款义务
B
【解析】 在本纠纷中,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银行主张权利时需要承拳证责任,B正确。
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A错误。
奔某与周某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C错误。
齐某无力偿还剩余债务并不意味着合同中止,齐某可以向债权人申请分期支付债务,但仍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D错误。
【直击高考】
3.(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 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直击高考】
4.(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直击高考】
5.(2024浙江6月,22,3分)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
④: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直击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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