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9张PPT)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一、正确认识诉讼权利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①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 或 ,帮助其进行诉讼。 诉讼代理人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辩护人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 。 ③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 权利和 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体程序(2)申请回避的权利①含义: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 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②意义:保证案件的 ,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上诉的权利①含义:我国诉讼实行 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 ②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 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不宜参加公正审理两审上述当事人2.法律援助(1)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 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具体内容: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 的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无偿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 。 经济困难无偿辩护或代理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1.起诉(1)含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分 诉讼与 诉讼。 (2)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 ”的原则。 (3)管辖: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 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 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行政不告不理高级基层军事2.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 程序。(一般情况下,原告就是被告) 3.应诉:人民法院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第一审答辩状4.审理与判决(1)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 的环节 ①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 并作出 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②阶段: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最重要实体审理判决(2)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①条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未生效)的,有权(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启动 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 ②地位: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 裁判。 ③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无论一审或二审)裁判的错误。(再审)二审终审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1.证据(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是司法机关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作出公正裁判的 。依法收集、及时提供查证属实的证据,对于诉讼的成败具有 作用,是诉讼的灵魂。 (2)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见教材96页相关链接) 2.证据意识遇到纠纷或争议时应树立 、保存和运用证据的意识。基础和根据决定性物证自觉收集3.举证(1)举证责任: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依法收集或 、并运用这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义务。 ①民事诉讼:“ ”的举证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具体见教材97页相关链接) ②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③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 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举证原则:以 为根据,以 为准绳。 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人民检察院事实法律1.全面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必要性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意义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申请回避的权利 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上诉的权利 含义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意义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2.全面理解起诉、上诉、申诉、抗诉的不同(1)起诉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法律赋予的诉权,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后,请求国家保护权利的一个民事权利,也是启动国家保护机制的一个前提。根据法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整、干预民事主体之间的事情,只有通过起诉这一程序,法院才会介入,通过国家权力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是非。(2)上诉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在实体上或程序上有错误,根据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上诉权利,而主动引起的第二次确认法律关系是非的程序。它以起诉为前提,是对第一次起诉的事实的再次确认和调整。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须在规定的15天之内进行。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3)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通过提供证据来进行最后一次确认的程序,以此提供一个纠正错误裁判的程序。申诉必须具备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审理的程序违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等条件。(4)抗诉是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判有错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提起的一个诉讼程序,是国家权力制衡的一个表现。3.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目的 给公民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帮助相对弱势的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含义 通过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专门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特征 实施主体 法律援助是通过司法机关以外的专门机构实施的,由政府设立工作机制 通过受理、审查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或按照司法机关的指定辩护要求,指派或安排专门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咨询、代理、辩护等多种法律服务费用承担 提供的法律服务是无偿的,相关人员的办案补贴由政府负担获得方式 申请或指定审查 结果 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纪律 办案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4.全面认识诉讼的法定程序(1)管辖:在这一阶段依法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一个法院受理。(2)起诉:就是提起诉讼,俗称“告状”。当权利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处理的,必须先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受理。(3)审查、受理:①对起诉、自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同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②如果认为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和手续不够齐全,法院会通知其补办手续;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向起诉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③当事人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于法定的期限内上诉。(4)开庭审理:①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最重要的环节,所以当事人必须到庭。②原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无故退庭,法院会对案件作撤诉处理;被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审理。(5)庭审结束,法院当庭或择日宣判。(6)上诉: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于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级法院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7)二审:①当事人对案件的上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上级法院必定对该案再次进行审理。②二审的程序和一审基本相同。二审的裁判是终审裁判,裁判书送达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5.收集证据的种类(1)电子数据。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电子数据因其承载大量案件信息而在司法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常见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签字签名、网页信息等。(2)书证。以文字、图形、符号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常见的书证有合同文本、信函、传真、图纸、图表等各种纸质文件。但其他非纸质物品,如刻有文字或图案的石碑、竹木、金属等也可为书证。(3)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实物物证,如权属状况存在争议的物品、合同中争议的标的物;痕迹物证,如案件事实发生所留下的脚印、血印、轮胎印;微量物证,如毛发、纤维、唾液等;无体物证,如气体、声音、光、电等。(4)视听资料。是在案件事实发生过程同步制作的,以动态的声音或图像直观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监控视频属于典型的视听资料,录音笔、MP3、数码相机记录下来的录音、录像等,也是视听资料。(5)证人证言。是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其亲身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只能就感知的案件事实内容如实陈述,原则上不能包含猜测、推断或评论内容,例外的是证人的体验性判断可作为证人证言范围。(6)鉴定意见。根据法律规定,鉴定程序应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启动,不是法院委托所形成的“鉴定结论”,不是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鉴定意见。当事人单方委托形成的“鉴定结论”,不能直接否定其作为书证的意义,但对方有足以反驳证据的,可否定鉴定结论。(7)当事人陈述。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只能限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诉讼外所作的对“不利己案件事实”的陈述,尚需经过证据调查程序进行质证和判断,方能决定能否作为判决根据。(8)勘验笔录。是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应向法院获取勘验笔录,并进行分析。6.比较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 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1.法律援助都是针对经济困难群体实施的。【解析】 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2.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没有差别。【解析】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差别,具体如下: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纠问。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的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法庭辩论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3.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是一致的。【解析】 在诉讼案件中常出现的“事实”指的是法律事实,它和现实生活中的事实(生活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还有许多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所以,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4.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5.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都不能再上诉。【解析】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是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即审判监督程序。6.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一、选择题【例题1】 佟某(6岁)与其母亲王某及继父陈某居住在一起,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王某和陈某两人的工资及陈某结婚前购买的商铺的出租收入。陈某脾气暴躁,经常殴打佟某,致其一处重伤、十处轻伤。王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工资、商铺及商铺出租收入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②陈某侵犯了佟某的生命健康权,王某可提出损害赔偿③王某保护佟某人身安全和健康是义务而不是权利④王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佟某及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商铺为陈某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陈某,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工资、商铺出租收入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①错误。陈某脾气暴躁,经常殴打佟某,致其一处重伤、十处轻伤,陈某侵犯了佟某的生命健康权,王某可提出损害赔偿,②正确。王某保护佟某人身安全和健康既是义务也是权利,③错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和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这些都被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中,王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佟某及自己的合法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C。【例题2】 根据《司法救助申请书》(样图),下列对司法救助的推断中正确的是 ( )①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②救助申请人应当保证对所述事实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③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④未成年人救助由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司法救助的目的在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①符合题意。材料中“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这说明救助申请人应当就申请书的内容保证其真实性,②正确。司法救助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③不是其目的,排除。未成年人救助由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并不属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④排除。故本题选A。【例题3】 A区基层法院对胡某诉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原告胡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亓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亓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胡某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由此可见 ( )①胡某与亓某借款合同的有效性是本案审理的重点②原告诉讼代理人王某有权全权代表原告进行诉讼③亓某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放弃相应诉讼权利④本案的审理体现了我国民事案件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B【解析】 材料没有反映是全权代理还是一般授权代理,原告诉讼代理人王某不一定是全权代表原告进行诉讼;材料也没有涉及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故②④不选。区基层法院对胡某诉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这说明胡某与亓某借款合同的有效性是本案审理的重点,①正确。材料中,被告亓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亓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胡某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这说明亓某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放弃相应诉讼权利,故③正确。故本题选B。【例题4】 王女士将燃油车停在了装有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公共车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行为罚款50元。王女士虽然缴纳了罚款,心里却不服气,故而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必须接收王女士的诉状②王女士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可申请再审③双方可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④审判长要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辩护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王女士将燃油车停在了装有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公共车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行为罚款50元。王女士虽然缴纳了罚款,心里却不服气,故而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人民法院必须接收王女士的诉状,双方可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故①③入选。王女士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可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故②不选。审判长会告知被告依法享有辩护权,故④不选。故本题选A。【例题5】 Z市张先生名下有一套办公用房,其隔壁是宇宙公司的经营场所。由于宇宙公司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发出噪音,且全天候不间断运行,致使张先生的承租人与其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噪音问题,导致张先生的房屋一直未能出租,张先生遂将宇宙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宇宙公司侵害了张先生的健康权和财产权,应采取降噪措施排除妨碍②张先生可将噪音司法鉴定作为书证,并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维权③宇宙公司可就噪音与张先生房屋未能出租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④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宇宙公司须在15日内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D【解析】 依据题意,张先生的房屋因隔壁是运营场所,噪音大,无法出租而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宇宙公司可就噪音与张先生房屋未能出租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宇宙公司须在15日内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故③④入选。材料并未涉及宇宙公司侵害了张先生的财产权,故①不选。司法鉴定作为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属于鉴定意见,书证属于物证的一种,鉴定机构只能针对物证提出鉴定意见而不是直接拿出一份物证,所以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不能作为书证,故②不选。故本题选D。二、非选择题【例题6】 2021年7月,某地一冷冻仓库进口虾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涉事人员核酸检测。此时,该地某营销公司却将一份名为《XX地已购进口虾顾客名单》的文章发布在其管理的公众号,并提供名单下载,名单包括赵某在内的该地一万多名购虾人员的身份证、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赵某和涉事人员找到公司负责人,要求删除名单、消除影响。对方认为自身是为了公共利益,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不能算隐私。赵某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在涉案公众号及权威报纸刊登书面道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该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未经相关权威机构授权及原告等人同意,以“公共利益”为借口,擅自发布个人信息致原告隐私严重泄露,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原告、被告和当地法院的做法进行评析。【答案】 ①原告面对自己个人信息泄露行为,采取与当事方协商和依法诉讼途径,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积极维护自己权利,程序正当,合理合法,表现出其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②被告擅自公开原告等人的个人信息,违背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的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向原告赵某道歉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告找其协商处理,被告以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不能算隐私为借口不同意协商,表明其法律意识淡漠。③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被告违法行为,支持原告合理诉求,制止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公民合法权利,是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体现,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围绕法律案件的审理展开,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此类试题需要明确知识范围,可从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维权途径等方面展开。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赵某和涉事人员先找到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后又进行诉讼→可联系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有效信息②:原告找其协商处理,被告以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不算隐私为借口不同意协商→可联系隐私权的侵权表现。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可联系诉讼相关知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原告面对自己个人信息泄露行为,采取与当事方协商和依法诉讼途径,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积极维护自己权利,程序正当,合理合法,表现出其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得分点②:被告擅自公开原告等人个人信息,违背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的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向原告赵某道歉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告找其协商处理,被告以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不能算隐私为借口不同意协商,表明其法律意识淡漠。得分点③: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被告违法行为,支持原告合理诉求,制止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公民合法权利,是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体现,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共39张PPT)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一、认识调解与仲裁1.调解(1)含义:通过 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 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第三方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与仲裁自愿达成(2)类型: 调解、行政调解、 调解、诉讼调解。 ①诉讼调解:由 主持进行,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人民调解:由 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③行政调解:由 依照法律规定,在其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范围内,以自愿为原则,对特定民事纠纷进行的调解。 ④仲裁调解:由 作为第三方,在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以促进纠纷及时、有效解决。 人民仲裁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2.仲裁(1)含义: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依据法律、法规、行业规则、习惯等对纠纷进行 的活动。 (2)类型: 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3)特点: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 进行,而且 。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居中裁决商事不公开一裁终局二、解析三大诉讼1.诉讼(1)含义:由国家设置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行使 ,通过法定的程序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并在此基础上对纠纷作出 裁判的解决方式。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处于 地位,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 途径。 (3)特点: 性、程序性、 性、终局性。 审判权终局性主导最后公权强制(4)类型: 诉讼、 诉讼、 诉讼。在提起诉讼的主体上,民事诉讼 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 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 提起公诉。在诉讼的内容上,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民事行政刑事双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人民检察院2.诉讼法(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 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我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范1.理解调解的基本原则(1)自愿、平等原则。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享有充分的意思自治,不受任何强迫、歧视。这一原则体现在调解活动的始终。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有义务在调解活动中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自愿平等权利。(2)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原则。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的主要依据。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当事人有权自行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3)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这里的权利,既包括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也包括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纠纷、要求救济的程序权利。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但并不是唯一机制。人民调解不能代替仲裁、行政和司法等解决纠纷的机制,也不是这些机制的前置程序或必经程序。2.全面准确把握仲裁(1)仲裁的特点①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②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仲裁和调解的共性①都是非诉讼争议的解决方式。②都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③两者的保密性都较好,适用范围广泛,尤其适合民事纠纷的解决。(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②仲裁独立的原则: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庭应当对案件独立审理和裁决。仲裁的独立原则有助于仲裁在没有外来压力和干扰的情况下公正、及时地进行。③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只要当事人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双方的约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就能在仲裁中处于有利的地位。(4)仲裁与诉讼的不同①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②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而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③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④制度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3.区分调解和仲裁比较项 调解 仲裁概念不同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形式不同 调解主要有四种形式:诉讼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行政调解(国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仲裁调解(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和人民调解(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它不等于仲裁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4.理解诉讼的特点(1)公权性。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争议。(2)强制性。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诉讼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同时,若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3)程序性。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应按照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而人民调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需要按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但其程序相当灵活,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也较大。(4)终局性。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便应得到最终解决或平息,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以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5.比较人民调解、仲裁、诉讼 人民调解 仲裁 诉讼含义不同 人民调解是调解的一种形式,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地位不同 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诉讼处于主导地位,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最后途径 人民调解 仲裁 诉讼特点不同 不伤和气,成本较低,一般不公开进行 自愿选择、程序灵活、不公开审理、便捷、经济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开审理、成本较高适用范围不同 人民调解适用于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诉讼适用的范围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的所有纠纷 人民调解 仲裁 诉讼机构不同 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可以反悔。反悔的,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终局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1.和解与调解是一回事。【解析】 和解与调解并不是一回事。和解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2.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解析】 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解决。不能仲裁的纠纷包括:①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解析】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4.三大诉讼差异显著,所以刑事诉讼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解析】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选择题【例题1】 (2022·浙江卷)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例题2】 (2021·浙江卷)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 )①提起行政诉讼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③申请仲裁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酒店对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①④正确。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②错误。城管和酒店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不适用仲裁制度,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例题3】 湖南插旗菜业是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食品企业的酸菜供应商。记者通过暗访发现,该企业打着“老坛”腌制的旗号,提供的酸菜却是用光脚踩的“土坑酸菜”,里面甚至有树枝、烟头等杂物,防腐剂超标严重。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插旗菜业以欺骗方式供应不达标酸菜,应承担违约责任②插旗菜业须对康师傅等企业承担侵权责任,应赔偿损失③经营者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④若无仲裁协议,康师傅无法通过仲裁解决与插旗的纠纷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插旗菜业打着“老坛”腌制的旗号,提供的酸菜却是用光脚踩的“土坑酸菜”,里面甚至有树枝、烟头等杂物,防腐剂超标严重,体现了插旗菜业以欺骗方式供应不达标酸菜,应承担违约责任,故①符合题意。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没有体现侵权行为,故不承担侵权责任,而是应承担违约责任,故②不符合题意。材料没有体现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故③不符合题意。若无仲裁协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只能向法院诉讼,故若无仲裁协议,康师傅无法通过仲裁解决与插旗的纠纷,故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例题4】 “不能使民无讼,莫若劝民息讼”。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调解平台建设,目前我国已有6.3万个调解组织和26万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个工作日有4万件纠纷在平台调解,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7天,比诉讼时间少39天。这表明 ( )①调解是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②诉前调解有利于节约纠纷解决成本③我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④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C【解析】 调解是解决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而不是“解决各种矛盾”,故①不选。材料中指出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比诉讼时间短,说明调解节省时间,有利于节约纠纷解决成本,故②正确。材料中指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调解平台建设,有利于民间纠纷的解决,故③正确。材料强调的是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调解平台建设,并通过诉前调解既省时又省力地解决了大部分纠纷,故④不选。故本题选C。【例题5】 某小区一顶楼住户在顶楼饲养鸽群,不仅气味难闻,而且持续产生噪音,影响邻居正常休息。住在该户楼下的老王多次尝试商谈无果,很是苦恼。解决老王的难题,你的建议是( )①“远亲不如近邻”,老王应该照顾相邻一方的利益②老王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化解矛盾③老王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商事仲裁,给予法律制裁④老王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公正审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邻里关系应该考虑到双方利益,而不能以牺牲一方的利益为代价去照顾另外一方的利益,故①错误。常见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老王既然多次尝试与顶楼邻居商谈无果,那么他(她)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化解矛盾,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公正审理,故②④符合题意。老王和邻居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而商事仲裁适用于商业、经济领域,故③排除。故本题选C。二、非选择题【例题6】 H市王某经营一家酱菜生产企业。该企业依靠已获得专利的王家祖传配方,生产的酱菜味道极佳,销量很大,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后来,离该厂不远的李家新开了一家酱菜厂,生产的酱菜味道和王家极为相似,很明显两家配方差不多,王某知道后要求李家立即停止使用配方,李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王李两家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吗 请说明理由。【答案】 (1)可以。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王李两家的纠纷正是基于平等主体的财产纠纷,只要双方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解析】 (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主体为“王李两家”,需要调用“仲裁”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所述内容。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H市王某经营一家酱菜生产企业。该企业依靠已获得专利的王家祖传配方”“离该厂不远的李家新开了一家酱菜厂,生产的酱菜味道和王家极为相似,很明显两家配方差不多”→可联系可以仲裁。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王李两家的纠纷正是基于平等主体的财产纠纷,只要双方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可以仲裁。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2)本案中,王某的要求是否合乎法律的规定 请说明理由。【答案】 (2)是。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王家已经获得该配方的专利权,李家应立即停止侵权。【解析】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主体为“王李两家”,需要调用“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所述内容。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生产的酱菜味道和王家极为相似,很明显两家配方差不多,王某知道后要求李家立即停止使用配方,李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可联系王某要求合乎法律的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王家已经获得该配方的专利权,李家应立即停止侵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王某要求合乎法律的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王家已经获得该配方的专利权,李家应立即停止侵权。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艺考生高考政治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与仲裁课件.ppt 艺考生高考政治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课件.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