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件课件(共27张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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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件课件(共27张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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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7张PPT)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P96探究与分享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莱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終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不能。在以下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等。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区分:法律事实 生活事实(相关链接 P95-1)
(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有证据证明的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2)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1.证据的含义
2.证据的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②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③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P97最后一段)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请思考: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
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这类证据通常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如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未经允许私自录音、录像或偷拍他人的行为,可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所得证据将被视为非法证据 。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证据 :这类证据是指通过违反法律明确禁止的方式或手段获得的证据。例如,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取的证据,或者通过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对方提供的证据,都属于这一类
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证据 :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代表了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如果一项证据的取得方式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它也将被视为非法证据。例如,通过雇佣私家侦探进行非法跟踪、偷拍等行为获取的证据,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被排除 。
非法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非法证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非法定的行政主体收集的证据。如果证据的收集者并非法定的行政主体,那么这份证据就可能被视为非法证据。
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即使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合法的,如果其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的程序,那么这份证据同样可能被视为非法证据。
通过非法权能取得的证据。如果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或者滥用权力取得的,那么这份证据也将被视为非法证据。
包括通过非法窃听、拍摄、侵犯个人隐私等方式获取的证据 ,伪造、篡改、捏造的证据, 通过骗取、威胁、利诱等手段获取的证据 等。
非法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 。
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供述、陈述和证言 。
未经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出示并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
非法证据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米兰达权利,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制度。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
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你怎么理解?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8种)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9种)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2种)
注意: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取得)的特征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3.证据的分类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合同书、购物小票、收据等。
物证:是指通过物理特征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案件中被损坏的物品、现场留下的指纹、血迹、脚印,作案工具等。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录音笔)
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例如网页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子交易记录等。
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例如伤残鉴定报告、笔迹鉴定报告等。(观点表达)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如实表达)
名词解释
知识拓展
【特别提示】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
书证形式上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例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等)
特别关注: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例1: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H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现场检测才认定空气中的H气体。在本案中,H属于(  )
A.物证  B.鉴定意见 C.书证  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
【解析】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案中H气体的属性证明案件事实,故应属物证,不是鉴定意见。
例2:某些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在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  )
A.书证  B.视听资料 C.物证   D.笔录
【解析】书证是指以书面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含义来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本题中产品的性能说明是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出现的,属于书证。故答案选A。
A
A
对应训练
视听资料,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如传统的录音带、录像带、胶卷等。通过传统的录音、录像、拍照等技术手段形成,如使用摄像机拍摄、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并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电子数据,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存储于网络空间或电子设备中。主要包括五方面: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特别提示】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视听资料原本是指借助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但当这些音、像资料存储在电子介质中时,在证据种类上就归属于电子数据。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可以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练一练
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坠亡姐弟案"于4月6日在重庆高院二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经技术部门恢复的张波和叶诚尘二人通过微信密谋杀掉两个孩子的多条聊天记录作为二人故意杀人罪的关键证据;并提供张波关于其抱住两个小孩双腿,将两个小孩同时从飘窗处扔下楼的供述;警方侦查到的飘窗窗台上张波的赤足足印、飘窗下侧窗框边缘女儿的掌纹痕迹、坠楼现场的血迹、被害人系高坠身亡的《现场勘查笔录》《鉴定书》等证据。二审中张波称前几次讯问都是因为警方逼供诱供才作了有罪供述,公诉方当庭出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予以驳斥。
电子数据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物证
勘验笔录
鉴定意见
视听资料
下列案件中涉及了哪些种类的证据?
当你在生活中遇到下面的两难选择时,你会怎样做?为什么?
①用人单位说,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就给双倍工资,签了劳动合同就……
②好朋友借钱时说:“写欠条伤感情!咱这感情,你还不放心?”……
③借用好朋友的摄像机,还给她时,让她写收条,她生气了……
④商店老板说,如果不要发票,就给我赠品……
生活与法律
收集证据小贴士
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证据。
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相关链接
4.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要求:
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必要性:
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3)体现:
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
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
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
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例:甲与乙围绕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
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对方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即负有举证责任。
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证明自己不欠甲5万元。
乙若提出自己已将5万元还清,或者只是欠甲3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积极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告举证
(否认无需举证,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
思考:“谁主张,谁举证”是否是原告主张要举证,
被告没有主张就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补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情形+对何举证)
注意:
1.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2.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3.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1. 刘先生步行路过一居民楼时,被林女士家坠落的花盆砸伤。刘先生要求林女士赔偿医疗费,林女士却称刘先生的伤是风把花盆刮落而砸伤的,自己无过错。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林女士赔偿原告刘先生2万元医疗费。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①关于林女士有无过错的争议,刘先生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②关于林女士有无过错的争议,林女士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③刘先生主张赔偿2万元医疗费用,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④若林女士不服法院的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前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2. 金某驾驶汽车经过渡海新村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金某驾驶的车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金某即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叙述正确的是(  )
A.本案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赵某应当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
对应训练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注意】
行政诉讼原告需举证的情形: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相关链接: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③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为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3.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知识汇总】: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4. 诉讼的基本原则
(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课堂小结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处处留心皆证据
证据(含义、种类、为什么)
案件事实和法律事实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基本原则
易错易混点
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生活事实。(  )
2.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
提示 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提示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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