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甲在大学期间与乙谈恋爱,感情很好,双方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甲带母亲去乙家,双方父母均表示满意。但在交谈中得知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后,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此门亲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 )①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可以申请登记结婚②不符结婚法定条件,不能申请登记结婚③违背公序良俗,须征得父母同意后才可结婚④坚持结婚自由原则,无须父母同意就可结婚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2.男青年小武的父亲和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两人青梅竹马,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后两人顺利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家的亲戚关系。登记后不久,小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丧失了劳动能力,小武深感负担沉重,将妻子送回娘家,从此不闻不问。小美父亲将小武告上法庭,要求小武按月支付扶养费。本案中( )①小武和小美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结婚②小美患有精神分裂症,她与小武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③小美父亲的要求合理,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④小武对小美的行为构成遗弃,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①李某可以拒绝偿还丈夫由于赌钱欠下的债务②李某30岁,他的未婚妻在婚前未如实告知患有重疾,李某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③李某68岁,在小区溜狗时忘记拴狗绳,狗咬伤了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故意激惹了狗,所以李某可以免除责任④李某80岁,身体不太好的他决定立下口头遗嘱,他请了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该遗嘱有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小花(女)与小明于2024年6月经媒人介绍相识,2024年10月初经政府办理婚姻登记。领完结婚证后,当天下午,小花、小明婚检时,小花才得知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且小明早已知晓自己患有此病。2024年10月中旬,小花、小明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矛盾不断,小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小明隐瞒重大疾病,二人的婚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②小花有权在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诉讼③因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④因小明和小花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故双方婚姻不可撤销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理由可以成立的是( )①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②乙发现甲在老家已有妻室,又伪造证件与之登记结婚③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④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与其结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李某为残疾人,与丈夫张某结婚二十余年。2023年初,张某离开家后便与家里断开联系,李某无法自理,只能靠年近八旬的父亲照顾。2024年,李某的父亲在医院被确诊为癌症,无力照顾当事人,其母亲早已去世,李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李某联系到张某,但张某表示不愿尽扶养义务,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本案中( )①当事人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②二人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才能办理离婚③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④张某未尽到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吴某与李某恋爱2年后登记结婚。结婚1年后,吴某要求李某随其一同外出务工。李某父母告知吴某,李某曾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服药,不适合外出务工且不宜生育小孩。为此,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李某存在过错,法院立案后应直接开庭判决双方离婚B.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C.一审宣判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吴某可以另行结婚D.吴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当共同分配8.王某与郭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2020年,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识张某。张某在明知王某与郭某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仍然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22年共同生育一女。郭某得知后以重婚罪诉诸法院。王某与张某同居的行为( )①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②违背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义务③因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承担法律责任 ④已构成婚姻关系,对双方产生约束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王某与郭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2020年,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识张某。张某在明知王某与郭某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仍然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22年共同生育一女。郭某得知后以重婚罪诉诸法院。王某与张某同居的行为( )①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②违背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义务③因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承担法律责任④已构成婚姻关系对双方产生约束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0.李女士和陈先生因性格差异和生活习惯不同,婚后经常发生争吵,矛盾越来越深,后李女士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下列关于裁判离婚说法正确的是( )①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届满,解除夫妻关系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③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另行结婚的,构成重婚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2020年王某和钱某登记结婚,2021年,钱某继承了其父亲所遗留价值100万的房子。2023年,钱某为做生意筹集资金向银行贷款200万元,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钱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王某为由,要求王某在家做“全职太太”,遭到王某拒绝。后来,王某和钱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钱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钱某向银行贷款的200万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③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炒股所得5万为夫妻共同财产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孙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3年后,李某发现孙某的现住房是其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孙某在离婚时对该房屋进行了隐瞒。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本案中( )①李某的起诉期已超诉讼时效,涉案房屋应归孙某所有②孙某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该依法予以分割④李某如果不服法院一审裁判,生效后15日内提起上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王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名下有房屋1套(市场价200万元)、存款80万元。2025年,李某在怀孕期间因时常遭到王某及其母刘老太的贬低,于是双方在约定将房屋折现并平分财产后达成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刘老太应得到75万元 ②王某留有价值140万元的遗产③李某可以多分王某的遗产 ④因李某怀孕,双方协议离婚无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两人婚姻关系不成立,因为两人属于亲戚关系②如果婚姻关系建立,则夫妻二人家庭地位平等③若婚后小武的爷爷将自己的一套房产指定赠与给小武,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④如果双方感情关系破裂,只需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当面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5.陈某与朱某恋爱期间,陈某独自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婚后二人共同出资房屋首付款,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G(登记在陈某名下),两人共同用工资偿还房屋G的贷款。朱某父亲离世后,遗嘱指定一间门面房F只留给朱某。朱某将门面房F用于经营,产生收入。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婚前购买的汽车因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房屋G即使登记在陈某名下,也属于陈某和朱某的共同财产③父亲离世后留给朱某的门面房F仅属于朱某的个人财产④朱某将门面房F用于经营获得的收入属于其个人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崔某(女)与高某(男)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与叶某(女)同居,并在几年间向叶某共转账56万元。崔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叶某返还崔某的夫妻共同财产56万元。叶某辩称,高某转给其的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高某认可叶某的主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高某向叶某多次转账的钱财属于遗赠②叶某应主动把剩余钱款返还崔某夫妇③高某的不当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④高某侵害了崔某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7.颜某某与罗某某系夫妻,两人育有一2岁孩子罗大某,共同生活在A省。因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罗某某将罗大某强行带离至B省居住,甚至将罗大某藏匿起来以阻止颜某某的探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罗某某与叶某某保持着不正当关系,陆续将3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叶某某。据此可知( )①罗某某严重损害了罗大某的人格权益②罗某某侵犯了颜某某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③罗某某的赠与行为部分无效,叶某某应返还15万元④颜某某可申请仲裁让叶某某返还3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8.王先生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李某借款一万元,未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后王先生因意外去世,李某要求王先生妻子张某偿还债务,张某以不知情为由拒绝还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有权拒绝②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无权拒绝③若张某继承了王先生的遗产,则李某有权要求张某偿还债务一万元④若张某放弃继承王先生的遗产,则李某无权要求张某偿还债务一万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9.李非与王晓于2020年10月10日结为夫妻,但在婚后谁主内、谁主外及未来孩子的姓氏等问题上二人产生了分歧。对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①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两人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③夫妻人身关系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所生子女姓氏应由夫妻双方长辈协商确定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20.2020年12月,许某某(男)父母全款购买案涉房屋。2021年5月,范某某与许某某登记结婚。2022年8月,许某某父母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某、许某某双方名下。范某某与许某某婚后未生育子女。2025年2月,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对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房屋属于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的婚前个人财产,范某某无权分割该房屋②范某某有权请求平均分割该房屋,因为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不影响财产分割③该房屋虽由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但已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在分割该房屋时,应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结婚年限及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因素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二、简答题:本题共4题,共40分。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于某父母早亡,家境贫寒,婚事因此拖了下来。2021年于某在香港的大伯给于某寄来40万元,村民陈某见于某有钱,便找人说媒欲将自己的女儿小陈嫁给于某。于某同意并给陈某送去价值50000元的礼物,并承诺给陈家一笔不菲的彩礼。但该门亲事遭到小陈的强烈反对,表示无论给多少彩礼都不嫁给于某。在陈某的软硬兼施下,小陈违心地和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拒绝去于某家居住。于某没有办法,又怕逼得太急了会鸡飞蛋打,就产生了保住财产的想法。于是在2022年10月,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小陈离婚,并请求返还彩礼钱和送给陈某的礼物钱。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于某与小陈两人婚姻的法律效力。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周先生和吴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周先生发现吴女士隐瞒了自己曾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事实,且在婚后抑郁症多次发作,影响了正常生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周先生认为吴女士的隐瞒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提出离婚。吴女士则表示自己的抑郁症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且正在积极治疗,因此不同意离婚,双方争执不下。随后,周先生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先生又提出:吴女士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后自然增值了不少,这部分增值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吴女士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归自己所有。(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周先生的离婚诉求。(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对于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法院会如何判决。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小王是家中独子,父母一生辛勤劳动,攒下100万元,在小王和小刘登记结婚后,为了支持两个年轻人在北京打拼,小王父母拿出自己的100万元终生积蓄作为首付款为小两口按揭买了一套两居室商品房,首付款是小王父母直接转到小王账户后由小王向开发商支付的,购房合同也是小王签署,房屋贷款是以小王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一直由小王支付按揭贷款,该房屋产权办理在了小王个人名下。后小两口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小刘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小王离婚,并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小王认为该房屋由自己父母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自己一直在还,应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并说明理由。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你认为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D B A A A D B A A C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答案 D C C C C D A B A D1.D【详解】①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甲与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甲的父亲与乙的母亲为三代旁系血亲,甲与乙则为四代),不在禁止范围内。因此,甲乙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可以申请登记结婚,①正确,②错误。③:题目中父母反对属于家庭态度,但法律未要求近四代旁系血亲需父母同意,因为四代旁系不算近亲结婚禁止的范围,所以不违背法律,也不违背公序良俗,③错误。④:我国法律保障结婚自由原则, 结婚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即可,无须父母 同意,甲乙符合结婚条件,④正确。故本题选D。2.B【详解】①④:男青年小武的父亲和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他们二者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而小武和小美是三代以外旁系血亲,可以结婚;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小武深感负担沉重,将妻子送回娘家,从此不闻不问,小武对小美的行为构成遗弃,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①④入选。②:精神分裂症虽然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但婚后发现的精神分裂症并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畴,②不选。③: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并非权利,③错误。故本题选B。3.A【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是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偿还,据此李某可以拒绝偿还丈夫由于赌钱欠下的债务,①符合题意;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符合题意;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虽然小刚故意激惹了狗,但是溜狗时忘记拴狗绳,李某并不可以免除责任,③不符合题意;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4.A【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小明隐瞒重大疾病,小花可申请撤销婚姻,因此二人的婚姻可能因此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②: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所以小花有权在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诉讼,②正确。③: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病但已登记结婚的情况,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而是可撤销婚姻情形,③错误。④:婚姻登记后,若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如隐瞒重大疾病),仍可依法申请撤销,④错误。故本题选A。5.A【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是三代内旁系血亲,若结婚可视为婚姻无效,①符合题意。②:法律禁止重婚,甲在老家已有妻室,又伪造证件与之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该婚姻无效,②符合题意。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该选项不属于无效婚姻,③不符合题意。④:《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受胁迫缔结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6.D【详解】①:李某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属于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无需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①错误。②: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本案中李某是通过诉讼离婚,②错误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③正确。④: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张某在李某无法自理陷入困境时,未尽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D。7.B【详解】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而非直接判决离婚,A错误。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B正确。C:一审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才解除,在此之前不得另行结婚,C错误。D:吴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并不一定都是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分配,属于个人财产的,不能共同分配,D错误。故本题选B。8.A【详解】①②: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张某同居,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违背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义务,①②符合题意。③:王某和张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③不选。④:王某和张某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不成立婚姻关系,④不选。故本题选A。9.A【详解】①②: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张某同居,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违背了夫妻之间的互相忠实义务,①②正确。③:王某和张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③排除。④:王某和张某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不成立婚姻关系,④排除。故本题选A。10.C【详解】①: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①排除。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中的法定程序,通过调解尝试化解夫妻矛盾,②正确。 ③:在判决生效前,原婚姻关系尚未正式解除,当事人另行结婚的,构成重婚,③正确。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排除。 故本题选C。11.D【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后,钱某为做生意贷款200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而非钱某个人债务,①错误。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是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体现,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②错误。 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其父未通过遗嘱明确只归钱某一人,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钱某炒股所得5万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④: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需遵循平等协商原则,“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是法律倡导的关键做法,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C【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发现对方隐匿财产之日起算,而不是从离婚之日起算,①排除。②③: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涉案房屋法院应该依法予以分割,②③正确。④:李某如果不服,应在法院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则不能提起上诉,④排除。故本题选C。13.C【详解】②:夫妻双方名下房屋价值200万元、存款80万元,共280万元,双方约定平分财产后离婚,那属于王某的财产份额为140万元,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去世,这140万元属于其遗产,②正确。③: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某在怀孕期间且之前时常遭到贬低等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③正确。①: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刘老太作为王某的母亲可以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但不能将其算入遗产分配份额中去计算她应得的财产数额,①不选。④:怀孕期间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④不选。故本题选C。14.C【详解】①: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关系,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①错误。②: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婚姻关系建立,则夫妻二人家庭地位平等,②正确。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④: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④错误。故本题选C。15.C【详解】①:婚前购买的汽车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后共同使用而转化为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②:房屋G虽登记在陈某名下,但系婚后共同出资首付款、共同偿还贷款,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③:门面房F因遗嘱明确指定由朱某单独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门面房F属于朱某的个人财产,③符合题意。④: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经营性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朱某将门面房F用于经营获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16.D【详解】①:遗赠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高某的转账并非基于遗嘱,不构成遗赠,①排除。②:法律上,叶某因高某无权处分而取得的56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全额返还,而非仅“剩余钱款”。即使部分款项已消费,仍需返还,②排除。③④:《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不仅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更是一种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③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17.A【详解】①:罗大某长期与父母生活在A省,罗某某将罗大某强行带离至B省居住,甚至将罗大某藏匿起来,这侵犯了罗大某的人格权益,①正确。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等相关权利,罗某某强行将孩子带离并藏匿,阻止另一方行使相应权利,侵犯了颜某某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②正确。③: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罗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叶某财产的行为无效,其法律后果应是返还全部财产,③错误。④:仲裁需双方有仲裁协议等前提条件,题干中并未体现颜某某与叶某某之间有仲裁协议,所以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④不选。故本题选A。18.B【详解】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先生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李某借款,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不属于共同债务,张某有权拒绝,①正确,②错误。③:民法典规定,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若张某继承了王先生的遗产,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不一定是偿还债务一万元,③错误。④: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19.A【详解】①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两人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①②正确。③: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③错误。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所生子女姓氏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而不是由双方长辈协商确定,④错误。故本题选A。20.D【详解】③:根据《民法典》,若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明确赠与夫妻双方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许某某父母将房屋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对双方的赠与,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④: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并非必然平均分配,④正确。①:房屋虽为婚前购买,但婚后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已转化为共同财产,范某某有权分割,①错误。②:未生育子女不影响财产性质,但分割比例需综合判断,不能直接主张“平均分割”,②错误。故本题选D。21.陈某收取大额彩礼钱,强迫女儿小陈嫁给于某,故于某与小陈的婚姻属于包办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小陈因受胁迫而违背婚姻自由原则结婚,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如果她不请求,于某也可以请求离婚。【分析】背景素材:胁迫结婚案例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于某与小陈,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在陈某的软硬兼施下,小陈违心地和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拒绝去于某家居住→运用婚姻的知识,从可撤销婚姻、婚姻自由的角度,说明小陈因受胁迫而违背婚姻自由原则结婚,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于某也可以请求离婚。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2.(1)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②虽然吴女士患有抑郁症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但她隐瞒病情的行为影响到夫妻间的信任和感情。周先生以吴女士隐瞒病情影响夫妻感情为由提出离婚,如果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周先生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会支持他的离婚诉求。(2)人民法院会判决吴女士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归吴女士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后增值,但其增值是由于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并非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经营、管理或劳动所得,那么这部分增值应认定为吴女士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周先生无权要求分割。【分析】背景素材:婚姻纠纷考点考查:离婚、夫妻财产权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考生可结合材料从需要调用离婚的有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周先生的离婚诉求,需要进一步说明理由。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周先生认为吴女士的隐瞒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提出离婚→可联系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离婚的方式的知识,说明吴女士患有抑郁症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周先生提出的离婚,法院应该先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对于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法院会如何判决,本问涉及到夫妻财产问题。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吴女士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后自然增值了不少,这部分增值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吴女士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归自己所有→可联系夫妻财产权的知识,从个人财产角度说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房屋的自然增值部分也是个人财产;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3.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小王的父母虽然对所购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小王个人名下,但没有约定,且小王的住房公积金在二人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析】背景素材: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考点考查:平等的财产关系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平等的财产关系”的角度来分析作答。具体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说明。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在小王和小刘登记结婚后,小王父母出首付款为小两口按揭买了一套两居室商品房;房屋贷款是以小王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一直由小王支付按揭贷款,该房屋产权办理在了小王个人名下;小刘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小王离婚,并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分析说明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4.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根据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规定,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案例中的房产属于约定财产,夫妻双方书面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张某有权分割该房产。【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纠纷考点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述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判断“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属于原因类试题,需要调用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判断: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词: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至法院→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说明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本案房产属于约定财产,且书面约定,故张某有权分割该房产。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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