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件(共28页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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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件(共28页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法律与生活》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自主学习
1.证据的含义、作用、种类 P95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要求、表现、重要性)P96
3.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原则 P97
4.什么情况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P97
5.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负责举证的主体?)P97
6.刑事诉讼举证责任(负责举证的主体?)P97
7.举证责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原因 P97
5分钟的时间,阅读课本P94—97,找出相关内容,并划出来。
“所谓法证,就是当有罪案发生的时候,帮助警方找出证据,再将真凶绳之以法。”
——引自《法证先锋》。
“人会撒谎,但证据不会。”
任何一桩案件,抹去犯罪痕迹,都会留下蛛丝马迹。在确凿有力的证据面前,难逃法网。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⑵该收条存在的问题:
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
还款收条该如何写呢?
还款收条
本人于1879年4月11日收到胡菜还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特写此收条证明至此借款部分偿还,还有贰万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份,还款人和收 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 特此证明
   还款人:胡菜
   收款人:于某
   证明人:正某
   1879年4月11日
点评:
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的含义、作用、种类 P95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要求、表现、重要性)P96
为什么很多人在打官司时会遇到“有理说不清”的烦恼?
你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能没证据!
你没有法律知识尚可委托律师,可是你没有证据就无法打赢官司了。
1. 证据
(1)含义:
区分:法律事实 生活事实(相关链接 P95-1)
(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案件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2)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
决定诉讼胜负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张三借现金给李四,李四写借条给张三。一段时间后,李四通过转账还清全部债务,张三把借条交给李四销毁。一年后,李四诉张三借钱不还,证据是银行向张三的转账记录。张三抗辩说这是李四还给张三的钱,李四说拿证据来,张三没有借条作为证据,最后张三败诉!!!
这个案例对大家有何启示?
证据——诉讼的核心和灵魂
案例分析:
事实上张三是债权人,而法律却主张李四是债权人,说明生活事实与法律事实有什么关系?
(2)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P97最后一段)
1.证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拓展——证据的特点
(1)客观性(形式上、内容上)
(2)关联性(诉讼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有客观联系)
(3)合法性(证据的调查、收集、审查、认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
(3)种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8种)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9种)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3种)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合同书、购物小票、收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等。
物证:是指通过物理特征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案件中被损坏的物品、现场留下的指纹,血迹、脚印、赃款赃物,作案工具等。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录音笔)
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例如网页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子交易记录等。
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例如伤残鉴定报告、笔迹鉴定报告等。(观点表达)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如实表达)
名词解释
物证 书证
从外在形式上看,书证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例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例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产品包装上的性能说明、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
特别关注: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1)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2)遗嘱作为证据,如果用遗嘱遗书本身作为实现证明目的,书写遗书的纸张,用的笔墨的种类,书写的字体等,此时遗书是物证。如果用遗书的书写内容实现证明目的,此时遗书为书证。
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常见的视听资料如录像带,录音带,胶卷,唱片,CD等。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但同时也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某日晚小王下班走到家门口,忽听到隔壁张家传来呼救声,急忙推门过去,见张小妹倒在地板上鲜血直流,就立即报告了派出所。公安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见张小妹尚未断气赶快将她送医院抢救同时在现场发现鞋印两个。张小妹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说是邻居李大龙在她身上连砍两刀并且抢去她的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公安人员提取李大龙的鞋印经鉴定与现场所留的鞋印一致。经批准公安人员将李大龙拘留,并在李家中搜出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以及菜刀一把。经鉴定沾在菜刀上的血迹血型与张小妹的血型相同,菜刀与张小妹的伤口吻合。经辨认金项链一条确是张小妹的。审问过程中李大龙承认由于赌博输了钱而去张家抢劫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练一练:找出本案已经收集到哪些法定证据?
证人证言
物证
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
物证
鉴定意见
当事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
当你在生活中遇到下面的两难选择时,你会怎样做?
用人单位说,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就给双倍工资,签了劳动合同就……
好朋友借钱时说:“写欠条伤感情!咱这感情,你还不放心?”……
借用好朋友的摄像机,还给她时,让她写收条,她生气了……
商店老板说,如果不要发票,就给我赠品……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3)表现: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据
养成保留要据、合同的习赁。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收集证据小贴士
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原则 P97
2.什么情况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P97
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负责举证的主体?)P97
4.刑事诉讼举证责任(负责举证的主体?)P97
5.举证责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原因 P97
“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特殊情况)
含义: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原因: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思考:“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是否是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分析】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否认无需举证,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
主张“消极事实”: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
主张“积极事实”: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
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
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对方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即负有举证责任。
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证明自己不欠甲5万元。
乙若提出自己已将5万元还清,或者只是欠甲3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积极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知识拓展
“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举证
结论:不能把“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P97相关链接: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注意:
1.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2.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3.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河北大货车司机老赵来杭州送货,23时许准备返程时误上高架,被杭州交警依法处罚。因驾照扣满12分,老赵需要重新参加培训考试才能继续上路。老赵觉得很冤枉,便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处罚。
思考:上述案件属于什么诉讼类型?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
行政诉讼,交警负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注意】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非不用提供任何证据。行政诉讼原告(行政相对人)需举证的情形: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刑事诉讼法规定: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注意: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3.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归纳总结
4、诉讼的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
① 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 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王某骑自行车行至某超市附近时,大风将一块立式广告牌刮倒,王某被该广告牌砸伤。随后,王某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经调查,该广告牌为某经纪公司所有,设计安装者为李某。因索赔未果,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经纪公司和李某赔偿。若经纪公司和李某否认王某的诉讼主张,则应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
A.王某
B.经纪公司
C.李某
D.经纪公司和李某共同承担
D
针对性限时训练
课堂总结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证据(含义、作用)
诉讼证据的种类
收集与保存证据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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