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课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40页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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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课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40页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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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新教材(统编版)高三政治
第31课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师寄语:努力奋斗的人是很幸福的
准确把握选必二教材宏观逻辑
《法律与生活》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框架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高考评价体系与课标要求 课标要求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2.明确保障各类物权、知识产权,诚信履行合同。
3.明确民事权利有限制,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
高频考点 1.人身权和财产权;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三种情况);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2.合同:合同的成立与有效、履行合同的原则等。(主观题超高频)
3.要约与要约邀请。
4.著作权的人身权与财产权、知识产权(超高频考点)。
5.承担侵权责任的几种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很重要!)。
难点: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限的区分(万金油陷阱)。
2.彻底搞清楚要约与要约邀请、定金与订金(万金油陷阱。)。
3.彻底搞清楚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什么情况下有效?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可以少承担责任。
5. 知识产权的几种情况(著作权、商标权、三种专利的不同有效期)。
6.抵押与质押的不同适用情况。
思维导图(黄色底为重点)
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基本原则
各种民事权利
侵权责任
权利限制
合同
主体
客体
内容
自然人(完、限、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区分: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
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人身权
财产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物权
债权——合同的相关内容
知识产权
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归责(一般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对人身权的限制(名誉权);对知识产权的限制(著作权);相邻权
含义、实质、类型、表示一致、自愿订立原则
合同的成立
与生效
订立的过程(要约与承诺)、合同的效力(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合同的履行
原则、变更
违约及违约责任
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承担方式;关于免责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1. 什么是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2.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易混易错】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点击
区分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能部分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未成年人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3.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4. 民法基本原则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 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02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禁止 侵权责任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禁止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非法监禁搜身+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受法律保护。(致人患病)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02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禁止 侵权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易混易错:盗用他人姓名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等;假冒他人姓名指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参与民事活动以谋取私利,如假冒他人姓名发表作品、缔结合同等。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02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禁止 侵权责任
肖像权 自然人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 ②以营利为目的;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02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禁止 侵权责任
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注意】名誉权的对象一般是特定人(一人或者有明确指向的特定群体),抽象意义的一类人一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02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禁止 侵权责任
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注意】名誉权的对象一般是特定人(一人或者有明确指向的特定群体),抽象意义的一类人一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保障各类物权
03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1. 物权
含义及分类: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和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2. 所有权
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动产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不动产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温馨提示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价值较大的动产,其产权取得,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保障各类物权
03
3. 他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温馨提示
1.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当村民住房所有权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而非赔偿。
2.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易混易错
抵押权和质权
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
善意取得制度:
①首要条件:无处分权人转让财产
(无处分权人:承租人、保管人、租借人等)
②其他条件:受让人是善意的(是善意第三人);
价格是合理的;
已登记或交付。
( 受让人:接受转让的人,即购买人)
③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和绝大部分赃物不适用
④赃物从正规渠道购买,且符合②,可以善意取得
【知识拓展】
【易错提醒】
1.共同所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家庭、夫妻、合伙人
2.关于宅基地的认识注意:
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知识拓展】
分类 抵押权 质押权
对象 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普通动产及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特点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 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如房子按揭贷款) 交付即生效(也可登记)
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要登记
权利实现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尊重知识产权
04
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保护法律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授权 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商标局
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 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收益权
保护 期限 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自然人),或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作品发表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均从申请日起算 有效期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侵权 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注意 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无保护期限. 2.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财产权。 专利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 禁止注册的情形
订立合同学问大
05
实质 债权关系
合同的签订 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主体: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③规定: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
承诺 ①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要求: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变更 在实际协商中,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内容,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构成违约。
合同的形式
口头+书面——各有优缺点
注意: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视为书面形式。
1.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易错提醒】
订立合同学问大
05
合同的效力 有效 ①从行为人看: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意思表示真实
③从内容看是否合法、合理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
①从行为人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②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受损害方主张撤销的
③从内容看是否合法、合理看:1违背公序良俗的;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注意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况;合同无效不产生违约问题。
订立合同学问大
05
续·合同的效力 待定 三种情形:
①主体不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②无权代理人订立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否则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可撤销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②显失公平的;
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的是当事人利益)
④乘人之危;
⑤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隐藏行为。
追问:
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还能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吗?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注意: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链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06
合同的履行 1.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做题时,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2.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
3.违约责任和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4.违约免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1.区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易错提醒】
违约责任 表现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采取补救措施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2.三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及定金罚则正确理解与应用
【易错提醒】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①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
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一般不能并用
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③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可以并用,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额。
④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3. 深度理解法定免责——不可抗力
【易错提醒】
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②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什么责?——违约责任
而非免除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比如:
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07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只有法定免责)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07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1.民事主体?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意义 (1)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2)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3)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4)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无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特殊侵权责任:
(一)八种过错推定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6.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7.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8.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找共性: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特别提醒】特殊侵权责任:
(二)九种无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特别提醒】
提醒——关于学生: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过错侵权责任)P32案例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08
1. 民事权利有限制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设定的界限 1.对名誉权的限制 2.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②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个人学研赏、引用、教学科研少量使用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报刊转载、教科书汇编使用
联系:①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 ②使用作品时必须指明作者和作品的出处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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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主要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承担责任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为什么要维护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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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构建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关系尤为密切。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许多条文包含“权利"二字。民事权利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并贯穿人的一生。
// 从民事权利体系看
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物权
债券
知识产权
股权
……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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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具体民事权利的地位和作用看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和人格尊严(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人身自由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 从国家性质看
这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人民民主真实性的体现和要求。
// 从法治国家看
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体现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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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民法基本原则。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相互对立,也相互联系。民事主体应积极履行民事义务,才能切实保障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明确各项具体民事权利的法律规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公民要增强依法维权意识,理性维权。
权利行使,注意界限。法律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如知识产权中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国家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合理选择运用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妥善解决纠纷。发生纠纷时,人们可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还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国家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设置了法律援助机构,在民事纠纷中,针对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事项,因经济困难而未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维护民事权利的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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