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认识调解与仲裁课件(共33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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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认识调解与仲裁课件(共33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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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3张PPT)
课时作业(十五)
8.[2024山东日照高二期末]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南粳9108”被认定为超级稻品种,甲公司合法获得“南粳9108”植物新品种权的独占实施许可权。该权利在保护期内,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销售假冒“南粳9108”水稻种子,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侵害其享有的独占实施权,导致其经济损失巨大,构成恶意侵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00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侵权,乙公司生产、销售侵权种子数量巨大,还存在真假混卖、多次销售严重情节,综合考量“南粳9108”植物新品种权的知名度较高,侵权情节严重等因素,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被告未提起上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本案进行评析。
①(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②(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乙公司的行为,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了农业生产安全。
③(积极意义)法院判决有利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激励科技创新、激发创新活力,规范种业市场秩序,形成尊重创新的良好社会风尚。
10.[2023河北保定高二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人郑某某系被告单位北京某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0年1月底至2月初,郑某某明知其采购的1万个“3M”牌9001型口罩及其下属采购的5万个“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均无资质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及出库票据等材料,且公司员工及消费者反映口罩质量有问题,仍指示被告单位在北京市的多个门店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16万余元,销售所得均归北京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所有。经鉴定,上述口罩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单位北京某大药房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被告人郑某某的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郑某某在明知口罩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依然销售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是对消费者的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消费的权利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注册商标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郑某某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防护用品,且销售金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③(怎么做)作为经营者,郑某某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欠钱不还
遛狗不拴绳
邻里纠纷
拖欠工资
思考: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纠纷,比如劳动纠纷、邻里吵架等,该如何解决呢?
在长期实践中,人类社会逐渐形成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人们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
以和为贵选调解
2
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便捷经济选仲裁
提示:用的是调解的方式。
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避免了人力、精力、财力成本的过度消耗与司法资源的浪费。
各退一步,以和为贵!
小冯租住小贾房屋期间,双方因破裂水管的维修、赔偿问题发生争执,互不相让。小冯欲根据租房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贾修好水管、支付维修费用并赔偿因水管破裂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邻居王大妈觉得为这点小事就去诉讼耗时费力,便耐心开导说服二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协议约定由小贾在三天内请人修好水管并支付维修费用,小冯则不再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该案例是用哪种方式解决纠纷的 有何优点?
探究与分享 P82
1、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P82末段
(1)多元方式
①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相关链接)
(2)优先选择: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优先选择≠最佳选择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原因:省时、省力、省钱
P83 相关链接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为缓解现代社会纠纷大量产生、法院“诉讼爆炸”的压力,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方式,构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2、调解的含义和类型 P83一段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调解的类型 P83一段、相关链接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1)调解的含义: P83一段
思考:这些调解由谁来主持?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立立场;
依据习惯、风俗、道德、伦理、法律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含义:
(2)要求:
(3)性质:
(4)效力:
3、人民调解 P83末段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P84相关链接 人民调解的典型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5)作用: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1)含义:行政调解又称为“政府调解”,是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调解。
(2)依据:主要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3)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
举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害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
知识拓展:行政调解
轻微交通事故
(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含义: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2)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纠纷如甲追尾乙车,乙要求赔偿;商事纠纷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3)特别提示:仲裁机构既可以调解,也可以仲裁!《仲裁法》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且仅有仲裁庭能够做出仲裁!(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知识拓展:仲裁调解
【比较】各种形式的调解
调解的类型 主持机构 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2、商事仲裁 P84一段
(1)含义: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1、仲裁的种类 P84一段
适用场合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国内仲裁机构:
1.人事仲裁机构;
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3.根据《仲裁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
了解北仲:
1.副主任及委员中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著名学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均是 法律、经济贸易领域的专家
2.收费,但非营利性
3.独立于政府(行政机关)不隶属,政府和法院支持其工作,但不干预
4.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知识拓展】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
思考:哪些纠纷不适用商业仲裁呢?
法 律 知 识 速 递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P68
与人身权相关
非平等主体
探究与分享 P84
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小郭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执。
以上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为什么?
可以 商事仲裁
不可以 婚姻纠纷
不可以 行政争议
此纠纷属于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发生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此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此争议属于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纠纷,属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商事仲裁制度的规定
(1)或裁或讼: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理解: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能二者同时适用;
①有仲裁协议,只能选择仲裁,不能选择诉讼,法院无权受理该纠纷。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除外。
②无仲裁协议,只能选择诉讼,不能选择仲裁。
3.商事仲裁制度的规定
(2)协议仲裁(前提):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注意:在纠纷发生前、后都可以订立仲裁协议。无仲裁协议提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无效仲裁协议: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口头形式的仲裁协议
约定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的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灵活,不公开审理: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仲裁协议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例如,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xx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相关链接P85:仲裁协议
(4)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名词点击】“一裁终局”: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不服裁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果撤销后则可以再选择仲裁或者诉讼。
具有自愿性、灵活性、保密性(不公开)、便捷性、经济性。
(1)自愿性: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2)灵活性:仲裁程序比较灵活。
(3)保密性: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4)便捷性: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经济性:体现在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等方面。
仲裁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商事仲裁的特点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与诉讼的关系
申请前提
是否公开审理
效力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经济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或裁或讼: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仲裁前置)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不需双方都同意)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对于终局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能。
知识拓展: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仲裁审理一般公开审理。
判断:哪些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为什么?
1.父亲去世后房屋拆迁养子女与亲生子女遗产继承纠纷。
2.张三某与深圳市丰巢互动媒体有限公司相关劳动合同纠纷。
3.某某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4.王某与同事打架,对派出所调解不服,向市局申请仲裁。
5.某美妆博主申请外观专利被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国家专利局仲裁
注意:仲裁协议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
例如: 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属于继承纠纷


×非合同非财产纠纷
× 双方不是平等主体
认识调解与仲裁
或裁或审
劳动争议仲裁等
调解
类型
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便捷、经济,
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种类
特点
调解含义
商事仲裁
诉讼外调解
协议仲裁
一裁终局
以和为贵
选调解
便捷经济
选仲裁
仲裁
制度
不公开审理
知识小结
1.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但仲裁委员会之间存在隶属关系。
【解析】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之间也没有存在隶属关系。
2.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解析】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结果更有法律效力,更适宜成为优先选择。
【解析】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4.调解,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的调解。
【解析】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5.人们可以同时选择商事仲裁和诉讼以更好解决矛盾和纠纷。
【解析】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易错易混】
1.(2024河北,14,3分)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Z公司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故①正确。
②:电话信息是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不再属于其个人隐私,故②正确。
③: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故③错误。
④: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没有故意并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Z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故④错误。
【直击高考】
2.(2024江西)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家具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烧毁其货物,可全部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①说法错误。
②: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
③: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
④: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直击高考】
3.(2024北京)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
③: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
④: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直击高考】
4.(2023山东高考15)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已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
②: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
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
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
【直击高考】
5.(2023北京)“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解析】B: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B符合题意。
A: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A说法错误。
C:《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
D: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
【直击高考】
C
6.(2023年6月 浙江 )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
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
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直击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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