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家和万事兴 教学课件(共27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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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家和万事兴 教学课件(共27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资源简介

家庭与婚姻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珍惜婚姻关系
家和
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
地位平等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侵权家庭成员权利 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知识框架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二、敬老是义务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科学精神】 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Part1
育小职责大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
(1)亲属关系
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2)法律关系
浓浓的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依据
①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一、育小职责大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抚养义务(三不得)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一、育小职责大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3)监护职责(保护义务)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育小职责大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教育子女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一、育小职责大
思考:假如父母死亡,由谁来监护?
【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一、育小职责大
【拓展】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以案说法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不成立。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
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查阅《老年人权益保障合法》第十八条的“常回家看看”条款,思考赡养的含义。
以案说法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Part2
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二、敬老是义务
思考:未成年子女需要监护。那么,老人需不需要别人的监护呢?
李某有两个儿子在国外定居,丈夫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李某年老体弱,平时李某的妹妹李某红经常予以照顾,陪伴其至医院检查,李某遂订立书面委托书,委托李某红在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等情况下,作为其监护人。后李某患阿尔茨海默病,李某的儿子回国后,与李某红发生冲突,索要李某的监护权。法院判决认为,李某的意定监护,应当尊重,驳回了李某儿子的诉讼请求。

什么是“意定监护”?有何意义?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2)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优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解决老年人容易被骗取钱财的问题,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二、敬老是义务
拓展
区分抚养、赡养与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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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 养
赡 养
扶 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照顾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成为该部法律最大的亮点,规定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寻求司法保护。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法院已发出上万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呈爆发之势的家庭暴力,保障了弱势群体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是人民法院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防止家庭暴力行为再次发生的有效手段,也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权利义务关系稳定和保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生活中存在哪些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现象?
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家庭成员的权利的?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敬老是义务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 指用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摧残、折磨家庭成员,使他们在肉体上、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
遗弃: 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是非法的。但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区分:虐待与家庭暴力
虐待
家庭暴力
区别
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联系
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课堂小结

育小职责大
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 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家和万事兴


课堂练习
1.某人民法院在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案件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不注意对子女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二是部分家长在教育子女过程中,动辄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父母推卸教育责任。育小职责大,做合格家长( )
①要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要明晰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③必须通过批评教育的手段去化解子女成长中的各种问题
④不能因婚姻关系改变而消除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课堂练习
2.小李因结婚购买婚房向父亲老李借款3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5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李要求小李还款。小李以父母有义务帮助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李年老后的生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借款到期后,小李仍不肯还款,老李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益
B.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小李要求父母帮助扶持自己的要求是正当的
C.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小李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李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
D.老李和小李的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C
课堂练习
3.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这一制度,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人均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监护事项
②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③经事先协商后,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④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课堂练习
4.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在妻子去世后,王先生与侄子王某达成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只能选择无利害关系的人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故王某无权担任
B.被监护人去世后,意定监护人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被监护人的遗产
C.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王先生口头确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协议有效
D.王某在王先生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对王先生的监护职责
D
课堂练习
5.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课堂练习
6.林某和妻子张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均以各种理由未与婚生子女同住,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忽视了被监护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导致两未成年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甚至面临辍学的可能。本案中,林某夫妻的行为( )
①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侵犯了家庭成员权利,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属于遗弃,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④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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