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8张PPT)家庭与婚姻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夫妻地位平等育小职责大敬老是义务珍惜婚姻离婚要慎重平等的人身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知识框架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及登记程序离婚冷静期离婚的方式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一、珍惜婚姻二、离婚要慎重核心素养【政治认同】认同通过法律手段维持家庭关系稳定与社会稳定的意义。【科学精神】 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无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表现。【法治意识】用法治的方法和理念正确对待离婚问题。【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子女负责、对社会负责。Part1珍惜婚姻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一、珍惜婚姻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正确对待婚姻(1)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2)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一、珍惜婚姻4.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3)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一、珍惜婚姻拓展亲等计算直系血亲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伯、叔、姑舅、姨伯叔姑的子女伯叔姑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伯叔姑的曾孙子女或外曾孙子女旁系血亲自己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子女兄弟姐妹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舅姨的子女舅姨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舅姨的曾孙子女或曾外孙子女旁系血亲旁系血亲三旁二旁三旁三代二代一代二代三代二旁二旁1.找共同祖先2.同代:找到共同祖先,AB表兄妹,共同祖先A祖父母B外祖父母,AB就是三代旁系血亲。3.不同代:按远的算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案例分析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5.结婚登记(1)原因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一、珍惜婚姻(2)程序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申请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审查相关链接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注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不同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随堂练习甲(男,22 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B思考:这些数据说明了什么?离婚有哪些方式?Part2离婚要慎重1.离婚自由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二、离婚要慎重【注意】反对轻率离婚≠限制离婚自由设置离婚冷静期最主要最根本最直接的目的是引导正确处理婚姻关系,反对轻率离婚2.离婚限制(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妇女权利的保护)二、离婚要慎重【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3.离婚的方式(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二、离婚要慎重3.离婚的方式(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凡有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二、离婚要慎重【注意】婚姻关系解除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②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拓展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 法 知 识 速 递相关链接易混易错1.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婚姻自由包含两个方面,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2.只要举行了婚礼就是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只用依法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3.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受法律的保护。【按同居关系处理,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4.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办【必须本人申请,不可由父母或他人代办】5.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课堂小结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珍惜婚姻离婚要慎重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结婚登记程序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完全自愿;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离婚自由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达到法定婚龄课堂练习1.俗话说“好事多磨”,一对准新郎、新娘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却因一些理由被拒绝。下列各项,可能导致两人结婚登记申请被拒的原因有( )①准新娘曾经两次离婚②准新郎、新娘是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关系③准新郎、新娘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④准新郎年过40岁,而准新娘只有22岁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B课堂练习2.2017年,某市小学生小花(化名)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小花判给母亲马某,父亲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2019年,抚养权变更后,小花与其父亲共同生活。2022年,小花委托父亲向母亲索要2019年至2022年期间产生的3万元用于(补语文、数学等学科)补课费用的一半,拿不出钱来的马某被诉至法院。就上述案情,以下评价合理的是( )①抚养权变更后,小花的抚养费只由其父亲承担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补课费用应由其父母共同承担③小花参与课后补课违反教育部“双减”政策,其诉求不予支持④人民法院将作出小花母亲不承担课后补课费用的判决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D课堂练习3.刘某与李某为合法夫妻,因家庭矛盾分居,妻子刘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期间,李某将自己银行账户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和工资收入擅自进行处置。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起诉离婚时双方虽已分居,但并未解除婚姻关系②李某的投资收益和工资收入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③李某如果想要处置二人共同财产需征得妻子同意④刘某与李某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方可起诉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A课堂练习4.王某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与张某再婚。张某无子女,婚后将王某的两个孩子视如己出,抚养近十年。由于王某常年外出打工,双方感情日渐淡漠,王某决定离婚,张某坚持不同意离婚,双方诉至法院。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王某给予张某一定的经济补偿,感谢他对家庭的付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离婚。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解决婚姻纠纷既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②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双方可解除夫妻关系③调解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④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D课堂练习5.原告石某某与被告肖某某于2007年4月12日在湘乡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08年7月21日生育一女,取名肖小某。因两人性格不合,于2021年7月19日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女儿由男方抚养,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该协议履行将近一年之后,被告对小孩的学习、生活、日常费用的开支不管不问,原告因被告不履行离婚协议,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本案中( )①原告石某某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抚养权的纠纷②被告在抚养女儿的问题上推卸责任有违公序良俗要求③被告应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④若抚养权变更,肖小某的抚养费只能由原告石某某承担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