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0张PPT)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知识框架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框架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二、寻求法律援助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科学精神】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
【公共参与】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
Part1
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2.诉讼权利的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诉讼权利的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情况: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法律关系主体在实际生活中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如继承权
在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程序中,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相关链接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诉讼权利的内容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的含义: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回避制度的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注意】
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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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体
回避方式: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2.诉讼权利的内容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两审终审制: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上诉自由: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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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注意】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以案说法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结合所学,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这句话说明了在诉讼中实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回避。孙某并不是王某的学生,二人并不认识,没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被法院驳回。
法律援助制度
Part2
寻求法律援助
1.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二、寻求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二、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3.法律援助适用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对于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3)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二、寻求法律援助
(1)《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拓展
法律援助的对象
4.法律援助的审查及办理
(1)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二、寻求法律援助
课堂小结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
法律援助的审查及办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公民的诉讼权利
课堂练习
1.农民工讨薪是社会关注的民生话题。李某等38名农民工与某服装公司结算工资时,公司负责人先后出具欠条,金额总计高达近20万元,约定半年还清。半年期满后,农民工多次讨薪均未果。很多人为“农民工讨薪”出谋划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凡事“和为贵”,调解协议都具有强制执行力
②便捷经济选仲裁,但其裁决没有法律约束力
③双方可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诉讼调解
④农民工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课堂练习
2.小王家住青岛市北区,在市南区经营一家海鲜店。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小王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王作出行政处罚。小王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提供作出处罚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小王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南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小王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课堂练习
3.王某是某高档小区的住户。2024年6月,王某发现自家的墙体发生开裂,几番查询后,发现是楼下的住户张某拆掉承重墙导致的。为此,王某找到正在装修的张某,要求赔偿,但张某不同意赔偿。为维护自身权益,王某可以( )
①搜集证据,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②向物业投诉,请求物业协助解决
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出面协调
④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课堂练习
4.备受关注的山西省太原市民营企业家姜某被控职务侵占案,由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发回重审后的第一次庭前会议,会议不公开进行,约半小时结束。会议上,律师袭某提出管辖异议和回避申请,法庭表示先就这两项重大程序性事项研究、汇报,依法作出决定,并及时答复辩护人,基于此,法庭决定休会。回避申请能被重视,是因为( )
①当事人有权申请任何人回避
②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③只有被告才有权申请回避
④回避制度有利于增加裁判的公正性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5.2023年春节期间,周某驾驶的车辆因操作失误与一辆农用车发生追尾事故。该事故导致农用车车主受伤,农用车车主家人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周某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元。在该起案件中( )
①周某若有诉讼代理人,其诉讼代理人应着重维护周某程序权利
②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③周某如果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下达15日后提起上诉
④若法院判决错误,可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课堂练习
6.方某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当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方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部分,撤销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狩猎罪部分,以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上诉人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如何理解公民所享有的上诉权
如果当事人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仍不满意,还能继续上诉吗
课堂练习
答案:(1)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本案中方某不满法院一审判决,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在行使所享有的上诉权。
(2)不可以,因为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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