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练习一、单选题1.2024年6月,张某(男)经人介绍结识了周某(女)。因工作原因张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平时交往过程中周某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同年9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周某在行为、表达方面与常人表现出差异。反复询问下,张某才得知周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周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②因周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③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张某必须照顾周某的生活起居④张某知晓实情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因父亲染有严重的酗酒、赌博恶习,不利于小明身心健康,故小明八周岁时,其母选择离婚,小明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父亲因恶习已自动丧失监护权,但仍需对小明支付抚养费B.母亲是小明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单方面禁止父亲探望小明C.父亲仍有探望权,母亲可举证申请法院限制父亲的探望权D.父亲仍有监护权,行使监护权的方式应该由法院进行认定3.小夏父母经常吵架,二人于2024年10月离婚,8岁的小夏跟着母亲生活,小夏父亲想探望小夏,但小夏母亲以各种理由拒绝其探望。小夏母亲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小夏父亲则以不让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于小夏父母的做法,分析合理的是( )①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因离婚而消除,小夏父亲应支付抚养费②离婚后小夏父亲可以探望孩子,但必须征得小夏母亲的同意③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④小夏父亲的探望权受法律保护,小夏母亲不得无故阻拦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5年2月3日电视剧《六姊妹》在央视首播后引发热议,剧中的老五刘小玲与汤振民婚后整天吵吵闹闹、矛盾重重,最终他们因性格不合而办了离婚手续。如果此事发生在2021年之后,两人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后,会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②限制了离婚自由,可能导致离婚难现象的发生③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④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制度,引导夫妻珍惜感情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陈某(男)与刘某(女)结婚后生育儿子陈小某。因双方长期分居,陈小某主要由刘某父母抚养。陈小某10岁时陈某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判决准许陈某与刘某离婚,儿子陈小某由刘某抚养。二十年后,陈某去世,留下房产和若干存款。据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离婚后,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离婚后,陈小某仍有赡养陈某的义务和继承陈某遗产的权利③陈某和刘某感情破裂无法调解,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④离婚后,刘某有权将儿子的姓氏更换为刘小某并拒绝陈某探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半年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王某在行为、表达方面与常人表现出差异。反复询问下,李某才得知王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为保护自身隐私,无需在婚前告知李某患病事实②李某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解除婚姻关系③因王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④王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吴某与张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9年生育一子吴帅。后因吴某常年工作在外,对家庭和吴帅不闻不问,双方不断发生争吵直至感情破裂。2021年3月,双方分居已超过一年,张某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由其抚养婚生子吴帅。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民法院审理该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②张某与吴某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③离婚后,直接抚养吴帅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子女的义务④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则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诗意”遇“法理”会撞出怎样的火花。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尚不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卓文君《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如果用今天的民法典来解读这些诗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十四为君妇”较法定结婚年龄早六年②婚姻赋予了夫妻双方新的人格权利③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④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即解除夫妻关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9.男甲经人介绍认识了女乙,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女乙发现男甲有赌博恶习,于是决定解除恋爱关系。男甲十分气愤,扬言如果女乙不嫁给他就杀她全家。女乙害怕男甲真做得出来,就和他登记结婚了。婚后8个月,男甲因犯罪入狱。女乙想离婚,于是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夫妻关系。此案件中( )①女乙因受胁迫而结婚,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②男甲和女乙的婚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受法律保护③法院审理该案件,发现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④女乙可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届满后双方解除夫妻关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2022年6月,邢某(男)与陶某(女)相识恋爱,同年10月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3年5月,二人按照民间风俗举办婚礼并依法进行了婚姻登记。2023年11月,陶某生育一子。邢某称,从双方认识到举行婚礼,他给付陶某聘金、彩礼、礼物等共计20万元,双方共同生活仅4个月,后陶某回娘家居住至今。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②聘金、彩礼等是女方权益的保障 ③进行婚姻登记才能保护子女合法权益④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1.高某与李某(女)系夫妻,双方于2018年9月生育一子小高。高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9月分居,小高随李某生活,后高某、李某分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高在上学途中被高某带走藏匿,李某只能通过微信视频与小高进行为数不多的几次沟通。该案例中( )①小高可自主决定是随李某生活,还是随高某生活②在离婚诉讼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③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因此还需要再申请补发离婚证④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小花(女)与小明于2024年6月经媒人介绍相识,2024年10月初经政府办理婚姻登记。领完结婚证后,当天下午,小花、小明婚检时,小花才得知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且小明早已知晓自己患有此病。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小明隐瞒重大疾病,二人的婚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②小花与小明成为法定夫妻的日期是2024年10月初③因小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④因小明和小花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故不可单方面解除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在芳芳二十周岁生日宴上,芳芳喜欢上了比自己大两岁的大军(芳芳姑妈的孙子)。两人偷偷相处半年后决定领证结婚但不通知家人,不办酒宴,由于大军工作繁忙,芳芳便自己拿着双方证件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由此可知( )①只有男女双方正式摆过酒宴,才算结婚②芳芳和大军是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③大军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婚姻无效④芳芳独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合程序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24年1月20日,张某生下女儿林一。2024年8月,林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法院应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B.法院判决前应先进行调解C.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D.夫妻应先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再提出申请15.李某(男)与张某(女)于202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李某才告知张某,其婚前患有某种疾病,且该疾病可能对生育后代造成一定影响。之后张某以李某隐瞒婚前重大疾病将李某告上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后,张某可以起诉离婚②从始至终两人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③张某若无过错可向李某请求损害赔偿④该婚姻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6.小帅的爷爷和小如的奶奶是亲兄妹,小帅和小如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2岁,小帅25岁时要与小如办理登记结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当事人可以一方或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②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两人可以登记结婚③两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不能登记结婚④两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所以可以登记结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二、非选择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凤凰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赵某外出打工挣钱,刘某则回娘家生活。赵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方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刘某得知真相。于是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1)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2)请结合这则材料说明结婚登记的必要性和意义。18.辛某与孙某在家中举行了订婚仪式,未领取结婚证,就举办了婚礼。婚后,辛某外出到煤矿打工,一年后因矿井事故身亡。分遗产时,孙某与辛某的家人发生了争议。孙某认为,虽未领取结婚证,但与辛某已构成事实婚姻,应有继承权。而辛某的父母认为,辛某与孙某未领结婚证,构不成夫妻关系,没有继承权。据此分析:(1)如何看待辛某与孙某的结婚行为 (2)对辛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19.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2019年10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楠外出打工。张楠外出打工期间,与赵娜的感情一直很好。2020年3月,赵娜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明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明抵债。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楠闻讯,于同年5月回村,陪同赵娜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明与赵娜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有效。(1)张楠与赵娜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6月28日登记结婚。2023年12月,林某向张某坦白其患有艾滋病多年,并且长期吃药。2024年1月20日,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2024年4月,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婚姻无效。诉讼中,张某明确若婚姻无效不能成立,则请求判决离婚,对此,林某亦无异议。为减少当事人讼累,人民法院一并予以处理。某校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发表了以下观点:主体 甲 乙 丙观点 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 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 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分别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B C B B A C B A A B题号 11 12 13 14 15 16答案 C A C A D C1.B【详解】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周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①符合题意。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见,周某隐瞒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不属于无效婚姻,②不符合题意。③:如果该婚姻被撤销,那么,张某就不用照顾周某的生活起居,③不符合题意。④: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张某知道撤销事由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2.C【详解】A:若父亲未因法定程序(如法院判决)被撤销监护权,则仍享有监护权,不会自动丧失,A错误。B: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母亲不可以单方面禁止父亲探望小明,B错误。C:父亲仍有探望权,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母亲可举证申请法院限制父亲的探望权,C正确。D:父亲行使监护权的方式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D错误。故本题选C。3.B【详解】①④:民法典规定,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因离婚而消除,因而小夏父亲应支付抚养费,小夏父亲的探望权受法律保护,小夏母亲不得无故阻拦,①④正确。②:离婚后小夏父亲探望孩子,无需征得小夏母亲的同意,但是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可由当事人协议,②错误。③:材料强调的是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和抚养费问题,不涉及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③排除。故本题选B。4.B【详解】①④: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制度,①④正确。②:“限制了离婚自由”说法错误,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冲动离婚,但离婚主动权仍然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离婚冷静期内是否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是否申请离婚,仍然取决于夫妻双方,②错误。③:离婚冷静期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即使一方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③错误。故本题选B。5.A【详解】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正确。②: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陈小某对陈某有赡养义务,同时也有继承陈某遗产的权利 ,②正确。③: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陈某和刘某感情破裂无法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是诉讼离婚,并非申请协议离婚 ,③错误。④: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刘某无权擅自将儿子姓氏更换为刘小某,且陈某有探望权,刘某不能随意拒绝陈某探望 ,④错误。故本题选A。6.C【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王某结婚前如果有重大疾病,需要告知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①不选。②④:王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的事实,与李某结婚,王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李某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解除婚姻关系,②④入选。③:因王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③不选。故本题选C。7.B【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①正确。②:题干中张某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由法院判决,而非必须由双方协议达成。若为协议离婚,才需双方协商一致,②错误。③: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义务,③正确。④:诉讼离婚的生效时间为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而非取得离婚证。离婚证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④错误。故本题选B。8.A【详解】①:根据《民法典》,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诗中“十四为君妇”较法定结婚年龄早六年,故①正确。②:人格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等)是自然人固有的,并非婚姻赋予的新权利。婚姻关系中的权利更多属于身份权,而非“新的人格权利”,②错误。③:《民法典》明确离婚自由原则,但设置离婚冷静期等制度,旨在避免轻率离婚,③符合题意。④:离婚需先申请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次申请方可解除婚姻关系,单次申请不能直接解除夫妻关系,④错误。故本题选A。9.A【详解】①: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女乙因受胁迫而结婚,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①正确。②: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违背自愿原则的,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本案中,女乙受胁迫而与男甲结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属于可撤销的婚姻,②排除。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正确。④: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而不是女乙一方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④排除。故本题选A。10.B【详解】①: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经过登记,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①正确。②:聘金、彩礼等是一种民间习俗,并非是女方权益的法定保障,在某些情况下,彩礼可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返还等处理,②排除。③:即使父母没有进行婚姻登记,非婚生子女也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进行婚姻登记不是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唯一前提,③排除。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这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④正确。故本题选B。11.C【详解】②:在离婚诉诉期间,高某、李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否则就是重婚,②可选。④:李某作为小高的母亲,不因婚姻关系是否承续影响抚养权和监护权,高某通过藏匿小高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监护权,④可选。①:小高不满八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自主决定跟谁生活,①不选。③:高某、李某选择裁判离婚,无需再申请补发离婚证,③不选。故本题选C。12.A【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本案小明隐瞒严重传染疾病,小花可申请撤销婚姻,故婚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②:男女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小花和小明于 2024 年 10 月初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成为法定夫妻的日期是 2024 年 10 月初(登记当日),②正确。③: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不是当然无效,而是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婚姻是有效的,③错误。④:若小花知晓小明隐瞒重大疾病后,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的,④错误。故本题选A。13.C【详解】①:只有男女双方履行登记手续,才算结婚,①错误。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芳芳与姑妈的孙子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禁止结婚范围,②正确。③:芳芳二十周岁,大军比芳芳大两岁,已经达到了男二十二岁的法定结婚年龄,③错误。④: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办理,芳芳独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合程序,④正确。故本题选C。14.A【详解】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张某于2024年1月20日分娩,林某在2024年8月(分娩后7个月)提出离婚,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男方提出离婚的期限,A正确。B:法院判决前应先调解,但此规定适用于已受理的离婚案件。本案中,男方在禁止期内提出离婚,法院应直接驳回,无需进入调解程序,B排除。C: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离婚,但题干中情形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男方提出离婚的特殊期限,C不选。D:协议离婚需先达成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但本题属于诉讼离婚,无需事先协议,D排除。故本题选A。15.D【详解】①:离婚的前提是婚姻有效,在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后,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无需起诉离婚,①排除。②:在法院判决撤销婚姻之前,属于有效婚姻,②排除。③④: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另一方因对可撤销事由不知情,以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并基于这种信任在婚姻关系中付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会遭受损害,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16.C【详解】①: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8条,结婚登记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①错误。②③④:小帅的爷爷和小如的奶奶是亲兄妹,属于二代旁系血亲。小帅和小如是他们的孙辈,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以及《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四代旁系血亲不在禁止范围内。且小帅和小如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因此两人符合可以登记结婚,③错误,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17.(1)赵某与刘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的所谓“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婚姻,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从道德方面来讲,赵某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理应通过社会舆论给以强烈的谴责。(2)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刘某的婚姻因未办理结婚登记,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深刻的教训启示我们: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顺利解决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家庭纠纷,维护家庭的稳固,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的法律案件考点考查:合法婚姻的条件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解答本题首先明确合法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然后结合材料加以分析,实现理论与材料的有机结合。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凤凰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联系结婚的条件。有效信息②:赵某见到方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可联系结婚的法定条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结合这则材料说明结婚登记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凤凰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联系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有效信息②:赵某见到方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可联系结婚的法定条件,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18.(1)在有些人的观念中,领取结婚证不算结婚,而举办婚礼才算结婚,这是一种误解。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必须进行结婚登记。辛某与孙某虽举行了婚礼,但未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故其不构成夫妻关系。(2)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子女间、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辛某与孙某仅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辛某的遗产应归其父母继承,孙某无继承权。【分析】背景素材:辛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纠纷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制意识【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评价辛某与孙某的结婚行为,注意作答主体为自己,需要调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辛某与孙某在家中举行了订婚仪式,未领取结婚证→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必须进行结婚登记。辛某与孙某虽举行了婚礼,但未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故其不构成夫妻关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辛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注意作答主体为自己,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辛某与孙某未领结婚证,构不成夫妻关系,没有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子女间、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辛某与孙某仅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辛某的遗产应归其父母继承,孙某无继承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19.(1)张楠与赵娜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两人并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本案中,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应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分析】本题考查婚姻关系的有效性,考查考生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运用和调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论证和探究事物的能力。【详解】(1)本题要求回答张楠与赵娜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试题,根据材料“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2011年10月两人订婚”可知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2)本题要求回答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试题,根据材料“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完全自愿。本案中,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应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点睛】回答分析说明类问题,主要按以下思路进行:第一步,精析材料,把握主题。这是解题的基础,可有效避免“文不对题”、“答非所问” 的现象。第二步,围绕主题,回归教材。以试题反映出的问题为中心与教材联系,找出材料与教材的“结合第三步,紧扣题意,合理作答。通常,我们只要将教材中的基本原理与材料一一对应,用理论分析料即可。20.①缔结婚姻双方应当诚信、平等,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甲同学认为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同学的分析是正确的。②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乙同学认为“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有权提出离婚,所以乙的分析是错误的。③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但是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需要进行调解,但不一定必须先接受调解。所以丙同学的分析是错误的。【分析】背景素材:离婚案件考点考查:无效婚姻、离婚的限制、裁判(诉讼)离婚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考生可结合材料联系教材无效婚姻、离婚的限制、裁判(诉讼)离婚相关知识组织答案。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林某婚前未告知张某其有重大疾病→可联系无效婚姻的情况;关键词②: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个月,无权提出离婚→可联系离婚的限制;关键词③: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可联系诉讼离婚的程序;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