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二 法律与生活 学案 2025年高考政治三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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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二 法律与生活 学案 2025年高考政治三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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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三轮学案
一、考查方向(课标要求)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5.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6.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7.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8.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9.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10.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11.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1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二、知识框架
三、主干知识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答题归纳(一般知识,首先考虑)
1.民法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之间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①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方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义务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对等。
3.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二)有关公民“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点归纳
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共8个)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①侵犯生命权:造成死亡
②侵犯身体权:身体完整、自由行动受到侵害。
③侵犯健康权:影响身健康和心理健康.
④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⑤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责任承担方式:
第一、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第二、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侵犯姓名权: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3.侵犯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丑化、无损、伪造他人肖像。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4.侵犯名誉权:组织或个人侮辱、诽谤他人,新闻报道歪曲、捏造事实。侵犯荣誉权:侵害烈士名誉、荣誉。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悔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5.侵犯隐私权:刺探、侵扰、泄露他人个人信息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
6.侵犯他人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所有权的一般知识
1.一般归纳
(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侵害他人民事权利,要承担侵权责任。
(2)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进行登记。
(3)价值较大的动产(汽车、船舶)所有权取得要进行登记。
(4)如果未经他人登记不得善意对抗第三人。
(5)财产权受到侵害时承担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6)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节、仲裁、诉讼等方式。
2.物权
(1)用益物权--对应物的使用价值
①内涵: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类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2)担保物权--对应物的交换价值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3.保护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著作权
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内容: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起效: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采取自动取得原则,著作权在作品完成时自动取得,无论是否发表,也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即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保护期限: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届满,作品流入公共领域。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一直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的内容:
(3)专利权
含义: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之日起算。
专利权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保护期满,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免费使用。
(4)商标权
含义: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志,体现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信誉良好,商标具有巨大价值。
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使用。
侵权的构成要件:同一商品的相同或类似注册商标;类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补充:驰名商标特殊保护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依法续展可以长久的获得法律的保护。
(四)关于合同的一般知识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有效合同构成要件: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3)无效合同: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存在欺诈、胁迫、损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订立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4)判定合同是否成立:合同订立需要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方发出邀约,一方作出承诺,则合同成立。
(4)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协作履行、诚信原则,违反原则可视为违约。
(5)合同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6)违约免责: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事人约定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7)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双方协商、调解、投诉、诉讼等方式。
(8)合同的效力情形?
无效合同:①吐过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②违背公序良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④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 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可撤销合同:①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
③订立合同显失公平的(在当事人危困、缺乏判断力时)
效力待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②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③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有效合同:①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
五()有关“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归纳总结
1.侵权责任及类型
(1)含义:行为人因过措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程,该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联系。
(3)过错推定责任:
①含义: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律规定的过错推定类型:患者因医疗机构隐瞒、伪造、销毁病例造成损害的,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建筑物、悬挂物脱落,其他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下井施工受到损害的。
(4)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含义: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只要损害了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类型:无民事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个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个人)动物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5)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6)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相邻关系的基本要素: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主体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之间相互毗邻。基于不动产的相互毗邻而发生,随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
主要类型:相邻用水、排水、通行、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
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六)有关符合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①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②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
③监护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未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2.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特殊需要,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七)有关“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归纳
(1)析产:继承遗产要先从夫妻共有财产中析出,析产后确定的被继承人才能合法继承遗产。
(2)债务清偿:继承人不仅继承遗产还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清偿)
(3)遗产继承:遗产继承、男女平等、婚生非婚生平等,同一顺位继承人遗产份额均等,有经济能力而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不分或少分,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
(4)遗嘱继承的形式: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必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现场见证。
(5)法定继承人顺序和范围: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住祖父母、外祖父母)
(6)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子女死亡,一般由晚辈直系直系血亲(孙子孙女)代位继承。
(7)继承权的类型和依据:
类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有先后:有遗嘱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遗嘱继承和遗赠优先法定继承,不管是遗嘱继承、遗赠还是法定继承,都要留给没有劳动收入来源继承人一定的份额。
(8)遗嘱人先后有遗嘱的,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主。
(八)有关“婚姻”的知识归纳
1.婚姻制度
(1)起点: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结婚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审查和登记
(5)法律对离婚的限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6)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就子女抚养关系和财产分割协议达成一致。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满后,当事人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注意协议离婚有30日离婚冷静期,没有取得离婚证期间结婚视为重婚)
裁判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法院必须告知当事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另行结婚的,构成重婚。
(7)探望权利: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履行探望权利的方式由当事人商议,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是由消失后,应当依法探望。
2.夫妻地位平等
(1)登记:登记结婚意味着双方婚姻权力和义务确立
(2)家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中家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3)人格独立: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均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4)处理夫妻财产的方式:按法律法规处理和约定财产制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按法律法规处理。
(5)夫妻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一方人身损害的补偿,遗嘱、遗赠明确一方继承。
(6)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津贴、生产经营投资、知识产权、继承或遗赠(不明确哪一方)
(7)夫妻财产制度:夫妻约定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民意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9)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念:夫妻在婚姻中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权利、子女随随父姓或母姓),夫妻相互尊重、互相抚养、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九)有关“劳动者”的知识归纳
1.法律守护劳动者
(1)劳动法对劳动者的规定: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劳动法也体现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2.劳动也要签合同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的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订立劳动合同基本原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
(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合同期限、公正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防护。
(5)有效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有效,欺诈、乘人之危方式、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6)劳动者的权利: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其他方面的权利。
(7)劳动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8)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和解、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其他途径投诉。
()有关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归纳
十1.创业步骤:选择适合的经营主体,准备相应文件、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信息依法公示制度。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1)“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5万)、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对企业的启示:①作为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②(提升自身实力)企业应该通过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诚信经营等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3.经营者应该维护消费者的哪些主要权益?(理解结合材料分析)
①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4.消费者的维权途径是什么?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5.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意义: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关系,有助于守法诚信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加社会福祉。
6.企业依法纳税的原因:
(1)国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个人或企业“依法纳税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既是企业信用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十一)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以和为贵选调解
(1)当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可以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节、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解决纠纷的方式:
(1)和解,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原则下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
(2)调解,调解应当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3)调解的类型: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①诉讼调解适用于民事纠纷、行政赔偿、补偿,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行使争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人民调解适用于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能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行政调解适用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④仲裁调解适用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2.商事仲裁制度
(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不能单方面要求仲裁)
(3)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注意: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
(十二)“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点
3.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哪些?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根据诉讼回避制度,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 诉讼活动其他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决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4.寻求法律援助
核心知识:制度+途径
(1)法律援助制度: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2)途径:①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请求法律援助。
②涉及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利,不受经济困难的限制。
③刑事诉讼中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已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
5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 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第二步: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第三步:应诉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四步:开庭审理(一审)(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的环节: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
第五步:上诉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两审终审制: 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第六步: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6.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
(2)被告:
(3)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此致
Xxx人民法院
(6)附本起诉状副本 xxx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
7.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①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3)证据的种类
①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②行政诉讼法证据类型: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③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注意: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通过偷拍、偷录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8.不同诉讼类型的.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例外规定: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2)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行政机关提供证据。例外规定: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例外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4)举证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四、经典高考主观题
1.(2024·广西·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8周岁的高中生梁某在网上向A公司订购用于文艺汇演的汉服,梁某发来消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A公司客服回复:“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梁某回复:“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梁某当日支付了200元,A公司于3日后发货。但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
梁某的朋友们谈及此事时,甲说:“梁某发消息是要约,A公司回复是承诺,但只要梁某不收货,合同就不成立。”乙说:“若梁某拒绝收货,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
①甲的说法错误。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A公司回复是要约,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
②乙的说法错误。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A公司延期送达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A公司没有及时通知梁某货物延期情况,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需要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甲的说法正误判断:甲的说法错误。
关键词①:“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可联系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
关键词②:“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可联系A公司回复是要约。
关键词③:“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可联系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
乙的说法正误判断:乙的说法错误。
关键词①: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可联系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
关键词②: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可联系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关键词③: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可联系A公司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2023·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无效合同、侵权责任、调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知识,属于宏观知识切口设问,要求以调解员的身份对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也就是就案件中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赵某造成租赁的车辆损坏如何定责进行分析。可以从赵某作为未成年人签订合同、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关键词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在与赵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承担一部分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2025·浙江·高考真题)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分析】背景素材:法院驳回女儿卖房请求,80岁母亲坚守旧宅引交易纠纷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东城法院的判决,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邓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李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②: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4.(2024·江西·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某校组织小李等同学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孙某:“我上个月找了份工作,现在还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昨天公司通知要辞退我,理由是:我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而且这岗位需要去外地出差,到时肯定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公司辞退我的行为是否合法?”
王某:“不久前,我在义卖活动中从张某手中购得一幅画,后来有一位画家找到了我,要求取回该画。经了解,该画是画家送给张某的,两人还约定了该画只能用于收藏、不得转让。画家是否有权取回?”
若你是小李,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两位居民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答案】
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公司存在歧视未成年人劳动者的情形,且未能证明孙某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画家无权取回。画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给张某。张某将画出售给王某且该画已交付,王某即取得该画所有权。
【分析】背景素材:某校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公司因孙某17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且这岗位需要去外地出差,到时肯定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为由辞退孙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本案中以孙某未成年且需要外地出差为由,不符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关键词②:画家送给张某一幅画,两人还约定了该画只能用于收藏、不得转让。我在义卖活动中从张某手中购得一幅画,该画家要求取回该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案中张某将该画用于公益性质的活动中,因此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5.(2024·北京·高考真题)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答案】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②市场主体应该遵循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C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向电商平台投诉,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侵犯了D公司的名誉权,并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使D公司合法权益受损。C公司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D公司有损害后果,C公司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所以C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医生刘某的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考点考查:名誉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责任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材料中的案件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裁判结果→可联系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关键词②: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可联系市场主体应该遵循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说明C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诋毁,侵犯了D公司的名誉权;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说明D公司有损害后果,C公司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所以C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可联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说明医生刘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6.(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
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7.(2024·吉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第一项诉求会获得支持。商场声明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甲的主要权利,违反公平原则,无法律效力。电冰箱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场应当按照甲的要求承担换货的违约责任。第二项诉求不会获得支持。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与甲心脏骤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乙对甲进行心肺复苏属于见义勇为,符合法定免责条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消费者的权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的基本原则、违约责任。
关键词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可联系教材知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
【答案】
“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著作权;“最新奇”“最丰富”等极限词汇,涉嫌虚假宣传;在改编的内容中有侮辱英烈名誉的内容,构成侵害英烈名誉;因布景装置不牢固而导致小明小腿骨折,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小明若诉至法院,可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张A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红色剧本杀”纠纷
考点考查: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可联系涉嫌侵犯著作权。
关键词②:“最新奇”“最丰富”等极限词汇→可联系涉嫌虚假宣传。
关键词③: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可联系侵害英烈名誉。
关键词④: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可联系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可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主张A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点睛】
五、模拟训练(16+4)
1.(2025·河南·模拟预测)方某、苏某某二人是音乐爱好者,二人合作编创了一首歌,由方某清唱歌词后交由苏某某进行编曲创作。某技术公司是某综艺节目的出品公司,在未告知方某、苏某某,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二人的音乐作品作为综艺节目舞蹈背景音乐,且未以合理、适当的方式对词、曲作者的身份进行署名。二人得知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如果法院支持二人,是因为该技术公司侵犯了二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如果法院支持二人,是因为该技术公司侵犯了二人对该作品的署名权
③如果法院不支持二人,是因为该技术公司的行为属于对该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如果法院不支持苏某某,是因为苏某某作为编曲不具有对该作品的著作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某技术公司是某综艺节目的出品公司,在未告知方某、苏某某,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二人的音乐作品作为综艺节目舞蹈背景音乐,且未以合理、适当的方式对词、曲作者的身份进行署名”,由此可知该技术公司侵犯了方某、苏某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作品署名权,①②正确。
③:本题中该技术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③排除。
④:音乐作品的作者包括词作者和曲作者。苏某某在方某人声的基础上,进行了编曲创作并配乐,形成了该音乐作品。对于该作品而言,苏某某的编曲内容具有独创性,是该作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其为涉案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之一,可以与方某作为权利人共同主张权利,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2025·河南·模拟预测)甲地的朱某与丙地的陆某是好朋友。朱某以向陆某购买房屋为由,向银行出具了共同伪造、变造的购房合同、收据、房屋中介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此获取400万元贷款。朱某在获取400万元贷款后,立刻向陆某出借400万元,同时约定年利率18%的高额利息。后陆某逾期未归还,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偿还借款400万元及利息。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件要由丙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且只能由陆某举证
②法院会支持朱某,因为陆某没有按规定正确履行合同
③朱某用欺骗手段套取银行借款又转贷他人,故二人的合同无效
④如二人的借贷合同无效,朱某应将陆某已支付的利息费用返还给陆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朱某以虚构的购房合同为名,向金融机构套取400万元贷款,后又以高额的利息转贷给他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借款又转贷他人的行为,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后,各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予以返还 ,因此朱某应将陆某在案涉合同项下已支付的利息费用返还给陆某,③④正确。
①: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管辖法院 ,则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朱某要对自己的主张举证。陆某仅需对合同无效的抗辩(如套贷转贷事实)举证,而非“只能由陆某举证” ,①排除。
②:因合同本身无效,法院不会支持朱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仅判决返还本金,②错误。
故本题选D。
3.(2025·湖北·三模)张某经妻子李某同意,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创办了个人独资企业。一年后,因该企业资金流动问题,张某夫妇又向刘某借款30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张某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③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张某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张某和李某私下约定由张某负责还款,则刘某无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①错误。
②: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张某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
③: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张某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予以占有,③符合题意。
④: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夫妇借刘某的30万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刘某有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④错误。
故本题选C。
4.(2025·贵州黔南·三模)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成为关注焦点。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江苏首例、全国第二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判决明确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的AI生成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关于AI生成作品的著作权,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如AI是完全独立地创作作品,那作品的著作权归人工智能AI所有
②由AI独立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通常归属于AI的研发者或所有者
③AI的研发者或所有者同样享有他人利用AI工具原创作品的著作权
④如由多方共同参与创作,那么著作权应根据具体的合作协议来确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③:著作权主体仅限于自然人、法人或组织,AI工具开发者享有工具所有权或专利权,不自动获得他人使用该工具创作内容的著作权,著作权归实际操作的“人类创作者”,①③错误,②正确。
④:如由多方共同参与创作,依据履约原则,著作权应该根据合作协议来确定,④正确。
故答案选C。
5.(24-25高三下·北京海淀·期中)9岁的小刘在路边玩耍时,将鞭炮丢入停放的车辆前部空隙,导致车辆起火受损。车主向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小刘的爸爸刘某赔偿车辆维修费及鉴定费共计8万余元。法院判决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宣判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案中应由车主提供证据,证明小刘的行为与车辆损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刘某依法行使上诉权利,会启动二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可能的错误
④法院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9岁的小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监护人是否存在过错,均需承担责任),而非“过错推定责任”,①说法错误。
②: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车主需证明小刘的行为与车辆损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符合题意。
③:上诉启动的是二审程序,但二审针对的是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非“生效裁判”。生效裁判的纠错需通过再审程序,③说法错误。
④:法院的审判活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这是我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6.(2025·贵州黔南·三模)50多岁的王某和程某1998年10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王某与程某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王某起诉离婚。法院经了解其女儿已经成年,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但有一处无法售卖的自建房,考虑到均分房产会影响生活,法院提议以柱子为界建一堵1.5米高的院墙,一家变两家,各开大门,互为邻居。经调解,双方一致认同。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
①未均分房产违背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公平原则
②该法院在调解中优先考虑了双方的实际生活需求
③王某与程某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
④离婚纠纷中,调解离婚比诉讼离婚更有效、更适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在财产难以变现的情况下,实物分割是为了实际需要,只要双方同意,没有违背公平原则,反而是更灵活的处理。①错误,②正确。
③: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是法院调解,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制作的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有强制执行力,③正确。
④:“离婚纠纷中,调解离婚比诉讼离婚更有效、更适合”的说法过于绝对,各种纠纷解决途径选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④错误。
故本题选C。
7.(2025·河南·一模)张某婚后于2024年使用王某1973年发表的一幅画作为某产品设计外现造型,经申请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随后他因该设计在本市2024年设计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奖金3万元。赛后,张某深感年事已高,膝下又无子女,便与邻居赵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配偶对这3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其配偶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张某的专利设计图纸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专利权保护期为15年
③若王某因著作权受侵犯起诉张某,关于侵权事实的举证责任在王某
④邻居赵某若履行对张某的赡养义务,则将来可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奖金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
②:个人著作权保护期限为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错误。
③: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王某主张侵权应由王某举证,③正确。
④:邻居赵某与张某没有赡养关系,只有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相关遗产,但是赵某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2025·江西新余·二模)大赵11岁的儿子小赵经常逃课去网吧打游戏,还爱撒谎,所以大赵没少对其拳脚相加。这一天大赵因为酒后失手,把小赵殴打致体表广泛挫伤,脾脏破损。事件披露后,警方对大赵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来法院一审宣判大赵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大赵( )
①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体现对未成年人最基础权利的保护
②因长期殴打行为构成虐待罪,自动丧失对小赵的监护权
③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④如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最基础的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属于司法保护措施,体现对小赵人身权的保护,①正确。
②:长期殴打可能构成虐待罪,但其监护权的剥夺需出现被剥夺监护权的情形并经法院判决,不会因构成犯罪而“自动丧失”,② 排除。
③:大赵的行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同时造成人身伤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③正确。
④:根据《刑事诉讼法》,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而非15日 ,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2025·河南焦作·三模)A男与B女是夫妻,B女与C签订借款合同且借款用于自身消费,后借款到期无力偿还,C诉至法院,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诉讼中A提出夫妻结婚之初就有书面约定,二人经济独立,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自己不承担偿还欠款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双方存在财产各自所有约定,欠款应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其配偶不用偿还
②本案中,C若在与B签订合同时知晓A、B有关财产的约定,则不能要求A共同偿还
③在认定C知晓A、B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时,应由A或B一方负举证责任
④不论C是否知晓A、B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A都应承担向C还款的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④: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由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此案中,若C在与B签订合同时知晓A、B有关财产的约定,则债务由B偿还,若C不知道该约定,如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欠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A、B共同偿还,①说法不妥,④说法错误,②符合题意。
③: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A或B主张C知晓A、B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则应由A或B一方负责举证,③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0.(2025·安徽·二模)“先用后付”,即网络购物时无需付款(免去了人脸、指纹识别或密码支付环节)就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促进了交易便利化。但也有消费者反映,存在“莫名开通”“被自动勾选”“开通易关闭难”,家里的小孩容易“误点”操作等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④小孩“误点”操作没有关系,只要未满18周岁,其民事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要求消费者在确认收货后的约定期限内支付款项,而商家则延迟收款,并基于信任和约定在消费者支付后完成交易,①正确。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并不直接侵犯隐私权,②错误。
③:在“先用后付”这一新型支付方式中,消费者享有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并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要条款,从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③正确。
④:未满18周岁误点“先用后付”并不一定能撤销,需要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消费行为的性质、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1.(2025·河北·模拟预测)黄某是某公司营销员,他拓展的一客户因涉嫌盗窃该公司财物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因此该公司怀疑黄某与该客户共谋盗窃,遂对黄某采取了调岗、停职、暂扣绩效的措施。黄某则以该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等,被仲裁驳回后提起诉讼。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仅因怀疑黄某涉嫌犯罪而采取调岗等措施,不具有合法性
②黄某申请的劳动仲裁被驳回,是因为他与公司没有订立仲裁协议
③黄某的诉求是正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④人民法院可以主持诉讼外调解,通过柔性化方式便捷高效的解决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黄某拓展的一客户因涉嫌盗窃该公司财物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该公司仅因怀疑黄某涉嫌犯罪而采取调岗等措施,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具有合法性,黄某的诉求是正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①③正确。
②: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属于劳动仲裁,不需要订立仲裁协议,②错误。
④: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诉讼调解,不能主持诉讼外调解,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2.(2025·四川泸州·三模)依托平台经济的新就业形态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卖骑手是典型的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自2025年3月1日起,某电商平台将逐步为本公司外卖全职骑手缴纳五险一金,为兼职骑手提供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这一举措( )
①将助力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范化
②能够直接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③有利于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④会增强新就业形态吸引力,可能增加平台用工成本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为骑手提供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具体措施,有助于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范化,①正确。
②:为骑手提供社保和保险主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与平台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无直接关系,②排除。
③:材料仅涉及单一平台的举措,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夸大了单一平台的作用,③排除。
④:提供社保和保险可以增强新就业形态的吸引力(因为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但同时会增加平台的用工成本(社保和保险需要平台支出),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2025·山西忻州·二模)杨某某等人利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他们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操作,如提供“转评赞”“直发”“养号”“有偿删帖业务”等增加虚假热度的有偿服务。杨某某等人以此获利近一千万元。杨某某等人的这些行为扰乱了网络舆论环境和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了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杨某某等人的行为( )
①属于民事违约纠纷案件,应坚持“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
②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③人民检察院可以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④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杨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及利用网络水军制造虚假热度,扰乱网络秩序和行业正常经营,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该行为并非民事违约纠纷,不适用“不告不理”原则,①排除。
②:网络水军通过虚假信息误导公众,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②正确。
③:针对杨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③正确。
④:“恢复原状”通常针对物理损害,本案中更适用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而非恢复原状,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4.(2025·四川达州·二模)张先生是一位退休教师,育有两个儿子大明和小强,婚后购买了商品房,老伴身体康健。张先生去世前立下了一份有效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自己的房产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强。大儿子大明则因为多年不曾回家探望父亲,未能在遗嘱中获得任何遗产。张先生去世后,大明对遗嘱的分配表示不满,于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强依照遗嘱继承可以获得属于其父亲房产的那一部分
②大明虽未尽到赡养义务,但有机会继承该房产部分财产权
③大明因为未尽到赡养义务,所以无法获得该房产的财产权
④大明起诉至法院不是最佳选择,应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张先生的遗嘱合法有效,且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仅能处分个人份额。小强可依据遗嘱继承张先生享有的房产份额,①正确。
②③:遗嘱有效时,法定继承权被排除,大明无法依照遗嘱继承来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老伴身体康健,材料并未提及老伴有无遗嘱,故大明虽未尽到赡养义务,但不直接导致继承权丧失,若房产有老伴的份额,大明有机会继承该房产部分财产权,②正确,③排除。
④:继承纠纷属于法院专属管辖,仲裁机构无权受理此类案件 ,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5.(2025·湖南娄底·一模)2025年1月21日,王女士看到某旅行社推出了一款价格十分诱人的春节旅游线路,声称全程入住五星级酒店,包含多个热门景点门票,而且价格比其他旅行社同线路的报价低了不少。王女士心动之余,没多想便签订了旅游合同,然而,等真正踏上旅途才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本案中( )
①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②王女士若对仲裁结果不满,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旅行社不愿仲裁裁决,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
④旅行社不履行仲裁裁决,王女士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①正确。
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王女士若对仲裁结果不满,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
③: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且必须有法定理由(如程序违法、证据伪造等),不能“随时”提出,③错误。
④: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旅行社不履行仲裁裁决,王女士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2025·安徽·一模)麦某与王某系上下邻居,麦某私自将厨房改成卫生间使用,导致房屋漏水,对王某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王某将麦某诉至法院。某鉴定公司经过一审法院委托对涉案房屋漏水而产生的损失进行鉴定,法院以鉴定报告为准,结合查明事实判令麦某向王某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本案中:( )
①所涉及到的相邻关系是指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②麦某若不服判决,可在一审判决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③麦某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④鉴定公司提交的鉴定结果可作为民事诉讼的物证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①错误。
②: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麦某若不服判决,可在一审判决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②正确。
③: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麦某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即麦某提出了新的主张,那么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③正确。
④:本案中所提交的鉴定结果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中的鉴定意见,而不是物证,④错误。
故本题选C。
二、主观题
17.(2025·吉林延边·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3月24日,唐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在A公司以699元购买一双“某品牌板鞋”。购买过程中,商家再三保证出售的“某品牌板鞋”为正品,并且称自己有品牌授权。收到货物后,唐某某认为该商品为假货,并找寻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经鉴定该板鞋确为假货。唐某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赔偿其所购买商品的三倍价款,即2097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唐某某的诉讼请求并阐明原因。
【答案】人民法院会支持唐某某的诉讼请求。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A公司销售假冒名牌产品,违背诚信原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②唐某某、A公司之间网络购物合同法律关系成立有效,A公司出售假货,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③A公司的做法是典型的“搭便车”,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④唐某某的诉求于法有据,人民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三倍价款,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唐某某与A公司产生的买卖纠纷
考点考查:依法保护民事权利、订约履约、诚信经营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可从民法的基本原则、违约责任、不正当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唐某某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并阐明原因。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购买过程中,商家再三保证出售的“某品牌板鞋”为正品,并且称自己有品牌授权→可调用民法的基本原则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A公司经营销售假冒名牌产品,违背诚信原则,违反相关法律,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有效信息②:唐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在A公司以699元购买一双“某品牌板鞋”→可调用违约责任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唐某某与A公司之间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成立有效,应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A公司出售假货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③:收到货物后,唐某某认为该商品为假货,并找寻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经鉴定该板鞋确为假货→可调用不正当竞争的表现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A公司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或者仿冒的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实施了混淆行为,既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责任。
有效信息④:唐某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赔偿其所购买商品的三倍价款,即2097元人民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分析本案中,唐某某要求赔偿的金额为购买价格的三倍,诉求合理于法有据,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利于弘扬正能量,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8.(2025·河南·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儿子陈甲和女儿陈乙。2016年,张某突发肢体活动障碍,生活无法自理。多年来,夫妇二人无法与儿子取得联系,女儿陈乙定居上海,仅回家探望过一次,两位老人未享受到来自子女经济、生活和精神上的赡养。随着年龄增长,陈某照顾张某逐渐吃力,希望陈乙能回家照顾自己与老伴,并承诺将名下价值60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陈乙。2023年10月,陈某在两位亲属的见证下立下遗嘱,约定名下房产归陈乙所有,并在遗嘱上签字确认。随后,夫妇二人与陈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申请转让登记手续,陈乙未实际支付房屋过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陈乙借口处理工作事宜回到上海,同时承诺尽快离职回家。但半年过去了,陈乙依然不主动联系、关心父母,并以工作繁忙、抽不开身为由拒绝回家。2024年5月,陈张夫妇二人向法院起诉撤销对陈乙的赠与,要求陈乙返还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会如何判决本案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会支持陈张夫妇二人,判决陈乙返还房产。理由:陈张夫妇对于该房产立有遗嘱,但被继承人并未死亡,故继承未开始,本案应属于赠与合同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陈乙无论是为人子女,还是受赠人,均负有赡养义务。但其母亲张某瘫痪卧床长达八年,陈乙长期在外地工作,并未尽到照顾和陪伴义务,也未在经济上给予支持,由此可见,陈乙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故从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看,陈张夫妇主张撤销赠与合同,具备事实基础和法律基础,所以法院会支持陈张夫妇。这一判决也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分析】背景素材:房产纠纷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本案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订立合同学问大、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陈乙定居上海,仅回家探望过一次;陈乙依然不主动联系、关心父母,并以工作繁忙、抽不开身为由拒绝回家→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知识分析说明陈乙未照顾和陪伴父母,也未在经济上给予支持,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关键词②:陈某在两位亲属的见证下立下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字确认;陈张夫妇二人向法院起诉撤销对陈乙的赠与,要求陈乙返还房产→可运用遗产的继承、合同的知识分析说明陈张夫妇并未死亡,故继承未开始,本案应属于赠与合同性质。
关键词③:小结→可运用合同的类型及性质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会支持陈张夫妇二人,判决陈乙返还房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9.(2025·吉林白城·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2024年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多数受访者认为消费环境越来越好,对政府有关部门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力度表示认可。与此同时,一些薄弱环节和新老问题不容忽视,亟待完善。
问题一:吴某因为想用滤镜,下载了一款修图软件。软件页面显示“七天免费试用,到期自动续费98元,可随时取消”。点击试用,七天后被直接扣了年费。申请退款,客服以使用过该App为由表示无法退款 问题二:在商家打折、优惠的诱惑下.消费者经常会选择提前给产品、服务充值、预交费用。充值后,商家撤店跑路、承诺服务标准降低、强制捆绑消费等套路行为时有发生 问题三:夸大功能的“保健器材”、价格虚高的“养生饮料”等诈骗套路.严重危害着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者未尽审核义务,主播及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进行打赏、游戏充值等高额消费的状况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对部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如:自动续费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重点强化预付式消费活动中的经营者义务、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的意义。
【答案】①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安全消费权,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②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引导经营者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③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分析】背景素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施行
考点考查: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权益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权益、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条例》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自动续费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可调用消费者权益: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安全消费权的知识,分析本案中,当前消费环境仍然有一些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履行相应提醒、告知义务,未能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安全消费等权益。
关键词②:夸大功能的“保健器材”、价格虚高的“养生饮料”等诈骗套路。重点强化预付式消费活动中的经营者义务→可调用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一些企业违背诚信原则,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违法经营,应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施行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依法惩戒不良行为。
关键词③:多数受访者认为消费环境越来越好,但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新老问题上不容忽视。《条例》对部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可调用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对于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有积极作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2025·陕西安康·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3月,叶女士接小孩放学时突遇狂风暴雨,遂至小学的车库门口躲雨。这时,生长于与小学相接的文化馆院内的林木突然折断、倾倒,树枝砸中叶女士。叶女士倒地不起,后被送至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叶女士出现全身多处损伤,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左侧第3-7肋骨骨折、左肺挫伤等症状。经鉴定,叶女士构成九级伤残。叶女士将文化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6万元,而文化馆抗辩认为,林木倾倒系极端天气所致,属不可抗力,故其不应对此承担责任。经庭审查明,讼争林木枝叶繁茂浓密,整树高达十三四米。在这种情形下,如遭遇雷电暴风雨等天气极易发生树干折断、坠落、倾倒等情况。法庭上,文化馆作为案涉林木的管理人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管理、维护义务。法院对文化馆关于不可抗力的抗辩不予采信,判决文化馆承担叶女士全部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本案中,文化馆作为树木管理人侵犯了叶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文化馆不能以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应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极端天气固然难以避免,但大部分时候是可以预见并能够通过适当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的。文化馆不能证明自己提前加强了对林木的养护工作,因此其不可抗力的抗辩意见未被法院采纳。④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了判决。
【分析】背景素材:树木砸伤叶女士引发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人身权利、过错推定责任、不可抗力、诉讼原则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人身权利、过错推定责任、不可抗力、诉讼原则等相关知识,结合案例信息分析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文化馆院内的林木突然折断、倾倒,树枝砸中叶女士,叶女士构成九级伤残→可联系侵犯了身体权和健康权。说明文化馆作为树木管理人侵犯了叶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②:文化馆作为案涉林木的管理人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管理、维护义务→可联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说明文化馆不能以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键词③:文化馆抗辩认为,林木倾倒系极端天气所致,属不可抗力,故其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可联系不可抗力的含义。说明事极端天气固然难以避免,但大部分时候是可以预见并能够通过适当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的。
关键词④:法院对文化馆关于不可抗力的抗辩不予采信,判决文化馆承担叶女士全部赔偿责任→可联系诉讼原则,说明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了判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注意教材观点与材料信息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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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三轮学案
一、考查方向(课标要求)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5.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6.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7.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8.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9.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10.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11.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1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二、知识框架
三、主干知识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答题归纳(一般知识,首先考虑)
1.民法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之间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①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方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义务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对等。
3.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二)有关公民“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点归纳
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共8个)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①侵犯生命权:造成死亡
②侵犯身体权:身体完整、自由行动受到侵害。
③侵犯健康权:影响身健康和心理健康.
④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⑤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责任承担方式:
第一、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第二、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侵犯姓名权: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3.侵犯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丑化、无损、伪造他人肖像。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4.侵犯名誉权:组织或个人侮辱、诽谤他人,新闻报道歪曲、捏造事实。侵犯荣誉权:侵害烈士名誉、荣誉。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悔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5.侵犯隐私权:刺探、侵扰、泄露他人个人信息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
6.侵犯他人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所有权的一般知识
1.一般归纳
(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侵害他人民事权利,要承担侵权责任。
(2)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进行登记。
(3)价值较大的动产(汽车、船舶)所有权取得要进行登记。
(4)如果未经他人登记不得善意对抗第三人。
(5)财产权受到侵害时承担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6)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节、仲裁、诉讼等方式。
2.物权
(1)用益物权--对应物的使用价值
①内涵: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类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2)担保物权--对应物的交换价值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3.保护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著作权
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内容: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起效: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采取自动取得原则,著作权在作品完成时自动取得,无论是否发表,也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即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保护期限: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届满,作品流入公共领域。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一直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的内容:
(3)专利权
含义: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之日起算。
专利权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保护期满,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免费使用。
(4)商标权
含义: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志,体现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信誉良好,商标具有巨大价值。
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使用。
侵权的构成要件:同一商品的相同或类似注册商标;类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补充:驰名商标特殊保护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依法续展可以长久的获得法律的保护。
(四)关于合同的一般知识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有效合同构成要件: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3)无效合同: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存在欺诈、胁迫、损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订立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4)判定合同是否成立:合同订立需要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方发出邀约,一方作出承诺,则合同成立。
(4)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协作履行、诚信原则,违反原则可视为违约。
(5)合同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6)违约免责: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事人约定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7)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双方协商、调解、投诉、诉讼等方式。
(8)合同的效力情形?
无效合同:①吐过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②违背公序良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④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 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可撤销合同:①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
③订立合同显失公平的(在当事人危困、缺乏判断力时)
效力待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②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③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有效合同:①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
五()有关“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归纳总结
1.侵权责任及类型
(1)含义:行为人因过措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程,该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联系。
(3)过错推定责任:
①含义: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律规定的过错推定类型:患者因医疗机构隐瞒、伪造、销毁病例造成损害的,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建筑物、悬挂物脱落,其他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下井施工受到损害的。
(4)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含义: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只要损害了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类型:无民事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个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个人)动物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5)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6)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相邻关系的基本要素: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主体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之间相互毗邻。基于不动产的相互毗邻而发生,随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
主要类型:相邻用水、排水、通行、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
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六)有关符合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①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②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
③监护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未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2.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特殊需要,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七)有关“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归纳
(1)析产:继承遗产要先从夫妻共有财产中析出,析产后确定的被继承人才能合法继承遗产。
(2)债务清偿:继承人不仅继承遗产还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清偿)
(3)遗产继承:遗产继承、男女平等、婚生非婚生平等,同一顺位继承人遗产份额均等,有经济能力而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不分或少分,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
(4)遗嘱继承的形式: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必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现场见证。
(5)法定继承人顺序和范围: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住祖父母、外祖父母)
(6)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子女死亡,一般由晚辈直系直系血亲(孙子孙女)代位继承。
(7)继承权的类型和依据:
类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有先后:有遗嘱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遗嘱继承和遗赠优先法定继承,不管是遗嘱继承、遗赠还是法定继承,都要留给没有劳动收入来源继承人一定的份额。
(8)遗嘱人先后有遗嘱的,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主。
(八)有关“婚姻”的知识归纳
1.婚姻制度
(1)起点: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结婚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审查和登记
(5)法律对离婚的限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6)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就子女抚养关系和财产分割协议达成一致。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满后,当事人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注意协议离婚有30日离婚冷静期,没有取得离婚证期间结婚视为重婚)
裁判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法院必须告知当事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另行结婚的,构成重婚。
(7)探望权利: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履行探望权利的方式由当事人商议,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是由消失后,应当依法探望。
2.夫妻地位平等
(1)登记:登记结婚意味着双方婚姻权力和义务确立
(2)家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中家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3)人格独立: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均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4)处理夫妻财产的方式:按法律法规处理和约定财产制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按法律法规处理。
(5)夫妻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一方人身损害的补偿,遗嘱、遗赠明确一方继承。
(6)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津贴、生产经营投资、知识产权、继承或遗赠(不明确哪一方)
(7)夫妻财产制度:夫妻约定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民意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9)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念:夫妻在婚姻中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权利、子女随随父姓或母姓),夫妻相互尊重、互相抚养、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九)有关“劳动者”的知识归纳
1.法律守护劳动者
(1)劳动法对劳动者的规定: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劳动法也体现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2.劳动也要签合同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的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订立劳动合同基本原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
(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合同期限、公正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防护。
(5)有效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有效,欺诈、乘人之危方式、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6)劳动者的权利: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其他方面的权利。
(7)劳动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8)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和解、调解、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其他途径投诉。
()有关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归纳
十1.创业步骤:选择适合的经营主体,准备相应文件、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信息依法公示制度。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1)“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5万)、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对企业的启示:①作为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②(提升自身实力)企业应该通过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诚信经营等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3.经营者应该维护消费者的哪些主要权益?(理解结合材料分析)
①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4.消费者的维权途径是什么?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5.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意义: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关系,有助于守法诚信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加社会福祉。
6.企业依法纳税的原因:
(1)国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个人或企业“依法纳税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既是企业信用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十一)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以和为贵选调解
(1)当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可以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节、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解决纠纷的方式:
(1)和解,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原则下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
(2)调解,调解应当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3)调解的类型: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①诉讼调解适用于民事纠纷、行政赔偿、补偿,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行使争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人民调解适用于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能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行政调解适用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④仲裁调解适用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2.商事仲裁制度
(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不能单方面要求仲裁)
(3)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注意: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
(十二)“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点
3.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哪些?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根据诉讼回避制度,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 诉讼活动其他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决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4.寻求法律援助
核心知识:制度+途径
(1)法律援助制度: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2)途径:①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请求法律援助。
②涉及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利,不受经济困难的限制。
③刑事诉讼中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已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
5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 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第二步: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第三步:应诉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四步:开庭审理(一审)(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的环节: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
第五步:上诉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两审终审制: 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第六步: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6.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
(2)被告:
(3)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此致
Xxx人民法院
(6)附本起诉状副本 xxx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
7.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①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3)证据的种类
①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②行政诉讼法证据类型: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③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注意: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通过偷拍、偷录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8.不同诉讼类型的.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例外规定: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2)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行政机关提供证据。例外规定: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例外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4)举证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四、经典高考主观题
1.(2024·广西·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8周岁的高中生梁某在网上向A公司订购用于文艺汇演的汉服,梁某发来消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A公司客服回复:“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梁某回复:“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梁某当日支付了200元,A公司于3日后发货。但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
梁某的朋友们谈及此事时,甲说:“梁某发消息是要约,A公司回复是承诺,但只要梁某不收货,合同就不成立。”乙说:“若梁某拒绝收货,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2.(2023·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3.(2025·浙江·高考真题)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4.(2024·江西·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某校组织小李等同学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孙某:“我上个月找了份工作,现在还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昨天公司通知要辞退我,理由是:我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而且这岗位需要去外地出差,到时肯定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公司辞退我的行为是否合法?”
王某:“不久前,我在义卖活动中从张某手中购得一幅画,后来有一位画家找到了我,要求取回该画。经了解,该画是画家送给张某的,两人还约定了该画只能用于收藏、不得转让。画家是否有权取回?”
若你是小李,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两位居民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5.(2024·北京·高考真题)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6.(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7.(2024·吉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8.(2023·辽宁·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
五、模拟训练(16+4)
1.(2025·河南·模拟预测)方某、苏某某二人是音乐爱好者,二人合作编创了一首歌,由方某清唱歌词后交由苏某某进行编曲创作。某技术公司是某综艺节目的出品公司,在未告知方某、苏某某,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使用二人的音乐作品作为综艺节目舞蹈背景音乐,且未以合理、适当的方式对词、曲作者的身份进行署名。二人得知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如果法院支持二人,是因为该技术公司侵犯了二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如果法院支持二人,是因为该技术公司侵犯了二人对该作品的署名权
③如果法院不支持二人,是因为该技术公司的行为属于对该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如果法院不支持苏某某,是因为苏某某作为编曲不具有对该作品的著作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河南·模拟预测)甲地的朱某与丙地的陆某是好朋友。朱某以向陆某购买房屋为由,向银行出具了共同伪造、变造的购房合同、收据、房屋中介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此获取400万元贷款。朱某在获取400万元贷款后,立刻向陆某出借400万元,同时约定年利率18%的高额利息。后陆某逾期未归还,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偿还借款400万元及利息。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件要由丙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且只能由陆某举证
②法院会支持朱某,因为陆某没有按规定正确履行合同
③朱某用欺骗手段套取银行借款又转贷他人,故二人的合同无效
④如二人的借贷合同无效,朱某应将陆某已支付的利息费用返还给陆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湖北·三模)张某经妻子李某同意,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50万,创办了个人独资企业。一年后,因该企业资金流动问题,张某夫妇又向刘某借款30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在经营期间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张某经营其个人独资企业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③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张某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张某和李某私下约定由张某负责还款,则刘某无权要求李某偿还借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5·贵州黔南·三模)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成为关注焦点。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江苏首例、全国第二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判决明确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的AI生成内容受著作权保护。关于AI生成作品的著作权,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如AI是完全独立地创作作品,那作品的著作权归人工智能AI所有
②由AI独立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通常归属于AI的研发者或所有者
③AI的研发者或所有者同样享有他人利用AI工具原创作品的著作权
④如由多方共同参与创作,那么著作权应根据具体的合作协议来确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4-25高三下·北京海淀·期中)9岁的小刘在路边玩耍时,将鞭炮丢入停放的车辆前部空隙,导致车辆起火受损。车主向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小刘的爸爸刘某赔偿车辆维修费及鉴定费共计8万余元。法院判决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宣判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案中应由车主提供证据,证明小刘的行为与车辆损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刘某依法行使上诉权利,会启动二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可能的错误
④法院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贵州黔南·三模)50多岁的王某和程某1998年10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王某与程某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王某起诉离婚。法院经了解其女儿已经成年,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但有一处无法售卖的自建房,考虑到均分房产会影响生活,法院提议以柱子为界建一堵1.5米高的院墙,一家变两家,各开大门,互为邻居。经调解,双方一致认同。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
①未均分房产违背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公平原则
②该法院在调解中优先考虑了双方的实际生活需求
③王某与程某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
④离婚纠纷中,调解离婚比诉讼离婚更有效、更适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5·河南·一模)张某婚后于2024年使用王某1973年发表的一幅画作为某产品设计外现造型,经申请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随后他因该设计在本市2024年设计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奖金3万元。赛后,张某深感年事已高,膝下又无子女,便与邻居赵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配偶对这3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其配偶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张某的专利设计图纸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专利权保护期为15年
③若王某因著作权受侵犯起诉张某,关于侵权事实的举证责任在王某
④邻居赵某若履行对张某的赡养义务,则将来可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5·江西新余·二模)大赵11岁的儿子小赵经常逃课去网吧打游戏,还爱撒谎,所以大赵没少对其拳脚相加。这一天大赵因为酒后失手,把小赵殴打致体表广泛挫伤,脾脏破损。事件披露后,警方对大赵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来法院一审宣判大赵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大赵( )
①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体现对未成年人最基础权利的保护
②因长期殴打行为构成虐待罪,自动丧失对小赵的监护权
③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④如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5·河南焦作·三模)A男与B女是夫妻,B女与C签订借款合同且借款用于自身消费,后借款到期无力偿还,C诉至法院,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诉讼中A提出夫妻结婚之初就有书面约定,二人经济独立,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自己不承担偿还欠款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双方存在财产各自所有约定,欠款应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其配偶不用偿还
②本案中,C若在与B签订合同时知晓A、B有关财产的约定,则不能要求A共同偿还
③在认定C知晓A、B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时,应由A或B一方负举证责任
④不论C是否知晓A、B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A都应承担向C还款的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5·安徽·二模)“先用后付”,即网络购物时无需付款(免去了人脸、指纹识别或密码支付环节)就可下单,商品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这种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促进了交易便利化。但也有消费者反映,存在“莫名开通”“被自动勾选”“开通易关闭难”,家里的小孩容易“误点”操作等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莫名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平台应完善“先用后付”服务协议,重要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④小孩“误点”操作没有关系,只要未满18周岁,其民事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5·河北·模拟预测)黄某是某公司营销员,他拓展的一客户因涉嫌盗窃该公司财物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因此该公司怀疑黄某与该客户共谋盗窃,遂对黄某采取了调岗、停职、暂扣绩效的措施。黄某则以该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等,被仲裁驳回后提起诉讼。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仅因怀疑黄某涉嫌犯罪而采取调岗等措施,不具有合法性
②黄某申请的劳动仲裁被驳回,是因为他与公司没有订立仲裁协议
③黄某的诉求是正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④人民法院可以主持诉讼外调解,通过柔性化方式便捷高效的解决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5·四川泸州·三模)依托平台经济的新就业形态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卖骑手是典型的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自2025年3月1日起,某电商平台将逐步为本公司外卖全职骑手缴纳五险一金,为兼职骑手提供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这一举措( )
①将助力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范化
②能够直接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③有利于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④会增强新就业形态吸引力,可能增加平台用工成本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5·山西忻州·二模)杨某某等人利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他们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操作,如提供“转评赞”“直发”“养号”“有偿删帖业务”等增加虚假热度的有偿服务。杨某某等人以此获利近一千万元。杨某某等人的这些行为扰乱了网络舆论环境和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了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杨某某等人的行为( )
①属于民事违约纠纷案件,应坚持“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
②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③人民检察院可以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④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5·四川达州·二模)张先生是一位退休教师,育有两个儿子大明和小强,婚后购买了商品房,老伴身体康健。张先生去世前立下了一份有效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自己的房产留给一直照顾他的小儿子小强。大儿子大明则因为多年不曾回家探望父亲,未能在遗嘱中获得任何遗产。张先生去世后,大明对遗嘱的分配表示不满,于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强依照遗嘱继承可以获得属于其父亲房产的那一部分
②大明虽未尽到赡养义务,但有机会继承该房产部分财产权
③大明因为未尽到赡养义务,所以无法获得该房产的财产权
④大明起诉至法院不是最佳选择,应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5·湖南娄底·一模)2025年1月21日,王女士看到某旅行社推出了一款价格十分诱人的春节旅游线路,声称全程入住五星级酒店,包含多个热门景点门票,而且价格比其他旅行社同线路的报价低了不少。王女士心动之余,没多想便签订了旅游合同,然而,等真正踏上旅途才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本案中( )
①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②王女士若对仲裁结果不满,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旅行社不愿仲裁裁决,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
④旅行社不履行仲裁裁决,王女士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5·安徽·一模)麦某与王某系上下邻居,麦某私自将厨房改成卫生间使用,导致房屋漏水,对王某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王某将麦某诉至法院。某鉴定公司经过一审法院委托对涉案房屋漏水而产生的损失进行鉴定,法院以鉴定报告为准,结合查明事实判令麦某向王某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本案中:( )
①所涉及到的相邻关系是指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②麦某若不服判决,可在一审判决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③麦某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④鉴定公司提交的鉴定结果可作为民事诉讼的物证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主观题
17.(2025·吉林延边·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3月24日,唐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在A公司以699元购买一双“某品牌板鞋”。购买过程中,商家再三保证出售的“某品牌板鞋”为正品,并且称自己有品牌授权。收到货物后,唐某某认为该商品为假货,并找寻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经鉴定该板鞋确为假货。唐某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赔偿其所购买商品的三倍价款,即2097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唐某某的诉讼请求并阐明原因。
18.(2025·河南·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儿子陈甲和女儿陈乙。2016年,张某突发肢体活动障碍,生活无法自理。多年来,夫妇二人无法与儿子取得联系,女儿陈乙定居上海,仅回家探望过一次,两位老人未享受到来自子女经济、生活和精神上的赡养。随着年龄增长,陈某照顾张某逐渐吃力,希望陈乙能回家照顾自己与老伴,并承诺将名下价值60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陈乙。2023年10月,陈某在两位亲属的见证下立下遗嘱,约定名下房产归陈乙所有,并在遗嘱上签字确认。随后,夫妇二人与陈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申请转让登记手续,陈乙未实际支付房屋过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陈乙借口处理工作事宜回到上海,同时承诺尽快离职回家。但半年过去了,陈乙依然不主动联系、关心父母,并以工作繁忙、抽不开身为由拒绝回家。2024年5月,陈张夫妇二人向法院起诉撤销对陈乙的赠与,要求陈乙返还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会如何判决本案并说明理由。
19.(2025·吉林白城·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2024年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多数受访者认为消费环境越来越好,对政府有关部门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力度表示认可。与此同时,一些薄弱环节和新老问题不容忽视,亟待完善。
问题一:吴某因为想用滤镜,下载了一款修图软件。软件页面显示“七天免费试用,到期自动续费98元,可随时取消”。点击试用,七天后被直接扣了年费。申请退款,客服以使用过该App为由表示无法退款 问题二:在商家打折、优惠的诱惑下.消费者经常会选择提前给产品、服务充值、预交费用。充值后,商家撤店跑路、承诺服务标准降低、强制捆绑消费等套路行为时有发生 问题三:夸大功能的“保健器材”、价格虚高的“养生饮料”等诈骗套路.严重危害着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者未尽审核义务,主播及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进行打赏、游戏充值等高额消费的状况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对部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如:自动续费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重点强化预付式消费活动中的经营者义务、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的意义。
20.(2025·陕西安康·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3月,叶女士接小孩放学时突遇狂风暴雨,遂至小学的车库门口躲雨。这时,生长于与小学相接的文化馆院内的林木突然折断、倾倒,树枝砸中叶女士。叶女士倒地不起,后被送至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叶女士出现全身多处损伤,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左侧第3-7肋骨骨折、左肺挫伤等症状。经鉴定,叶女士构成九级伤残。叶女士将文化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6万元,而文化馆抗辩认为,林木倾倒系极端天气所致,属不可抗力,故其不应对此承担责任。经庭审查明,讼争林木枝叶繁茂浓密,整树高达十三四米。在这种情形下,如遭遇雷电暴风雨等天气极易发生树干折断、坠落、倾倒等情况。法庭上,文化馆作为案涉林木的管理人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管理、维护义务。法院对文化馆关于不可抗力的抗辩不予采信,判决文化馆承担叶女士全部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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