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导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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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导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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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一 第三单元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思考:为什么把罗马法视为西方法律的源头,而不是古希腊的法律?
希腊小国寡民,政治不统一,城邦的法律影响不大;
古罗马统治地区逐渐扩大,并且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罗马法概念】: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6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且随意调整法律来欺压民众。
(1)目的:为了缓和贵族和平民的矛盾
(2)标志: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成文法】: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3)评价:
积极:
标志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
保护私有财产;
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保护了平民利益;
一定程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限制贵族权力。
局限:
①本质是维护奴隶主利益;
②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1)背景:版图的扩展,国际交往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
(2)标志: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与帝国境内全体自由居民以罗马公民权和一切法定形式的自治(帝国境内公民与非公民的身份差别消失,万民法与公民法合二为一)。
3世纪,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完善:从零散到体系——《罗马民法大全》
(1)背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扩大和人口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2)创立: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3)评价:
积极: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维系了罗马帝国的统治,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局限: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4、永恒的价值——罗马法的精神
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①自然法理念: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
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律面前人人平等。
探究: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①罗马法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如保护私有财产等适应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为近代西方国家提供了立法范本。
②罗马法是自然法理论的思想渊源,蕴含着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原则,为近代各国的司法继承。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制定颁布了教会法
罗马法的传播: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传播原因:罗马法私法(关于个人事务与财产关系)发达,适应了当时欧洲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形成——两大法系
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背景: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形成:12世纪前后,建立在罗马法和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普通法逐渐形成。
发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
完善:17世纪光荣革命后颁布《权利法案》,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扩展:美国等国以英国法律为基础制定本国法律,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
2、大陆法系(民法系):
背景:①13世纪以后,王权加强,法国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②18世纪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代表:1804年, 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统称为《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的意义:《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形成: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探究: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①法国大革命推翻旧王朝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为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奠定基础;
②法国大革命中,法国资产阶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充分体现了自由、平等和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
③大革命中上台的拿破仑捍卫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资产阶级法律进行了总结,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成果,逐渐形成了“大陆法系”。
探究:根据教材历史纵横内容,探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何异同?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一)法律理论: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又融合了启蒙思想家的主张
(二)法律制度:
1、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1)立法权:法律由议会制定
(2)行政权: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3)司法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2、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①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
②保护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3、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①程序公正: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律师制度: 支持被告自己聘请律师辩护(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
陪审团制度: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有罪的制度。(民众直接参与法律事物)
②实行无罪推定原则,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三、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评价
积极
否定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治理;
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对世界其他地区的法律产生了广泛影响。
局限
①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②到20世纪,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还在为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性质: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四、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宗教伦理】: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1、地位:基督教影响了中世纪欧洲人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2、教化手段:抄录经典,宣讲教义 ;开办学校;深入日常生活;维持社会秩序
3、作用(教会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法庭中都有法律的效力。)
保存古典文化,推动欧洲教育和文化发展;
缓和社会矛盾;
基督教教义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
化教会对人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与日常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封建统治制度的精神支柱)
(二)近代新教伦理与教化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2、主张:
①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②还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3、作用:
①促进思想解放,推动民族国家建立和普及文化;
②适应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4、局限:
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教派冲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些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课程总结
探究:中国古代和近代西方法律的不同之处及原因
2、原因
欧洲:①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
②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
中国:①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
②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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