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选择性必修一 第五单元 第16课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时空坐标课程标准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壹、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赋役制度:统治者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赋役的征发是统治阶级赖以维持其统治的基础,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税: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田赋:也叫田租,以田亩为征收依据的土地税;丁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其他:关税、市税等。2.徭役:以成年男子为依据,为封建国家无偿从事劳动的劳役。包括力役(庸)、兵役、和杂役。(体现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一)先秦时期——西周时期贡赋制度:井田制下土地属周王所有(土地国有),分配给奴隶主使用,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要交一定贡赋。诸侯的义务:交纳贡赋,为王室服役(一)先秦时期——春秋战国1、背景:铁犁牛耕出现,井田制逐渐瓦解;诸侯国财政收入减少。2、表现:①齐国: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②鲁国:“初税亩”(前594年,是指无论公私田,按田亩实数收税)③秦国: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私有。3、实质: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制4、影响:①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形成;②促进了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③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二)秦汉时期秦汉时的赋役,大致包括三部分:田赋、人头税和徭役。秦 汉田赋 “收泰半之赋”,需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 “与民休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高祖:十五税一;景帝:三十税一人头税 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二十倍于古” 口赋(7-14岁);算赋(15-56岁),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加倍。徭役 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汉朝还征收财产税汉朝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货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重农抑商政策)思考:秦汉时期田赋和人头税,哪个负担更大?秦汉时期,田赋较轻而人头税较重。(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北魏均田制:国家把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耕种,大部分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受田农民要向国家交税和服役。1,含义: 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以户为单位,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徭役。2、影响:①使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结合得更加紧密。②有利于赋税收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四)隋唐时期1.隋朝: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征派力役。2.唐初:租庸调制(1)基础: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受田不足比较普遍)(2)对象:针对21-59岁之间成年男子征收。(3)内容:“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庸”:代役税。成年男子服役期间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代替徭役,称之为庸。思考: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评价租庸调制(注意:露田和口分田不得买卖)积极:①改变了混乱的赋税,减轻了农民负担;②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也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保障了政府税收。局限: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均田制,一旦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就无法维持。3、唐中期以后:两税法思考:为什么唐中期以后两税法会取代租庸调制呢?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加上安史之乱的影响,导致均田制瓦解,贫富两级分化加剧;②唐政府的财政危机加剧。租庸调制不再适应社会环境的新变化,—两税法应运而生(1)实行:780年,唐政府废除租庸调制,改行两税法。(2)内容: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两税法的特点量出为入 以国家财政支出来确定赋税总额。简化税制 将田税、户税并为一税,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考虑赋税负担能力 考虑到各户贫富程度,以资产(土地和财产)为征收对象,赋役负担趋于合理。钱物并用 两税法的户税依户纳钱,地税依田亩纳税(粮食等)。(3)影响:积极①简化税收名目,统一了税制;②扩大了收税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③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④户税纳钱,地税交实物,加速了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⑤有利于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局限①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更加严重;②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增加捐税,加重农民负担,社会矛盾加剧;③缴纳货币造成对百姓二次剥削,没有考虑民间疾苦。(五)宋元时期1、宋朝:(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2)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3)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改革赋役制度。内容: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漏税;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影响: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以钱代役的推行有利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2、元朝:基本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1)北方:租庸调,征丁税、地税(2)南方:两税法,征夏税、秋粮(3)科差:按户之上下(南方北方)征收丝与银两科差,亦称差科,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科差在南北方实行方法有所不同。科差在北方征丝料与包银,按户征收,科差在江南纳户钞与包银。(六)明清时期——明朝1、明初:夏税秋粮,两次征收,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 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3、明朝中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1)背景:①商品经济发展;②白银流通量增加;③土地兼并及统治危机(2)内容: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为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3)意义:①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由实物税转向货币税。②简化税制,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③赋役征银,有利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④取消力役,改为雇役,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动;⑤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六)明清时期——清朝1、康熙:滋生人丁 永不加赋(1)内容:1712年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2、雍正:摊丁入亩(1)内容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叫做“摊丁入亩”和“地丁银”(2)评价:①彻底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②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促进了人口的增长;③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④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⑤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总结: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阶段总结: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趋势征收标准:人丁为主→土地、财产为主(两税法)赋役形式:劳役地租为主→实物为主→货币为主(一条鞭法)赋税种类:繁杂→简单(两税法)征税时间:不定时→定时(两税法)人身控制:强制服役→代役(租庸调制)重农抑商:对商人、商品征收重税贰、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一)关税关税: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关税主权: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独立自主地处理有关本国海关税收事务的权力。关税作用:①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②保护生产,调节经济;③增加财政收入。(一)关税——中国古代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西周 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要被征税汉 国内开关梁;在西北丝绸之路主要城市设置关隘或关卡,稽查商旅和通关文牒,征收关税和市租唐 在安南、广州二地设市舶使进奉海外珍品、后增加征税功能宋 先后设密州、两浙路、福建路、光南路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元 于泉州置市舶提举司,掌海外贸易查禁,课植等事;后颁布《市舶则法》,为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市舶管理法则明 隆庆元年宣布解除海禁,在福建漳州府月港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清朝前期 康熙(1683)开海禁,设立闽、粤、江、浙四大海关。乾隆年间(1757年),只留下粤海关允许西方人贸易,立公行专办夷船货税特点:国内关税、国境关税并立,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1、1931年开始取消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1937年正式废除。2、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1)表现:①鸦片战争后,签订《南京条约》《黄埔条约》《望厦条约》等不平等条约,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关税自主→协定关税)②掌管管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列强手中——海关税务司。3、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斗争国民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要求关税自主。与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等国缔结新约。1930年:日本同意《中日关税协定》结果:国民政府通过这些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探究:结合材料和所学分析南京国民政府发起“改订新约”的原因和影响原因:①民族意识觉醒,主权意识增强;②民族工业的发展;③南京国民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④南京国民政府提升形象巩固统治的需要。影响:①国民政府收回关税自主权,增加了国家关税的收入;②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③增强了民族自尊心、自信心;④通过改定新约,使南京国民政府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一)关税——中国现代关税制度的发展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的关税制度。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二)个人所得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时期:1914年北洋政府制订了所得税条例,并没有实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36年国民政府相继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开放以来: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后经过数次修订完善。思考:为什么1980年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①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②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③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收入日益多元化。思考: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你认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增加财政收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稳定;有助于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