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1张PPT)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为什么很多人在打官司时会遇到“有理说不清”的烦恼?你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能没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一份合同、一张收据、一条短信、一段聊天记录……这些时常被忽视的东西,在打官司时却可能成为最重要的证据。新课导入一、处处留心皆证据1、证据的含义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事实≠生活事实决定诉讼胜负(P95-2相关链接)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找到刀——正当防卫——案件事实与生活事实一致没找到刀—故意伤害——生活事实无法被认定为法律事实诊断检测2023年11月,一家保健品公司组织包括王大爷在内的多名老人包车前往外地旅游。返程途中,因车辆行驶过快,剧烈颠簸,导致坐在后排的王大爷摔伤致骨折。但到法院起诉时,由于病历、票据等一部分非常重要的材料丢失,法院判决时只支持了有证据的部分损失。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这是因为( )①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②决定官司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③足够的证据可以把虚假的情况变成事实④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等不同的种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A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2. 证据作用【相关链接】3、证据的分类: P95、6最后一段、相关链接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合同书、书信、发票、报表、收据等)物证:是指通过物理特征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指纹、血迹、脚印、菜刀、砖头等)。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录像机、录音机、胶卷相机、录音笔等)电子数据: 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电子交易记录等)。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伤残鉴定报告、笔迹鉴定报告、指纹鉴定报告、精神鉴定报告等)(专家的观点表达)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勘验员的如实表达)名词解释练一练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坠亡姐弟案"于4月6日在重庆高院二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经技术部门恢复的张波和叶诚尘二人通过微信密谋杀掉两个孩子的多条聊天记录作为二人故意杀人罪的关键证据;并提供张波关于其抱住两个小孩双腿,将两个小孩同时从飘窗处扔下楼的供述;警方侦查到的飘窗窗台上张波的赤足足印、飘窗下侧窗框边缘女儿的掌纹痕迹、坠楼现场的血迹、二被害人系高坠身亡的《现场勘查笔录》《鉴定书》等证据。二审中张波称前几次讯问都是因为警方逼供诱供才作了有罪供述,公诉方当庭出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予以驳斥。电子数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物证勘验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4. 收集与保存证据(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2)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3)表现: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收集证据小贴士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证据。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相关链接请思考: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5. 举证责任——民事诉讼(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注意:不能把“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注意】”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对方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即负有举证责任。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证明自己不欠甲5万元。乙若提出自己已将5万元还清,或者只是欠甲3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积极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4)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无过错侵权责任)(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无过错侵权责任)(6)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无过错侵权责任)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相关链接注意: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6. 举证责任——行政诉讼(1)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3)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注意:行政诉讼原告并非不用提供任何证据。如: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中行政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1)刑事诉讼法规定: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 举证责任——刑事诉讼【必修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为什么: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8. 举证基本原则 P97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行政 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知识整合从小被叫作“万眼镜”的万语向王芳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到期时,王芳要万语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于是,王芳将其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③万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④王芳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C知识框架依法收集运用证据1、证据的含义3、证据的重要性5、举证原则2、证据的分类4、举证责任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2.举证原则(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思维导图(抄本子上,可自行补充)1.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行政 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