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5张PPT)2025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九家庭婚姻问题清单(自由背诵10分钟):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什么?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内容:含义、优点、局限性3.侵犯家庭成员权力的行为有哪些?4.继承的相关内容:继承含义、意义、要求、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继承的类型?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继承权的丧失?5.继承遗产份额的分配如何理解?6.遗嘱:遗嘱继承的含义是什么?遗赠如何理解?遗嘱的种类是什么?遗嘱的效力?7.结婚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结婚的程序?8.离婚自由与离婚限制是怎样的?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是怎么样的?婚姻效力有哪些方面?9.夫妻关系的相关内容:含义、核心、人格独立、人身自由10.夫妻财产关系的相关内容:内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理解?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何理解?约定财产制度是怎样的?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抚养义务、教育义务、监护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赡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与婚姻家庭父母子女关系侵权和破坏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代际传承继承婚姻夫妻关系(核心:地位平等)①在内容有冲突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②若彼此间内容无冲突,则都是有效的先析产,后继承(继承遗产+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知识重构类型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遗嘱处分财产的方式:遗赠、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类型→效力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 \口头遗嘱课标要求与考情分析PART 01内容 考点 三年考题家庭婚姻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父母与子女 间的关系 2024·湖南高考,19;2023·全国新课标卷,41;2023·湖南高考,13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财产继承 2024·湖北高考,92024·安徽高考,142024·甘肃高考,142023·江苏高考,62023·湖南高考,132022·山东高考,14夫妻平等 的财产关系 2024·山东高考,142022·浙江6月选考,36课标要求真题详解PART 021.[2023·湖南]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B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真题演练(2024·湖南卷,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参考答案】图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生养不教育属违法,妈妈教育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图2中5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图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3.(2024·浙江1月卷,27(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高考主观题可视化解题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分)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1分)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1分)。评分参考重难点突破: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2)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通俗讲,就是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可以指定一位亲属或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或组织充当监护人,并允许这名监护人在自己意识不清时,履行监护职责、处置自己的财产。)(4)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5)优点: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6)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7)建议: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4.(2024·甘肃卷,14)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故本题选A。A真题演练重难点突破:法定继承顺序、分配份额规则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4.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5.民法典规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5.(2024·安徽卷,14)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误项排除】明某为文某的邻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①错误;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错误。高考选择题可视化解题D重难点突破:遗嘱1.特征2.有效要件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归纳提升】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定继承人以外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定继承人以外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6.(2024·湖北卷,9)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误项排除】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四的借款是用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B【误项排除】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7.(2024·山东卷,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8.[2022·浙江] 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D★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同居关系指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婚姻(违反实质性要件后三个条件) ①当事人已有配偶; 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不到法定年龄。 申请主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无时效限制: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基于胁迫的婚姻; 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申请主体: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有时效限制: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后果:①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②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③同居期间共同购置财产如不能证明归一方,按共同财产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婚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非法同居),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惩罚。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方式 协议 离婚裁判 离婚(诉讼离婚)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注】未提出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优先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这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注意:宣判离婚≠离婚生效,即:宣判离婚时,并没有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判决生效时,才解除夫妻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内容法定财产制 共同财产个人主要涉及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确定方式: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未明确只归一方;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注】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注】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约定财产制(1)约定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优先于法定,有约定按约定来】【提醒】:约定,可以在婚前或婚后进行,还可变更,甚至附条件 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知识拓展】◇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2.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婚前个人存款:1.婚前投资婚后收益——婚后取得的利息/股票/债权收益→个人财产2.婚后用个人财产投资——买股票/债权所获收益→共同财产夫妻债务问题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注意:夫妻具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可代替对方实施日常生活所需的民事法律行为),但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