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2024-2025学年普通高中高二下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思想政治参考答案一、选择题1.C【解析】交警给王某开出的处罚单属行政处罚,是行政法调整范围,①不合题意。张奶奶的悬赏告示和某市教育局与某电脑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②④正确。张华跟李明的约定没有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③不合题意2.D【解析】民事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中,李某和快递公司是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是双方的履约行为,A、B错误,D正确。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李某和快递公司既是义务人,又是权利人,C错误。3.A【解析】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合作社租用吴某的宅基地,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①正确。合作社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②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吴某以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体现了这一点,③正确。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④排除。4.A【解析】著作权属于自然人,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满后,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赵某临摹宋代名画并将临墓品卖给他人,不构成侵权,③不符合题意。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④不符合题意。5.B【解析】依照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取得张某在交付前并未取得商品所有权,A错误。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并公布相关规则,构成了合同约定,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C错误。周某违背了诚信原则,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例不涉及侵权责任,D错误。6.A【解析】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假期高速免费的最后一天,张某应该能预见路面的拥堵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②说法错误。高速在规定时段免费,每一个在该时段内上高速的司机都视为作出了承诺,合同随即高二政治答案第1页(共4页)成立,超过该时段要缴纳全程高速费用,这并不违背公序良俗,④错误。7.C【解析】王某对其房屋亭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①说法错误。从本案来看,入户门虽系王某自主所有,其有权随意处置,但该处置行为影响了邻居正常的通行,损害了他人利益。王某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相邻权利人田某有权要求侵权人王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②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禁止滥用民事权利,所以王某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民事权利,③符合题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而该案是侵权责任,④说法错误。8B【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而且庞某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因此,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①④符合题意。庞某子女只是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并没有说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不能判断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②错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③错误。9B【解析】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②错误。平等不是均等,夫妻法律地位平等,并非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对等,④错误。10B【解析】案涉房产系任某与李某婚后购置,虽然登记在李某名下,但不改变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因此,李某未经任某同意无权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①正确。南某在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情况下购买房产,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无法认定其购买行为出于善意,不能构成善意取得,②排除。房产买卖合同如果违反不动产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就是无效合同。案涉房产系任某与李某共同财产,李某无权单独处分,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也不符合善意取得,故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任某有权追回此房产,③排除,④正确。11.A【解析】王某因身体不适加班2小时,未达到公司要求的4小时,其原因正当,且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而不能强制要求。王某并未违反劳动者的义务,②错误。法律规定,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④表述错误。12.A【解析】从战略选择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有市场前景,①正确。从竞争策略上,通过核心技术创新能够取得竞争上的优势,②正确。委托给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办并不能免除法律风险,③错误。公司由执行机构(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宜,④错误。高二政治答案第2页(共4页)★2025年4月23日2024-2025学年普通高中高二下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思想政治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填写在答题卡上。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題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根据本条规定,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①交警给闯红灯的小车司机王某开出的处罚单:扣6分,罚款200元②张奶奶在其小区发布悬赏告示:谁找到她丢失的小狗,酬谢2000元③学生张华跟李明约定:高考结束后,二人一起去西双版纳旅游④某市教育局与某电脑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购100台某型号电脑,总价50万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2.2025年1月,在北京上大学的李某,到某快递公司给在老家上高中的表弟张某寄学习资料,转交相关物品后,李某填写了快递单,付清了快递费。运输过程中,快递丢失,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在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A.对李某来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己,客体是快递公司B.对张某来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己,客体是快递的物品C.李某和快递公司是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人,张某是权利人D.李某和快递公司是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是双方的履约行为3.旅游旺季,为了盘活宅子,村民吴某以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某合作社,并以每月6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闲置多年的老宅出租给合作社,投资建设民宿及经营管理。300多平方米的老宅,一年可“生金”2万余元人民币。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①合作社租用吴某的宅基地,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②合作社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所有权③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④吴某出租老宅后,可以再申请一处宅基地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高二政治试题第1页(共6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4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③赵某临摹宋代名画并将临墓品卖给他人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A.①②B.①④c.②3D.③④5.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6.2025年春节假期高速免费的最后一天,驾驶私家车的李某因高速拥堵,超过免费时段10秒钟,被要求缴纳全程高速费用。李某不服,拒绝缴费和驶离,导致后方车辆拥堵。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李某上高速时就视为作出了承诺,应该依法履行缴费义务②高速拥堵属于不可抗力,李某没能在免费时段驶离应免责③李某故意造成道路拥堵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④缴纳全程高速费用违背公序良俗,张某可主张合同无效A.①③B.①④c.②3D.②④7.田某家住202室,邻居王某住201室(如图)。某天,王某将家中人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田某认为该做法对其正常通行造成影响,但王某认为房子是他的,房门往哪开是他的自由,双方发生争执。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①王某对其房子拥有用益物权,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改造②田某有权要求邻居王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③王某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民事权利④田某有权要求邻居王某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8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烟,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①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高二政治试题第2页(共6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河南省信阳市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含答案) 河南省信阳市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pdf 河南省信阳市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含答案) 河南省信阳市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