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1张PPT)法律与生活民法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劳动法诉讼法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思考:民法是什么样的法律?民法典颁布有何意义?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一)123民法典地位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广义的民法则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1.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体内容注意:①民法调整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主体地位必须平等,不平等不适用民法。②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刑事犯罪、国家赔偿名词点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物权、知识产权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人格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关系,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关系)亲子、抚养、赡养、监护等关系,还有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作者、发明者的署名权、发表权等)2021年12月20日,税务部门发布通报,头部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案例说法一】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适合法律强制调整,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2. 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财产所有财产转移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人格关系身份关系(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①民事主体(P4):A.含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B.自然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法人和非法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强调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强调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名词点击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知识拓展: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③超出了年龄、智力的活动,须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下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A.7个月的胎儿B.满月的婴儿C.会画画的猩猩D.英雄烈士【答案】B【详解】AB: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资格。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7个月的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满月的婴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A错误,B符合题意。C:动物不属于民事主体,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错误。D:死亡的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错误。小明今年10岁,在与黄薇的直播互动中受其鼓动,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游戏机,小明父母发现后,要求黄薇退货遭到拒绝。小明父母以孩子的名义把黄薇告到人民法院。小明购买2万元的手机行为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案例说法二】买卖行为无效。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明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为。结合民事法律关系的知识,谈谈你对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看法。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张某欲花1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变式训练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A含义: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B类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a.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静态)d.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b.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c.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商业标记、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压岁钱归孩子所有。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上海市也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对侵权行为一律“零容忍”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含义: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例如:(1)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2)李某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李某作为专利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来收取费用、获得利益的权利。未经李某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该专利;也不可以就同一内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就是他人应承担的义务。小柯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珂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案例3】③内容:小柯与卖家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珂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或退还2085元现金。①主体:小柯和卖家。 ②客体: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知识梳理--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关系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探究活动:评析:⑴“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有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原因:(2)体现:解析民法基本原则(二)【案例说法】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1、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2、此案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这个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①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②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1、原因/目的2.内涵: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典例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A.自愿原则 B.诚信原则C.绿色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解析】 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题中,根据前几次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是默认的“交流电机”。甲方为了自己的盈利违背了诚信原则。B案例一:小学生童童(7岁)偷偷用压岁钱到某商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童童父亲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售货员的拒绝,童童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1)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原则?(2)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1)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商店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2)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降低其信用评级。知识应用课堂小结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民法基本原则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含义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原因含义原则(6个)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