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9张PPT)易错知识点梳理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选必二《法律与生活》二轮复习易错点1监护≠教育≠抚养、权利≠义务监 护 关 系监护关系是指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身份权。这一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定义与法律依据监护人可能是被监护人的父母、亲友或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安全、财产管理等。破 解监护关系、抚养关系和教育关系监护人的产生与职责抚养关系抚养关系主要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供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关系同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明确规定,如该法典第二十六条所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定义与法律依据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也是法定义务和责任。抚养权的行使包括为子女提供生活、教育等必要条件,确保其健康成长。抚养权的行使教育关系教育关系的内涵教育关系并非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而是蕴含在抚养关系之中。父母作为子女的抚养人,有责任对子女进行教育,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知识和技能。教育的法律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不仅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父母应确保子女接受适当的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监护关系与抚养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区别监护关系更侧重于对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监督,而抚养关系则更侧重于对未成年子女的供养、教育和保护。有监护权并不代表一定有抚养权,但拥有抚养权则必然包含监护权。联系监护关系和抚养关系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相辅相成。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抚养人,应共同履行对子女的保护和教育职责。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个体在法律上享有的合法权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所列举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等。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犯。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是个体根据法律规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遵守法律、履行合同等。义务的存在是权利实现的基础,没有义务的履行,权利也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破 解权利义务的基本概念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对应关系。一个人的权利对应着另一个人的义务,即权利的实现需要他人履行相应的义务。这种对应关系体现了法律关系的平等性和相互性。对应关系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体系中具有互补性。权利为个体提供了追求利益的合法手段,而义务则要求个体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互补关系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互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一个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是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相互依存破 解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0102权利的行使个体在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权利的行使也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赋予的界限。义务的履行个体在履行义务时,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约定。对于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于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03法律责任个体在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可能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具体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典例分析1.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由此可见(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的义务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权利③育小职责大,只生养不教育是违法行为④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本题考查教育、抚养。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这表明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育小职责大,只生养不教育是违法行为,③④符合题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的义务在材料中未体现,①不符合题意;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材料不涉及保护未成年子女,且强调义务一方,而非权利一方,②排除。解析:典例分析典例分析2、成年之后,父母就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了吗?参考答案: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典例分析3、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子女吗?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4、假如父母死亡,由谁来监护?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成年)。5、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答:未成年人如果犯罪,监护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典例分析敬老是义务①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②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无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③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④签有断绝父子关系协议的子女可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解析:抚养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易错点2赡养≠抚养≠扶养破 解赡养(扶助)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适用于晚辈对长辈)抚养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适用于长辈对晚辈)扶养(狭义)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一般适用于平辈之间)例: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赡养)注意: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典例分析例:王大妈今年60多岁,生有三子,最小的儿子张某,一岁左右就被送养。王大妈因为丈夫生病去世,花光积蓄,两个儿子生意失败,家庭拮据。王大妈得过脑梗,生活难以自理,靠向亲戚借钱勉强度日,关于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论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小张都没有义务赡养王大妈B.小张必须赡养王大妈,因为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C.王大妈对小张不存在抚养义务,故小张对王大妈也不存在赡养义务D.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不存在赡养义务 D典例分析例4、(2020浙江1月选考,36,3分)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D注意: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尽赡养义务小明母亲离婚后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据此判断,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③④符合题意,①排除。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而不是应当,②排除。解析:典例分析破 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双方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可以通过口头形式(书面形式)②乙不是甲的近亲属,在法律上不能担任甲的监护人③乙同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需立即履行监护职责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解析:易错点3遗产和继承破 解1.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2.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破 解例5:张三是独生子,现在张三的父亲死亡,张三父母名下的房子怎么分?典例分析(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本题考查民事行为能力、家庭与婚姻、过错推定等相关知识点,考查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的能力,考查法治意识、科学精神的核心素养。八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一些小玩具了,①正确;继承开始时,应先进行析产,析产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错误;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儿子也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③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④正确。故选B项。解析:典例分析破 解①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②在现代法治社会,继承人不只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还包括配偶等其他继承人。“人死债消,父债子偿”注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生婚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注意:前妻(夫)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易错点4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遗赠扶养协议(非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破 解典例分析例6:王某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10年后王某去世,在王某子女商量处理遗产时,陈某出示了王某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念陈XX照顾我生活有功,我百年后将我的房产赠与陈xX。王XX写于X年X月X日。”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那么( ) ①陈某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依法继承老人房产②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属于继承,陈某可以继承老人房产③陈某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房产④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陈某是遗嘱继承人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A本题考查遗赠。陈某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依法继承老人房产,①正确;陈某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房产,③正确;遗嘱继承属于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陈某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老人房产,而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老人房产,②错误;陈某是受遗赠人,不是遗嘱继承人,④错误。解析:典例分析典例分析例7:李先生老伴早已离世,独生女儿在国外定居。李先生遂与邻居小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其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王作为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李某与邻居小王签订的书面协议若合法有效,将依法受到保护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李先生可选择小王作为其监护人③该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④若小王按约定作为监护人照料李先生生活,可继承李先生的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A本题考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材料中李先生与小王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若合法有效,将依法受到保护.①正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李先生与邻居小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其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王作为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李先生可选择小王作为其监护人,②正确;意定监护协议生效的条件不包括有见证人在场见证,③排除;小王没有继承权,不可以继承李先生遗产,④排除。 解析:典例分析典例分析例8、张某父母离世后,离异的张某将女儿交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张某女儿改名为田小某。30年后张某病重,儿子小张久居国外,很少回国,田小某便将张某接到家中照顾。3年后张某去世,生前立下有效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小某,小张提出疑问。不考虑其他情况,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①小张是该房产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该房产 ②该遗嘱有效,田小某获得该房产属于接受张某的遗赠③田小某与小张都是张某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④因收养关系成立,田小某丧失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A本题考查遗赠。按法定继承,儿子小张应是张某房产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赠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由于张某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小某,该遗嘱有效,所以田小某获得该房产,属于接受张某的遗赠,②正确,①错误;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离异的张某将女儿交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田小某。因收养关系成立,田小某已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丧失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只有儿子小张是张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④正确,③错误。解析:典例分析易错点4遗嘱形式(六种遗嘱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破 解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制作完成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见证人)。典例分析例:8:吴某早年丧妻,膝下有一儿一女,日常生活由女儿照顾,女儿、女婿无子女。后女儿不幸离世,女婿张某仍尽心照料,而儿子却不管不问。早年吴某与妻子婚后共同全额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吴某在病危期间单独面对女婿立下口头遗嘱:自己名下的房屋归女婿所有,取消儿子的继承份额。吴某去世后,儿子就遗产分割提出异议。本案中( ) ①张某可以依据口头遗嘱继承该套房屋②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无法继承房屋③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④张某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本题考查法定继承,考点: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③正确;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婿张某仍尽心照料吴某,因此张某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④正确;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因此吴某在病危期间单独面对女婿立下口头遗嘱无效,①错误;口头遗嘱无效,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履行赡养义务,故儿子应当不分或少分吴某的遗产,②错误。解析:典例分析易错知识点梳理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选必二《法律与生活》二轮复习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