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2025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课件(共4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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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2025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课件(共4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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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知识点梳理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二轮复习
易错点1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破 解
破 解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行政关系、好意施惠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等民法不调整。
典例分析
例1:(湖北黄冈 2024高二月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所产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所产生的关系
③乙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被公安局抓获所产生的关系
④甲赠与其18周岁侄女乙一台电脑所产生的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和甲赠与其18周岁侄女乙一台电脑所产生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②④符合题意;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现的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①不符合题意;传销活动适用《禁止传销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是民法调整的范围,③排除。
解析:
典例分析
典例分析
例2:分辨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属于财产关系;
适合民法调整。
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典例分析
例2:分辨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属于人身关系(名誉);
适合民法调整。
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典例分析
例2:分辨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属于财产关系(借贷);
适合民法调整。
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典例分析
例2:分辨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属于财产关系(买卖);
适合民法调整。
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典例分析
例2:分辨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属于劳动关系与行政关系;
不适合民法调整。
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典例分析
例2:分辨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属于行政关系;
不适合民法调整。
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典例分析
例2:分辨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属于恋爱关系;
不适合民法调整。
小张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易错点2
区分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破 解
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01
民事权利
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不能闯红灯\ 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02
民事义务
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03
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完全民事\限制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04 民事行为能力
破 解
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注意
权利
破 解
典例分析
例3:[海南琼海嘉积中学2024高二期中]不管是童真纯良的幼儿,还是积极活泼的青少年,或是成熟沉稳的中年人、两鬓斑白的老人,人所在的每个时间段、每个年龄层都有法律的相伴。判断下列说法与图意相符的是( )
B
虽然还是母亲腹中的胎儿,如果有人给他(她)赠与财产,其利益也受到法律保护
胎儿
8周岁
他(她)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用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和班上的同学交换价值相当的玩具
晚年
除儿女对他(她)有赡养义务外,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也可提供帮助,进行监护
出生
中国每天都有孩子出生,他们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18周岁
他(她)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工作,对劳动所得拥有所有权,这将激发他(她)创造财富的热情
典例分析
①涉及接受赠与财产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自然人从胎儿开始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③智力正常且年满18周岁的高三学生亮亮,无权自行购买手机等贵重物品
④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A.①② B. ①④ C.②③ D.③④
本题考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虽然还是母亲腹中的胎儿,如果有人给他(她)赠与财产,其利益也受到法律保护”,说明涉及接受赠与财产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年满8周岁以后的未成年人可以用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与班上同学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说明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④正确: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②错误;“智力正常且年满18周岁的高三学生”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行购买手机等贵重物品,③错误。
解析:
典例分析
本题易错选②,错选原因是没有正确把握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起止时间。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里的开始时间,不是从胎儿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自然人出生才开始,所以本条规定对胎儿作了拟制性的规定,即“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是真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目的是保护胎儿的利益。
易错警示:
典例分析
易错点3
区分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破 解
物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仅限于物。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以及商业标志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主要有五类,即物、权利、行为、人身利益、智力成果以及商业标志。
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也是物,但不限于物,还包括权利,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利质押等。
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典例分析
例4:[辽宁六校 2024高二联考]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对象能成为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①甲交给某快递配送站准备邮寄到外省的服装
②乙将自家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贷款100万元的抵押行为中的房屋
③著作权归北京冬奥会组委会的冰墩墩美术形象
④丙起诉某公司未经许可将自己身穿汉服的照片用于产品宣传案件中丙身穿汉服的照片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快递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将寄件人交付的实物快速投递的行为,①排除;建筑物可以成为抵押法律关系的客体,②正确;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③符合题意;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排除。
解析:
典例分析
易错点4
民法基本原则
破 解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民法基
本原则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典例分析
例5、 [黑龙江哈尔滨实验中学2024高二期中]2024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纪念日。以下行为与其性质对应正确的是( )
①赵某经常在自己住宅中跳绳、拍球、大声打架子的是鼓至深夜一-违反民法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②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一违反民法自愿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小美是女性为由拒绝录用表现优异的她--违反民法平等原则
④范某某在自家水稻田采用无人机喷雾除草剂作业时,发生药液漂移,造成邻居卢某某农作物受损一-违反民法诚信原则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A
本题考查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赵某在自己住宅中跳绳、拍球、大声打架子鼓至深夜,打扰其他住户休息,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①正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违背了自愿原则,②正确;该快递公司的行为是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与民法无关,③排除;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范某某的行为违反民法绿色原则,④排除。
解析:
典例分析
典例分析
例6、(2023湖北)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②③对诚信原则的理解,不能仅限于道德层面。诚信原则常被称为民法的“帝王规则”,因为其不仅具有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更具有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功能,以及填补法律漏洞和合同漏洞的解释功能。甲为泄愤故意移装空调外机,造成乙不能正常开窗,影响了乙的所有权利益的实现。甲的行为虽然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但因为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乙所有权的妨害,构成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的表现,当然也就不是合法行为了,②③正确。①④绿色原则具有一定的干扰性,因为在题干中提到了噪音、热浪等环境因素。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解析:
典例分析
该原则也是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行使发生限制作用,反映的是民法在权利本位基础上对社会利益的兼顾,平衡的是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题干中的噪音、热浪是空调使用的必然结果,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本题并未提及空调是否达标或违规的问题,所以并不涉及环境生态的社会利益冲突,涉及的仅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甲的行为之所以构成对乙的侵害,不是因为其使用空调制造了噪音、热浪,而是因为这种噪音、热浪对乙造成的妨害本可以避免,甲却故意为之,以侵害乙的利益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乙不能正常行使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构成对乙所有权的侵害,乙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①④排除。故本题选C。
解析:
典例分析
易错点5
区分人身权、身体权、身份权和人格权
破 解
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
身份权
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
身体权
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侧重身体完整)——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人身权
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典例分析
例7、[广东佛山一中 2023高二期中]最初,民法典草案里没有“人格权编”。但法学界许多人士认为,在编纂民法典时,应该为人格权设立独立的一编。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 )
①是因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②是因为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身份权等
③有利于提高我国的人格权保护水平,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④有利于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本题考查人格权。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有利于提高我国的人格权保护水平,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有利于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③④符合题意;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与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道德发挥作用无直接关系,①排除;人格权不包括身份权,②说法错误。
解析:
典例分析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关键点拨
典例分析
例8、[北京怀柔 2024高二期中]郝某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郝某认为商家侵害了她的权利。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商店侵害了郝某的隐私权 ②商店侵害了郝某的身份权
③商店侵害了郝某的姓名权 ④商店侵害了郝某的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本题考查姓名权和肖像权。商店将郝某的照片和名字用于商业营利,并未经本人许可,商店的做法侵害了郝某的姓名权、肖像权,③④符合题意;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商店并未侵害郝某的隐私权,①排除;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与人身利益密不可分的民事权利,材料并不涉及公民的身份权,②排除。
解析:
典例分析
易错点6
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名誉
荣誉是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荣誉
破 解
名誉与荣誉的区别 名誉 荣誉
随意,无程序要求 正式评价 有严格程序

来源于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 政府 单位 社会组织的综合评价
有好、坏、中性评价 积极性 褒奖性
自然产生,具有普遍性 非自然产生,具有专属性
无法被剥夺或限制 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典例分析
例9:[新疆乌鲁木齐2024月考]某机械厂工人刘某:因屡次违纪被车间主任张某严厉批评,刘某认为张某是在针对自己,故编造谎言称,张某给与其关系好的工人多登记加班记录以拉拢关系,并将谎言发布在网络论坛上,还公布了张某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导致张某经常接到指责乃至辱骂的电话,生活受到巨大干扰。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 )
①荣誉权 ②姓名权 ③名誉权 ④隐私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C
本题考查名誉权和隐私权。刘某将谎言发布在网络论坛上,还公布了张某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导致张某经常接到指责乃至辱骂的电话,生活受到巨大干扰,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与隐私权,③④人选;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维护的具体人格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刘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张某的荣誉权与姓名权,①②排除。
解析:
典例分析
本题易错选①,错选原因是混淆了荣誉权和名誉权。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维护的具体人格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身名誉享有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易错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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