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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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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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孙某(女)与朱某(男)相识后开始同居生活,但始终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共同生活16年后,两人分手。因同居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与朱某的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②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可进行诉讼前调解
③若孙某不能证明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共同经营收入,法院不会支持
④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视为法定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或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孙某与朱某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构成婚姻关系,更不属于可撤销婚姻,①错误。
②: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②正确。
③: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孙某不能证明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共同经营收入,法院无法认定存在共有财产,自然不会支持其分割财产的请求,③正确。
④:1994年2月2日以后,我国不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而同居的一律按非法同居处理,不能视为法定夫妻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女孩孙某明确拒绝相亲对象章某后,孙某母亲以死相逼,表示如孙某不同意该婚事就将其赶出家门。孙某被迫与章某登记结婚。登记后半年里,双方从未共同生活,也未建立夫妻感情。孙某想要解除婚姻,法律支持的请求是( )
A.孙某与章某无夫妻感情,应判决孙某与章某离婚
B.孙某母亲干涉了孙某的婚姻自由,其行为构成犯罪
C.孙某被胁迫结婚,可撤销孙某与章某之间婚姻关系
D.婚后孙某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应属夫妻共有财产
【答案】C
【详解】AC:孙某明确拒绝与章某缔结婚姻,其母以死相逼,孙某不得不与章某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法院可撤销孙某与章某之间婚姻关系,而不是判决孙某与章某离婚,A排除,C正确。
B:孙某母亲干涉了孙某的婚姻自由,其行为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B错误。
D:婚后孙某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孙某个人财产,归孙某个人所有,D错误。
故本题选C。
3.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夫妻离婚时,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协议离婚
③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离婚需完成法定程序(如登记离婚需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需法院判决生效),而非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自动解除夫妻关系,①错误。
②: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判决离婚(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协商,无需法院介入),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关系自登记时确立,③正确。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2024年6月,张某(男)经人介绍结识了周某(女)。因工作原因张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平时交往过程中周某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同年9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周某在行为、表达方面与常人表现出差异。反复询问下,张某才得知周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
②因周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张某必须照顾周某的生活起居
④张某知晓实情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周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①符合题意。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见,周某隐瞒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不属于无效婚姻,②不符合题意。
③:如果该婚姻被撤销,那么,张某就不用照顾周某的生活起居,③不符合题意。
④: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张某知道撤销事由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5.小琪和小健夫妻二人向银行贷款买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后双方离婚,并协议约定房屋和房贷都归小健,结果小健未按约还贷,导致银行划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保证金,房地产开发公司遂将二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在本案中( )
①小琪和小健的离婚协议有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之嫌,所以该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②由于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和房贷都归小健,因此这一债务与小琪没有关系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买房产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改变
④小琪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按照离婚协议向小健进行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材料不能表明小琪和小健的离婚协议有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之嫌,也不能认定离婚协议无效,①排除。
②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买房产产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改变,因此,这一债务与小琪有关系,③正确,②错误。
④:因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琪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有还款责任。在小琪承担还款责任后,基于她和小健之间的离婚协议约定,她可以按照协议向小健进行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因付某家庭条件较好,周某母亲希望周某与付某缔结婚姻,以后继承付家财产。周某明确拒绝,周某母亲以死相逼。周某害怕家庭关系破裂,又担心母亲寻短见,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近半年时间里,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但周某母亲仍不准许周某提出离婚,母女俩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此案中( )
①周某因胁迫结婚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周某离婚可选择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上诉
③周某若离婚,可平等地处理与付某的共同财产
④周某母亲履行了监护职责,进行了必要约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周某明确拒绝与付某缔结婚姻,其母以死相逼,周某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①正确。
②:婚姻纠纷不适用仲裁处理。陷入纠纷可以选择起诉,不服一审判决可以申请上诉。②排除。
③: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周某若离婚可平等地处理与付某的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而周某已是成年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楼某和赵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3年8月,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楼某起诉离婚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因此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起诉离婚没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④排除。
故本题选C。
8.马某与庄某是夫妻。偶然机会,马某发现丈夫向一位主播陈某打赏了“1314”“5200”等大额钱款,半年内打赏总计20余万元,且两人在微信中有不少暧昧露骨的对话,主播还向丈夫发送个人的私密照片、视频等。随后,马某将陈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庄某用个人财产打赏,陈某可不予以返还
②如果庄某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陈某应予以返还
③庄某的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其行为应无效
④如果双方因此由法院裁判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即便庄某用个人财产打赏,庄某与陈某之间基于打赏形成的赠与关系,因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陈某应予以返还,①错误。
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庄某未经马某同意,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向陈某进行大额打赏,这种行为侵害了马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陈某应予以返还,②正确。
③:庄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主播陈某存在暧昧露骨对话,还接收私密照片、视频等,在此基础上进行大额打赏,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庄某的打赏行为无效,③正确。
④:协议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2025年2月3日电视剧《六姊妹》在央视首播后引发热议,剧中的老五刘小玲与汤振民婚后整天吵吵闹闹、矛盾重重,最终他们因性格不合而办了离婚手续。如果此事发生在2021年之后,两人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后,会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可能导致离婚难现象的发生
③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④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制度,引导夫妻珍惜感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制度,①④正确。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说法错误,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冲动离婚,但离婚主动权仍然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离婚冷静期内是否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是否申请离婚,仍然取决于夫妻双方,②错误。
③:离婚冷静期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即使一方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0.陈某(男)与刘某(女)结婚后生育儿子陈小某。因双方长期分居,陈小某主要由刘某父母抚养。陈小某10岁时陈某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判决准许陈某与刘某离婚,儿子陈小某由刘某抚养。二十年后,陈某去世,留下房产和若干存款。据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离婚后,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离婚后,陈小某仍有赡养陈某的义务和继承陈某遗产的权利
③陈某和刘某感情破裂无法调解,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
④离婚后,刘某有权将儿子的姓氏更换为刘小某并拒绝陈某探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正确。
②: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陈小某对陈某有赡养义务,同时也有继承陈某遗产的权利 ,②正确。
③: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陈某和刘某感情破裂无法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是诉讼离婚,并非申请协议离婚 ,③错误。
④: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刘某无权擅自将儿子姓氏更换为刘小某,且陈某有探望权,刘某不能随意拒绝陈某探望 ,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1.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人婚姻关系不成立,因为两人属于亲戚关系
②如果婚姻关系建立,则夫妻二人家庭地位平等
③若婚后小武的爷爷将自己的一套房产指定赠与给小武,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④如果双方感情关系破裂,只需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当面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关系,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①错误。
②: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婚姻关系建立,则夫妻二人家庭地位平等,②正确。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诗意”遇“法理”会撞出怎样的火花。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尚不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卓文君《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如果用今天的民法典来解读这些诗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十四为君妇”较法定结婚年龄早六年
②婚姻赋予了夫妻双方新的人格权利
③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④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即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诗中“十四为君妇”较法定结婚年龄早六年,故①正确。
②:人格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等)是自然人固有的,并非婚姻赋予的新权利。婚姻关系中的权利更多属于身份权,而非“新的人格权利”,②错误。
③:《民法典》明确离婚自由原则,但设置离婚冷静期等制度,旨在避免轻率离婚,③符合题意。
④:离婚需先申请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次申请方可解除婚姻关系,单次申请不能直接解除夫妻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3.2022年6月,邢某(男)与陶某(女)相识恋爱,同年10月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3年5月,二人按照民间风俗举办婚礼并依法进行了婚姻登记。2023年11月,陶某生育一子。邢某称,从双方认识到举行婚礼,他给付陶某聘金、彩礼、礼物等共计20万元,双方共同生活仅4个月,后陶某回娘家居住至今。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②聘金、彩礼等是女方权益的保障
③进行婚姻登记才能保护子女合法权益
④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经过登记,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①正确。
②:聘金、彩礼等是一种民间习俗,并非是女方权益的法定保障,在某些情况下,彩礼可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返还等处理,②排除。
③:即使父母没有进行婚姻登记,非婚生子女也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进行婚姻登记不是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唯一前提,③排除。
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这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小李和小张2023年结婚。婚后,小李因发明专利获得奖金20万元,并用婚前个人存款50万元投资股市,婚后获利10万元;小张在娘家拆迁时,依据政策个人分得一套安置房。现两人感情破裂欲离婚,以下关于财产分割说法正确的是( )
A.发明专利奖金20万元为小李个人财产,股市获利1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B.发明专利奖金20万元为小李个人财产,股市获利10万元为小李个人财产,安置房为小张个人财产
C.发明专利奖金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市获利10万元为小李个人财产,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D.发明专利奖金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市获利1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为小张个人财产
【答案】D
【详解】ABCD: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材料中婚后,小李因发明专利获得奖金20万元,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用婚前个人存款50万元投资股市,婚后获利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张在娘家拆迁时,依据政策个人分得一套安置房,因拆迁政策明确分给小张个人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ABC不符合题意,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5.小李和小赵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以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是( )
①小李在婚后给小赵庆生送的价值3万元的手表
②小赵在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
③小李在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因地段优势升值的10万元
④小赵在婚后用个人资金炒股所获得的20万元的收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小李婚后赠与小赵的手表属于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归小赵个人所有,①符合题意。
②: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汽车,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小李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因市场因素(地段优势)的增值部分仍归其个人所有,③符合题意。
④:婚后以个人资金炒股所得收益属于投资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6.贾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元的公寓。婚后5年贾某获得其叔叔合同单独赠予他的一幅名画,价值30万元。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贾甲和女儿贾乙),女儿贾乙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王丙。2024年8月,贾某因病去世。贾某生前未留有遗嘱。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①贾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于法定继承
②李某在贾某死后可得财产140万元
③贾甲可以继承贾某40万元的财产
④赠予的名画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贾某生前未留有遗嘱,贾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于法定继承,①正确。
②③:根据材料中所给信息,名画为贾某的个人财产,公寓为贾某和李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故在继承时应先进行析出,得贾某个人财产如下:价值30万元的名画,公寓中价值90万元的份额,共120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贾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贾乙逝世,故由其子王丙代位继承。所以贾某的财产共由三人(李某、贾甲、王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40万元财产。李某占有公寓的另外90万元份额,所以李某在贾某死后可得财产130万元,②错误,③正确。
④: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赠与的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题意可知赠予的名画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答案选B。
17.2021年现役军人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2022年李女士唯一的亲人——她的祖父将名下房产留给了李女士,李女士口头约定该房产归张先生所有,2023年李女士因车祸获得人身损害5万元,2024年因两地分居,李女士和张先生感情矛盾激化,李女士向对方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离婚自由,故李女士无需征得张先生同意
B.若法院裁判离婚,生效后即可解除夫妻关系
C.5万元因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李女士通过遗嘱继承的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详解】A: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军婚,离婚需要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A不选。
B: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确实关系破裂,若法院裁判离婚,生效后即可解除夫妻关系,B入选。
C:5万元是李女士的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C不选。
D:根据材料信息,李女士并不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的该房产,D不选。
故本题选B。
18.结婚时,张某向妻子王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婚后育有一子明明,今年3岁。张某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和孩子,遭到拒绝。于是张某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明明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③张某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照顾家庭和孩子是妻子一方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的约定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张某向妻子王某口头承诺,没有约束力,变卖前的房产属于张某的婚前房产,一般情况下是张某的个人财产,①错误。
②:夫妻地位平等,明明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②正确。
③:张某经商所得,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照顾家庭和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义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9.杨某向赵某借款并签订借据承诺按时还款。但是到期后,杨某明确表示不能还款。赵某将杨某及其妻子李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欠款是杨某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李某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②若杨某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杨某需要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③若赵某能够证明该欠款是杨某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则有还款义务
④李某若能证明该欠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杨某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需承担还款义务。因此不能仅凭“个人名义”直接免除李某责任,①说法错误。
②: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只有债权人赵某知晓该约定,杨某才需以个人财产清偿。题目未提及赵某是否知情,因此结论不必然成立,②说法错误。
③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民法典,若赵某能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必须承担还款义务,若李某能证明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赵某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用途,则李某无需承担还款义务,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0.2024年6月,王、张夫妇二人共同向李某借款100万余元,并签署了借条。后因债务未按期偿还,李某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庭审中,张某提出抗辩,主张其已与丈夫王某解除了婚姻关系,且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笔债务由丈夫王某独自承担,故自己不应再承担还款责任。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根据协议,应由丈夫王某承担该债务
②离婚协议有效,但不能对抗相对人李某
③因借条有双方签字,可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
④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由法院重新认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③: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王、张夫妇二人共同向李某借款100万余元,并签署了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与王某的离婚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王某独自承担,但该离婚协议未得到李某的认可,因此离婚协议内部有效,但不能免除张某对债权人的责任,李某仍可要求两人共同偿还,①不符合题意,③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协议中对债务分配的约定仅对双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因此,张某虽与王某约定债务由王某承担,但李某仍有权要求两人共同偿还,②符合题意。
④:借条是共同签署的,根据法律直接属于共同债务,法院无需重新认定,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二、简答题:本题共4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与王某经过结婚登记成为夫妻,婚后李某创办了一家儿童玩具制造厂,近几年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王某在事业单位上班,婚后自己有存款20万元。由于儿童玩具制造厂事务较多,李某经常不回家,导致两人感情疏远。2023年下半年,李某与同行业的张某一见钟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李某将其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约110万元的住房送给张某,王某知情后,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与李某平分上述所有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李某与王某的财产,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李某创办的儿童玩具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和王某婚后存款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平分上述财产的诉求。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李某送给张某的房产系李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李某的个人财产,法院不应支持王某平分李某个人财产的诉求。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与王某的离婚财产分割
考点考查:平等的财产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运用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李某与王某的财产,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婚后李某创办了一家儿童玩具制造厂,近几年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王某在事业单位上班,婚后自己有存款20万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说明婚后,李某创办的儿童玩具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和王某婚后存款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平分上述财产的诉求。
有效信息②:李某将其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约110万元的住房送给张某→可从夫妻个人财产的角度:说明某送给张某的房产系李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李某的个人财产,法院不应支持王某平分李某个人财产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先生和吴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周先生发现吴女士隐瞒了自己曾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事实,且在婚后抑郁症多次发作,影响了正常生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周先生认为吴女士的隐瞒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提出离婚。吴女士则表示自己的抑郁症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且正在积极治疗,因此不同意离婚,双方争执不下。随后,周先生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先生又提出:吴女士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后自然增值了不少,这部分增值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吴女士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归自己所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周先生的离婚诉求。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对于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法院会如何判决。
【答案】(1)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②虽然吴女士患有抑郁症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但她隐瞒病情的行为影响到夫妻间的信任和感情。周先生以吴女士隐瞒病情影响夫妻感情为由提出离婚,如果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周先生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会支持他的离婚诉求。
(2)人民法院会判决吴女士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归吴女士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后增值,但其增值是由于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并非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经营、管理或劳动所得,那么这部分增值应认定为吴女士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周先生无权要求分割。
【分析】背景素材:婚姻纠纷
考点考查:离婚、夫妻财产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考生可结合材料从需要调用离婚的有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周先生的离婚诉求,需要进一步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周先生认为吴女士的隐瞒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提出离婚→可联系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离婚的方式的知识,说明吴女士患有抑郁症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周先生提出的离婚,法院应该先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对于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法院会如何判决,本问涉及到夫妻财产问题。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吴女士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后自然增值了不少,这部分增值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吴女士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归自己所有→可联系夫妻财产权的知识,从个人财产角度说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房屋的自然增值部分也是个人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市有一对老年夫妻,其婚姻存续期间有购置住房一套,该套住房登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在临终前立了一份自书遗嘱,主要内容包括:“由长子全权处理自己的后事,所余存款由两个儿子平分。住房已经买下,户主也是本人,我老伴儿对此房只有居住权,可在此居住至终老,房子最后由长子继承……”遗嘱中没有涉及妻子季某的继承份额。丈夫去世后,季某越想越不对劲,遂找儿子协商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季某诉至法院,要求把住房判归自己,同时要求将自己与丈夫的存款依法进行分割。法院经过详细审查,认定原告及被继承人未就财产问题进行事先约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会不会支持季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本案所涉房产和存款均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被继承人依据自书遗嘱有权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其余的一半财产依法应当归季某所有,即季某应当取得该房产的一半以及处理丧事后剩余存款的一半,遗产不能全部据为己有;另一半房产归长子所有,另一半存款由两个儿子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夫妻共同财产、自书遗嘱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自书遗嘱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其婚姻存续期间有购置住房一套,该套住房登记在丈夫名下→可从夫妻共同财产角度阐述本案所涉房产和存款均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半财产依法应当归季某所有。
关键词②:由长子全权处理自己的后事,所余存款由两个儿子平分。住房已经买下,户主也是本人,我老伴儿对此房只有居住权,可在此居住至终老,房子最后由长子继承→可从夫妻共同财产、自书遗嘱角度分析季某应当取得该房产的一半以及处理丧事后剩余存款的一半,遗产不能全部据为己有;另一半房产归长子所有,另一半存款由两个儿子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是独生子,结婚前与父母住在一起。2016年张某与刘某结婚,搬离其父母家,住在自己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内。见朋友开咖啡店生意好,张某要求单位效益不好的刘某辞职开咖啡店,遭到其妻刘某拒绝,夫妻双方为此从争吵到动手,张某打骂刘某。后来张某决定自己辞职开咖啡店,也遭到刘某反对。张某心生一计,与刘某书面约定价值80万元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张某经营的咖啡店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刘某无关,刘某见张某铁了心开店只得同意。不久张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获赔27万元,其经营的咖啡店扣除一切费用后盈利10万元,张某婚前用10万元投资的股票账户中有20万元。张某与刘某未生育孩子。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有哪些?应当如何进行继承?
【答案】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张某的遗产包括:张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的一半(因夫妻书面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其中的一半为遗产);咖啡店扣除一切费用后盈利的10万元;股票账户中投资的10万元及扣除婚前投资10万元余下的10万元收益的一半。②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时,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某未留下遗嘱,上述遗产应当由刘某和张某的父母共同继承。③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张某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张某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张某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遗产,但刘某和张某父母可以依法分割。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财产约定及遗产继承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夫妻财产约定和遗产继承的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有哪些?应当如何进行继承。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张某的遗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本案中,张某与刘某书面约定价值80万元的房屋归双方共有,所以该房屋的一半价值,即40万元属于张某的遗产;张某经营的咖啡店扣除一切费用后盈利10万元,因约定咖啡店无论盈亏均由张某个人负责,所以这10万元盈利属于张某遗产;张某婚前用10万元投资股票账户,婚后增值到20万元,增值的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股票账户中属于张某遗产的部分为10+5=15万元。
有效信息②:张某与刘某未生育孩子,张某未立遗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某与刘某未生育孩子,张某是独生子,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刘某、张某父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有效信息③:张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获赔27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张某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张某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张某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遗产,但刘某和张某父母可以依法分割。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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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孙某(女)与朱某(男)相识后开始同居生活,但始终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共同生活16年后,两人分手。因同居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与朱某的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②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可进行诉讼前调解
③若孙某不能证明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共同经营收入,法院不会支持
④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视为法定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女孩孙某明确拒绝相亲对象章某后,孙某母亲以死相逼,表示如孙某不同意该婚事就将其赶出家门。孙某被迫与章某登记结婚。登记后半年里,双方从未共同生活,也未建立夫妻感情。孙某想要解除婚姻,法律支持的请求是( )
A.孙某与章某无夫妻感情,应判决孙某与章某离婚
B.孙某母亲干涉了孙某的婚姻自由,其行为构成犯罪
C.孙某被胁迫结婚,可撤销孙某与章某之间婚姻关系
D.婚后孙某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应属夫妻共有财产
3.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夫妻离婚时,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协议离婚
③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年6月,张某(男)经人介绍结识了周某(女)。因工作原因张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平时交往过程中周某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同年9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周某在行为、表达方面与常人表现出差异。反复询问下,张某才得知周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
②因周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张某必须照顾周某的生活起居
④张某知晓实情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小琪和小健夫妻二人向银行贷款买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后双方离婚,并协议约定房屋和房贷都归小健,结果小健未按约还贷,导致银行划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保证金,房地产开发公司遂将二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在本案中( )
①小琪和小健的离婚协议有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之嫌,所以该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②由于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和房贷都归小健,因此这一债务与小琪没有关系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买房产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改变
④小琪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按照离婚协议向小健进行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因付某家庭条件较好,周某母亲希望周某与付某缔结婚姻,以后继承付家财产。周某明确拒绝,周某母亲以死相逼。周某害怕家庭关系破裂,又担心母亲寻短见,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近半年时间里,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但周某母亲仍不准许周某提出离婚,母女俩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此案中( )
①周某因胁迫结婚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周某离婚可选择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上诉
③周某若离婚,可平等地处理与付某的共同财产
④周某母亲履行了监护职责,进行了必要约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楼某和赵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3年8月,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楼某起诉离婚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马某与庄某是夫妻。偶然机会,马某发现丈夫向一位主播陈某打赏了“1314”“5200”等大额钱款,半年内打赏总计20余万元,且两人在微信中有不少暧昧露骨的对话,主播还向丈夫发送个人的私密照片、视频等。随后,马某将陈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庄某用个人财产打赏,陈某可不予以返还
②如果庄某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陈某应予以返还
③庄某的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其行为应无效
④如果双方因此由法院裁判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5年2月3日电视剧《六姊妹》在央视首播后引发热议,剧中的老五刘小玲与汤振民婚后整天吵吵闹闹、矛盾重重,最终他们因性格不合而办了离婚手续。如果此事发生在2021年之后,两人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后,会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可能导致离婚难现象的发生
③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④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制度,引导夫妻珍惜感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陈某(男)与刘某(女)结婚后生育儿子陈小某。因双方长期分居,陈小某主要由刘某父母抚养。陈小某10岁时陈某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后判决准许陈某与刘某离婚,儿子陈小某由刘某抚养。二十年后,陈某去世,留下房产和若干存款。据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离婚后,陈某对陈小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离婚后,陈小某仍有赡养陈某的义务和继承陈某遗产的权利
③陈某和刘某感情破裂无法调解,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离婚
④离婚后,刘某有权将儿子的姓氏更换为刘小某并拒绝陈某探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人婚姻关系不成立,因为两人属于亲戚关系
②如果婚姻关系建立,则夫妻二人家庭地位平等
③若婚后小武的爷爷将自己的一套房产指定赠与给小武,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④如果双方感情关系破裂,只需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当面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诗意”遇“法理”会撞出怎样的火花。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尚不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卓文君《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如果用今天的民法典来解读这些诗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十四为君妇”较法定结婚年龄早六年
②婚姻赋予了夫妻双方新的人格权利
③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④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即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2年6月,邢某(男)与陶某(女)相识恋爱,同年10月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3年5月,二人按照民间风俗举办婚礼并依法进行了婚姻登记。2023年11月,陶某生育一子。邢某称,从双方认识到举行婚礼,他给付陶某聘金、彩礼、礼物等共计20万元,双方共同生活仅4个月,后陶某回娘家居住至今。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②聘金、彩礼等是女方权益的保障
③进行婚姻登记才能保护子女合法权益
④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小李和小张2023年结婚。婚后,小李因发明专利获得奖金20万元,并用婚前个人存款50万元投资股市,婚后获利10万元;小张在娘家拆迁时,依据政策个人分得一套安置房。现两人感情破裂欲离婚,以下关于财产分割说法正确的是( )
A.发明专利奖金20万元为小李个人财产,股市获利1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B.发明专利奖金20万元为小李个人财产,股市获利10万元为小李个人财产,安置房为小张个人财产
C.发明专利奖金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市获利10万元为小李个人财产,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D.发明专利奖金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市获利1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为小张个人财产
15.小李和小赵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以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是( )
①小李在婚后给小赵庆生送的价值3万元的手表
②小赵在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
③小李在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因地段优势升值的10万元
④小赵在婚后用个人资金炒股所获得的20万元的收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贾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元的公寓。婚后5年贾某获得其叔叔合同单独赠予他的一幅名画,价值30万元。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贾甲和女儿贾乙),女儿贾乙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王丙。2024年8月,贾某因病去世。贾某生前未留有遗嘱。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①贾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于法定继承
②李某在贾某死后可得财产140万元
③贾甲可以继承贾某40万元的财产
④赠予的名画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2021年现役军人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2022年李女士唯一的亲人——她的祖父将名下房产留给了李女士,李女士口头约定该房产归张先生所有,2023年李女士因车祸获得人身损害5万元,2024年因两地分居,李女士和张先生感情矛盾激化,李女士向对方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离婚自由,故李女士无需征得张先生同意
B.若法院裁判离婚,生效后即可解除夫妻关系
C.5万元因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李女士通过遗嘱继承的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8.结婚时,张某向妻子王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婚后育有一子明明,今年3岁。张某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和孩子,遭到拒绝。于是张某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明明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③张某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照顾家庭和孩子是妻子一方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杨某向赵某借款并签订借据承诺按时还款。但是到期后,杨某明确表示不能还款。赵某将杨某及其妻子李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欠款是杨某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李某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②若杨某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杨某需要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③若赵某能够证明该欠款是杨某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则有还款义务
④李某若能证明该欠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024年6月,王、张夫妇二人共同向李某借款100万余元,并签署了借条。后因债务未按期偿还,李某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庭审中,张某提出抗辩,主张其已与丈夫王某解除了婚姻关系,且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笔债务由丈夫王某独自承担,故自己不应再承担还款责任。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根据协议,应由丈夫王某承担该债务
②离婚协议有效,但不能对抗相对人李某
③因借条有双方签字,可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
④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由法院重新认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简答题:本题共4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与王某经过结婚登记成为夫妻,婚后李某创办了一家儿童玩具制造厂,近几年制造厂合计创收200万元;王某在事业单位上班,婚后自己有存款20万元。由于儿童玩具制造厂事务较多,李某经常不回家,导致两人感情疏远。2023年下半年,李某与同行业的张某一见钟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李某将其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约110万元的住房送给张某,王某知情后,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与李某平分上述所有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怎样处理李某与王某的财产,并说明理由。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先生和吴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周先生发现吴女士隐瞒了自己曾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事实,且在婚后抑郁症多次发作,影响了正常生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周先生认为吴女士的隐瞒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提出离婚。吴女士则表示自己的抑郁症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且正在积极治疗,因此不同意离婚,双方争执不下。随后,周先生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先生又提出:吴女士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后自然增值了不少,这部分增值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吴女士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归自己所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周先生的离婚诉求。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对于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法院会如何判决。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市有一对老年夫妻,其婚姻存续期间有购置住房一套,该套住房登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在临终前立了一份自书遗嘱,主要内容包括:“由长子全权处理自己的后事,所余存款由两个儿子平分。住房已经买下,户主也是本人,我老伴儿对此房只有居住权,可在此居住至终老,房子最后由长子继承……”遗嘱中没有涉及妻子季某的继承份额。丈夫去世后,季某越想越不对劲,遂找儿子协商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季某诉至法院,要求把住房判归自己,同时要求将自己与丈夫的存款依法进行分割。法院经过详细审查,认定原告及被继承人未就财产问题进行事先约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会不会支持季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是独生子,结婚前与父母住在一起。2016年张某与刘某结婚,搬离其父母家,住在自己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内。见朋友开咖啡店生意好,张某要求单位效益不好的刘某辞职开咖啡店,遭到其妻刘某拒绝,夫妻双方为此从争吵到动手,张某打骂刘某。后来张某决定自己辞职开咖啡店,也遭到刘某反对。张某心生一计,与刘某书面约定价值80万元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张某经营的咖啡店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刘某无关,刘某见张某铁了心开店只得同意。不久张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获赔27万元,其经营的咖啡店扣除一切费用后盈利10万元,张某婚前用10万元投资的股票账户中有20万元。张某与刘某未生育孩子。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有哪些?应当如何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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