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8张PPT)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2.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3.公共参与: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1.人身权的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名词点击】: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人身权的类别01.生命健康俱可贵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1)重要性: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篇的前列。侵权表现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2)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02.姓名肖像受保护2.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01含义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02内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03保护(1)姓名权2.姓名肖像受保护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①决定权: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②变更权: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使用权: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普通人可以重名。(1)姓名权2.姓名肖像受保护肖像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含义01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法律规定02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保护03(2)肖像权(2)肖像权《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例如,利用修图软件恶搞他人照片、使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形象等行为。(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偷 拍他人等行为。(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摄影师未经模特同意将摄影作品公开发表等行为。什么情况下使用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例如,美术学院在课堂上对已在网站上上传的肖像权人的肖像进行临摹。(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报纸为报道感人事迹而刊登其照片,并注明照片来源和原作者。(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公安机关公布通缉犯照片。(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体育节目转播时镜头扫过观众席某一观众的面部。(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例如,儿童走失后,以儿童的照片制作寻人启事。03.名誉隐私不可侵3.名誉隐私不可侵3.名誉隐私不可侵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法律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3.名誉隐私不可侵【相关链接】:“英烈条款”《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原因ONLINE MARKETING ADVANTAGES法律要求OFFLINE MARKETING DISADVANTAGES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VS怎样算侵犯隐私权(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七)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八)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九)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3)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区别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权利属性 是一种精神性的人格权 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兼具人格利益和精神利益的综合性权利,既包括精神价值,也包括财产价值权利客体 主要是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 注重的是身份识别性权利内容 主要是维护个人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不被打扰等 主要是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保护方式 侧重于事后救济;主要采用精神损害赔偿和法律保护的方式 侧重于于事前预防,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外,还可以采用财产补救的方式;保护方式呈现多样性和综合性思维导图当堂达标1.向某与郑某离婚,其子向某杉(11岁)按约定由母亲郑某抚养。郑某将其子姓名变更为“郑某文”,并以“郑某文”生活、学习,参加数学、美术、拉丁舞等国内、国际比赛,并多次获奖。多年后,向某向派出所申请将其子(已参加工作)的姓名变更回“向某杉”。下列对这一纠纷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郑某可征求其子同意后更改其子的姓名②姓名权是向某杉享有的人身权③郑某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的要求④向某杉成年后有权自主决定随父(母)姓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①④:向某杉成年后有权自主决定随父(母)姓,郑某可征求其子同意后更改其子的姓名,①④正确。②: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②排除。③: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郑某行为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要求,③排除。故本题选B。当堂达标2.李某在贵州旅游期间拍摄了写真照片,其写真照片中也有偶然入镜的景区游客。李某回家后直接将照片发布于自己的网络账号,贵州网友胡某看见后,将李某的写真照片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用来介绍家乡的美景,获得大量转发和点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经李某许可,胡某擅自使用李某的肖像照片涉嫌侵害其肖像权②由于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胡某使用李某写真照片不侵犯其肖像权③胡某使用李某照片介绍家乡美景属于新闻报道,不侵犯其肖像权④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使用偶然入镜游客的肖像,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①:写真照片一般含有清晰的面部特征、体貌状态,胡某将李某的写真照片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并没有获得李某的许可,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①正确。②:是否营利不是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的唯一指标,②排除。③:胡某使用李某的照片介绍家乡美景的行为不属于新闻报道,③排除。④: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不构成侵权,④正确。故本题选B。当堂达标3.2023年6月,甲同学为纪念高中毕业,委托A公司拍摄了一套艺术写真。2023年7月A公司未经甲同学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公众号做宣传,乙同学下载甲同学照片后将甲同学脸部移植至他人的不雅照片上并上传至B网站贴吧。2023年8月,甲同学发现B网站有其多张不雅照片并受到众多网友嘲讽和指责,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①A公司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②甲同学可以向B网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③A公司可向乙同学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④乙同学侵犯了甲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A.③④ B.①④ C.②③ D.①②【答案】A【解析】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材料并没有涉及甲同学的名誉权,A公司的行为没有侵害甲同学的名誉权,①错误。②:B网站贴吧具有海量信息和自由度较大的特征,网络用户有侵权行为发生时,网站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根据《民法典》第1194~1197条的相关规定,此时,权利人不能追究网站的侵权责任,只有经著作权人向网站提出警告后网站仍不将侵权作品移除的情况下,构成网站被动性侵权,题目中未反映网站被动性侵权的相关信息,所以不能推断出甲同学向B网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②排除。当堂达标4.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①④: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故本题选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