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2张PPT)微专题五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融合导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怎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同志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构建体系● 必备知识《政治与法治》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3)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4)一体化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不同“主体”的要求(1)中国共产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依法执政,依据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2)立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科学立法,加强监督。(3)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接受监督。(4)司法机关:公正司法。(5)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监察权,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6)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依法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7)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对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法律与生活》3.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4)申请法律援助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5)收集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4.诉讼程序(1)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2)审理与判决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准备是开庭审理的最初阶段。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3)二审: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4)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1. (2024·河南郑州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律是最根本的保障。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加强产权保护、支持民企改革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浙江、山东等多地制定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但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针对民营经济的国家层面的专门性法律。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提案,提出了禁止宏观调控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歧视民营企业;实施对各类企业平等一体监管,杜绝选择性执法;追究企业家刑责时,甄别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法人财产、股东股权与公司法人产权、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个人财产之间的边界,避免一人犯罪殃及整个企业或企业集团等立法方面的建议。2024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今年将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结合材料并运用《经济与社会》《政治与法治》知识,阐释当前我国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的积极意义。【答案】 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我国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有利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②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要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已成为稳定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有利于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解析】 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信息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关键信息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律是最根本的保障。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加强产权保护、支持民企改革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浙江、山东等多地制定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但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针对民营经济的国家层面的专门性法律,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为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关键信息②:提出了禁止宏观调控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歧视民营企业;实施对各类企业平等一体监管,杜绝选择性执法;追究企业家刑责时,甄别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法人财产、股东股权与公司法人产权、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个人财产之间的边界,避免一人犯罪殃及整个企业或企业集团等立法方面的建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要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已成为稳定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2. (2024·江西萍乡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的底线,是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然而,我国耕地撂荒问题由来已久,且有蔓延之势。根据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耕地撂荒最严重的几个省份是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和湖北,其中重庆的撂荒比例高达37.9%。究其原因有多种,而最主要的是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达不到农民预期,甚至从耕种者角度而言,耕地利用价值出现负值。为此,农民种植积极性下降,大量耕地被撂荒长草。为此,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撂荒地可由发包方组织代耕代种。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与法治》和《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价农民撂荒耕地的行为,并谈谈耕地撂荒现象对完善国家治理的启示。【答案】 评价:①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撂荒耕地属违法行为。②农民撂荒耕地的真正原因在于农业生产效益低下,此行为并无主观恶意,本着良法善治理念和执法行为要融法、理、情于一体的要求,相关部门可对此行为进行劝导、阻止或在相关法律框架下寻找解决此问题的良策。启示:①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国家治理提供根本政治保证。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国家治理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③加强科学立法,主动适应国家治理新需求。④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在法治的范围内有效实施国家治理。【解析】 本题的设问包含两小问,知识限定为《政治与法治》和《法律与生活》两个模块的知识,第一小问要求评价农民撂荒耕地的行为,属于评析类主观题,可考虑从该行为的错误之处和应对之策两个角度进行剖析;第二小问要求谈谈耕地撂荒现象对完善国家治理的启示,属于启示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科学立法、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等角度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进行具体说明。对该行为的判断: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关键信息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然而,我国耕地撂荒问题由来已久,且有蔓延之势。可联系农民撂荒耕地属于违法行为,应增强法治观念。关键信息②:究其原因有多种,而最主要的是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达不到农民预期,甚至从耕种者角度而言,耕地利用价值出现负值;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撂荒地可由发包方组织代耕代种,可联系农民撂荒耕地无主观恶意,秉持良法善治理念,执法应坚持张弛有度、宽严相济、情理法相统一。关键信息③:农民耕地撂荒问题及对策,可联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科学立法、坚持依法治国方略。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