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27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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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27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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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7张PPT)
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考情透视
考点要求 考题统计 备考建议
订立合同学问大 2024 选择题:湖南卷 高频考点:
1.合同:合同的成立与有效、履行合同的原则等。(主观题超高频)
2.要约与要约邀请。
3.承担侵权责任的几种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很重要!)。
难点:
1.彻底搞清楚要约与要约邀请、定金与订金(万金油陷阱。)。
2.彻底搞清楚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什么情况下有效?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可以少承担责任。
2023 选择题:辽宁卷 2022 选择题:海南卷;天津卷;北京卷 主观题:北京卷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2024 选择题:湖北卷 2023 选择题:海南卷 2022 选择题:辽宁卷;山东卷;浙江卷 课标要求: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体系构建】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的含义、类型
订立合同的原则、意义
要约承诺订合同
订立合同
学问大
立字有据更可靠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书面合同(含义、优点、适用场景)
口头合同(含义、优点、适用范围、缺点)
要约(含义、要求)
承诺(含义、要求、变更)
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履行的原则、关键
合同的变更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免责
【复习导学 问题清单】
1.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合同的意义?
2.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4.合同的形式及影响?
5.合同履行的原则、履行合同的关键?
6.合同的内容、变更、修改或解除?
7.违约责任的含义、承担方式?
8.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考点1 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基本知识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原则 订立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最基本)、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
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超市购物
房屋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意思表示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以书面、口头甚至行为表示出来)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格式条款 含义
评价
法律规定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反对霸王条款,如设置最低消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均无三包等)
1.合同的基本知识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格式条款有三个特征:①预先拟定;②重复使用;③未与对方协商)
2.作用和不足: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霸王条款
2.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要约 含义
要件
约束
承诺 含义
要件
生效
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人;接受→受要约人)
①内容具体确定,如数量/质量/单价等。(≠要约邀请)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②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拓展延伸】
要约与要约邀请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①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 ②★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内容具体明确,具备使合同订立所必须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
要约
3.合同的效力: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不适格(无权处分、不具备法定的资格、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的主体等) 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内容 内容合法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法律鼓励交易的原则,从严认定无效合同。如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行为,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才无效。当合同部分无效而并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1)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从严认定)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追认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
(撤销之前有效,撤销之后无效)
4.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
【辨识与判断】
合同的效力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注意】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因欺诈订立的合同;④因胁迫订立的合同;⑤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
注意:与无效合同中欺诈胁迫情形不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当事人利益,而无效合同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在做题时分清楚情形。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也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涉及的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注】可撤销的合同,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撤销: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
【注意】与无效合同中的欺诈、胁迫有何不同
都是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无效合同损害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当事人利益。
【拓展】认识可撤销合同
【拓展】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
②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
③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4.立字有据更可靠(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稍复杂
适用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拓展延伸】
以下两种情形口头合同无效:
(1)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劳动合同、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仲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合同、抵押合同等。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角度 标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标的物
含义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 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作用 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种类 ①有形财产,比如货币和有价证券 ②无形财产,比如智力成果 ③劳务,比如劳务合同中的劳务关系;运输合同中的运输关系 ④工作成果,比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建设项目 标的物是指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注意】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比较】合同标的和标的物
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5.合同的履行
含义 原则
关键 变更解除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适当履行~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明确合同内容(即合同条款≠必备条款)
【拓展延伸】◇合同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6.违约责任
内涵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定金条款/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免责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
【拓展延伸】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具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时,当事人在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一。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二选一
提醒: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
(1)赔偿金: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歌手未按其与演出举办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参加演出,导致演唱会临时取消,歌手不仅应赔偿举办者为准备演唱会致支出的费用,而且还应赔偿因取消演唱会所遭受到的利润损失。
(2)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违约金过高(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
(3)定金罚则:《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①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注意】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拓展】违约责任的责任承担
【拓展延伸】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需事先约定/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注意】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
【拓展延伸】
约定免责与法定免责
◇约定免责: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免责:遭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须同时具备;
②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
③效力: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④当事人的义务: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辨识判断】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能免责
无效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直击高考】
1.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短信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 ,同意属于承诺;合同的解除条件(不能单方解除)
C
2.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②:案例中,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③: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故③错误。
C
3.(2023·海南·统考高考真题)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事先没有约定违约金
4.(2024,湖北T10)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详解】①: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②: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③: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故③排除。④:张三没有请陈六喝酒,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故④正确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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