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件 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共3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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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件 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共3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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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第六课 第一课时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思考:
1.我们该如何对待婚姻?
2.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3.什么样的婚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新课导入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家和
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
地位平等
育小
职责大
敬老
是义务
珍惜婚姻
离婚要慎重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权利:约束引导批评教育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侵权家庭成员权益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继承、继承关系
继承的要求、继承权的取得
遗嘱的含义、特点、类型
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方式
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的法定条件及登记程序
离婚冷静期
离婚的方式
人格独立
人身自由
夫妻财产
夫妻债务
单元逻辑
目标导航
课程标准: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通过法律手段维持家庭关系稳定与社会稳定的意义。
2.科学精神:明确结婚的法定条件,懂得结婚登记的意义和程序;区分离婚的方式,理解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无矛盾。
3.法治意识: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用爱与法律维护婚姻;用法治的方式和理念正确对待离婚问题。
法律是如何保护婚姻的?
总议题
议题2
议题1
结婚应合法
离婚须慎重
议题一
结婚应合法
情境探究一:教材P50 探究与分享案例
案例一: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案例二: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上述案例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为什么
1.找共同祖先
2.同代:找到共同祖先,AB表兄妹,共同祖先A祖父母B外祖父母,AB就是三代旁系血亲。
3.不同代:按远的算。
◇自己和舅舅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和表妹的儿子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和舅舅是三代旁系血亲
四代旁系血亲
世代亲等计算
小武的父亲
小武
小美的母亲
小美
请回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①对婚姻的要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对婚姻的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4.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无效婚姻
有效婚姻的构成要件
基于胁迫、限制人身自由或隐瞒重大疾病
可撤销婚姻
只有当事人提出撤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一年)提出。如超过期限,只能走离婚程序。
注意: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子女和财产的处理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珍惜婚姻
情境探究一:教材P50 探究与分享案例
案例三: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上述案例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为什么
未进行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议题一
结婚应合法
5. 结婚登记
(1)原因(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
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必要性)
②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重要性)
(2)程序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有配偶的男女?
一、珍惜婚姻
重婚罪主要有2种情形:
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法律婚姻)
一种是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且周围民众也认为二人存在夫妻关系的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
【拓展认知】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同居关系
指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婚姻。 ①重婚; 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未到法定年龄。 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基于胁迫的婚姻; 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有效。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议题二
离婚须慎重
案例一:女方提出离婚,理由是:老公吃西红柿炒鸡蛋放糖、喝豆浆却不放糖;吃饭抖腿,吃西瓜不吐籽……最关键的是两个人是因为打王者荣耀认识并且结婚的,可是婚后老公不打王者荣耀,改玩LOL了,这让老婆很是恼火,所以提出离婚,老公一气之下便答应了,于是两人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案例二:女性张某和丈夫相亲结婚。婚后不久丈夫不仅经常辱骂殴打张某,还赌博、酗酒。虽然婚后两人生下一女儿,但丈夫很少过问,全由张某一人照顾。平时张某不仅要照顾女儿还要经营一家便利店,面对身体和精神受到的巨大摧残,张某提出离婚,却被丈夫一顿暴打。张某便一人来到婚姻登记处……
情境探究二
思考:1.你认为上述两种情况都应选择离婚吗?说明理由。
2.案例中当事人选择离婚的方式是否合适?说明理由。
议题二
离婚须慎重
①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尊重、关爱,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②法律规定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议题二
离婚须慎重
思考:1.你认为上述两种情况都应选择离婚吗?说明理由。
2.案例中当事人选择离婚的方式是否合适?说明理由。
协议离婚
双方当事人申请
裁判离婚
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机关
人民法院
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
主体
机构
前提
婚姻关系解除
取得离婚证
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冷静期
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没有人上诉就会生效
二、离婚的方式
知识拓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情形
相关链接:有关离婚后对子女权利和义务的民法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保护军婚)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保护妇女)(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三、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知识整合】
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 法定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自由 的限制 ①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保护——不忠、家暴、恶习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妇女权利的保护——除非妇女主动提出)
【知识整合】
离婚要慎重
离婚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情况
①申请,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冷静期)届满;③取得离婚证。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①基本程序:法院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判决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夫妻关系解除。
离婚后的权利义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探望等权利和义务。
珍惜婚姻关系
结婚
离婚
含义、要求、态度
法定条件: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
≠同居关系
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离婚自由的法律限制
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离婚后父母探望权
课堂小结
易错辨析
1.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结婚的自由。
纠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只要举行了婚礼,就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纠正:只有依法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申请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纠正:结婚登记必须由本人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易错辨析
4.进行离婚登记意味着夫妻关系解除。
纠正: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5.离婚后,父或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由人民法院判决。
纠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典题训练
1.(24-25高三上·安徽·阶段练习)2024年2月,李某(男)经人介绍结识了王某(女)。因工作原因李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平时交往过程中王某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同年8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王某在行为、表达方面与常人表现出差异。反复询问下,李某才得知王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
②李某知道撤销事由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
③因王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二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李某必须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2.(2024·全国·模拟预测)王某与杨某按农村风俗办理结婚酒席,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一子。2021年两人为给儿子上户口,打算办理结婚登记,但王某当时未达法定婚龄,于是冒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结婚登记。2023年其姐得知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妹妹冒名顶替婚姻登记后,遂以民政部门行政许可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登记。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男女双方只有达到法定婚龄才能予以婚姻登记
②其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请求撤销该婚姻登记
③只要按农村风俗办理结婚酒席即可视为合法婚姻
④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生育的子女依然受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典题训练
3.(23-24高二下·全国·阶段练习)侯某子与杨某按农村风俗办理结婚酒席,两人共同生活期间育有3个子女。2011年,两人为给子女上户口,打算办理结婚登记,但侯某子当时未达法定婚龄,于是侯某子冒用姐姐侯某秀的身份信息与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2013年,侯某秀得知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妹妹侯某子冒名顶替完成婚姻登记后,要求杨某办理离婚,但杨某一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2015年,杨某母亲去世,杨某继承了100万遗产。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①侯某秀应与杨某共同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教育和保护3个未成年子女
②杨某母亲去世后,杨某继承的100万遗产,应该属于侯某子与杨某的共同财产
③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④侯某秀与杨某的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建议民政局撤销两人的婚姻登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典题训练
4.(24-25高三上·四川达州·开学考试)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典题训练
5.(23-24高二下·山东东营·期末)张女士和老公为了孩子能在天津考大学,决定临时办离婚以后再复婚。张女士老公在离婚协议书中将他们共同的一处房产确认给刘女士,而对他另外两处天津的婚前房产没有涉及。两人高高兴兴办理离婚登记后,张女士老公又想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所有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并倾向于男方,协议未果。之后张女士老公并不同意复婚。自觉被骗的张女士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证,而法院认为,颁发离婚证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关于该案例,以下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①无论离婚与否,三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张女士都可以参与分割
②夫妻双方应该坚持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的处事原则
③守法是公民义务,两份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违背了诚信原则
④张女士与丈夫的离婚系双方自愿,符合法定程序,离婚证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典题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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