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 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共32张ppt+1个内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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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 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共32张ppt+1个内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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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第十课 第一课时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
上诉
起诉
应诉
审理
判决
社会争议解决
调解
仲裁
含义
种类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要求
效力
种类
适用范围
前提: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优势:程序比较灵活,审理一般不公开,一裁终局
效力: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
类型
特点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
诉讼证据
含义
种类
重要性
举证责任
单元逻辑
目标导航
课程标准: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全面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感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培养学生的政治认同。
2.科学精神:明确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科学判断公民的诉讼权利。
3.法治意识:理解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及必要性,了解法律援助的条件,增强法治意识。
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总议题
议题2
议题1
诉讼权利面面观——诉讼权利有哪些?
寻求法律援助——保障诉讼权利的实现
议题一
诉讼权利面面观——诉讼权利有哪些?
2015年7月10日,吴谢宇杀死其母谢某后潜逃。
2018.5.27,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谢宇批准逮捕。2019年4月21日,吴谢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1年8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其舅舅谢天鹰旁听了庭审。9月,吴谢宇正式提起上诉。
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谢宇执行了死刑。
法律援助机构曾为其指派的一位律师提供辩护。2021年10月,北京律师徐昕团队接受了吴谢宇本人发来的书面委托,介入该案的二审辩护。
90后北大学子“弑母案”
有人说:吴谢宇杀母,丧尽天良,罪大恶极,还给他法律援助请人辩护,还上诉?就该千刀万剐!你怎么看?
议学思考
1
诉讼权利
2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3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1)适用情况: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不能理解为“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拓展认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区分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诉讼
代理人
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拓展认知】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区分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辩护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1)回避制度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2) 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
①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③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两审终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2)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3)上诉期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前)
【拓展】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①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不得再上诉。
②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
诉讼
上诉
二审



(二审结果:① 依法改判 ② 驳回上诉 ③ 维持原判等)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拓展认知】
判决 裁定
适用事项不同 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 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
依据法律不同 主要是依据实体法 主要是依据程序法
呈现形式不同 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同一案件的判决只有一个 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同一案件的裁定可以有多个
上诉期限不同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上诉期限是15日;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0日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刑事诉讼中,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5日
区分判决和裁定(合称裁判)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比较: 上诉、申诉和抗诉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拓展认知】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1)赵某的回避申请为什么被法院驳回?
(2)如果法庭上孙某的表哥是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原告赵某能否申请孙某表哥回避?
以案说法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这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本案中人民陪审员王某虽然在孙某就读的中学教过书,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退休,二人并不认识,这没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被法院驳回。
(1)赵某的回避申请为什么被法院驳回?
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诉讼中,回避对象是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2)如果法庭上孙某的表哥是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原告赵某能否申请孙某表哥回避?
议题二
寻求法律援助——保障诉讼权利的实现
16岁的小刘因涉嫌抢劫被拘留。他的父母没钱请律师,找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受中心指派和小刘父母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刘为人老实,性格内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况。庭审时,陈律师在辩护词中建议对小刘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小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
(1)根据题述材料,回答小刘为什么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有何意义?
议题二
寻求法律援助——保障诉讼权利的实现
(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是国家保护和促进人权的表现。
①有利于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恐慌和对抗情绪。
②有利于及时开导、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给失足青少年更多关怀和帮助。
③有利于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挽救,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1.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依据及含义
依据: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二、法律援助制度
【名词点击】
法律援助制度
主体:国家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
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形式: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刑期的、残疾人等
2.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
(1)民事和行政诉讼:经济困难的公民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2)刑事诉讼: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3)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法律援助制度
3.法律援助的审查与办理
程序:申请→审查→办理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补充】根据《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行政部门即司法局,是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
二、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区别 帮助形式 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是指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制度
组织主体 组织主体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人员 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广义司法机关)
适用范围 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如刑事案件被告、见义勇为者、未成年人等) 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
联系 两者都是国家主导、公益性质,都属于司法为民保障制度,有利于保证公民平等获得法律保护,防止因经济能力不足丧失维权机会 知识拓展:比较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补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用。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我国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
法律援助的程序和要求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公民的诉讼权利
课堂小结
易错辨析
1.原告和被告都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纠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2.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任何时间提起上诉都可以。
纠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3.只有在案件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有关办案人员才有必要回避。
纠正:我国回避的方式包括三种情况,分别是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4.法律援助都是针对经济困难群体实施的。
纠正: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典题训练
1.(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典题训练
2.(2024·浙江6月)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典题训练
3.(24-25高三上·山东潍坊期末)在校大学生小刘在某网络平台上租赁了甲公司的共享电动车。不料,在骑行过程中,小刘因车辆侧翻造成头皮撕裂伤。小刘认为,其租赁的共享电动车未配置安全头盔、没有登记上牌,某网络平台和甲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小刘遂诉至法院。对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某网络平台公司仅负责提供租车平台,故其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公司提供车辆未满足人身安全保障的要求,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小刘驾驶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④若涉案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应在判决书送达15日之内提出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题训练
4.(24-25高三上·山东烟台期末)5岁的何某在10岁哥哥的带领下,在A市独山子区荷花湖公园玩耍时,从湖边护栏缺口处钻入,不慎落水溺亡。事发后,何某的父母将A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和负责公园安保工作的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92万元。经了解,荷花湖内设有观景平台和木栈道,且有木质护栏和警示标识,还有安保人员巡湖,但事发时,木质护栏已有多处损坏。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被告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何某溺亡,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何某父母安排哥哥看护,已尽到家庭监护职责,无需再承担责任
④被告疏于防范与何某权益受损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应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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