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归纳(含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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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归纳(含思维导图)
宏观把控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全书主线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民法典的制定和施行 (1)制定时间: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施行时间:2021年1月1日。(2)制定的依据 ①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民事法律规范;②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③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3)民法典颁布的意义①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②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③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2、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其包含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享有民事义务,承担民事义务。P4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到终止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治与德治关系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2)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含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目的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原则 内涵 详解
内容 平等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 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律平等。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
自愿 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文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 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
公平
诚信 诚实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技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敢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民法将守法原则表述为:民事活动必须道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守法与公序良俗 自觉遵守各项相关法律: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普良风俗的合称 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它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
绿色 践行绿色发展理主,推动绿色发展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源保价态长绿体现了天地人和、建设生态文明,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维护人身权的依据: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②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人身权利的内容:
3、维护人身权的要求: ①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维护人身权的意义: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姓名肖像受保护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姓名权 (1)含义: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2)保护的原因: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3)保护的要求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于沙、盗用、假宜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②两个需要明确的问题父母角度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之后有权自己决定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角度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名誉权 (1)名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名誉权: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护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3)名誉权的要求: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什么是隐私?什么是隐私权?①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②隐私权是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2)隐私权的要求: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突破提升: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
二者关联密切,但在性质、客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权利属性 是一种精神性的人格权 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兼具人格利益和精神利益的综合性权利,既包括精神价值,也包括财产价值
权利客体 主要是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 注重的是身份识别性
权利内容 主要是维护个人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不被打扰等 主要是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
保护方式 侧重于事后救济:主要采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采用法律保护的方式 应当侧重于预防: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外,还可以采用财产补救的方法:保护方式呈现多样性和综合性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财产权 (1)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2)财产权种类: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3)保护财产权的意义: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4)法律规定: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②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③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④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2、物权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2)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3)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种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登记)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交付)③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价值较大的动产:登记)特别提醒: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4、公共关系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例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他物权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分类: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类别 内容 对应 目的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管权。宅基地性用权、建设用体使用权等. 使用价值 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注意:只能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不能处分(2)类型:
类型 主体 客体 权利人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
宅基地 农民 集体所有的土地 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习者 国家所有的土地 房地产开发商建造房屋:商品房购买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押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及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2)分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①抵押权、质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例如:按揭购房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例如:典当获取资金②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突破提升:
1、全面理解他物权
用益特权 物的使用价值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担保特权 物的交换价值 抵押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只是作为债权人的担保
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关于宅基地:
①按服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具级人民政府批准。
②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宅基地使用权不得 单独转让
2、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与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总则规定的特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一、保护创作——著作权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2)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3)意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 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2、著作权 (1)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版权”)(2)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3、分类
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 ①发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发表权通过出版、上网、朗诵等使用作品的方式来行使。
②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是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等。
③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的文字性修改、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著作财产权(可转让) ⑤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⑥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⑦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如小说改编成电视、电影。(形式)
⑧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⑨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例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做的表演权。
4、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 保护期限 保护期限届满
发表权 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旦发表,即行消灭。 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永久受保护
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广播权、放映权等。 自然人: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发表后50年电影作品和摄制作品: 作品发表后50年
特别提醒: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
①独创性(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
②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录制、摄影、绘画、表演等。
二、激励创新——专利权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专利权 (1)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2)意义: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3)如何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4)种类: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②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专利是针对技术创新的,只是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③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商标权 (1)商标: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2)注册商标: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注明“注册商标”或者“ ”符号。注意: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注册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实践中存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标注“TM”的做法。(3)商标的注册:①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②禁止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4)商标专用权的保护: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③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突破提升: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保护对象 权利分类 是否需办理手续 保护期限
著作权 作品 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专利权 发明创造 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 需要办理手续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商标权 商标 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 需要办理手续 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注意: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2、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合同的特点: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注意: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依靠诚实守信等道德约束,还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意思表示: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4、正确认识自愿原则 (1)必要性①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②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2)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3)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相关链接)
突破提升:准确把握合同
内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设立,是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变更,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终止,是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②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③合同关系是一 种民事法律关系
约束力 通常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阳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订立合同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 含义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的,需要原来的要的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标志 承诺一旦作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即告结束。
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存在瑕疵、效力不确立)
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内容 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合同法采用鼓励交易的原则,从严认定无效合同,当合同效力产生争议时。尽量释为有效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1)民法典还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无效。上述单位没有担保的主体资格。(2)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合同的形式与意义 ①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②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③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分类 (1)口头合同①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②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③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④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2)书面合同①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②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③适用场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④成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突破提升:
1、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特点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对简单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法责任。
意义 充分适应了当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2、以下两种情形口头合同无效
①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3、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进而影响合同签订以及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 意思表示必须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真实体现,如果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能会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4)特别形态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一些特别形态的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如书面形式甚至须经批准才能成立。例如,事关不动产所有权交易的合同,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达到当事人约定的效果。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合同履行的含义: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④绿色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全面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⑴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⑵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履行的原则: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违约责任的内涵 (1)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3、违约行为的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突破提升:
1、违约的种类
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
不能履行 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有关债务的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白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延迟履行 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
不完全履行 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拒绝履行 通常说的是悲意毁约
违约责任:除法律规定或者 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子守约方的救济。注意:法律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 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违约损害赔偿也有一一定的限制, 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想见或者应当现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内涵 温馨提示
继续履行 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方仍然为有必要 厦行原合同义务,可以诉诸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要该合同义务是可以强制履行的,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判令、裁定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费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赔偿损失 如果当事人一万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采取补救措施 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支付违约金 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违约金和定金
违约金 定金
条件 以违约为生效条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 以预先给付为条件,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 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数额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其它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4、区分违约金、赔偿金、押金、保证金和定金
违约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定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交对方或第三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有违约事实;有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补偿性 质押担保 保证合同履行 约定责任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
5、全面理解不可抗力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⑴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⑵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突破提升: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适用范围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2、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一般侵权责任: ⑴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2.特殊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突破提升:
1、深入理解侵权责任中情理法
一般情形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必备条件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特殊情形 过错推定 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应当承担责任(“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温馨提醒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取决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而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四项:行为的不合法性、损害、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损害即无救济,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项必备条件。
突破提升:
1、区分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内涵/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例子
过错侵权责任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 种特殊形式 采取了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白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贵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的限制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权利界限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⑵对著作权的限制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权利界限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②相邻通行。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3、处理好相邻关系的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4、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⑴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⑵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⑶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突破提升:解答民事侵权责任试题的“四个步骤”
熟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类型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分析判断民事行为是否合法 仔细审读材料,准确判断题中民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某行为
深度分析民事行为 如果涉嫌侵权,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结合分析,得出结论 根据题日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亲属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每个人从呱呱坠地到成家立业,始终生活在亲属关系中(父母、子女、夫妻.....)这些关系体现着亲情与爱情,但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敬老是义务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2)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4)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5)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6)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7)建议: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处理: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破提升:
1、区分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及处罚
虐待 家庭暴力 遗弃
含义 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指一个人有义务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处罚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3、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义务 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继承 (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继承制度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2、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2)继承人与继承权: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3、继承权 (1)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2)债务清偿责任: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①法定继承: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范围和顺序: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确定法定继承顺序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注】: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4)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5)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遗嘱 (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依据: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3)形式:有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4)法律效力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5)作用: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2)遗赠抚养协议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突破提升:
1、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的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2、关于继承
继承 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取得继承权的方式 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正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继承权的丧失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婚姻关系
1、珍惜婚姻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正确对待婚姻 ⑴对婚姻的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⑵对婚姻的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5、结婚登记程序 (1)原因: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2)步骤:①申请: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同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异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二、离婚要慎重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2、坚持离婚自由原则的要求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3、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4、离婚的程序(我国的离婚制度) 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的方式:(1)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5、父母的探望权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突破提升:结婚的具体条件
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自愿”是指双方完全、真正自愿。(结婚的首要条件)
法定婚龄 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一夫一妻 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我国实行一大一妻制, 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必须均无配偶,体现了男女平等。一切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妻多夫的婚外两性关系都属于非法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二框 夫妻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夫妻关系 (1)内容: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3)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的人身关系——人格独立 ⑴夫妻平等的姓名权: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⑵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夫妻财产关系的特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夫妻财产的内容 主要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婚内财产约定) (1)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2)方式: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突破提升:
1、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处置方法
主要内容 处置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提醒 点拨《民法典》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李化转华为夫妻共同财产
2、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子必需的照顾。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3、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
(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指定一方的除外)。
(3)财产关系平等的表现:夫与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1)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就业劳动训练。(3)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劳动者与劳动法 (1)劳动者: ①含义: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②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 ①作用: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②意义: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①地位: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②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③内涵: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⑵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①内涵:a.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b.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②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①体现: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 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军人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4、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⑴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劳动; ⑵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⑶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⑷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等…………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劳动合同的含义及意义 (1)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 (1)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2)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 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法 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平等自愿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协商一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
5、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1)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知识拓展】劳动合同违反合法原则的具体情况包括
①主体资格不合法:如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达不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②内容不合法: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
③形式不合法:法律规定的有效形式主要是书面形式。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一、明明白白工作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①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②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这就是社会保险。(5)其它权利: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③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④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⑤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2、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义务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2)劳动者应依法履行的义务: 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清清楚楚维权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提示】: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的纠纷,除此之外的其他关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先试试“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2)申请调解①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②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3)劳动仲裁①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②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申请诉讼: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其他途径: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突破提升:劳动者的维权方式
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先试试“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调解 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劳动仲裁 ①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②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途径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经营主体的选择: (1)形式: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区别: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2、准备相应的文件 (1)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 (2)意义: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3)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1)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①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②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2)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
5、创业之路,法律相伴 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其中之一。因此,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相关链接]:公司的组织机构图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市场经营者要公平竞争 (1)依据: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2)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1)“搭便车”行为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③表现: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突破提升:竞争
经营者之间要公平竞争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 “搭便车”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第二框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 (1)必要性: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⑵意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1)法律保护: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知情权:A.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B.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C.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③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二、依法纳税是义务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依法纳税的依据 (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3)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我国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作用: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2)企业所得税(1)含义: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3)个人所得税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作用: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②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突破提升:依法纳税是义务
原因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主要税种 增值税 ①含义: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②征税对象:增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③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 ①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③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 知识梳理】: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原因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出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安全消费的权利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知情权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一、以和为贵先调解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多元纠纷解决的途径 (1)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2、调解与人民调解 (1)调解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2)人民调解①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②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③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突破提升:全面理解调解
种类 主持者 特点 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①尊重当事人的权利。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仲裁委员会 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 它独立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司法认可。
2、仲裁种类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3、仲裁制度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②申请仲裁(前提):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不能仲裁的纠纷情形: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名词点击】:“一裁终局”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能。
4、仲裁特点 (1)便捷、经济:仲裁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突破提升:
1、比较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应范围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
申请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2、调解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别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则 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仲裁
地位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种类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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