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65张PPT)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熟知继承关系, 培养家庭责任意 识。 1.科学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制度作为财产制度的组成部 分,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2.法治意识:明确不同遗嘱形式有效性的条件。3.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第*页研习任务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教材 认知1. 继承的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 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被继承人 死者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 依法接受遗产的人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个人合法财产 3. 继承的内容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 ,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 分不负清偿责任,但 的除外。4.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1)法定继承基于 的直接规定,即基于 关系、 关系、 关系获得 继承权。(2)遗嘱继承基于 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 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产 未偿还的债务 继承人自愿偿还 法律 婚姻 血缘 扶养 合法有效遗嘱 法定继承人 5. 法定继承顺序(1)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 的亲疏。(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①第一顺序: 、 、 。第二顺序: 、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 义务 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③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 和有 的继子女。④父母,包括生父母、 和有 关系的继父母。亲属关系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主要赡养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 扶养关系 养父母 扶养 (3)继承人应当本着 、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 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 美 德、践行 价值观。互谅互让 和睦团结 中华传统 社会主义核心 [议一议] 为什么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提示:遗产继承之前之所以先要进行析产,是由于遗产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 产,在认定遗产范围时必须将其个人财产与他人财产加以区分。所以析产以后确定的 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想一想] 不同类型子女之间在继承顺序上一样吗?提示:一样。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说的子 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说的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判一判] 提示: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提示: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提示: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 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提示: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未成年且有抚养关 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遗产。××××合作 讨论独居老人老王,由于其养女小王工作很忙疏于对他的照顾,而邻居李某时常看望 他,并在他生病期间照顾有加。老王与李某达成遗赠扶养协议:李某照顾老人的生活 起居并负担老人的后事,老人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赠与李某。随后公证。但之后,李 某对老人的态度日渐冷淡,甚至连老人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尤其在老人生病期间 更是不理不睬,于是小王辞去工作照料父亲,不久老人病故。在分割遗产时,李某主 张依据协议和小王是养女这两条理由,遗产都应归他继承。 [问题探究]李某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请说明理由。答案:没有法律依据。原因:①合同重在履行,履行合同义务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基础。全面履行和诚信 履行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原则。李某虽与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没有恪守信用, 规避自己的义务,没有尽最大的善意去照顾王某,李某无权得到王某的遗赠。②父母 与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王虽为王某养女,依 据我国民法典,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 小王有继承王某遗产的权利。知识 探究1. 法定继承(1)法定继承的含义:继承权的取得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 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2)法定继承的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 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3)法定继承的特点:法定继承是严格按照亲疏关系确定的继承方式。(4)法定继承的顺序: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 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为了保障丧 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处理继承问题应遵循的精神: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本着互谅互 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 遗产分配的原则(1)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应按照人数 平均分配。但出现特殊情况时,也存在继承份额不均等的可能。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 时,可以多分。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或者少分。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遗赠扶养协议我国在遗产处理上还有一种特色形态,即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其他主体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即他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在遗赠人死后其财产归扶养人 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研习 经典①孔某与大儿子之间有抚养关系,大儿子有继承权 ②彭某腹中孩子未出生,不享有 继承权 ③孔某的母亲基于血缘关系享有继承权 ④彭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继 承权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D解析: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因彭某与孔某没 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和孔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大儿子不是孔某的继子,因 此大儿子不享有继承权,①错误。彭某腹中孩子与孔某有血缘关系。因此,虽然彭某 腹中孩子未出生,但享有继承权,应依法为其保留遗产份额,②错误。孔某的母亲基 于血缘关系享有继承权,③正确。彭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继承权,④正确。故 选D。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C解析: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 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①。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排除④。第*页研习任务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教材 认知1. 遗嘱(1)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 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 其 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种类①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 嘱六种。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 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 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 为准。法律 死亡 两个 最后的遗嘱 2. 遗赠(1)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以外的组织、个 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2)注意①遗赠不属于 。②遗嘱继承、遗赠,都应当为缺乏 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 遗产份额。法定继承人 继承 劳动能力 3. 遗嘱处分财产的重要性(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2)通过 处分财产,是对 意愿的尊重。(3)有助于减少 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遗嘱 遗嘱人 继承人 [想一想] (1)立遗嘱需要和关系人协商吗?提示:立遗嘱不需要和关系人协商,只要形式合法、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2)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吗?提示:遗嘱继承是指死者在生前通过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名下 合法财产在自己死后的归属问题作出安排。立遗嘱人可以对自己名下的财产作出任意 处置,可以安排给子孙,可以送给某个非法定继承人,可以捐给国家或集体,只要合 法,遗嘱内容就是有效的。所以,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判一判] 提示: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 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 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提示: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提示: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提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合作 讨论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遂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李某和他生一个孩子,他支 付给李某10万元。一年后,李某生下了她和张先生的孩子,但张先生在孩子出 生前夕因车祸去世。孩子出生后不久,李某手持合同找到张先生的妻子王某, 要求其如约支付报酬。王某认为该合同无效,拒绝支付。李某又提出孩子有继 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王某称虽然孩子是张先生的骨肉,但张先生生前没有留 下遗嘱,遗产怎么分配自己说了算。 [问题探究](1)该孩子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答案:(1)有。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 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 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2)王某认为“张先生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怎么分配自己说了算”,这一 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答案:(2)王某认为“张先生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怎么分配自己说了 算”的观点错误。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法律根据与被继承人 之间的亲属关系的亲疏推定被继承人的意愿并确定法定继承人顺序。孩子是张 先生的非婚生子女,也应该严格按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王某没有权 利随意分配张先生的遗产。知识 探究 1. 比较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继承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 确定,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继承 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 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 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 一人或多人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 能按法定继承 2.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 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 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遗赠是遗嘱 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不仅可以单方面 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 为条件。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它体现了权利义务 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必须是无偿的,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行为。研习 经典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解析: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2018年5月,赵某又让 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 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 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 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 选,D入选。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遗嘱包括遗嘱继承 和遗赠两种方式,遗赠不等同于遗嘱继承,③错误。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 从家庭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②正确。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 承人未偿还债务的清偿责任,④正确。故选C。C 时政热点 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李强总理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 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据统计,我国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 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 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生活的更加惬意。[思考] 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简要说明用哪些办法可让老年人生活的更加 惬意。提示:①成年子女要切实履行赡养扶助老年人的义务。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 料、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不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②通过 成年意定监护,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 生活质量。③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者履行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使 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 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政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 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第*页课堂强研习 合作学习 精研重难课堂达标练A. 弟弟 B. 儿子 C. 孙子 D. 国家解析:被继承人李大伯没有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大 伯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B正确。BA. ①③ B. ①② C. ③④ D. ②④解析: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可采用自书遗嘱、代书 遗嘱、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①②符合题意。多份遗嘱出现矛盾和冲突,以最后的遗 嘱为准,③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错误。故选B。BC①因亲权关系而履行父债子偿义务的体现②在未继承遗产情况下的自愿偿还行为 ③对重信守诺的中华传统美德的生动诠释④继承债务后依法承担偿还责任的表现A. ①④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解析: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此,小王在未继承遗产情况下 自愿偿还父亲的全部债务,是诚实守信的体现,是对重信守诺的中华传统美德的生动 诠释,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③符合题意。我国法律并没有父债子偿的规 定,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父亲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子女不承担还款 义务。但是,子女在继承了父母遗产的情况下,要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 担还款责任。因此,小王未继承遗产,无需承担偿还责任,排除①④。相关链接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DA. 应尊重甲、乙生前意愿,由丙继承全部遗产B. 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无权继承遗产C. 该遗嘱无效、应由丁继承全部遗产D. 丙、丁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解析: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本案中的口头遗嘱由于缺乏见证人 导致无效,应按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由丙、丁共同继承,A错误。民法典规定,被 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丙 的父母去世,丙可以代位继承遗产,B错误。甲、乙私下向丙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 的,甲、乙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丙可代位继承, 二者共同继承遗产,C错误。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 处理继承问题,所以丙、丁应协商处理,D符合题意。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北京的苏爷爷与李奶奶育有四个子女,在西城区有一套四居室住房。小儿子夫妇 没有住房,一直与老人共同居住,并照顾其日常起居。其他三个子女经济条件较好, 每月只给老人赡养费,但较少探望。苏爷爷与李奶奶在无其他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 头遗嘱,将房子赠送给小儿子。李奶奶去世后,苏爷爷和小儿子签订了一纸房屋买卖 合同,象征性地约定房款为100元,并迅速办完了产权过户手续。其他三个子女得知 房子被父亲“送”给了小弟后,把父亲和弟弟告上人民法院。苏爷爷不明白,和睦的 一家怎么就对簿公堂了?假如你是审理此案的法官,请断一断这起房产纠纷案。答案:①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苏爷爷和李奶奶 在无见证人情况下订立的处分房产遗嘱无效。李奶奶去世后,应析出房产中李奶奶的 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②苏爷爷与其子女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共同继承李奶 奶的遗产;分配遗产时,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小儿子可以多分。③苏爷爷与小儿 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了其他子女的合法权益,合同无效,虽然已经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第*页课时作业[基础练]A. 丙 B. 丙丁C. 乙丙丁 D. 甲乙丙丁解析: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皆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本案例中房产为秦 某、梁某婚后秦某继承秦父的,所以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 方的子女(无论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均有继承权,D符合题意,A、B、C均 不符合题意。故选D。D1234567891011121314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遗赠。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是遗嘱继承,①正 确,排除③。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②正确,排除④。故选A。A1234567891011121314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B1234567891011121314解析:根据法定继承,邓某的妻子、母亲、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邓某军和邓 某兰可以平等地继承父亲遗产,因此若邓某军独自占有遗产,邓某兰可以将其诉至人 民法院,①③正确。根据法定继承,邓某的妻子、母亲、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 人,邓某兰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错误。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 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出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因此若邓某生前立有口头遗嘱,也不是全部财产都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有一半是其妻 子的,④错误。故选B。1234567891011121314A. 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B. 杨某口头赠与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房产C. 杨某所立口头赠与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赠与房产D. 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继承老人的房产C1234567891011121314解析:因为杨某儿子生前没有尽孝,杨某在其重病期间,立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房 产赠与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故可 以判定杨某儿子不能继承老人的房产,A错误,C正确。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 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杨某口头赠与是有法律效力的,B错误。自然人 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 之为遗赠,因此张某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D错误。故选C。1234567891011121314A. 12.5万 B. 75万C. 100万 D. 120万解析:丁老汉和沈老太拥有财产120万,故沈老太去世后,其个人财产60万由第一顺 序继承人继承,因此丁老汉可以继承沈老太15万,其个人财产为75万。我国法律规 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丁老汉过世后,依法小丁可以继承75万,B正确。B1234567891011121314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D解析:为了保障丧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 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刘某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①错误,②正确;有扶养能 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③错 误,④正确。故选D。1234567891011121314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C解析: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 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财产 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②③ 正确;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 顺序继承人,④错误。故选C。1234567891011121314C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解析:法律保护合法婚姻,在本案中,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登记结婚,因此郑某与 姜某是合法夫妻,法律规定姜某享有继承权,①符合题意;袁某与郑某一直没有登记 结婚,不是合法婚姻,不享有继承权,②错误;郑某的子女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③符合题意;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郑燕作为郑某的子女,享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④错误。故选C。1234567891011121314[能力练]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应尊重刘某意愿 ②周甲不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 承人,不适用遗嘱继承 ③王某作为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享有继承权 ④次 子和女儿未履行赡养父母义务,已经丧失继承权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B1234567891011121314解析:依据民法典,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应尊重刘某意愿,王某作为丧 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①③符合题意。 周甲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适用遗嘱继承,排除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 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虽然次子和女儿未履行 赡养父母义务,但未丧失继承权,排除④。1234567891011121314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B1234567891011121314解析:李大爷与郑老太共同立下一份手书《遗嘱》(有夫妻二人签名及日期),其中 写明由李乙父女共同继承夫妻共有的房产。该遗嘱属于李大爷夫妻共同意思表示,① 正确。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李乙养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 围,不能获得继承权,②错误。李甲作为李大爷与郑老太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 人,有继承权,李甲没有因遗嘱而丧失继承权,③错误。李乙养女不属于法定继承 人,因此李乙养女获得的遗产属于遗赠,④符合题意。1234567891011121314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D1234567891011121314解析: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保姆与李某无任何血缘关系, 不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故保姆获得的遗产不属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①错误。 这一案例未体现政府监管,排除②。本案例中,保姆基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履行了 照顾李某晚年生活的义务,更好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其合法获得的遗产属于 法律规定的遗赠,充分尊重了死者生前的意愿,③④正确。1234567891011121314A. 黄某的公证遗嘱有效,于某可按照遗嘱继承全部存款B. 黄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故其与肖某订立的合同无效C.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黄甲无权获得黄某名下房产D. 黄某自书遗嘱无效,因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C1234567891011121314解析: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 及份额。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于某不是按照遗嘱继承继承的全部存款,而属于遗 赠,A错误。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故本案中黄乙虽 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因继承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此与肖某订立的合同有效,B 错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因此黄甲无权获得黄某名下房产,C符合题意。代书 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自书遗 嘱不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因此黄某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D错误。123456789101112131413. (2024·山西临汾统考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曹大爷生前是独居老人,由于年事已高,还时有病痛。想到居委会平时给予了自 己不少照顾,对自己的情况又了解,他认为由居委会为自己养老是个不错的选择。于 是,双方在曹大爷的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 对子照看关心,以“五保户”待遇给曹大爷负责生活、养老至寿终,曹大爷的动产及 不动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在被居委会照料16年后,曹大爷寿终正寝。让居委 会没想到的是,本以为曹大爷是“孤寡”老人,这时却突然冒出来四名曹大爷的子 女,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为妥善处理纠纷,居委会起诉到了 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有效。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居委会胜诉。1234567891011121314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判决的理由。答案:①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 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 少分。本案例中,曹大爷自愿与居委会签订的由该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接收、 处置其遗产内容的协议,应认定为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承担了对该老年人的日 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并为其养老送终,应认定为已经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依法 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子女未尽到抚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而判决被继承人 曹大爷的动产和不动产归居委会所有。③本案体现了民法典的“让不尽孝者少分或者 不分遗产”的司法理念,倡导全社会积极助力养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 中华传统美德。123456789101112131414.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70多岁的赵某已瘫痪在床多年,老伴几年前离开人世,双方有房产一处,市场价 值约180万。一儿一女都已成家又工作繁忙,无力照料老母亲,只能请保姆照料母 亲。保姆工资从赵某退休工资中支付,赵某对儿女难得来看望自己心生不满,再加上 保姆照料得很好,于是立下遗嘱要求自己死后名下的房产归保姆所有,且委托自己的 妹妹进行了公证。赵某病逝后,一儿一女和保姆都搬进赵某名下的房子,每天为争夺 房产而争吵,甚至影响到周边居民的休息。保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房 产全部判给自己。123456789101112131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保姆的诉讼请求, 并说明理由。解析:根据所学的相关知识,房产为赵某夫妻共同财产,赵某享有一半的房产,父母 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赵某与儿女共同继承老伴的 遗产,从而说明保姆只可以继承属于赵某的房产份额,而不能继承全部的房产。答案:人民法院不会支持。①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 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 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房产为赵 某夫妻共同财产,当赵某的老伴去世时,首先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赵某享有一半的 房产。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赵某与儿女共 同继承老伴的遗产,即剩下的一半房产由赵某及其子女共同享有。③赵某立下遗嘱要 求自己死后名下的房产归保姆所有,且委托自己的妹妹进行了公证,所以保姆只可以 继承属于赵某的房产份额。1234567891011121314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