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 (共30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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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 (共30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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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前8世纪
罗马建城
前509
前27
395
476
1453
罗马共和国
罗马帝国
西罗马帝国
东罗马帝国
前450
《十二铜表法》
习惯法
成文法
指前6世纪末至6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且随意调整和解释法律来欺压民众。
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标志:
背景:
目的:
地位:
在无成文法可循的情况下,那些长久的习惯常常被当作法和法律来遵守。 ——乌尔比安
罗马共和国早期, 贵族垄断立法和司法,随意解释习惯法,损害平民利益,激化贵族与平民的矛盾。
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为了缓和贵族和平民的矛盾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第3表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6表 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
的所有权。
第8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
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9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经长官委任的承审员或仲裁员,在执行职
务中收受贿赂的,处死刑。
第11表 禁止平民和贵族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探究:据材料评析《十二铜表法》
①保护私有财产
②仅罗马公民享有权利
③保留落后习俗
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定程度上限制贵族特权
⑤具有阶级性,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局限性:
是罗马习惯法的汇编,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
进步性:
打破贵族对法律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平民的利益,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
实质:
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前8世纪
罗马建城
前509
前27
395
476
1453
罗马共和国
罗马帝国
西罗马帝国
东罗马帝国
前450
《十二铜表法》
习惯法
成文法
3世纪
公民法
万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3.完善:从零散到体系
前8世纪
罗马建城
前509
前27
395
476
1453
罗马共和国
罗马帝国
西罗马帝国
东罗马帝国
前450
《十二铜表法》
习惯法
成文法
3世纪
公民法
6世纪
《罗马民法大全》
万民法
《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新法典》
︽罗马民法大全︾
(纲要下第3课《中古时期的欧洲》)
古代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备。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4.罗马法的精神
西塞罗:我认为法源于自然,“自然赋予所有人理性”,所以也赋予所有人“法”。自然界存在着一些普遍的法则,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这些原则永恒不变,这些原则也必须体现在法律中。
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①自然法理念: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
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产生的,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就是一种完整地体现了简单商品生产的法,它对这种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例如所有权、债权和契约等等,都做了极为详尽的规定,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然法学说的一般公式是:人类处于自然状态中,由自然法所支配,享有各种自然权力: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而这直接导源于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探究:据材料谈谈你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①对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定,适应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为近代西方提供了法律范本;
②蕴含着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原则,是西方自然法理论的思想渊源。
《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0年左右编成)是罗马平民斗争取得的成果,这部成文法典对贵族无法无天的暴虐行为有所限制。以下条文中能反映这一点的是( )
A.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形体”
B.过失致人于死的,应以公羊一只祭神,以代本人
C.凡煽动敌人反对自己的国家,或把市民献给敌人的,处死刑
D.对剥夺一人的生命、自由和国籍的判决,是专属森都里亚大会(公民大会的一种形式)的权力
罗马司法制度中程式诉讼用成文书状取代了口头言词作为事实审查的基础,使司法更加准确可靠;程式诉讼还赋予了裁判官通过自己的司法行为不断地修正与丰富既有法律的权力,弥补立法不足的造法过程。这体现了罗马法( )
A.追求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B.注重司法权运行程序规范
C.受到裁判官个人意志影响 D.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
巩固练习
D
A
《十二铜表法》规定,奴隶对他人的侵害行为,奴隶主应承担支付罚金或将奴隶的所有权移交受害人的“替代责任”。而到了《阿奎利亚法》时期,强调责任人的“不知晓”,若主人命令奴隶实施不法损害,则私犯行为被视为主人自己的行为,依法对受害人承担直接责任。这一变化( )
A.促使诚信原则渗透法律条例 B.印证罗马法适用范围的扩大
C.注重协调法律主体间的关系 D.意在打破贵族垄断司法局面
古罗马文学家西塞罗指出,演说术的目的不是唤醒观众的逻辑思维或求知精神,而是激发他们的情感。“如果你能晓之以情,就能让他们按你所想的投票”。“若能左右观众的情绪便能制胜,因为在诸多因素中,这个因素对赢得判决最为关键”。这可以用来说明,当时( )
A.法律解释缺乏客观标准 B.知名人士左右案件审判
C.司法判决遵循法律程序 D.君主独裁取代寡头政治
巩固练习
C
C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前8世纪
罗马建城
前509
前27
395
476
1453
罗马共和国
罗马帝国
西罗马帝国
东罗马帝国
中 世 纪
11世纪
日耳曼法
教 会 法
罗马法复兴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 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是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蛮族国家建立后,各王国在适用法律方面因袭固有的习惯,因人而异,对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法,对罗马人适用罗马法。两种法律发生冲突时,以日耳曼法为准;日耳曼各部族法律之间的冲突,则按不同问题确定不同的解决办法。
《撒利克法典》(日耳曼法之一)第2条:“如有人偷窃一只小猪而被破获,罚款120银币,折合3金币;如有人偷窃一只满一岁的猪而被破获,罚款120银币,折合3个金币,另加所窃猪的价值和赔偿损失;如有人偷窃一只满两岁的猪,应罚付600银币,折合币15金,另加所窃猪的价值与损害赔偿。”
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现成的了。
探究:11世纪后欧洲出现研究和宣传罗马法运动的原因?
中世纪欧洲法律体系混乱,审判不便
日耳曼法不是抽象的法规,是判例的汇编,保留落后的内容。
商品经济发展,市民阶层兴起,要求建立完备的私法,保护私有财产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1.英美法系的形成
时间 法律实践活动 目的/特点 法律基础
11世纪 诺曼征服
12世纪前后
13世纪
光荣革命后
后续发展
诺曼王朝设立王室法院,
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加强对地方控制
罗马法
英国习惯法
普通法形成
全国普遍适用
英国习惯法
《大宪章》
1689《权利法案》
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原则,
英国近代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逐步建立
美国等国家在英国法律制度基础上制定本国法律,
形成“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2.大陆法系的形成
时间 法律实践活动 法律基础
12世纪 法国南北方使用不同法律 北方使用日耳曼习惯法;
南方使用罗马法
13世纪后 王权加强, 民族国家形成
16世纪 罗马法融入法国成文法和习惯法 罗马法
1789大革命、启蒙运动 一系列资产阶级法典
1804
后续发展
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
罗马法
《人权宣言》
《法国民法典》
逐渐形成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大陆法系得以确立(“民法系”)。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2.大陆法系的形成
探究:《拿破仑法典》有哪些基本原则?产生了怎样的历史影响?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
1804年《法国民法典》
1806年《民事诉讼法典》
1807年《商业法典》
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
1810年《刑法典》
自由平等原则
维护私有财产
“契约自由”
影响:
①建立起法国成文法体系;
②最终确立法国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③弘扬大革命的精神、巩固革命成果,
推动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探究:结合【历史纵横】对比两大法系的不同,并归纳其相同之处。
区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渊源
基本原则
法官地位
法官作用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代表国家
判例法
成文法
遵循先例
宪法为根本法
遵循先例,可创立先例,法官地位突出,司法绝对中心地位
遵循法律,不承认判例效力,法官作用不突出;立法中心,司法从属
制定、解释、执行法律
执行法律
吸收罗马法的精神,只采纳部分原则
以罗马法为基础
英美加澳印
法德意日
都起源于罗马法,
都体现了资产阶级利益诉求。
三、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㈠法律思想:继承传统法律思想,又融合了启蒙思想家的主张
㈡法律制度:
1.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
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立法与司法独立;
体现议会至上的精神
2.在法律内容上:
体现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
坚持程序公正,无罪推定,建立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等一大批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为他们的个人主义而奔走呐喊,汇集到法律上突出地表现为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人权是人的基本权力,它是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产物,而不是上帝赐予的,因此,是不可剥夺和侵犯的。 ——张中秋 《西方个人本位法变迁述论》
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李盼盼《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
民众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无罪推定原则:
①对任何人有罪决定的宣告只由法院完成;
②在判决生效前被告人是无罪的;
③强调证据裁判,法院应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不能推定或假设,疑罪从无;
④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三、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探究:结合教材及材料,讨论并且总结对近代西方法律的评价
伏尔泰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深刻剖析了君主专制的种种弊端,认为“君主使人感到枷锁的分量”,主张以法治国,反对君主专制。
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李盼盼《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人权宣言》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有句名言:“法律包含了思想交锋中获胜一方的信念。”在美国,长久以来一项“获胜的信念”就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凭借其财产做他们想做的事情。……在20世纪前期,这种思想及其行为受到普遍的认可。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一个向上帝要求赋予自由的民族,没有迈出同时给予非洲人自由的第一步是不应该的
——马丁·路德·金
否定专制制度,维护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注重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
保护合法私有财产,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积极:
西方法律制度在延续罗马法的传统的同时,也体现了资产阶级的诉求,有利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治理,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以财产的不平等造成新的不平等
→实质: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
维护种族歧视等,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
消极:
资本主义的弊端也有所体现,确认私有财产制度,私有财产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个人权利的认定也在逐渐改进,难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5—16世纪法国兴起了习惯法编纂运动,国王下令编纂习惯法时,明确定义习惯法为“国王的法律”,即王室立法。查理八世1497年3月15日函令称,通过三级会议商定的习惯法凭借“我们的确切知识、自主动机、完满权力及国王权威”被批准颁布,是王国“永恒的法律”。这一现象( )
A.从根本上冲击了封建领主权利
B.源自法国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
C.标志着法国等级君主制的形成
D.有助于国家法律和治理体系的统一
13世纪中叶,法国国王着手改革各地有违正义的法律习惯,相继废除了神战和司法决斗。这表明法国( )
A.司法程序逐步走向理性化 B.现代化的法治观念初步形成
C.治理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 D.封建君主专制权力高度集中
巩固练习
D
A
在12世纪以前的欧洲,非理性的举证方式广泛流传——乞求神灵,由神的意志来决定的“非理性或泛神论式”的断案方式被称为“神判法”。神判法往往在特定的场合进行,包括某些被指定的教堂、国王的庄园以及某些特定的法庭,主持审判的人通常是国王委派的官员和教士。这反映出中世纪欧洲( )
A.司法深受罗马法学的影响 B.教权与王权的权力平衡
C.庄园法庭是基层治理主体 D.司法实践带有宗教色彩
判例法的近代化是在法官、当事人、律师的共同参与下得以完成的。即使是在大陆法系,《法国民法典》的起草者也大多是法学家,他们是以学者身份而不是以官员身份参与法律起草的。西方法律的上述特点( )
A.确保了法律程序公正 B.导致法律体系缺乏权威性
C.增强了立法的独立性 D.体现了法律渊源的多样性
巩固练习
D
C
英王亨利一世(1100-1135年在位)的加冕宪章规定了国王对教会财产及诸侯领地所拥有的权利,特别是载明了国王所不能做或决意不去做的事,是一份明确规定封建关系的法律文件。该文件( )
A.明确了君主立宪制的原则 B.体现了王权有限的观念
C.激化了王权与教会的矛盾 D.维护了市民阶层的利益
美国学者艾伦·沃森在评价近代西方某国的某部法律文献时指出:“在整个大陆法系的历史中,它诞生的深远意义,是无与伦比的。它的问世,开辟了一个新纪元,整个大陆法系都因而产生了深刻的变化。”该学者评价的法律文献
A.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B.受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影响较大
C.规定美国联邦政府拥有最高权力
D.极力排斥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
巩固练习
B
B
无论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都属于资产阶级法律,它们都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两大法系法律的基本特征也是一致的,具体表现为( )
①坚持权力制衡 ②注重保护个人的权利
③坚持程序公正 ④司法遵循基督教教义
A.①③ B.①②③ C.②④ D.②③④
19世纪的英国法学家戴西指出:所有的阶层平等地服从由普通的法院执掌的国土上的普通的法律;此意义上的“法治”排除这样的观念,即官员或另类人可以不承担管治其他公民的法律义务,或者说可以不受普通审判机构的管辖。该法学家认为( )
A.法院独掌立法权限 B.集体公议尚需维护
C.共和政体较为完善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巩固练习
B
D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米兰赦令》正式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
313
正式成为罗马国教
392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逐渐接受基督教。
476
1世纪
发源于罗马帝国巴勒斯坦省
11世纪
第一次分裂
16世纪
第二次分裂
路德教
加尔文教
英国国教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罗马为中心的
天主教
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
东正教
天主教
新教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探究:结合材料、教材指出基督教以哪些形式“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生活”?
1.中世纪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克洛维受洗
查理加冕
政治干涉:
支持、利用世俗王权,扩张政治影响力
缴纳什一税
经济控制:
成为欧洲最大的封建地主集团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圣经“十诫”
1.除上帝外不可信仰别的神;
2.不可造、拜偶像;
3.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
4.当受安息日为圣日;
5.当孝敬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奸淫
8.不可偷盗;
9.不可做假证;
10.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
探究:结合材料、教材指出基督教以哪些形式“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生活”?
1.中世纪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基督教会学校的教育内容以其宗教信仰、道德为主要教育内容。而这些宗教信仰和道德并非一无是处。基督教宣扬“十诫”:……
基督教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是:1.要爱主;2.要顺服、忍辱、勿抗恶;3.要爱人如己;4.要经常忏悔罪恶......
——范立民《基督教与中世纪教育》
(信、忍、爱、悔)
基督教奠定着西方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对维护当时社会的安定有积极作用;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探究:结合材料、教材指出基督教以哪些形式“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生活”?
1.中世纪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在文化荒芜的时代,教士成为唯一有文化的人,为了宗教事务的需要,修道是们做了许多收集保存抄写书籍的工作,从中保存了罗马帝国的主要著作。
—张宏《论基督教对古典罗马文化的继承》
西欧中世纪基督教学校大体上可以分为修道院学校、主教学校和教区学校。“修道院学校”主要强调宗教内容的学习,辅之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七艺”作为主要学习科目。“主教学校”受教育的学生,往往成为教会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教区学校”设在牧师所在的地区和村落,是教会面向世俗群众开设的普通学校,主要灌输宗教知识,同时也进行初步的读、写、算知识教学。
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德]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
客观上促进文化教育的发展,推动文明的进程和社会进步。
保存了古典文化,宣讲教义;
对整合古代东西方的知识和文化起到重要作用。
兴办学校,传授宗教和文化;
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基督教教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探究:结合材料、教材指出基督教以哪些形式“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生活”?
1.中世纪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出生
结婚
死亡
宗教裁判所起源于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的欧洲。这一时期是教会的权威在社会、政治和文化中达到了顶峰,但同时也是充满动荡和挑战的年代。……宗教裁判所是中世纪教会黑暗一面的缩影,作为一个历史现象,反映了中世纪社会、政治和宗教权力的复杂交织。从压制个体信仰,到阻碍科学和文化的进步,再到加剧社会不平等和分裂,它的影响深远而负面。 ——《中世纪教会黑暗的一面:宗教裁判所!》
宗教伦理成为基督教控制人们思想的手段
介入生活,潜移默化,利用节日、纪念日渗透基督教精神。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2.近代新教的伦理与教化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是新教的宗教改革之始。他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原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信徒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全凭个人虔诚的信仰。
①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使更多人学会读书认字,促进了文化的普及。
加尔文认为:财富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上帝祝福的标志;强调不随便乱花一厘钱,财产越多越应感到有责任为上帝的荣耀而不使财产减少;财富意味着人履行了其职业责任,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李会军,王罡 《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及其启蒙意义》
②新教提倡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积极作用:新教伦理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2.近代新教的伦理与教化
1.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束缚行为,麻醉思想
3.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2.新教排斥其他教派,
引起多次宗教冲突
荷兰学者赫伊津哈在《中世纪的秋天》中写到:“在中世纪嘈杂的繁忙生活中,有一个声音总是压倒一切的,这就是钟声……在日常生活中,钟声就像关怀人的、善良的精灵,总是以熟悉的声音宣告悲伤或喜悦、平静或焦躁、集会或告诫。”这反映了中世纪西欧( )
A.基督教会推动了社会文化发展 B.封建领主权力不断扩大
C.庄园农奴制下的生活单调乏味 D.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
在欧洲中世纪,修道院往往都拥有一个小规模的图书馆,里面除了拉丁文本的《圣经》和早期教父的神学手稿之外,还藏有拉丁古典作家西塞罗、维吉尔、奥维德、塔西佗等人的著作抄本。这反映了中世纪教会( )
A.垄断了西欧的文化教育 B.有利于欧洲文化的传承
C.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D.控制着西欧的社会精神
巩固练习
D
B
近代初期,英国家训作家多对子女尊重父母的义务加以倡扬,认为理想的年轻人是那些尊重、顺从父母且倾听、在意父母忠告的孩子。在他们看来,只有当年轻人尊重家中的权威时,他们才会将这种尊重推广至社会地位更高的人身上。上述家训理念( )
A.强调家庭应是社会教化的主体
B.意在提高市民基本道德素质
C.适应当时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
D.代表了社会下层民众的诉求
路德认为上帝设立了两个王国:一个是属灵王国,即教会。在属灵王国,人是完全自由的;一个是俗世王国,即国家。在俗世王国,人是国王受管辖的。二者都是上帝的王国,但两者是完全独立的。路德此言论意在
A.维护君主专制 B.阐明国家与教会关系
C.倡导信仰自由 D.驳斥教权至上的观点
巩固练习
C
D
升降盖寡。
——《宋书·卷九十四·列传第五十四》
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
宗教伦理与教化
发展
渊源
中古时期基督教伦理与教化
近代新教伦理与教化
特点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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