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高中思想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 学案(共2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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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高中思想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 学案(共2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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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1.1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2 列举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1.3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4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知识点一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作用: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通过: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2)构成: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3)重要性
①这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②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①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③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基本特征
①是一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②其产生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
③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
4.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5.民法基本原则
目的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俱可贵
(1)必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②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表现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①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③法律规定
A.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C.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①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②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①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个人信息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所有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剖析:并非所有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国家机关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剖析: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在进行签订租赁合同、采购办公用品等一般民事活动时,是与自然人、普通法人处于平等地位的,因此,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3.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仍属于有效行为。(×)
剖析: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可违背公序良俗。这一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维护国家和社会一般利益和基本道德的作用,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属于无效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4.身体权就是指健康权。(×)
剖析: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非法侵扰公民身体等。
5.盗用和假冒(冒用)姓名的情形是一样的。(×)
剖析:盗用姓名指并不自称自己就是某人,而只是以他人名义行事,往往就是为了借此抬高身份,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假冒(冒用)他人姓名指使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往往自称自己就是某人,如假冒他人发表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
考点一 民事行为能力
典例1 (2023·湖南高考,13)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情境中的描述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情境中的描述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成年子女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父母,③情境中的描述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情境中的描述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二 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2 (2024·黑龙江、吉林、辽宁高考,14)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材料中甲杂志社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但甲杂志社只是发表了小王的作品,并获得小王及其父母的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并不享有该作品的商标权,因此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三 民法的基本原则
典例3 (2025·浙江嘉兴阶段练)杨某与张某在恋爱期间签订了“恋爱协议”,约定若分手便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婚前,杨某父母为两人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张某瞒着杨某给孩子报了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杨某认为培训合同因未经他同意而无效。杨某沉迷网络,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恋爱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②登记在杨某与张某名下的婚房,归杨某所有 ③因子女教育需要订立的培训合同,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④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李某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青春与金钱之间不存在价值交换关系,约定以金钱的方式“弥补青春”,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也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在司法实践中,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签订培训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该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虽然该培训合同未经杨某同意,但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③正确。本案中,杨某未经张某同意,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明显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故本题选B。
考点四 肖像权
典例4 (2025·湖北武汉阶段练)网络名人楼某创作了一段短视频发布在某网络平台上,视频中楼某带有清晰面部古风妆容并着汉服半身出镜。甲公司未经楼某同意,将该视频制作成模板上传至其运营的一款AI换脸App供用户付费使用,用户“仅需一张照片,立即变成视频主角”。据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使用楼某视频制作成模板的行为侵犯了楼某的著作权 ②楼某如果不能有效举证甲公司的违法所得,就不能获得赔偿 ③若“换脸”后仍然可识别楼某形象,则可能侵犯楼某肖像权 ④甲公司应就其行为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网络名人楼某创作了一段短视频发布在某网络平台上,甲公司未经楼某同意,使用楼某视频制作成模板的行为侵犯了楼某的著作权,若“换脸”后仍然可识别楼某形象,则可能侵犯楼某肖像权,①符合题意。甲公司未经楼某同意使用楼某视频制作成模板的行为侵犯了楼某的著作权,楼某即使不能有效举证甲公司的违法所得,也可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获得赔偿,②不选。甲公司将该视频制作成模板上传至其运营的一款AI换脸App供用户付费使用,用户“仅需一张照片,立即变成视频主角”,若“换脸”后仍然可识别楼某形象,则可能侵犯楼某肖像权,③符合题意。甲公司侵犯了楼某的权利,应就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④不选。故本题选B。
考点五 隐私权
典例5 (2024·浙江1月选考,21)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此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故本题选A。
知识点二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一、保障各类物权
1.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①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意义
A.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B.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C.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③我国保护财产权的体现
A.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B.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C.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D.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物权
①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②物权分类:所有权、他物权。
③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4)所有权
①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所有权的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③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④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A.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2.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他物权的分类: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用益物权
①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用益物权的分类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4)担保物权
①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②分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A.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B.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尊重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3)意义: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2.保护创作——著作权
(1)著作权的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也称“版权”)
(2)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3.激励创新——专利权
(1)专利权的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专利权的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3)专利权的种类及保护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种类 涉及内容 核算日期 法律保护期 期满后
发明专利 针对技术创新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0年 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实用新型专利 10年
外观设计专利 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15年
(4)申请和保护专利的意义
保护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4.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①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②表现形式: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
③意义:体现着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2)注册商标
①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②商标注册的条件
A.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B.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并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③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及侵权规定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 注册商标专用权
侵权规定 A.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商标保护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1.用益物权属于所有权。(×)
剖析:用益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仅仅是使用、经营权,并不是所有权,而且用益物权主要与土地有关。
2.动产所有权只要通过交付的方式就能取得所有权。(×)
剖析: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虽然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小明画了一幅画,没有在上面署名就拿去展览了,所以他并没有行使署名权。(×)
剖析:小明没有署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
4.著作权的各项权利都有保护期限。(×)
剖析:并不是著作权中的各项权利都有保护期限,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保护期限。
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即使该发明是由他人自行研制的,也不得实施。(×)
剖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在保护期内即使他人独立做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但是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所以一概而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即使该发明是由他人自行研制的,也不得实施”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考点一 所有权
典例1 (2024·广东高考,14)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二 他物权
典例2 (2024·湖南高考,14)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故本题选C。
考点三 著作权
典例3 (2024·江西高考,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新上映动画片”说明其著作权在保护期限内,未经允许,某商场员工装扮成卡通形象招揽顾客是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①正确。对电影院里上映中的电影内容未经允许拍摄成视频并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构成侵害著作权,②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满后,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不构成侵权,③不符合题意。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考点四 商标权
典例4 (2025·山西吕梁开学考)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人工智能音箱,此后也在手机、电视等产品中搭载使用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不久发现陈某在不同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与之相同的商标。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抢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对我们的启发是(  )
①有识别作用的文字、声音是具有价值的,企业应进行保护 ②企业或商标发明人通过申请注册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其商标权 ③只要注册人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能够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④发明专利保护期满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付费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法院判决陈某抢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启示我们有识别作用的文字、声音是具有价值的,企业应进行保护;企业或商标发明人通过申请注册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其商标权,①②正确。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材料中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注册商标,被陈某抢注,③不符合题意。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④排除。故本题选A。
知识点三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种类和作用
(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合同的特点
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4)合同的作用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1)合同订立的第一个阶段:要约
①要约含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双方: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一方)、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
③要约的法律效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
①承诺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承诺有效的要求
A.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B.承诺的意思表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3)承诺可能转化为要约
受要约人的“承诺”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3.合同有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适格)。
(2)意思表示真实(不得强逼、欺诈)。
(3)内容合法。
4.订立书面合同
(1)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合同。
(2)口头合同
①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②适用对象: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③优点: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④缺点: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3)书面合同
①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②书面合同适用情形: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情形。
③书面合同的作用
A.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B.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原则 诚信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 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是履行合同的关键
合同内容 ①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A.必备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B.一般条款: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法律对违约责任的规定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3)免责事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在要约发出后,要约人随时可以撤回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剖析: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要约的撤销或者变更就必须依法进行。
2.悬赏广告是承诺。(×)
剖析: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是承诺。
3.合同成立意味着合同生效。(×)
剖析: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标的的可能和确立;合同生效除了具备成立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合法性及内容妥当性。
4.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剖析: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口头合同有其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缺点。
5.合同生效后必须无条件履行合同。(×)
剖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考点一 要约
典例1 (2025·江西上饶月考)如图为中国传统美味牛肉面的宣传单页。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牛肉面的宣传单页内容可视为要约,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某顾客准备出价20元购买2碗牛肉面,则店方依然为要约方 ③店家因某顾客一次购买2碗牛肉面而优惠4元,则店方依然为要约方 ④某顾客同意以11元价格购买牛肉面,则该顾客作出承诺合同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牛肉面的宣传单页上的内容已明确表明“12元/碗”,符合要约条件,可视为要约,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店家因某顾客一次购买2碗牛肉面而优惠4元,则店方依然为要约方,③正确。宣传单页为要约,某顾客准备一次性购买2碗牛肉面而出总价20元,则顾客为要约方,店方为受要约方,②错误。宣传单页为要约,某顾客同意以11元价格购买牛肉面,则意味该顾客作出新的要约,并不是承诺,与“12元/碗”不符,合同无效,④排除。故本题选A。
考点二 要约邀请
典例2 (2022·山东高考,15)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廖某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错误。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这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三 承诺
典例3 (2022·浙江1月选考,36)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承诺到达,D正确。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没有构成违约,他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A错误。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B错误。郭某发货的行为仍然是按照原来合同的规定履行的,没有构成新的要约,C错误。故本题选D。
考点四 合同
典例4 (2024·湖北高考,10)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③排除。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五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典例5 (2024·江西高考,14)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家具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烧毁其货物,可全部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①错误。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故本题选C。
知识点四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修复或者使之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3)诉讼时效:三年。
2.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
(1)侵权责任一般规定:三个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过错推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3)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3)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有限制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邻里因权利行使超过边界导致侵权)
(1)相邻关系: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2)相邻关系主要类型或表现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3)相邻关系处理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4)相邻关系处理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5)法律对相邻关系的权利限制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1.侵权就是违约。(×)
剖析:侵权不等于违约。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有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一种情况。此时作业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剖析: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有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一种情况。此时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造成仅有过失,也应当由作业人承担责任。对于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应由作业人进行证明。
3.某顾客网购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后,发现裤子存在质量问题,就发表买家评论并给出差评。该顾客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剖析: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权。
4.老师在教学中引用作品资料,构成对著作权人侵权。(×)
剖析:老师如果用于个人欣赏或者教学之用,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5.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对自然流水的利用,要坚持生产效率优先原则。(×)
剖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考点一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典例1 (2025·广西开学考)车评人甲通过某平台发布了两则视频。甲在未能准确理解某品牌电动汽车的动能回收功能及其原理的情况下,在视频中错误地将电动汽车刹车灯点亮归因于驾驶员踩了刹车,进而得出“刹车失灵”的结论。此外,甲还编造了关于该品牌电动汽车车企工作人员的不实言论,并使用了一系列侮辱性和否定性词汇对该品牌进行恶意诋毁。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甲的部分行为基于个人误解,虽有过失但并未达到侵犯名誉权的程度 ②车企维权应权衡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避免限制社会批评和讨论 ③甲编造不实言论,违背了民事义务中“不侵害他人权利”的要求 ④该车企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作为专业车评人,甲编造了关于该品牌电动汽车车企工作人员的不实言论,并使用侮辱性和否定性词汇对该品牌进行恶意诋毁,这些行为构成对该车企名誉权的侵犯,①错误。该车企维权时应避免限制社会合理批评和讨论,②错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甲的行为侵犯了该车企的名誉权,违背了民事义务中的“不侵害他人权利”的要求,③正确。甲的行为侵犯了该车企的名誉权,该车企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④正确。故本题选D。
考点二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原则
典例2 (2023·北京高考,10)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C
解析:化学原料泄露是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A表述错误。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B表述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表述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考点三 作品的合理使用
典例3 (2025·辽宁锦州期末)某中学开设“匠心感知初心,纸雕彩绘未来”特色校本课程。15岁的小李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完成了一部优质作品《甲秀楼》,某出版社出具证书,将该作品收录入《我爱家乡》作品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在其纸雕作品公开展出后,才享有著作权 ②老师把小李的纸雕作品用于教学,是对其作品的合理使用 ③小李的纸雕作品发表有保护期限,为作品发表后50年 ④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出售纸雕作品的收入仍享有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就享有,不是公开展出后才享有著作权,①说法错误。老师把小李的纸雕作品用于教学,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是对其作品的合理使用,②符合题意。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小李该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③说法错误。小李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纯获利行为,对出售纸雕作品的收入依然享有所有权,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考点四 相邻关系
典例4 (2024·湖南高考,13)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故本题选C。
大题专讲
 [2024·广东高考,18(2)]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审设问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无过错侵权等有关知识,对企业和张某的观点和做法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审材料 信息①: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可联系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信息②:张某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可联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组答案 ①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024·广西高考,20)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18周岁的高中生梁某在网上向A公司订购用于文艺汇演的汉服,梁某发来消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A公司客服回复:“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梁某回复:“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梁某当日支付了200元,A公司于3日后发货。但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
梁某的朋友们谈及此事时,甲说:“梁某发消息是要约,A公司回复是承诺,但只要梁某不收货,合同就不成立。”乙说:“若梁某拒绝收货,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①甲的说法错误。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A公司回复是要约,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②乙的说法错误。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A公司延期送达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A公司没有及时通知梁某货物延期情况,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需要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甲的说法正误判断:甲的说法错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可联系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可联系A公司回复是要约。“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可联系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乙的说法正误判断:乙的说法错误。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可联系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可联系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可联系A公司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课时作业
一、选择题
1.(2025·黑龙江大庆一模)13岁的王某找到同校同学孙某,想要购买孙某的某品牌电动摩托车一辆。双方协商后,王某转给孙某2700元,两天后,王某的妈妈刘某又转给孙母(孙某的母亲)6250元,双方完成了交易。一周后,王某要求退还车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支付的8950元。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无效 ②刘某支付剩余款项说明同意王某的购买行为 ③王某与孙某均为未成年人,二人的买卖合同无效 ④王某与孙某的买卖合同得到监护人确认,合同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河北唐山开学考)齐老太在某药店内停留时突然心脏骤停,店员孙某对其进行紧急心肺复苏,并及时送医,助其脱离生命危险。事后,齐老太认为孙某心肺复苏操作不当,致其肋骨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孙某承担医疗费用。法院在确认孙某行为不违反诊疗规范后,驳回了齐老太的诉求。于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没有主观故意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②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公序良俗 ③孙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④如未经仲裁程序不能诉至法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5·云南昆明阶段练)村民王某的承包地与张某的承包地相连,因引水灌溉问题发生纠纷:王某使用铁锹将张某田地里的水引入自己的承包地,张某上前阻拦,在与王某争夺铁锹时倒地受伤,张某受伤住院共计花费医疗费等9800元。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在本案中(  )
①王某侵犯了张某的人格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王某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③承包地所有权属于农民的一项用益物权,依法受到保护 ④双方在处理承包地相邻关系时,应有利生产、团结互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5·湖南名校联盟开学考)在我国,公民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享有广泛的权利。下列事例与其所体现的公民权利,对应正确的是(  )
A.黄会林荣获2024年“最美巾帼奋斗者”荣誉称号——名誉权
B.小云将过年获得的压岁钱捐给山区的孩子——财产处分权
C.小文将学校周边交通混乱的情况反映给市政府——言论自由
D.上课时小易跟邻桌讨论周末的外出活动计划——受教育权
5.(2025·山西运城开学考)王某以自有房屋一套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后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自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双方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由于王某到期未清偿银行贷款,经某银行申请,2023年6月,人民法院查封了王某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房屋。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下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A.王某凭借对该房屋的用益物权,通过出租获得租金收入
B.若该房屋被拍卖、变卖,抵押人就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C.承租人若申请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D.该房屋先押后租,租赁关系不得抵抗抵押权,故应除去租赁关系
6.(2024·广西高考,13)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4·甘肃高考,13)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5·江苏部分校阶段练)朱某将一套拆迁安置房以市场价68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支付了部分房款后装修入住,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后朱某又将安置房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明知涉案房屋有他人居住的李某,并串通李某将房屋登记到了李某名下。李某又以涉案房屋作为抵押在某银行办理了6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安置房已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已善意取得房子所有权
B.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都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C.朱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银行应注销抵押登记
D.即使银行未对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也可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
9.(2024·江苏高考,13)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10.(2025·山东烟台开学考)2023年7月1日,卖房人小胡与某中介公司销售小敏签订《独家代理销售协议》,约定小胡委托小敏销售房屋,目标价为523000元;委托期限为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委托期间,小敏按本协议约定开展工作时,小胡不能直接出售该房,如违反该约定,按成交价的2.5%支付违约金给小敏。2023年7月30日,小胡以55万元将该房屋私自出售给他人。小敏认为小胡违约,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小胡因违约造成小敏的损失,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③若小敏的损失远远低于约定的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 ④小胡没有遵循诚信原则,支付违约金是对小敏的救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5·八省联考福建模拟)赵某经营着一家肉铺。某日下午,赵某收拾好摊铺准备回家,他的老主顾范某拦下了他,请他帮忙把自己携带的150多千克冻肉绞碎。赵某虽已收摊,但还是答应无偿帮忙。绞肉过程中赵某因走神导致手指被绞入机器,受伤十分严重,就医、误工等损失共计65万余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未收取范某费用,属于义务帮工,故范某应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②赵某在绞肉过程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本案事故伤情严重,双方若对责任分配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刑事诉讼解决 ④帮工人和被帮工人都要评估帮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加以防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4·重庆高考,16)“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二、非选择题
13.[2024·山东高考,18(1)]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2)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14.(2024·新课标卷,41)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课时作业(解析版)
一、选择题
1.(2025·黑龙江大庆一模)13岁的王某找到同校同学孙某,想要购买孙某的某品牌电动摩托车一辆。双方协商后,王某转给孙某2700元,两天后,王某的妈妈刘某又转给孙母(孙某的母亲)6250元,双方完成了交易。一周后,王某要求退还车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支付的8950元。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无效 ②刘某支付剩余款项说明同意王某的购买行为 ③王某与孙某均为未成年人,二人的买卖合同无效 ④王某与孙某的买卖合同得到监护人确认,合同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王某的妈妈刘某转给孙母6250元,说明王某实施的购买电动摩托车民事法律行为受到追认,因此其购买行为有效,①排除。刘某支付剩余款项的行为表明其追认了王某购买电动摩托车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同意王某的购买行为,②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王某的监护人追认了王某的民事法律行为,孙母收款行为,说明孙某的监护人追认了该交易,该行为有效,合同有效,③排除。该交易行为得到了孙母和王某妈妈的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双方的买卖合同有效,④正确。故本题选C。
2.(2025·河北唐山开学考)齐老太在某药店内停留时突然心脏骤停,店员孙某对其进行紧急心肺复苏,并及时送医,助其脱离生命危险。事后,齐老太认为孙某心肺复苏操作不当,致其肋骨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孙某承担医疗费用。法院在确认孙某行为不违反诊疗规范后,驳回了齐老太的诉求。于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没有主观故意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②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公序良俗 ③孙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④如未经仲裁程序不能诉至法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行为人因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店员孙某对在药店停留的突然心脏骤停的齐老太进行紧急心肺复苏,并及时送医,助其脱离生命危险,属于见义勇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院判决支持孙某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公序良俗,弘扬正能量,②③符合题意。劳动争议的解决,如果未经仲裁程序不能诉至法院。本案不涉及劳动争议,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3.(2025·云南昆明阶段练)村民王某的承包地与张某的承包地相连,因引水灌溉问题发生纠纷:王某使用铁锹将张某田地里的水引入自己的承包地,张某上前阻拦,在与王某争夺铁锹时倒地受伤,张某受伤住院共计花费医疗费等9800元。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在本案中(  )
①王某侵犯了张某的人格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王某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③承包地所有权属于农民的一项用益物权,依法受到保护 ④双方在处理承包地相邻关系时,应有利生产、团结互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王某使用铁锹将张某田地里的水引入自己的承包地,张某上前阻拦,在与王某争夺铁锹时倒地受伤,张某受伤住院治疗,王某侵犯了张某的人格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①符合题意。王某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②说法错误。承包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享有对承包地的使用权,③说法错误。王某使用铁锹将张某田地里的水引入自己的承包地,张某上前阻拦,在与王某争夺铁锹时倒地受轻微伤,张某受伤住院治疗,启示我们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坚持有利生产、团结互助的原则,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4.(2025·湖南名校联盟开学考)在我国,公民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享有广泛的权利。下列事例与其所体现的公民权利,对应正确的是(  )
A.黄会林荣获2024年“最美巾帼奋斗者”荣誉称号——名誉权
B.小云将过年获得的压岁钱捐给山区的孩子——财产处分权
C.小文将学校周边交通混乱的情况反映给市政府——言论自由
D.上课时小易跟邻桌讨论周末的外出活动计划——受教育权
答案:B
解析:A对应的是荣誉权,不是名誉权,错误。压岁钱是小云的,她把压岁钱捐给山区的孩子是对自己财产行使处分权,B正确。“小文将学校周边交通混乱的情况反映给市政府”体现的是建议权,不是言论自由,C错误。“上课时小易跟邻桌讨论周末的外出活动计划”不仅没有体现享有受教育权,相反是不珍惜受教育权的表现,D错误。故本题选B。
5.(2025·山西运城开学考)王某以自有房屋一套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后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自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双方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由于王某到期未清偿银行贷款,经某银行申请,2023年6月,人民法院查封了王某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房屋。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下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A.王某凭借对该房屋的用益物权,通过出租获得租金收入
B.若该房屋被拍卖、变卖,抵押人就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C.承租人若申请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D.该房屋先押后租,租赁关系不得抵抗抵押权,故应除去租赁关系
答案:D
解析: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王某凭借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是用益物权),通过出租获得租金收入,A表述错误。若该房屋被拍卖、变卖,债权人(而不是抵押人)就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B表述错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现在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所以承租人若申请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法院不予以支持,C表述错误。王某以自有房屋一套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后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该房屋先押后租,租赁关系不得抵抗抵押权,故应除去租赁关系,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6.(2024·广西高考,13)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故本题选A。
7.(2024·甘肃高考,13)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正确。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属于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②正确。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可以进行修订,但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复制并在网上售卖则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故本题选A。
8.(2025·江苏部分校阶段练)朱某将一套拆迁安置房以市场价68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支付了部分房款后装修入住,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后朱某又将安置房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明知涉案房屋有他人居住的李某,并串通李某将房屋登记到了李某名下。李某又以涉案房屋作为抵押在某银行办理了6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安置房已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已善意取得房子所有权
B.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都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C.朱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银行应注销抵押登记
D.即使银行未对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也可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
答案:C
解析:李某明知涉案房屋有他人居住,与朱某串通将房屋登记到了自己名下,所以不是善意取得房子所有权,A错误。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可以不经过登记而发生法律效力,B错误。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以朱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银行应注销抵押登记,C正确。银行在对房屋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时,应对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情况进行审慎地审查。银行未对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D错误。故本题选C。
9.(2024·江苏高考,13)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答案:B
解析: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A排除。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故本题选B。
10.(2025·山东烟台开学考)2023年7月1日,卖房人小胡与某中介公司销售小敏签订《独家代理销售协议》,约定小胡委托小敏销售房屋,目标价为523000元;委托期限为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委托期间,小敏按本协议约定开展工作时,小胡不能直接出售该房,如违反该约定,按成交价的2.5%支付违约金给小敏。2023年7月30日,小胡以55万元将该房屋私自出售给他人。小敏认为小胡违约,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小胡因违约造成小敏的损失,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③若小敏的损失远远低于约定的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 ④小胡没有遵循诚信原则,支付违约金是对小敏的救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双方签订的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具有法律效力,①说法错误。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远远高于对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小胡不一定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③符合题意,②说法错误。小胡没有遵循诚信原则,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11.(2025·八省联考福建模拟)赵某经营着一家肉铺。某日下午,赵某收拾好摊铺准备回家,他的老主顾范某拦下了他,请他帮忙把自己携带的150多千克冻肉绞碎。赵某虽已收摊,但还是答应无偿帮忙。绞肉过程中赵某因走神导致手指被绞入机器,受伤十分严重,就医、误工等损失共计65万余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未收取范某费用,属于义务帮工,故范某应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②赵某在绞肉过程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本案事故伤情严重,双方若对责任分配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刑事诉讼解决 ④帮工人和被帮工人都要评估帮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加以防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原告赵某在绞肉过程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是导致其自身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范某在绞肉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提示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错,承担次要责任,本案启示我们帮工人和被帮工人都要评估帮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加以防范,①错误,②④正确。本案事故伤情严重,双方若对责任分配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③错误。故本题选D。
12.(2024·重庆高考,16)“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答案:A
解析: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相邻关系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
13.[2024·山东高考,18(1)]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2)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案:(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田的用途,是违法行为,既然内容违法,合同当然无效。
(2)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村民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
解析:本题第(1)问要求分析回答“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分析说明角度作答。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说明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第(2)问要求分析回答“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分析说明角度作答。拆除仓库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可联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4.(2024·新课标卷,41)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答案:①本案属于因相邻关系产生侵权纠纷,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本案中,由于甲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侵权,甲应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②相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甲应该选择对乙影响最小的方案,避免给乙造成损害。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权限,不得侵害他人的利益。
解析: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权利行使,注意界限角度分析作答。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可联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可联系权利行使,注意界限。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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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2 列举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1.3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4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民事权利
对象
民事主体
最基础
肖像权
物权平等
交付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获取利益
发明创造
商标
订立合同
同意要约
约定
协商一致
不可抗力
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
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界限
合法权益
目录
CONTENTS
03
课时作业
02
大题专讲
01
知识点
01
知识点
知识点一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作用: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通过: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2)构成: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3)重要性
①这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②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①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③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基本特征
①是一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②其产生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
③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
4.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5.民法基本原则
目的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俱可贵
(1)必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②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表现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①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③法律规定
A.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C.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①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②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①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个人信息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所有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2.国家机关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剖析:并非所有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剖析: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在进行签订租赁合同、采购办公用品等一般民事活动时,是与自然人、普通法人处于平等地位的,因此,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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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仍属于有效行为。(  )
4.身体权就是指健康权。(  )
剖析: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可违背公序良俗。这一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维护国家和社会一般利益和基本道德的作用,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属于无效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剖析: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非法侵扰公民身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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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盗用和假冒(冒用)姓名的情形是一样的。(  )
剖析:盗用姓名指并不自称自己就是某人,而只是以他人名义行事,往往就是为了借此抬高身份,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假冒(冒用)他人姓名指使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往往自称自己就是某人,如假冒他人发表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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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民事行为能力
典例1 (2023·湖南高考,13)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情境中的描述正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情境中的描述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成年子女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父母,③情境中的描述错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情境中的描述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二 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2 (2024·黑龙江、吉林、辽宁高考,14)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材料中甲杂志社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但甲杂志社只是发表了小王的作品,并获得小王及其父母的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并不享有该作品的商标权,因此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三 民法的基本原则
典例3 (2025·浙江嘉兴阶段练)杨某与张某在恋爱期间签订了“恋爱协议”,约定若分手便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婚前,杨某父母为两人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张某瞒着杨某给孩子报了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杨某认为培训合同因未经他同意而无效。杨某沉迷网络,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恋爱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②登记在杨某与张某名下的婚房,归杨某所有 ③因子女教育需要订立的培训合同,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④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李某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青春与金钱之间不存在价值交换关系,约定以金钱的方式“弥补青春”,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也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在司法实践中,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签订培训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该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虽然该培训合同未经杨某同意,但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③正确。本案中,杨某未经张某同意,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明显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故本题选B。
考点四 肖像权
典例4 (2025·湖北武汉阶段练)网络名人楼某创作了一段短视频发布在某网络平台上,视频中楼某带有清晰面部古风妆容并着汉服半身出镜。甲公司未经楼某同意,将该视频制作成模板上传至其运营的一款AI换脸App供用户付费使用,用户“仅需一张照片,立即变成视频主角”。据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使用楼某视频制作成模板的行为侵犯了楼某的著作权 ②楼某如果不能有效举证甲公司的违法所得,就不能获得赔偿 ③若“换脸”后仍然可识别楼某形象,则可能侵犯楼某肖像权 ④甲公司应就其行为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网络名人楼某创作了一段短视频发布在某网络平台上,甲公司未经楼某同意,使用楼某视频制作成模板的行为侵犯了楼某的著作权,若“换脸”后仍然可识别楼某形象,则可能侵犯楼某肖像权,①符合题意。甲公司未经楼某同意使用楼某视频制作成模板的行为侵犯了楼某的著作权,楼某即使不能有效举证甲公司的违法所得,也可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获得赔偿,②不选。甲公司将该视频制作成模板上传至其运营的一款AI换脸App供用户付费使用,用户“仅需一张照片,立即变成视频主角”,若“换脸”后仍然可识别楼某形象,则可能侵犯楼某肖像权,③符合题意。甲公司侵犯了楼某的权利,应就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④不选。故本题选B。
考点五 隐私权
典例5 (2024·浙江1月选考,21)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此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故本题选A。
知识点二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一、保障各类物权
1.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①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意义
A.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B.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C.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③我国保护财产权的体现
A.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B.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C.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D.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物权
①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②物权分类:所有权、他物权。
③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4)所有权
①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所有权的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③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④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A.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2.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他物权的分类: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用益物权
①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用益物权的分类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使 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4)担保物权
①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②分类: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A.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B.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尊重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3)意义: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2.保护创作——著作权
(1)著作权的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也称“版权”)
(2)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3.激励创新——专利权
(1)专利权的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专利权的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3)专利权的种类及保护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申请和保护专利的意义
保护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种类 涉及内容 核算日期 法律保护期 期满后
发明专利 针对技术创新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0年 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实用新型专利 10年
外观设计专利 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15年
4.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①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②表现形式: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
③意义:体现着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2)注册商标
①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②商标注册的条件
A.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B.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并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③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及侵权规定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 注册商标专用权
侵权规定 A.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商标保护 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1.用益物权属于所有权。(  )
2.动产所有权只要通过交付的方式就能取得所有权。(  )
剖析:用益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仅仅是使用、经营权,并不是所有权,而且用益物权主要与土地有关。
剖析: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虽然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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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明画了一幅画,没有在上面署名就拿去展览了,所以他并没有行使署名权。(  )
4.著作权的各项权利都有保护期限。(  )
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即使该发明是由他人自行研制的,也不得实施。( )
剖析:小明没有署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
剖析:并不是著作权中的各项权利都有保护期限,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保护期限。
剖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在保护期内即使他人独立做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但是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所以一概而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即使该发明是由他人自行研制的,也不得实施”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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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所有权
典例1 (2024·广东高考,14)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二 他物权
典例2 (2024·湖南高考,14)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故本题选C。
考点三 著作权
典例3 (2024·江西高考,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新上映动画片”说明其著作权在保护期限内,未经允许,某商场员工装扮成卡通形象招揽顾客是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①正确。对电影院里上映中的电影内容未经允许拍摄成视频并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构成侵害著作权,②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满后,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不构成侵权,③不符合题意。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考点四 商标权
典例4 (2025·山西吕梁开学考)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人工智能音箱,此后也在手机、电视等产品中搭载使用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不久发现陈某在不同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与之相同的商标。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抢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对我们的启发是(  )
①有识别作用的文字、声音是具有价值的,企业应进行保护 ②企业或商标发明人通过申请注册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其商标权 ③只要注册人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能够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④发明专利保护期满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付费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法院判决陈某抢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启示我们有识别作用的文字、声音是具有价值的,企业应进行保护;企业或商标发明人通过申请注册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其商标权,①②正确。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材料中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注册商标,被陈某抢注,③不符合题意。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④排除。故本题选A。
知识点三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种类和作用
(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种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合同的特点
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4)合同的作用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1)合同订立的第一个阶段:要约
①要约含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双方: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一方)、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
③要约的法律效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
①承诺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承诺有效的要求
A.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B.承诺的意思表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3)承诺可能转化为要约
受要约人的“承诺”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3.合同有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适格)。
(2)意思表示真实(不得强逼、欺诈)。
(3)内容合法。
4.订立书面合同
(1)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合同。
(2)口头合同
①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②适用对象: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③优点: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④缺点: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3)书面合同
①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②书面合同适用情形: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情形。
③书面合同的作用
A.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B.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原则 诚信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 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是履行合同的关键
合同内容 ①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A.必备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B.一般条款: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法律对违约责任的规定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3)免责事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在要约发出后,要约人随时可以撤回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
2.悬赏广告是承诺。(  )
剖析: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要约的撤销或者变更就必须依法进行。
剖析: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是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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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成立意味着合同生效。(  )
4.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
5.合同生效后必须无条件履行合同。(  )
剖析: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标的的可能和确立;合同生效除了具备成立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合法性及内容妥当性。
剖析: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口头合同有其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缺点。
剖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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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要约
典例1 (2025·江西上饶月考)如图为中国传统美味牛肉面的宣传单页。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牛肉面的宣传单页内容可视为要约,一旦生效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 ②某顾客准备出价20元购买2碗牛肉面,则店方
依然为要约方 ③店家因某顾客一次购买2碗牛肉面而优惠4元,
则店方依然为要约方 ④某顾客同意以11元价格购买牛肉面,则
该顾客作出承诺合同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牛肉面的宣传单页上的内容已明确表明“12元/碗”,符合要约条件,可视为要约,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店家因某顾客一次购买2碗牛肉面而优惠4元,则店方依然为要约方,③正确。宣传单页为要约,某顾客准备一次性购买2碗牛肉面而出总价20元,则顾客为要约方,店方为受要约方,②错误。宣传单页为要约,某顾客同意以11元价格购买牛肉面,则意味该顾客作出新的要约,并不是承诺,与“12元/碗”不符,合同无效,④排除。故本题选A。
考点二 要约邀请
典例2 (2022·山东高考,15)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廖某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错误。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这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三 承诺
典例3 (2022·浙江1月选考,36)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承诺到达,D正确。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没有构成违约,他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A错误。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B错误。郭某发货的行为仍然是按照原来合同的规定履行的,没有构成新的要约,C错误。故本题选D。
考点四 合同
典例4 (2024·湖北高考,10)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③排除。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点五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典例5 (2024·江西高考,14)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家具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烧毁其货物,可全部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①错误。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故本题选C。
知识点四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修复或者使之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3)诉讼时效:三年。
2.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
(1)侵权责任一般规定:三个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过错推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3)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3)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有限制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邻里因权利行使超过边界导致侵权)
(1)相邻关系: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2)相邻关系主要类型或表现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3)相邻关系处理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4)相邻关系处理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5)法律对相邻关系的权利限制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1.侵权就是违约。(  )
2.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有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一种情况。此时作业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
剖析:侵权不等于违约。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
剖析: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有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一种情况。此时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造成仅有过失,也应当由作业人承担责任。对于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应由作业人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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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顾客网购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后,发现裤子存在质量问题,就发表买家评论并给出差评。该顾客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
4.老师在教学中引用作品资料,构成对著作权人侵权。(  )
5.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对自然流水的利用,要坚持生产效率优先原则。( )
剖析: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权。
剖析:老师如果用于个人欣赏或者教学之用,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剖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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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典例1 (2025·广西开学考)车评人甲通过某平台发布了两则视频。甲在未能准确理解某品牌电动汽车的动能回收功能及其原理的情况下,在视频中错误地将电动汽车刹车灯点亮归因于驾驶员踩了刹车,进而得出“刹车失灵”的结论。此外,甲还编造了关于该品牌电动汽车车企工作人员的不实言论,并使用了一系列侮辱性和否定性词汇对该品牌进行恶意诋毁。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甲的部分行为基于个人误解,虽有过失但并未达到侵犯名誉权的程度 ②车企维权应权衡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避免限制社会批评和讨论 ③甲编造不实言论,违背了民事义务中“不侵害他人权利”的要求 ④该车企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作为专业车评人,甲编造了关于该品牌电动汽车车企工作人员的不实言论,并使用侮辱性和否定性词汇对该品牌进行恶意诋毁,这些行为构成对该车企名誉权的侵犯,①错误。该车企维权时应避免限制社会合理批评和讨论,②错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甲的行为侵犯了该车企的名誉权,违背了民事义务中的“不侵害他人权利”的要求,③正确。甲的行为侵犯了该车企的名誉权,该车企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④正确。故本题选D。
考点二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原则
典例2 (2023·北京高考,10)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解析:化学原料泄露是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A表述错误。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B表述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表述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考点三 作品的合理使用
典例3 (2025·辽宁锦州期末)某中学开设“匠心感知初心,纸雕彩绘未来”特色校本课程。15岁的小李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完成了一部优质作品《甲秀楼》,某出版社出具证书,将该作品收录入《我爱家乡》作品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在其纸雕作品公开展出后,才享有著作权 ②老师把小李的纸雕作品用于教学,是对其作品的合理使用 ③小李的纸雕作品发表有保护期限,为作品发表后50年 ④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出售纸雕作品的收入仍享有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就享有,不是公开展出后才享有著作权,①说法错误。老师把小李的纸雕作品用于教学,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是对其作品的合理使用,②符合题意。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小李该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③说法错误。小李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纯获利行为,对出售纸雕作品的收入依然享有所有权,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考点四 相邻关系
典例4 (2024·湖南高考,13)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故本题选C。
02
大题专讲
[2024·广东高考,18(2)]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审设问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无过错侵权等有关知识,对企业和张某的观点和做法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审材料 信息①: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可联系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信息②:张某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可联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组答案
①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024·广西高考,20)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18周岁的高中生梁某在网上向A公司订购用于文艺汇演的汉服,梁某发来消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A公司客服回复:“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梁某回复:“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梁某当日支付了200元,A公司于3日后发货。但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
梁某的朋友们谈及此事时,甲说:“梁某发消息是要约,A公司回复是承诺,但只要梁某不收货,合同就不成立。”乙说:“若梁某拒绝收货,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①甲的说法错误。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A公司回复是要约,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②乙的说法错误。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A公司延期送达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A公司没有及时通知梁某货物延期情况,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需要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甲的说法正误判断:甲的说法错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可联系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可联系A公司回复是要约。“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可联系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乙的说法正误判断:乙的说法错误。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可联系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可联系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可联系A公司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03
课时作业
题号 1 2 3 4 5 6 7
难度 ★ ★ ★ ★ ★ ★ ★
知识点 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基本原则 人格权、相邻关系 财产权 他物权 著作财 产权 知识产权
题号 8 9 10 11 12 13 14
难度 ★ ★★ ★★ ★★ ★★ ★★★ ★★★
知识点 合同的 订立 要约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相邻 关系 他物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相邻关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一、选择题
1.(2025·黑龙江大庆一模)13岁的王某找到同校同学孙某,想要购买孙某的某品牌电动摩托车一辆。双方协商后,王某转给孙某2700元,两天后,王某的妈妈刘某又转给孙母(孙某的母亲)6250元,双方完成了交易。一周后,王某要求退还车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支付的8950元。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无效 ②刘某支付剩余款项说明同意王某的购买行为 ③王某与孙某均为未成年人,二人的买卖合同无效 ④王某与孙某的买卖合同得到监护人确认,合同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王某的妈妈刘某转给孙母6250元,说明王某实施的购买电动摩托车民事法律行为受到追认,因此其购买行为有效,①排除。刘某支付剩余款项的行为表明其追认了王某购买电动摩托车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同意王某的购买行为,②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王某的监护人追认了王某的民事法律行为,孙母收款行为,说明孙某的监护人追认了该交易,该行为有效,合同有效,③排除。该交易行为得到了孙母和王某妈妈的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双方的买卖合同有效,④正确。故本题选C。
2.(2025·河北唐山开学考)齐老太在某药店内停留时突然心脏骤停,店员孙某对其进行紧急心肺复苏,并及时送医,助其脱离生命危险。事后,齐老太认为孙某心肺复苏操作不当,致其肋骨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孙某承担医疗费用。法院在确认孙某行为不违反诊疗规范后,驳回了齐老太的诉求。于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没有主观故意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②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公序良俗 ③孙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④如未经仲裁程序不能诉至法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行为人因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店员孙某对在药店停留的突然心脏骤停的齐老太进行紧急心肺复苏,并及时送医,助其脱离生命危险,属于见义勇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院判决支持孙某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公序良俗,弘扬正能量,②③符合题意。劳动争议的解决,如果未经仲裁程序不能诉至法院。本案不涉及劳动争议,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3.(2025·云南昆明阶段练)村民王某的承包地与张某的承包地相连,因引水灌溉问题发生纠纷:王某使用铁锹将张某田地里的水引入自己的承包地,张某上前阻拦,在与王某争夺铁锹时倒地受伤,张某受伤住院共计花费医疗费等9800元。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在本案中(  )
①王某侵犯了张某的人格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王某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③承包地所有权属于农民的一项用益物权,依法受到保护 ④双方在处理承包地相邻关系时,应有利生产、团结互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王某使用铁锹将张某田地里的水引入自己的承包地,张某上前阻拦,在与王某争夺铁锹时倒地受伤,张某受伤住院治疗,王某侵犯了张某的人格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①符合题意。王某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②说法错误。承包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享有对承包地的使用权,③说法错误。王某使用铁锹将张某田地里的水引入自己的承包地,张某上前阻拦,在与王某争夺铁锹时倒地受轻微伤,张某受伤住院治疗,启示我们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坚持有利生产、团结互助的原则,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4.(2025·湖南名校联盟开学考)在我国,公民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享有广泛的权利。下列事例与其所体现的公民权利,对应正确的是(  )
A.黄会林荣获2024年“最美巾帼奋斗者”荣誉称号——名誉权
B.小云将过年获得的压岁钱捐给山区的孩子——财产处分权
C.小文将学校周边交通混乱的情况反映给市政府——言论自由
D.上课时小易跟邻桌讨论周末的外出活动计划——受教育权
解析:A对应的是荣誉权,不是名誉权,错误。压岁钱是小云的,她把压岁钱捐给山区的孩子是对自己财产行使处分权,B正确。“小文将学校周边交通混乱的情况反映给市政府”体现的是建议权,不是言论自由,C错误。“上课时小易跟邻桌讨论周末的外出活动计划”不仅没有体现享有受教育权,相反是不珍惜受教育权的表现,D错误。故本题选B。
5.(2025·山西运城开学考)王某以自有房屋一套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后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自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双方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由于王某到期未清偿银行贷款,经某银行申请,2023年6月,人民法院查封了王某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房屋。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下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A.王某凭借对该房屋的用益物权,通过出租获得租金收入
B.若该房屋被拍卖、变卖,抵押人就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C.承租人若申请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D.该房屋先押后租,租赁关系不得抵抗抵押权,故应除去租赁关系
解析: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王某凭借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是用益物权),通过出租获得租金收入,A表述错误。若该房屋被拍卖、变卖,债权人(而不是抵押人)就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B表述错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现在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所以承租人若申请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法院不予以支持,C表述错误。王某以自有房屋一套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后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该房屋先押后租,租赁关系不得抵抗抵押权,故应除去租赁关系,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6.(2024·广西高考,13)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故本题选A。
7.(2024·甘肃高考,13)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正确。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属于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②正确。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可以进行修订,但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复制并在网上售卖则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故本题选A。
8.(2025·江苏部分校阶段练)朱某将一套拆迁安置房以市场价68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支付了部分房款后装修入住,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后朱某又将安置房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明知涉案房屋有他人居住的李某,并串通李某将房屋登记到了李某名下。李某又以涉案房屋作为抵押在某银行办理了6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安置房已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已善意取得房子所有权
B.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都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C.朱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银行应注销抵押登记
D.即使银行未对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也可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
解析:李某明知涉案房屋有他人居住,与朱某串通将房屋登记到了自己名下,所以不是善意取得房子所有权,A错误。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可以不经过登记而发生法律效力,B错误。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以朱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银行应注销抵押登记,C正确。银行在对房屋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时,应对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情况进行审慎地审查。银行未对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D错误。故本题选C。
9.(2024·江苏高考,13)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解析: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A排除。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故本题选B。
10.(2025·山东烟台开学考)2023年7月1日,卖房人小胡与某中介公司销售小敏签订《独家代理销售协议》,约定小胡委托小敏销售房屋,目标价为523000元;委托期限为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委托期间,小敏按本协议约定开展工作时,小胡不能直接出售该房,如违反该约定,按成交价的2.5%支付违约金给小敏。2023年7月30日,小胡以55万元将该房屋私自出售给他人。小敏认为小胡违约,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协议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小胡因违约造成小敏的损失,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③若小敏的损失远远低于约定的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 ④小胡没有遵循诚信原则,支付违约金是对小敏的救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双方签订的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具有法律效力,①说法错误。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远远高于对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小胡不一定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③符合题意,②说法错误。小胡没有遵循诚信原则,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11.(2025·八省联考福建模拟)赵某经营着一家肉铺。某日下午,赵某收拾好摊铺准备回家,他的老主顾范某拦下了他,请他帮忙把自己携带的150多千克冻肉绞碎。赵某虽已收摊,但还是答应无偿帮忙。绞肉过程中赵某因走神导致手指被绞入机器,受伤十分严重,就医、误工等损失共计65万余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未收取范某费用,属于义务帮工,故范某应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②赵某在绞肉过程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本案事故伤情严重,双方若对责任分配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刑事诉讼解决 ④帮工人和被帮工人都要评估帮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加以防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原告赵某在绞肉过程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是导致其自身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范某在绞肉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提示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错,承担次要责任,本案启示我们帮工人和被帮工人都要评估帮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加以防范,①错误,②④正确。本案事故伤情严重,双方若对责任分配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③错误。故本题选D。
12.(2024·重庆高考,16)“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解析: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相邻关系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
13.[2024·山东高考,18(1)]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2)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案: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田的用途,是违法行为,既然内容违法,合同当然无效。
答案: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村民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
解析:本题第(1)问要求分析回答“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分析说明角度作答。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说明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第(2)问要求分析回答“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分析说明角度作答。拆除仓库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可联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4.(2024·新课标卷,41)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答案: ①本案属于因相邻关系产生侵权纠纷,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本案中,由于甲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侵权,甲应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②相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甲应该选择对乙影响最小的方案,避免给乙造成损害。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权限,不得侵害他人的利益。
解析: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权利行使,注意界限角度分析作答。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可联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可联系权利行使,注意界限。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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