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二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2025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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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二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2025届高三政治二轮复习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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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高三政治二轮复习
专题十二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2025/05/09
2025
政气浩然
家庭与婚姻
PART 01
考情分析
高考试题常依托家庭婚姻中夫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继承权,考查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等知识,以选择题为主。
一、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 年子女的权 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
子女的监护职责。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
母的权利
敬老是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
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
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
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遗嘱包含遗嘱继承和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债务清偿问题
继承的要求:析产
继承的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
遗赠扶养协议(书面形式)
张某与孙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三个子女(甲、乙、丙)。张某于2023年去世,孙某随甲共同生活。孙某委托甲的妻子王某代书遗嘱,邻居李某作为见证人,两人签名并注明日期,遗嘱指明将全部个人财产留给甲。2024年孙某去世后,乙、丙起诉甲要求继承遗产。对此案的认识,合乎法理的是( )
①代书遗嘱有效,甲可继承全部遗产
②甲的妻子作为代书人,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分配
③甲对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适当多分遗产
④乙、丙未直接赡养母亲,无权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作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三、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区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2.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裁判离婚
3.夫妻地位平等:
(1)平等的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2)平等的财产关系: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财产制)。
夫妻法定财产制 内涵或范围 处置方法
夫妻 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 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归所有者一方处置
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按约定决定财产如何处置
4.债务清偿:
⑴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⑵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
2018年,朱某和吴某登记结婚。2021年,朱某因交通事故获得伤残赔偿金20万元。2023年,吴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又因赌博欠债10万元。2024年1月,二人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赌博所欠的10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②朱某因交通事故获得的20万元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朱某和吴某的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就业与创业
PART 02
考情分析
高考试题常以经营者与消费者产生纠纷的热点事例为命题情境,结合《经济与社会》的知识,考查考生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的理解和综合运用;结合劳动纠纷或者新型经济形态等时政热点,考查劳动者就业与创业的知识。复习备考时,要注意对劳动精神、就业政策、劳动者维权路径、保护消费者权利、企业经营等知识进行综合运用。
一、劳动者的维权路径
二、如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 ①应当树立合同意识,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②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要有证据意识,平时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二、如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经营者 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小周应聘到某市A酒店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周每月工资为9800元,工种为会计,办公地点为酒店顶楼财务室,期限3年。入职以来,小周工作干得非常出色,账目清晰,从来没有出过错误,但其年终奖等福利减半发放,获得的企业年金也比其他工作1年以上的老员工少。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内容看( )
①合同期限、工种及办公地点属于必备条款内容
②工资福利及企业年金属于可备条款内容
③小周与酒店秉持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④该合同没有规定要依法对小周进行业务培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2019年7月1日,李某(女,26岁)通过招聘进入某市房产公司,双方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入职三年内不准要孩子”。2021年12月李某生下一男婴。随后不久李某收到了房产公司发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司排除劳动者权利,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了合法、公平原则
②李某可向所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③入职合同的签订经过了要约邀请和承诺两个阶段
④李某应根据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承诺,否则违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三、不正当竞争
内涵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是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主要表现 混淆行为(“搭便车”) 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作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四.经营者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维权:消费者可以借助多种法律手段,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①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③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今年19周岁,是某高校大学二年级的学生。2024年10月,王某无视学校规定,在学校操场上操控无人机进行拍摄,因操作失误,无人机失控,砸伤了正在跑步的赵某(注:赵某按学校规定正常进行体育活动,未违反活动规则)。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纠纷,协商无果后,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和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前,该高校制定了《校内飞行器(无人机)使用规范》《关于加强校内飞行器(无人机)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使用飞行器(无人机)的个人或单位要做好飞行前的安全性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保障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在人员密集空域飞行,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飞行器(无人机)使用期间如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由申请放飞的个人或单位承担。同时,该高校制作了PPT(演示文稿)对全校师生进行宣导,并在教室和公共场所张贴了校内飞行器使用规范,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法治意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王某和学校是否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王某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作为无人机的操作者,无视学校规定,在操场上操控无人机,且因操作失误导致无人机失控砸伤赵某,其行为存在过错,对赵某的人身权益造成了损害,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该高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内飞行器(无人机)使用规范》和相关通知,明确了使用飞行器的要求和责任承担方式,并且通过制作PPT宣导和在教室、公共场所张贴规范等方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学校已充分履行了相应职责,不存在过错,所以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住在A市B区的张先生偶然得知自己被A市C区的茂名公司注册为公司股东和监事,但他确认自己没有在茂名公司从事相关管理和投资活动。张先生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茂名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中的签名字迹进行笔迹鉴定,鉴定费4000元。鉴定机构最终出具鉴定意见,认定不是张先生的笔迹。随后,张先生将茂名公司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将张先生的民事诉讼状补充完整。
【答案】
①诉讼请求:要求茂名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鉴定费400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事实与理由: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被告茂名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将原告登记为被告公司的股东和监事,原告并没有在被告公司从事相关管理和投资活动,故被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被告公司的行为存在主观过错,且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A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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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政气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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