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七下《11.3严于律己》教学设计1.【教材分析】《严于律己》是部编版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十一课《远离违法犯罪》第三框的内容,本框在前两框的基础上,阐明远离违法犯罪要做到严于律己,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增强法治观念,加强道德修养,做自觉遵纪守法的人。做到严于律己,一是要明确违法犯罪的危害,破除年龄小与违法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错误认识;二是要明辨是非,杜绝不良行为,知道很多犯罪会经历从不良行为到违法行为、再到犯罪的发展轨迹,主动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积极预防、干预、矫正不良行为。2.【学情分析】七年级学生正处于行为习惯的塑造关键期,其行为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但是部分学生存在 “年龄小与违法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 的错误认知,认为自己尚未成年,即使有不良行为也不会受到严厉制裁,这种错误观念可能导致他们放松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增加行为失范的风险。部分学生由于辨别是非的能力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同伴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吸烟、饮酒、旷课、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他们对这些行为的潜在危害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不良行为若不及时纠正,很可能会逐步发展为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因此需要引导他们明辨是非,增强法治观念,加强道德修养,做自觉遵纪守法的人。3.【教学目标】法治观念:通过分析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明确违法犯罪的危害,破除年龄小与违法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错误认识,增强法治观念。通过分析小俊的故事,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增强自律和自我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形成依法参与社会生活的自觉性。 道德修养:通过分析小俊的故事,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在生活中学会明辨是非,杜绝不良行为,提升道德修养。4.【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认清危害,增强法治观念;明辨是非,杜绝不良行为教学难点:杜绝不良行为5.【教学方法】议题式教学法;互动探究法;讲授法6.【设计思路】本课聚焦邯郸初中生杀害同学案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设置一个总议题:青春向阳而生—如何严于律己,远离违法犯罪?下设两个分议题,分议题1:正观念 知危害—低龄是免罪金牌吗?分议题2:绝小患 于初起—犯罪是一朝铸成吗?设置关注争议焦点、计算犯罪成本、纠正观念误区等议学活动,阐明远离违法犯罪要做到严于律己,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增强法治观念,加强道德修养,做自觉遵纪守法的人。7.【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社会热点观察:骑车逆行致人重伤!飙车炸街被拘留!造谣同学致同学自残被判赔偿近万元!问:如何避免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提示:增强法治观念,严于律己等)过渡: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如何严于律己,远离违法犯罪?设计意图:引入主题。二、新课讲授总议题:青春向阳而生—如何严于律己,远离违法犯罪?分议题1:正观念 知危害—低龄是免罪金牌吗?知识关联:认清危害,增强法治观念【议学情境】让我们先来看看最高法和最高检报告“点名”的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播放视频【议学任务】关注争议焦点:①此案一出受到广泛关注,除了作案手段残忍,公众关心的另一个焦点是涉案者均为13周岁,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究竟用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说说你的看法及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播放视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7万人,核准追诉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34人。这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即低龄不是“免罪金牌”!展示其他未成年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新闻来佐证。计算犯罪成本:②请你分别从受害者及其家人、犯罪分子自身的人生之路、社会影响等方面说说邯郸初中生案犯罪分子的行为有何危害?对受害者而言,在年仅13岁的时候就永远失去了生命;对受害者家庭而言,是难以愈合的悲痛与情感创伤;对犯罪分子而言,是失去自由的人生轨迹的彻底颠覆;对社会而言,更是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纠正观念误区:③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发现一些未成年人存在法治观念淡薄的现象...我以为小偷小摸无关紧要,我年龄小不会被处罚;我以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只是会被训诫..结合之前所知,你会如何告诫他们?【议学成果】1.如何做到严于律己,远离违法犯罪?P99-P102①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依法自律,做自觉遵纪守法的人。②认清危害,增强法治观念。违法犯罪会对他人、社会和国家造成危害。我们要时刻警惕违法犯罪,远离违法犯罪。那种认为自己年龄小与违法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设计意图:通过分析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明确违法犯罪的危害,破除年龄小与违法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错误认识,增强法治观念。分议题2:绝小患 于初起—犯罪是一朝铸成吗?知识关联:明辨是非,杜绝不良行为。【议学情境】今年3月《中国日报》专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防治 决不能“一判了之”的文章中提到: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前,就存在旷课、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据有关调查,70%未成年犯罪人曾频繁出入电竞酒店、酒吧、歌舞厅等场所...比如我们来看看小俊的故事...小俊(化名)16岁,男,初中时开始混迹社会,渐渐滋生抽烟等不良品行,并实施盗窃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前,曾多次被公安机关传唤,训诫,要求其父亲带回严加管教,效果甚微。16周岁后仍不收手,为谋求钱财,盗窃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瓶,盗窃后卖掉,将钱款挥霍。自2023年10月份至案发多次实施盗窃,数额较大,经由本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来源:威县检察【议学任务】1.深析犯罪之路①小俊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混迹社会→抽烟等不良品行→多次盗窃不收手→犯罪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②这给予我们何种启示?杜绝不良行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防患于未然...2.明晰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严重影响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拒绝不良行为,要从了解不良行为开始。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规定。—播放视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第二十八条 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一)吸烟、饮酒;(二)多次旷课、逃学;(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四)沉迷网络;(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 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说说以下行为哪些属于不良行为,哪些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有什么区别?行为一 :吸烟、饮酒不良行为行为二:参与赌博、变相赌博不良行为行为三:非法携带弩、匕首等管制器具严重不良行为行为四:多次旷课、逃学不良行为行为五: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严重不良行为行为六:无故夜不归宿、 离家出走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议学成果】1.如何做到严于律己,远离违法犯罪?P99-P102③明辨是非,杜绝不良行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犯罪都不是一朝一夕铸成的,而是有一条从不良行为到违法行为、再到犯罪的变化轨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作了明确规定,给我们划出了明确的是非界限。④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增强自控力,严于律己,积极抵制不良心理和行为,防患于未然。设计意图:通过分析小俊的故事,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增强自律和自我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形成依法参与社会生活的自觉性。 三、课堂总结&启思导行课堂总结:年龄绝非“免罪符”,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不包庇犯罪的未成年人。那些“只是开个玩笑”的辱骂、“随便拿点东西”的侥幸,都可能成为触碰法律红线的开端。让我们以“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清醒,让法治信仰成为成长路上的导航仪,用每一份自律书写无愧于心的青春答卷!以法为度,向阳而生!启思导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一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查找身边存在的不良行为,分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并针对不良行为制订预防措施。不良行为: 。产生原因: 。预防措施: 。四、板书设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