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之《礼治秩序》《无讼》 课件 (共4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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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之《礼治秩序》《无讼》 课件 (共4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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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系列课件——6
通读全文,厘清文章思路,梳理文章的内容和观点
提炼文中重要的概念,绘制思维导图
理解“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讼”现象三者之间的关系
尝试用所学理论解释当下社会现象,深入认识当下社会
利用所学理论解释当下社会现象和文学现象
提炼文章中重要概念并绘制思维导图
理解“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讼”现象三
者之间的关系
自古以来,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中国人无事不讲礼,无处不讲礼,无时不讲礼,“礼”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的血液里。中国人常用“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仪态万方”等词语,来表达对知书达礼之人的由衷欣赏与赞美。
中国为什么这么注重礼仪呢?让我们跟着费老先生的脚步,一起走进《礼治秩序》和《无讼》两章,寻找原因吧!
1.快速阅读《礼治秩序》,提炼文中观点,并绘制思维导图。
(1)段落大意
第一段 强调“法治”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第二段 在实际应用时,法治绝不能缺少人的因素
第三段 不依靠法律统治的“人治”是不大可能发生的
第四段 人治和法治的区别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第五段 乡土社会并非“无法无天”“无需规律”
第六段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第七段 礼治社会并非文质彬彬,礼可能是野蛮和残忍的
第八段 礼和法都是行为规范。区别在于,法靠国家(政治)的权力来推行,礼靠传统来维持
第九段 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帮助人们满足生活的需要
第十段 任何社会都有传统,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第十一段 传统在乡土社会中是生活的保障,因为生活缺少变化,人们“抄袭”前人的生活经验即可
第十二段 以昆明乡下医治新生儿牙病的例子,证明传统的有效性
第十三段 传统会使人产生敬畏之感
第十四段 传统中融入要恪守的信念,就成为按着仪式做的礼
第十五段 礼不靠外在权力推行,而是通过教化使人内心敬畏,从而使人主动服从
第十六段 礼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第十七段 礼治是人们主动服从社会成规而形成的秩序
第十八段 礼治的前提是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
第十九段 礼治是乡土社会的特色,不能在变迁很快的社会里出现
(2)思维导图
辨析“人治”和“法治”(1-4)
“人治”和“法治”的区别是:
①维持秩序时使用的力量;
②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纠正对乡土社会的误解:无法无规(5)
明确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6)
纠正“礼治”的误解(7)
“礼”和“法”的辨析:法靠权力,礼靠传统(8)
“礼治”所依据的规范传统(8)
“礼”“礼治”的(力量)特点:主动性(15-17)
“礼治”的前提:传统可以有效应付生活(18)
传统内涵:累积的社会经验(9)
传统在乡土社会里的效力更大(10-12)
传统令人们产生敬畏之感(13)
传统往往成为“仪式”(14)
传统
阐释
礼治是乡土社会的特色(19)
(1)段落大意
第一段 乡土社会中的讼师没有地位,而现代社会中律师的地位很高
第二段 与诉讼相关的一套专业名词的改变,反映了礼冶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
第三段 都市生活中,普通人也需要咨询法律知识,律师因此变得重要
第四段 乡土社会中守不守礼是个道德问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
第五段 用球赛类比,说明礼治秩序靠大家对传统规则自觉的信奉与遵守
第六段 乡土社会的礼治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打官司就表示人受的教化不够,是可耻之事
2.快速阅读《无讼》一章,利用圈点勾画法找出文中关键句,概括每段段意,绘制思维导图。
第七段 举例说明乡村里的调解人多是有社会地位的人,其调解过程多是一种教育过程
第八段 举例说明乡村调解会动用整个伦理原则,把各方都教育一番
第九段 孔子也期望“无讼”
第十段 现代社会中法律的意义并不在于教化,而在于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法官要在不断变动的环境中厘定各人的权利
第十一段 现代社会中法律与时俱新,律师成为重要的职业
第十二段 现代的司法原则和乡土社会中旧有的伦理观念差别很大,这使得现代司法制度在乡土社会不能彻底推行
第十三段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又未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因此在推行中产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
(2)思维导图
讼师没地位,律师地位高(1)
原因:社会性质不同(2)
都市社会:法治(3)
乡土社会:礼治(4)
靠长期教化(4)
靠对传统的自觉(5-6)
动用伦理原则
(7-8)
不在教化,不考虑道德(10)
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10)
律师成为重要的职业(11)
主张:无讼(9)
现代司法不能彻底推行(12)
法治秩序的建立要怎样去应用法律条文和法庭,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也要将进行改革(13)
3.用简洁的语言概括《礼治秩序》《无讼》两章的内容主旨。
《礼治秩序》
本篇首先在开篇为我们辨析了看似相对、实则相关联的两个概念——“人治”与“法治”,指出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以及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之不同。通过层层分析得出,乡土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也不是“人治”社会,而是“礼治”的社会。
本篇从“讼师”和“律师”不同的社会地位切入,进一步厘清了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维护秩序的不同手段——礼治与法治,着重解释了为什么乡土社会追求“无讼”,并结合乡土社会和法治的双方特点,说明在乡土社会推行法治会产生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作者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思路。
《无讼》
4.细读《礼治秩序》《无讼》,找出下列词语的解释。
有权力的人任凭一己之好恶来维持社会秩序、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
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依靠国家的权利推行的规范
社会秩序,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
依靠礼,即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来维持社会秩序和人与人的关系
经过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1.阅读《礼治秩序》一章,“人治”“法治”“礼治”三者之间的区别在哪里?请根据全文简要概括。
治国思想 特征 人治 礼治 法治
权力性质
维持力量
接受形式
社会变迁速率
治国思想 特征 人治 礼治 法治
权力性质 政治权利 教化中养成个人的敬畏之感 政治权利
维持力量 掌握权力者的个人好恶 传统 国家权力
接受形式 被动 主动 被动
社会变迁速率 变迁快、更迭 缓慢、相对稳固 变迁快、更迭
2.《礼治秩序》中说,“礼治不需要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试分析传统是怎样维持礼治的?
(8)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9)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这套方法并不是由每个人自行设计,或临时聚集了若干人加以规划的。人们有学习的能力,上一代所实验出来有效的结果,可以教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一代的累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要“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了。
(13)像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了。
(14)如果我们在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字本来是从豊从示。豊是一种祭器,示是指一种仪式。
传统是社会累积的经验,是人们可以遵守的成法。只要按照传统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人们对传统渐渐有了敬畏之感。久之,这套行为就成了“仪式”。“礼”就是按着仪式去做的意思。这样,传统就维持了“礼治”。
3.《礼治秩序》中引用的“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颜渊问仁”材料和“曾子易箦”的故事,谈谈你对古人主动服礼现象的看法。
(7)让我先说明,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譬如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又好象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旗,那是军礼。——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恻隐之心并没有使孔子同意于取消相当残忍的行为。
(15)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孔子很重视服礼的主动性,在下面一段话里说得很清楚: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16)这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吐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己。曾子易簧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①人们对礼的服膺并非出于本能或天意,而是从教化中养成的;
②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对礼的主动遵守和维护就是对社会秩序的自觉维护,是一种值得肯定甚至令人感动的行为;
③但是,礼也有不合情理、不合时宜之处,如果顽固不化、不知变通,则显得迂腐可笑甚至冷酷无情。
4.《礼治秩序》中说,“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为什么是这样呢?
(10)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那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了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11)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
(18)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传统能够比较长久地发挥效力。后人只要按照传统照办,就能保障生活,维持社会秩序。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礼治也就无法实现了。
同时,在熟人社会中,违背多数人公认的礼,所需要承受的舆论压力和道德指责,也会令礼的叛逆者倍感压力。社会也就由此得到治理。
5.《无讼》反映出乡土社会怎样的特点?请结合文章进行概括。
(4)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要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在旧小说上,我们常见的听讼,亦称折狱的程序是:把“犯人”拖上堂,先各打屁股若干板,然后一方面大呼冤枉。父母官用了他“看相”式的眼光,分出那个“獐头鼠目”,必非好人,重加呵责,逼出供状,结果好恶分辨,冤也伸了,大呼青天。——这种程序在现代眼光中,会感觉到没有道理,但是在乡土社会中,这却是公认正当的。否则为什么这类记载,包公案、施公案等能成了传统的最销书呢?
(6)这个譬喻可以用来说明乡土社会对于讼事的看法。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的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的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儿子做了坏事情,父亲得受刑罚,甚至教师也不能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7)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我曾在乡下参加过这类调解的集会。我之被邀,在乡民看来是极自然的,因为我是在学校里教书的,读书知礼,是权威。其他负有调解责任的是一乡的长老。最有意思的是保长从不发言,因为他在乡里并没有社会地位,他只是个干事。调解是个新名词,旧名词是评理。差不多每次都由一位很会说话的乡绅开口。他的公式总是把那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子里脸的事!你们还不认了错,回家去。”接着教训了一番。有时竟拍起桌子来法一阵脾气。他依着他认为“应当”的告诉他们。这一阵却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有时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我那时常觉得象是在球常旁看裁判官吹叫子,罚球。
(8)我记得一个很有意思的案子:某甲已上了年纪,抽大烟。长子为了全家的经济,很反对他父亲有这嗜好,但也不便干涉。次子不务正业,偷偷抽大烟,时常怂恿老父亲抽大烟,他可以分润一些。有一次给长子看见了,就痛打他的弟弟,这弟弟赖在老父身上。长子一时火起,骂了父亲。家里大闹起来,被人拉到乡公所来评理。那位乡绅,先照例认为这是件全村的丑事。接着动用了整个伦理原则,小儿子是败类,看上去就不是好东西,最不好,应当赶出村子。大儿子骂了父亲,该罚。老父亲不知道管教儿子,还要抽大烟,受了一顿教训。这样,大家认了罚回家。那位乡绅回头和我发了一阵牢骚。一代不如一代,真是世风日下。
强调礼治,漠视法治;
注重礼的自觉,反感法的干预;
主张教化。
6.《无讼》中,作者看来,在乡间推进司法制度的意义和方法是什么
(12)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的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第一是现行法里的原则是从西洋搬过来的,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我在前几篇杂话中已说过,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这一套已经使普通老百姓不明白,在司法制度的程序上又是隔膜到不知怎样利用。在乡间普通人还是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却已推行下乡了。那些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物从此却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乡间的调解而告到司法处去。当然,在理论上,这是好现象,因为这样才能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的传统,使中国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但是事实上,在司法处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所认为“败类”的人物。依着现行法去判决(且把贪污那一套除外),时常可以和地方传统不合。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13)有一位兼司法官的县长曾和我谈到过很多这种例子。有个人因妻子偷了汉子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和奸没有罪,何况又没有证据,殴伤却有罪。那位县长问我:他怎么判好呢?他更明白,如果是善良的乡下人,自己知道做了坏事决不会到衙门里来的,这些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恶起来,法律还要去保护他。我也承认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实。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意义: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传统,使中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方法:
①改革社会结构,建立公平有效的现代管理体系;
②帮助村民树立平等思想、权利意识,改变诉讼观念;
③制定切合实际的法律条文、设立乡村法庭
7.《无讼》一章,“无讼”这一概念包括哪些内涵?在现代社会,“无讼”的观念有无价值?
“无讼”包括两方面的内涵:
①每个人自觉守规矩,从根本上避免发生纠纷;
②发生纠纷时利用传统伦理道德进行调解,而不用法律诉讼解决。
“无讼”是古代中国很有影响的法律诉讼观念,甚至时至今日还在广大的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着。它倡导道德,发扬传统,要求人们自我克制,相互礼让,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所以“无讼”在任何时候都是有价值的。
8.“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讼现象”这三者有何内在联系?
“无讼现象”是“礼治秩序”治理下的社会必然会出现的社会现象。
“礼治秩序”是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
“差序格局”是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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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讼现象”三者是一种交叉关系
1.费孝通在《礼治秩序》一章中说:“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 。”请你通过阅读鲁迅的小说《祝福》,简析:“礼”的“野蛮”体现在哪里 它是怎样一步步“杀”死 祥林嫂的
①从封建社会的传统礼教看,女子应该从一而终。祥林嫂再到鲁镇时,鲁四老爷说她“败坏风俗”“不干不净”,祝福时四婶不让她沾手。而柳妈说死后会被鬼锯开,还是受从一而终观念的影响,这些都一步步将祥林嫂推向了深渊。
②从封建社会的传统礼教看,女子出嫁后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夫家。祥林嫂的婆家人利用封建夫权强迫祥林嫂改嫁,改变了她的命运。丧夫失子后,她又遭受人生的沉重打击。
③从封建社会的传统礼教看,祥林嫂作为一个“不祥”的女人,不可以参与祭祀礼仪。四婶在祭祀时“你放着罢,祥林嫂”的一声喝令,彻底粉碎了祥林嫂在死亡边缘挣扎的勇气和希望。封建礼教一步步吞噬了祥林嫂,是造成她人生悲剧的原因之一。
2.案例分析:因为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对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布在官方微博上。小陈举报父亲之事,赢得了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了一些质疑。
结合《礼治秩序》,从“礼治与法治”的角度,该怎么理解评价这件事呢?
乡土社会用“礼”来维持秩序。按照礼治秩序,“举报”行为不免破坏家庭关系,“大义灭亲”是不光彩的。但现代社会变迁快,价值多元,传统礼治已无法保证秩序的维持,这就需要法治。小陈举报父亲,正是借助法律手段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体现了法治意识。社会舆论的差异,表现了礼治和法治观念的冲突。
3.1992年上映的电影《秋菊打官司》:秋菊的男人被村长踢伤了,秋菊因为村长不肯认错,就一级一级告状,讨她的“说法”。后来秋菊难产,村长带头领人救了秋菊母子的命。没想到,正当秋菊感激不尽时,村长因伤害罪被拘留,一部警车把村长带走了。
影片最后,秋菊一脸困惑茫然:“我只是要个说法,怎么把人给抓了呢?”
秋菊要的“说法”来了,但她却陷入了迷惘。为什么呢?请根据《礼治秩序》《无讼》进行分析。
在农村,最大的权力者是村长、长老,民间舆论是评判行为的最主要力量,人情是联系人们关系的最大纽带。而在现代秩序中,权力者是公安局,是政府,评判行为的力量是法律,是国家强制机关,联系人之间关系的是合作或者利益。
而这里的秋菊是要通过现代秩序来解决一个乡土内的问题,因为通过乡土秩序她无法解决,她认为法律是有效的。
这其实反映的是礼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冲突,表现出在社会进化过程中礼与法的矛盾冲突。影片触碰到乡土社会一个敏感问题,即当村民与拥有调解权力的村长、长老发生冲突时,乡土社会该如何调解 乡土社会注重人情,正当大家言归于好、其乐融融时,村长却被告知要承受牢狱之灾,可见法律是铁面无私的,可以忽视人情,超越人情,这种现代的法治社会与传统的淳朴的乡土社会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冲突。
4.既然教化权力在现代社会中依旧发挥效力,那么如今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强调教化优先还是法律优先呢?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正在建设的是一个不断完善的法治国家,因此,新农村的建设应该是以法律优先。法律在为乡土教化提供了权利和义务的制度保障的同时,也赋予了传统教化以崭新的元素和使命。
5.阅读下面选文,回答问题。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则荆、齐可以霸;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
(接上段)属数虽多,非所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仇雠法则可也。
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谬,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民,退淫怠,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选自《韩非子·有度》 ,有删节)
文中韩非子围绕“以法治国”阐述了自己的治国理念。结合《无讼》中的观点,谈谈韩非子以法治国的理念是否适用于现代社会。
思考:
韩非子“以法治国”的理念在现代社会中有其可取之处。韩非子说: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法令不偏袒权贵,绳墨不迁就曲木。惩罚罪过不避开大臣,奖赏善行不漏掉平民。这样有利于国家秩序的稳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而费孝通在《无讼》中也证明过,在现代社会中,现行法采用个人平等主义,同样要追求公平,这样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韩非子的理念在现代社会中又有其不可取之处,他着眼于维护专制统治者的权威,过于强调严刑峻法,没有现代人的平等观念。 《无讼》中说,现代社会中,法律是国家为了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而制定的。所以现代法制不仅应该维护公平正义,也要保障人权和自由。
费孝通认为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的以礼教化的诉讼观念还是根深蒂固地存在于社会意识中,这使现代的司法制度不能彻底地在乡土社会推行。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乡土社会要先经历一番改革,否则,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会有很大的弊端。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
中国乡土社会需要礼治,而现代社会为什么更需要法治呢?请结合上面的文段,谈谈你的看法。要求表达简明准确,不超过150个字。
课后作业
阅读文段,按要求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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