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二单元 第三十八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 学案 练习,共3份)2026届高中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选择性必修2 第二单元 第三十八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 学案 练习,共3份)2026届高中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资源简介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十八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1.父母离婚后,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是监护人,另一方丧失监护权。 (  )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不能对其进行惩戒。 (  )
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和精神等多方面。 (  )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所有成年人都可以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  )
5.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
6.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  )
7.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也要负责父母生前所有债务的清偿。 (  )
8.通过遗嘱处分遗产属于遗嘱继承。 (  )
9.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只要有遗嘱人签字即可生效。 (  )
[精准把握新高考 一轮复习更轻松]
题源 考点 考法/考情/教材切入点
2025·八省联考四川卷,13 敬老是义务 老年人养老问题的案例
2024·安徽卷,14 敬老是义务 老年人养老问题案例
2024·湖北卷,9 法定继承 家庭成员遗产处置案例
2024·甘肃卷,14 法定继承 老年人扶养与遗产纠纷案例
2023·江苏卷,16 育小职责大、合同、侵权等 未成年人租车产生纠纷案例
2023·江苏卷,6 遗嘱继承 家庭遗产处置案例
2023·浙江6月选考,26 遗嘱继承 家庭遗产处置案例
 家和万事兴
1.育小职责大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
②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保护义务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特别提醒: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权利与义务)
赡养父母的要求 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监护人的确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意义: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职责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侵权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拓展:成年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
成年意定监护 法定监护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指监护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设置的监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
依据 被监护人的意志(自愿原则) 法律规定(强制性)
报酬 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 无偿
效力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无偿
3.家庭中的违法行为
(1)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向一 育小职责大
典题1 (2023·江苏卷,16,6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考向二 敬老是义务
典题2 (2024·安徽卷,14,3分)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知识点透:人们获得遗产的方式有继承、遗赠等,不能将所有的遗产获得方式都看作继承,这要看获得者的身份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与继承制度
继承: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被继承人:死者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继承对象:遗产和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债务清偿: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深化剖析:遗产与债务
2.法定继承
(1)顺序
特别提醒:“子女”的范围
(1)按年龄,分为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
(2)按收入,分为有(无)赡养能力子女、是(否)以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成年子女。
(3)按亲属,分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
(4)按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子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子女。
(2)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特别提醒: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遗嘱继承
(1)遗嘱、遗赠与遗嘱继承
遗嘱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嘱继承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律 效力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原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知识拓展:遗赠扶养协议
(1)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2)遗嘱的分类
六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自书遗嘱 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公证遗嘱 由公证机关证明
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区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 是按遗嘱人生前的意愿来继承的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由遗嘱人在遗嘱中确定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时政术语:虚拟财产成为遗嘱新内容
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开始重视自己的精神财富,如照片、视频、好友聊天记录等。“个人合法财产”范围逐渐扩大,除有形财产外,游戏账号、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也被纳入其中,成为遗嘱的新内容。
考向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典题1 (2024·湖北卷,9,3分)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变式训练] 如果将④改为“李小四可以通过遗赠获得其父的一半遗产”,能否入选?
典题2 (2024·甘肃卷,14,3分)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典题3 (2023·浙江6月选考,26,3分)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典题4 (2023·江苏卷,6,3分)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第三十八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循纲忆知
①监护 ②合理惩戒 ③赡养 ④监护 ⑤遗弃 ⑥合法财产 ⑦个人合法财产 ⑧遗产 ⑨优先 ⑩最后
易错辨析
1.× 提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 提示: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
4.× 提示: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5.× 提示: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6.× 提示: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7.× 提示: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8.× 提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9.× 提示: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考点1 家和万事兴
经典案例研透
典题1 ①承租方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与赵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典题2 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明某只是文某的邻居,并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错误。明某对文某不具有赡养义务,②错误。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④正确。]
考点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经典案例研透
典题1 B [未出生的李小四并不被视为自然人,①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宠物犬旺财没有继承权,②错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清偿10万元的债务,剩余的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变式训练 提示:不能。遗赠指向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获得者,李小四属于法定继承人。
典题2 A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典题3 C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是法律规定的,李某不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①错误。无论是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甲残疾且失业,因此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
典题4 D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A、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正确。]
1/1(共73张PPT)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十八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监护
合理惩戒
赡养
监护
遗弃
合法财产
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
优先
最后
×
×
1.父母离婚后,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是监护人,另一方丧失监护权。 (  )
提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不能对其进行惩戒。 (  )
提示: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
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和精神等多方面。 (  )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所有成年人都可以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  )
提示: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
×
5.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
提示: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6.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  )
提示: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
×
7.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也要负责父母生前所有债务的清偿。 (  )
提示: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8.通过遗嘱处分遗产属于遗嘱继承。 (  )
提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
9.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只要有遗嘱人签字即可生效。 (  )
提示: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精准把握新高考 一轮复习更轻松]
题源 考点 考法/考情/教材切入点
2025·八省联考四川卷,13 敬老是义务 老年人养老问题的案例
2024·安徽卷,14 敬老是义务 老年人养老问题案例
2024·湖北卷,9 法定继承 家庭成员遗产处置案例
2024·甘肃卷,14 法定继承 老年人扶养与遗产纠纷案例
题源 考点 考法/考情/教材切入点
2023·江苏卷,16 育小职责大、合同、侵权等 未成年人租车产生纠纷案例
2023·江苏卷,6 遗嘱继承 家庭遗产处置案例
2023·浙江6月选考,26 遗嘱继承 家庭遗产处置案例
考点1 家和万事兴
1.育小职责大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
②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义务 抚养 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 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保护 义务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特别提醒: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权利与义务)
赡养父母的要求 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监护人的确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意义: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 职责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侵权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拓展:成年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
成年意定监护 法定监护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指监护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设置的监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
成年意定监护 法定监护
依据 被监护人的意志(自愿原则) 法律规定(强制性)
报酬 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 无偿
效力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无偿
3.家庭中的违法行为
(1)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向一 育小职责大
典题1 (2023·江苏卷,16,6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 ①承租方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与赵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考向二 敬老是义务
典题2 (2024·安徽卷,14,3分)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明某只是文某的邻居,并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错误。明某对文某不具有赡养义务,②错误。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④正确。]
知识点透:人们获得遗产的方式有继承、遗赠等,不能将所有的遗产获得方式都看作继承,这要看获得者的身份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
考点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与继承制度
继承: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被继承人:死者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对象:遗产和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债务清偿: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深化剖析:遗产与债务
2.法定继承
(1)顺序
特别提醒:“子女”的范围
(1)按年龄,分为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
(2)按收入,分为有(无)赡养能力子女、是(否)以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成年子女。
(3)按亲属,分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
(4)按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子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子女。
(2)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特别提醒: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遗嘱继承
(1)遗嘱、遗赠与遗嘱继承
遗嘱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嘱继承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律 效力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原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知识拓展:遗赠扶养协议
(1)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2)遗嘱的分类
六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自书遗嘱 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公证遗嘱 由公证机关证明
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区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 是按遗嘱人生前的意愿来继承的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由遗嘱人在遗嘱中确定
区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时政术语:虚拟财产成为遗嘱新内容
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开始重视自己的精神财富,如照片、视频、好友聊天记录等。“个人合法财产”范围逐渐扩大,除有形财产外,游戏账号、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也被纳入其中,成为遗嘱的新内容。

考向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典题1 (2024·湖北卷,9,3分)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未出生的李小四并不被视为自然人,①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宠物犬旺财没有继承权,②错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清偿10万元的债务,剩余的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变式训练] 如果将④改为“李小四可以通过遗赠获得其父的一半遗产”,能否入选?
提示:不能。遗赠指向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获得者,李小四属于法定继承人。
典题2 (2024·甘肃卷,14,3分)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教用·备选题】
(2022·山东卷,14,3分)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对于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②错误。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考向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典题3 (2023·浙江6月选考,26,3分)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是法律规定的,李某不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①错误。无论是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甲残疾且失业,因此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都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
典题4 (2023·江苏卷,6,3分)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A、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正确。]
课时数智作业(四十六)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7分)
1.(2024·安徽合肥三模)李甲与高某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李乙。李甲与高某自2019年开始分居,2024年2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李某与王某系李甲的父母,李乙自2019年起一直跟随祖父母李某夫妇共同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二人承担。2024年8月,李某夫妇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自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李乙的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生活费等费用。本案中(  )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要承担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抚养责任 ③李某夫妇可以采用商事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李甲与高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B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②错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本案中作为父母的李甲与高某没有承担起抚养与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①④符合题意。]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2.(2024·河南南阳一模)14周岁的李某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从王某经营的网点购买游戏装备共支付16 652元。李某的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王某联系,表示对李某的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退款,王某不同意退款,李某的父母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需要增强法律意识,不与未成年人进行商品买卖 ②李某的巨额购买支付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等不相适应 ③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购买支付行为无效 ④李某的父母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排除。不是因为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支付行为才无效,而是因为其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③排除。14周岁的李某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从王某经营的网点购买游戏装备共支付16 652元,李某的巨额购买支付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②正确。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李某的父母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④符合题意。]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3.(2025·湖南娄底模拟)原告李某与被告桂某系养母女关系,桂某出生后被其家人放在李某家门口,李某将其收养并抚养成人。李某年满60周岁后,失去了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一直由她的其他两名子女赡养,桂某没有尽赡养义务,故李某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桂某给付自她年满60周岁起至今共计五年的赡养费24 000元,以及今后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在这一案件中(  )
①李某的诉讼请求没有法理依据,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李某和桂某不是母女关系,桂某不应承担赡养义务 ③桂某家人的行为属于遗弃,应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④李某对桂某尽了养育责任,桂某应对李某尽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D [在本案中,李某与桂某系养母女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也要尽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①②错误。桂某家人将刚出生的桂某放在李某家门口,属于遗弃,侵犯了桂某的合法权益,应依法追究其家人的相关责任,③正确。桂某被遗弃后,李某将其收养并抚养成人,李某对桂某尽了养育责任,桂某应对李某尽赡养义务,④正确。]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4.(2025·八省联考四川卷)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B [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老人有自己的养老意愿。本题中的郑某,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因为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意愿的尊重,①正确。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免除。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要求的,不因任何约定而消失,②排除。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仅仅依据经济条件承担。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排除。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5.(2025·湖南长沙模拟)闵某(男)与康某(女)为夫妻关系,因康某母亲早年亡故,康某的弟弟小康又在外地工作,故闵某夫妇婚后一直与康某父亲老康共同生活。2012年,康某罹患疾病去世,闵某主动承担起照料老康日常饮食起居的责任。2024年8月,老康因病去世,留有90余万元的遗产。闵某要求与小康共同继承这笔遗产,但被小康以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为由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康若有遗嘱写明遗产留给闵某,则属于遗赠
②闵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③闵某、小康应按法定继承分割相关遗产
④闵某和小康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此纠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C [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小康在外地工作,康某去世后,闵某照料老康日常饮食起居10余年,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康作为老康的儿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闵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闵某、小康应按法定继承分割相关遗产,②③正确。老康若有遗嘱写明遗产留给闵某,则属于遗嘱继承,①错误。]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6.(2024·广东深圳二模)杨某无配偶和子女,其父母与姐姐先于其去世。杨某生病住院期间,邻居顾某尽心照顾其饮食起居,支付住院费用,并在杨某死亡后操办了丧葬事宜。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主任张某撰写代书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但杨某外甥于某则认为应由其继承杨某的全部遗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顾某承担了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遗嘱继承全部遗产 ②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遗产 ③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④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顾某不是杨某的法定继承人,且顾某没有对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①错误。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主任张某撰写代书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遗产,②正确。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④正确。]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7.(2024·河北保定二模)对右图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继承开始后,应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②遗产
继承应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③遗产继承应
完全尊重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独立意志 
④从法律效力看,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C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继承开始后,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①不选,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独立意志,法律予以尊重和完善,但不是完全按其意志办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错误。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对被继承人尽到了扶养义务,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应当让其按照协议优先取得遗产,②正确。]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8.(2024·河南郑州一模)陈某与前妻生育陈甲,与祝某再婚后生育陈乙。陈某生病期间,陈甲照顾其生活起居。陈某去世后,留下与祝某夫妻共同财产200万元。陈某留有遗嘱,自己的遗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依据法律,陈甲和陈乙可以继承的遗产分别是(  )
A.80万元 20万元 B.160万元 40万元
C.120万元 30万元 D.40万元 10万元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A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陈某与祝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200万元,如陈某与祝某无特殊约定,应从中析出100万元为陈某的个人财产;又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留有有效的遗嘱,故根据“自己的遗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这一遗嘱,陈甲应继承80万元,陈乙应继承20万元,祝某不继承陈某的个人财产。综合上述分析,A符合题意,B、C、D均错误。]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9.(2024·贵州黔东南三模)吴某与文某系夫妻,二人婚后与文某父母共同生活,且育有一女。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婚后二人利用吴某婚前的个人积蓄3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2024年1月,吴某突发重病去世。关于吴某的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立有遗嘱将其遗产给文某父母,则这种情形法律上属于遗赠 ②吴某立有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给女儿,则女儿可以获得遗产33万元 ③因吴某的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④因吴某未立遗嘱,文某可以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A [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吴某未立遗嘱,文某不可以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④错误。文某父母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吴某立有遗嘱将其遗产给文某父母,则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遗赠,①正确。材料中二人婚后与文某父母共同生活,吴某立有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给女儿,“吴某婚前的个人积蓄30万元”可以全部给女儿,但“获利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时需要析产,女儿可以获得遗产33万元,②正确。]
二、非选择题(每题10分,共10分)
10.(2024·湖南怀化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4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杨某某去世后遗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人民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遗产及其意义。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题号
1
3
5
2
4
6
8
7
9
10
[答案] ①人民法院应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顾氏三兄弟虽然没有赡养杨某某的法定义务,但对杨某某进行生活上的照顾,给予精神上的慰藉,承担医疗费用,使杨某某得以安享晚年,构成事实上的扶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情形,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②民政局应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处理,将杨某某遗产分配给顾氏三兄弟。这样分割对申请人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为后续其因善意付出而分得遗产提供了法律保障,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谢 谢 !课时数智作业(四十六)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7分)
1.(2024·安徽合肥三模)李甲与高某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李乙。李甲与高某自2019年开始分居,2024年2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李某与王某系李甲的父母,李乙自2019年起一直跟随祖父母李某夫妇共同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二人承担。2024年8月,李某夫妇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自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李乙的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生活费等费用。本案中(  )
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要承担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抚养责任 ③李某夫妇可以采用商事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李甲与高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②④
2.(2024·河南南阳一模)14周岁的李某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从王某经营的网点购买游戏装备共支付16 652元。李某的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王某联系,表示对李某的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退款,王某不同意退款,李某的父母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需要增强法律意识,不与未成年人进行商品买卖 ②李某的巨额购买支付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等不相适应 ③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购买支付行为无效 ④李某的父母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②④③④
3.(2025·湖南娄底模拟)原告李某与被告桂某系养母女关系,桂某出生后被其家人放在李某家门口,李某将其收养并抚养成人。李某年满60周岁后,失去了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一直由她的其他两名子女赡养,桂某没有尽赡养义务,故李某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桂某给付自她年满60周岁起至今共计五年的赡养费24 000元,以及今后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在这一案件中(  )
①李某的诉讼请求没有法理依据,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李某和桂某不是母女关系,桂某不应承担赡养义务 ③桂某家人的行为属于遗弃,应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④李某对桂某尽了养育责任,桂某应对李某尽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②④③④
4.(2025·八省联考四川卷)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②④
5.(2025·湖南长沙模拟)闵某(男)与康某(女)为夫妻关系,因康某母亲早年亡故,康某的弟弟小康又在外地工作,故闵某夫妇婚后一直与康某父亲老康共同生活。2012年,康某罹患疾病去世,闵某主动承担起照料老康日常饮食起居的责任。2024年8月,老康因病去世,留有90余万元的遗产。闵某要求与小康共同继承这笔遗产,但被小康以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为由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康若有遗嘱写明遗产留给闵某,则属于遗赠
②闵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③闵某、小康应按法定继承分割相关遗产
④闵某和小康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此纠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③④
6.(2024·广东深圳二模)杨某无配偶和子女,其父母与姐姐先于其去世。杨某生病住院期间,邻居顾某尽心照顾其饮食起居,支付住院费用,并在杨某死亡后操办了丧葬事宜。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主任张某撰写代书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但杨某外甥于某则认为应由其继承杨某的全部遗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顾某承担了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遗嘱继承全部遗产 ②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遗产 ③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④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②④
7.(2024·河北保定二模)对下图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继承开始后,应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②遗产继承应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③遗产继承应完全尊重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独立意志 ④从法律效力看,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②④③④
8.(2024·河南郑州一模)陈某与前妻生育陈甲,与祝某再婚后生育陈乙。陈某生病期间,陈甲照顾其生活起居。陈某去世后,留下与祝某夫妻共同财产200万元。陈某留有遗嘱,自己的遗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依据法律,陈甲和陈乙可以继承的遗产分别是(  )
A.80万元 20万元 B.160万元 40万元
C.120万元 30万元 D.②④40万元 10万元
9.(2024·贵州黔东南三模)吴某与文某系夫妻,二人婚后与文某父母共同生活,且育有一女。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婚后二人利用吴某婚前的个人积蓄3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2024年1月,吴某突发重病去世。关于吴某的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立有遗嘱将其遗产给文某父母,则这种情形法律上属于遗赠 ②吴某立有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给女儿,则女儿可以获得遗产33万元 ③因吴某的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④因吴某未立遗嘱,文某可以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③④
二、非选择题(每题10分,共10分)
10.(2024·湖南怀化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某为残疾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轮流探望、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2024年1月杨某某去世后,顾氏三兄弟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因杨某某去世后遗产无人管理,顾氏三兄弟向当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市民政局作为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
F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人民法院是否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并说明理由,分析民政局应怎样依法分割杨某某遗产及其意义。
课时数智作业(四十六)
1.B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②错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本案中作为父母的李甲与高某没有承担起抚养与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①④符合题意。]
2.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排除。不是因为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支付行为才无效,而是因为其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③排除。14周岁的李某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从王某经营的网点购买游戏装备共支付16 652元,李某的巨额购买支付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②正确。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李某的父母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④符合题意。]
3.D [在本案中,李某与桂某系养母女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也要尽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①②错误。桂某家人将刚出生的桂某放在李某家门口,属于遗弃,侵犯了桂某的合法权益,应依法追究其家人的相关责任,③正确。桂某被遗弃后,李某将其收养并抚养成人,李某对桂某尽了养育责任,桂某应对李某尽赡养义务,④正确。]
4.B [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老人有自己的养老意愿。本题中的郑某,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因为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意愿的尊重,①正确。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免除。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要求的,不因任何约定而消失,②排除。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仅仅依据经济条件承担。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排除。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
5.C [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小康在外地工作,康某去世后,闵某照料老康日常饮食起居10余年,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康作为老康的儿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闵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闵某、小康应按法定继承分割相关遗产,②③正确。老康若有遗嘱写明遗产留给闵某,则属于遗嘱继承,①错误。]
6.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顾某不是杨某的法定继承人,且顾某没有对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①错误。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主任张某撰写代书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遗产,②正确。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④正确。]
7.C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继承开始后,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①不选,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独立意志,法律予以尊重和完善,但不是完全按其意志办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错误。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对被继承人尽到了扶养义务,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应当让其按照协议优先取得遗产,②正确。]
8.A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陈某与祝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200万元,如陈某与祝某无特殊约定,应从中析出100万元为陈某的个人财产;又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留有有效的遗嘱,故根据“自己的遗产80%由陈甲继承,20%由陈乙继承”这一遗嘱,陈甲应继承80万元,陈乙应继承20万元,祝某不继承陈某的个人财产。综合上述分析,A符合题意,B、C、D均错误。]
9.A [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吴某未立遗嘱,文某不可以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④错误。文某父母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吴某立有遗嘱将其遗产给文某父母,则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遗赠,①正确。材料中二人婚后与文某父母共同生活,吴某立有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给女儿,“吴某婚前的个人积蓄30万元”可以全部给女儿,但“获利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时需要析产,女儿可以获得遗产33万元,②正确。]
10.①人民法院应支持顾氏三兄弟的诉讼申请。顾氏三兄弟虽然没有赡养杨某某的法定义务,但对杨某某进行生活上的照顾,给予精神上的慰藉,承担医疗费用,使杨某某得以安享晚年,构成事实上的扶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情形,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②民政局应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某某的遗产进行处理,将杨某某遗产分配给顾氏三兄弟。这样分割对申请人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为后续其因善意付出而分得遗产提供了法律保障,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1/1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