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犯罪与刑罚 课件(共25张PPT)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1.2犯罪与刑罚 课件(共25张PPT)

资源简介

(共25张PPT)
人民教育出版社 七年级下册 第四单元 第十一课 第二课时
犯罪与刑罚
素养目标
法制教育:认识犯罪的基本概念,了解刑罚的主要类型;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培育和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
导学:复习导入
违法类别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责任 危害程度 实例
民事违法行为 民事法律法规 民事责任 较轻 如欠债不还、捡到他人手机占为己有、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法律法规 行政处分或 行政处罚 较轻 如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谎报险情、破坏铁路网、殴打他人、闯红灯
刑事违法行为 刑事法律法规 刑罚处罚 严重 如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相同点
都具有危害性
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都违反了法律、是违法行为
三类违法行为的不同点与相同点
自学:自主预习
自学:自主预习
1.刑法的含义和作用
2.犯罪的基本特征
3.刑罚的含义及分类
4.如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自学:自主预习
自学:自主预习
请用2分钟时间快速阅读教材P96—P98。完成以下任务:
1.将下列问题找到并将问题写在课本相应位置,重点词语圈出来。
2.完成《学法大视野》知识解读部分。
P96: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P96:刑法的内容:他明确规定了什么是犯罪行为,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研学:问题探究
思考:什么是犯罪?为何两种行为类似,但性质不同
提示:请从事件 对他人和社会危害、违反的法律、 受到的处罚三个角度进行回答
2017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生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余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7年2月,湖北省河口镇中学学生罗某到八年级某班教室因琐事殴打在校学生兰某,造成兰某身体轻微疼痛。
因罗某未满16周岁,河口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罗某的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VS




造成的危害
违反的法律
受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社会危害性大
危害较小
情节较轻微
刑罚处罚
行政处罚
犯 罪
湖北校园欺凌事件
北京校园欺凌事件
罪与非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般
违法行为
严重
违法行为
(犯罪)
触犯的法律法规不同。
2
应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3
1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
那么到底什么是犯罪?它有何特征?
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什么是犯罪? P97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刑法的最后手段性:指刑法作为抗制社会违法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运用道德、习惯、风俗等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手段和民事、行政等其他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调整社会关系、规制违法行为时,就没有必要发动刑法。
违法与犯罪
因此,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
被告人陈某某喝酒后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吵,被他人劝开后,陈某某又找来匕首将王某刺伤,导致王某重伤。经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23万余元。
思考:材料中横线部分的处罚属于什么处罚
刑罚处罚
刑罚的含义及分类(背诵)
含义: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载,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
分类;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 罚
主 刑
附加刑
注意:主刑只能单独适用,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拘留 拘役
性质 行政处罚 刑罚中的主刑
适用对象 一般违法者 犯罪分子
适用的机关 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由人民法院行使
拘留、拘役与罚款、罚金的区别:
罚款 罚金
性质 行政处罚 刑罚中的附加刑
适用对象 一般违法者 犯罪分子
适用的机关 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由人民法院行使
罚款、拘留——行政处罚——行政违法(一般违法)
罚金、拘役 —— 刑 罚—— 刑事违法(犯罪)
快递员小马在送快递到某出租房时发现,屋里的几个人显得神神秘秘。在签收快递的时候,小马悄悄观察了屋里的情况,发现他们正利用手机和电脑与外界联系怀疑他们在实施电信诈骗。小张不动声色的离开后,立即报警,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情报消息。
刘某是中学初中学生,因琐事与一同学发生矛盾,指使无业青年肖某、文某教训这名同学。肖某、文某等人赶到学校门口时,与刘某有矛盾的同学已经离开学校。刘某想起朋友与同学王某有矛盾,随即指使肖某、文某等人在学校附近对王某拳打脚踢,致王某轻伤。
思考:快递员和刘某两人的行为,你赞同哪一个?为什么
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常用方法
①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争取其他成人的帮助
②虚张声势,与违法犯罪分子巧妙周旋
③记住违法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
④了解违法犯罪分子的去向
拓展:
如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P98背诵)
面对犯罪行为,我们要敢于斗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更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如果在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致犯罪分子伤亡,该承担刑事责任吗
读初二的小江多次被熊崽子辱骂、殴打。又一次,在几位熊崽子的强迫下来到厕所,小江为防身秘密携带了一把多功能折叠叨(非管制类)。到厕所后,被15位熊崽子围住并群殴,被勒住颈部,被打倒在地,被骑在身上殴打…慌乱之中,小江用刀反击,导致2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后小江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小江因遭受多人霸凌而带叨被迫前主现场,在面临多人殴打时反击,综合全案情节,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判决宣告其无罪。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敢于斗争
善于斗争
犯罪与刑罚
刑法的含义及作用
犯罪的基本特征
面对犯罪行为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主刑
附加刑
含义
作用
课堂小结
固学:巩固测试
1.犯罪历来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点,犯罪分子终究要受到严厉的刑罚处罚。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
①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③犯罪是一种触犯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④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A①②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2017年6月1日,新华社报道,南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公开宣判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刘某的行为是( )
A.违反道德的行为
B.民事违法行为
C.刑事违法行为
D.违纪行为
3.中学生小李发现邻居行迹神秘,通过观察怀疑他们在实施违法行为,于是拨打报警电话,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小李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的是( )
A.自己遭遇侵害时学会依法求助
B.惩恶扬善,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C.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D.杜绝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
练习:课后实践
请同学们在课后找到身边可能存在的违法的行为,并说说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