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 学案 练习,共3份)2026届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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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 学案 练习,共3份)2026届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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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学习目标
(1)结合具体的家庭生活案例,分析婚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2)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具体事例,明确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剖析遗产继承案例,理解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建|构|知|识|体|系|
系统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基本理论·整理强化]
1.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家庭   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2.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1)原因: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2)义务:①抚养义务(三不得):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      ,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③监护职责(两保护一担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无过错侵权)。
(3)权利: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   和   ,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   。
[强调]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敬老是义务(子女或其他维护老年人权益)
赡养 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   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   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 意定 监护 制度 含义 具有          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     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   职责
评价 ①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该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     。②该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     ,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辨析] 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 别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长辈对晚辈 晚辈对长辈 平辈之间
联系 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4.家庭侵权
行为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即时评价·澄清微点]
一、判断题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的义务。 (  )
(2)初中生小明因打架不慎将同学小亮打伤,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绝。小明父母的态度是合法的。 (  )
(3)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5)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  )
二、选择题
1.(2024·重庆高考)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余某患有先天性白化病,她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时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某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下列对余某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
①爷爷奶奶作为余某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余某没有被收养,那么她对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借题发挥]
  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否主张免除赡养义务
(1)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相互连带,但要各论各的。
(2)如果父母确因经济能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因犯罪被监禁)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基础和前提。
(3)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3.(2024·山东滨州二模)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老人在日常照护、就医住院、财产管理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下列对漫画中所涉及的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
①老有所养,不履行赡养义务则丧失继承权
②老有所盼,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
③老有所依,失能老人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实现养老
④老有所居,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系统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基本理论·整理强化]
(一)继承与法定继承
1.继承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给他人所有
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     的重要保障
继承 关系 被继承人——死者;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   财产;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    权利
遗产 认定 先     ,后继承:先将      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 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死后);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生前)
债务 清偿 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   ,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       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
含义 基于   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   确定法定继承   
范围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     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原则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      、     的精神,    处理继承问题。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④对被继承人尽了       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⑤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注 意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平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遗嘱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
1.遗嘱
含义 遗嘱人   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     
有效 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②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种类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法律 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   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   的遗嘱为准
2.通过遗嘱处分财产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的遗产份额
非继 承财 产形 式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     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     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   。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    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3.辨析比较: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基于财产所有人生前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①依据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②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效力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即时评价·澄清微点]
一、判断题
(1)某人从建筑工地高架摔下致死,用工单位赔偿了60万元,这是死者的遗产。 (  )
(2)甲被乙收养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因此甲可以继承乙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  )
(3)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主要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少量遗产。 (  )
(4)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  )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有效。 (  )
二、选择题
1.(2024·甘肃高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3.(2024·河北保定三模)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其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孙某与汪某共同生活,由孙某负责汪某的生养死葬,汪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孙某所有。孙某实际履行了该协议的义务,但因涉案房产登记在汪某名下,汪某去世后,孙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①孙某对汪某名下的房产享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
②孙某实际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汪某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三、简答题
4.(2024·重庆三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03年9月,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双方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直至曹某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社区居委会。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吴某等人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该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对该案所作判决的依据,并简述该判决的文化意义。
1.(2024·湖北高考)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涉及知识:法定继承+民事法律关系+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2.(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涉及知识:遗赠+继承]
[概念辨析]
  区分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遗赠——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负责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书面形式)。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近亲属、其他个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3.(2025·宁夏西吉中学开学考)某人民法院公开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在其子女年幼时,与妻子离婚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居住养老院,故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③人民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④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涉及知识:敬老是义务+诉讼程序]
4.(2025年1月·河南适应性演练)刘某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女儿。大女儿已成年,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刘某在小女儿15岁时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其间某理财公司销售人员借机向刘某售出一份8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摔伤一年后,刘某病故,未留遗嘱。据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
①小女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刘某的遗产应由两个女儿均等继承 ③刘某摔伤后,小女儿的监护人应变更为大女儿 ④两个女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财公司退还8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涉及知识:民事行为能力+法定继承]
5.(2025·云南师大附中月考)退休人员张某从小是孤儿,与妻子李某共置房四间。两人育有张大、张二两子,并收养一女张三(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张某离世后,张大、张二因父亲的遗产继承和母亲赡养问题发生分歧,李某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只能随外嫁女儿张三一起生活。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因张某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李某与兄妹三人各分得一间房
B.李某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保障张三对张某财产的继承权
C.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大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D.“法定继承”的权利与“赡养老人”的义务构成充要条件关系
[涉及知识:敬老是义务+遗赠扶养协议+调解]
6.(2025·浙江名校协作体高三联考)周阿婆一生未育,丈夫过世。目前,在世亲人只有两位过世的兄弟留下的5名侄子。周阿婆名下有财产约550万元,她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财产全部赠与了其中的一位侄子周某。周阿婆过世后,其他几位侄子就遗产归属问题闹上了法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周某如果履行了协议中的义务,则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周阿婆的遗产 ②如果周某未尽协议中的义务,则其他侄子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③协议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④周某可以委托读法律专业的同学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涉及知识:法定继承+诉讼代理人]
[概念阐释] 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的份额是指代位继承人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能够取得的遗产份额。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此为一般原则,在存在法律规定的多分、少分或者不分等情形时,其继承遗产的份额可能会有所变化。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系统知识(一)
[基本理论·整理强化]
1.和睦
2.(2)义务教育 人身安全 财产利益
民事责任 (3)约束 引导 惩戒
3.供养 慰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书面形式
监护 合法权益 自主决定权
4.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即时评价·澄清微点]
一、(1)提示:×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提示:×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明属于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3)提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4)提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提示:×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适用于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二、1.选C 案例中,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这表明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虽订立了该协议,但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也要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②③正确,①错误;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故答案选C。
2.选D 余某父母是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并不是她的监护人,①错误;余某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时,也不得选择遗弃孩子,②错误;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余某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③当选;余某被父亲遗弃后,如果她没有被收养,那么她对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④当选,答案为D。
3.选C 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①排除。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我那女儿不给我养老,也不来看我”体现了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②正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图3中的老人是跟大儿子签订的,③排除。图4中的儿子虽然有继承权,但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④正确。故本题选C。
系统知识(二)
[基本理论·整理强化]
(一)1.依法转移 代际传承 合法 财产性
析产 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 债务 继承的遗产 2.法律 亲疏 顺序 父母
赡养义务 互谅互让 和睦团结 协商
均等 照顾 主要扶养义务
(二)1.生前 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能力
无效 公序良俗 两个 最后
2.优先于 个人财产 必要 继承人 权利
继承人
[即时评价·澄清微点]
一、(1)提示:× 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非正常死亡而对家庭未来收入的损失赔偿,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并非精神损失费,也非死者的遗产,因此这部分财产不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生前供养的人来分,而不是由法定继承人按遗产继承。
(2)提示:√
(3)提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提示:×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
(5)提示:×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1.选A 材料中王某作为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一直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王某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并且王某可以多分遗产,①②正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错误;李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错误。故答案选A。
2.选D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
3.选D 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孙某没有继承权,但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②当选;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未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③不当选;因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④当选,答案为D。
三、4.解析:
材料有效信息 教材基本理论
依 据 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及其约定 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等 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意 义 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等;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该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答案示例:依据:曹某自愿与居委会签订的由该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接收、处置其遗产内容的协议,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该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被扶养人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该居委会所有。
文化意义: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人们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随堂综合训练
1.选B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属于胎儿,不是自然人,①正确。所谓继承权,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宠物不是自然人,不享有继承权,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留给宠物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10万元用于购房,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减去共同债务10万元,剩下200万元属于李四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其中100万元属于李四的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李四的100万元遗产应由其妻子和李小四分别继承50万元(法定继承),④正确。
2.选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等)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邻居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明某与文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即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案例中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③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承担的是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②错误。
3.选B 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因为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①当选;这起案件并未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应该公开审理,②错误;人民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③不当选;人民法院的判决使被赡养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的体现,亦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④当选,答案为B。
4.选D 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由于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错误。大女儿已成年,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刘某在小女儿15岁时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刘某摔伤后,小女儿的监护人应变更为大女儿,③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通常是无效的。因此,刘某在神志不清状态下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本案中,某理财公司销售人员在刘某摔伤后神志不清时向刘某售出一份8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其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摔伤一年后,刘某病故,因此,两个女儿作为刘某的法定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财公司退还8万元,④正确。故本题选D。
5.选C 本案中四间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两间才是张某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李某与兄妹三人各分得半间房,A错误;张三是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保障张三对张某财产的继承权,B错误;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大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C当选;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D错误。
6.选C 周阿婆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遗嘱,故周某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周阿婆的遗产,①排除。周阿婆无子女,丈夫去世,父母也不在世,在世亲人只有两位过世的兄弟留下的5名侄子,从继承角度来讲,如果周某未尽协议中的义务,则其他侄子可以代位继承遗产,②正确。周阿婆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③排除。该诉讼是民事诉讼,周某可以请自己读法律专业的同学当自己的诉讼代理人,④正确。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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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睦家庭中
成长
第五课
学习目标
(1)结合具体的家庭生活案例,分析婚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2)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具体事例,明确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剖析遗产继承案例,理解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输入你的标题
建构知识体系
一、
二、
系统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三、
目 录
系统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
随堂综合训练
四、
课时质量评价
系统知识(一) 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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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理论·整理强化
1.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家庭______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2.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
(1)原因: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2)义务:①抚养义务(三不得):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和睦
②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________,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③监护职责(两保护一担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_________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__________,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________ (无过错侵权)。
(3)权利: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______和______,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______。
义务教育
人身安全
财产利益
民事责任
约束
引导
惩戒
[强调]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敬老是义务(子女或其他维护老年人权益)
赡养 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_____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_____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 意定 监护 制度 含义 具有_________________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_________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_____职责
评价 ①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该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_________。②该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___________,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供养
慰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书面形式
监护
合法权益
自主决定权
[辨析] 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长辈对晚辈 晚辈对长辈 平辈之间
联系 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4.家庭侵权
行为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_________。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_________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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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评价·澄清微点
一、判断题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的义务。(  )
提示: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初中生小明因打架不慎将同学小亮打伤,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绝。小明父母的态度是合法的。(  )
提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明属于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3)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提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提示: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
提示: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适用于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
×
二、选择题
1.(2024·重庆高考)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案例中,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这表明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虽订立了该协议,但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也要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②③正确,①错误;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故答案选C。
2.(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余某患有先天性白化病,她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时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某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下列对余某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
①爷爷奶奶作为余某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余某没有被收养,那么她对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余某父母是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并不是她的监护人,①错误;余某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时,也不得选择遗弃孩子,②错误;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余某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③当选;余某被父亲遗弃后,如果她没有被收养,那么她对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④当选,答案为D。
[借题发挥]
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否主张免除赡养义务
(1)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相互连带,但要各论各的。
(2)如果父母确因经济能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因犯罪被监禁)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基础和前提。
(3)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3.(2024·山东滨州二模)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老人在日常照护、就医住院、财产管理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下列对漫画中所涉及的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
①老有所养,不履行赡养义务则丧失继承权
②老有所盼,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
③老有所依,失能老人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实现养老
④老有所居,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①排除。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我那女儿不给我养老,也不来看我”体现了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②正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图3中的老人是跟大儿子签订的,③排除。图4中的儿子虽然有继承权,但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④正确。故本题选C。
生活广角镜 用所学知识分析现实问题
系统知识(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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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理论·整理强化
(一)继承与法定继承
1.继承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__________给他人所有
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_________的重要保障
继承 关系 被继承人——死者;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______财产;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________权利
依法转移
代际传承
合法
财产性
遗产 认定 先_____,后继承:先将______________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 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死后);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生前)
债务 清偿 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_____,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_____。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______
_____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析产
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
债务
继承的
遗产
2.法定继承
含义 基于_____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_____确定法定继承_____
范围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_____。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_________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
亲疏
顺序
父母
赡养义务


原则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_________、________的精神,_____处理继承问题。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_____ (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_____。④对被继承人尽了______________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⑤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注意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平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互谅互让
和睦团结
协商
均等
照顾
主要扶养义务
(二)遗嘱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
1.遗嘱
含义 遗嘱人______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__________
有效 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_____________,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______。②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_________
种类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法律 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______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______的遗嘱为准
生前
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能力
无效
公序良俗
两个
最后
2.通过遗嘱处分财产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________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_____的遗产份额
非继 承财 产形 式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_________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_______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_____。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_______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优先于
个人财产
必要
继承人
权利
继承人
3.辨析比较: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基于财产所有人生前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①依据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②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效力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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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评价·澄清微点
一、判断题
(1)某人从建筑工地高架摔下致死,用工单位赔偿了60万元,这是死者的遗产。(  )
提示: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非正常死亡而对家庭未来收入的损失赔偿,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并非精神损失费,也非死者的遗产,因此这部分财产不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生前供养的人来分,而不是由法定继承人按遗产继承。
(2)甲被乙收养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因此甲可以继承乙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

(3)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主要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少量遗产。(  )
提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  )
提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有效。(  )
提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
×
×
二、选择题
1.(2024·甘肃高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 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现场小测试 基础知识的随机抽查

解析:材料中王某作为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一直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王某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并且王某可以多分遗产,①②正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错误;李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错误。故答案选A。
2.(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解析: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
3.(2024·河北保定三模)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其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孙某与汪某共同生活,由孙某负责汪某的生养死葬,汪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孙某所有。孙某实际履行了该协议的义务,但因涉案房产登记在汪某名下,汪某去世后,孙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①孙某对汪某名下的房产享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②孙某实际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汪某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孙某没有继承权,但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②当选;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未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③不当选;因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④当选,答案为D。

三、简答题
4.(2024·重庆三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03年9月,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双方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直至曹某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社区居委会。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吴某等人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该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对该案所作判决的依据,并简述该判决的文化意义。
解析:
材料有效信息 教材基本理论
依据 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及其约定 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等 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意义 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等;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该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答案示例:依据:曹某自愿与居委会签订的由该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接收、处置其遗产内容的协议,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该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被扶养人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该居委会所有。
文化意义: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人们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1.(2024·湖北高考)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 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涉及知识:法定继承+民事法律关系+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解析: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属于胎儿,不是自然人,①正确。所谓继承权,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宠物不是自然人,不享有继承权,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留给宠物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10万元用于购房,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减去共同债务10万元,剩下200万元属于李四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其中100万元属于李四的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李四的100万元遗产应由其妻子和李小四分别继承50万元(法定继承),④正确。
2.(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涉及知识:遗赠+继承]

解析: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等)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邻居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明某与文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即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案例中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③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承担的是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②错误。
[概念辨析]
区分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遗赠——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负责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书面形式)。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近亲属、其他个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3.(2025·宁夏西吉中学开学考)某人民法院公开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在其子女年幼时,与妻子离婚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居住养老院,故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③人民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④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涉及知识:敬老是义务+诉讼程序]

解析: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因为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①当选;这起案件并未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应该公开审理,②错误;人民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③不当选;人民法院的判决使被赡养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的体现,亦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④当选,答案为B。
4.(2025年1月·河南适应性演练)刘某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女儿。大女儿已成年,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刘某在小女儿15岁时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其间某理财公司销售人员借机向刘某售出一份8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摔伤一年后,刘某病故,未留遗嘱。据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
①小女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刘某的遗产应由两个女儿均等继承 ③刘某摔伤后,小女儿的监护人应变更为大女儿 ④两个女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财公司退还8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涉及知识:民事行为能力+法定继承]

解析: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由于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错误。
大女儿已成年,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刘某在小女儿15岁时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刘某摔伤后,小女儿的监护人应变更为大女儿,③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通常是无效的。因此,刘某在神志不清状态下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本案中,某理财公司销售人员在刘某摔伤后神志不清时向刘某售出一份8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其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摔伤一年后,刘某病故,因此,两个女儿作为刘某的法定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财公司退还8万元,④正确。故本题选D。
5.(2025·云南师大附中月考)退休人员张某从小是孤儿,与妻子李某共置房四间。两人育有张大、张二两子,并收养一女张三(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张某离世后,张大、张二因父亲的遗产继承和母亲赡养问题发生分歧,李某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只能随外嫁女儿张三一起生活。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因张某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李某与兄妹三人各分得一间房
B.李某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保障张三对张某财产的继承权
C.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大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D.“法定继承”的权利与“赡养老人”的义务构成充要条件关系
[涉及知识:敬老是义务+遗赠扶养协议+调解]

解析:本案中四间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两间才是张某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李某与兄妹三人各分得半间房,A错误;张三是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保障张三对张某财产的继承权,B错误;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大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C当选;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D错误。
6.(2025·浙江名校协作体高三联考)周阿婆一生未育,丈夫过世。目前,在世亲人只有两位过世的兄弟留下的5名侄子。周阿婆名下有财产约550万元,她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财产全部赠与了其中的一位侄子周某。周阿婆过世后,其他几位侄子就遗产归属问题闹上了法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周某如果履行了协议中的义务,则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周阿婆的遗产 ②如果周某未尽协议中的义务,则其他侄子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③协议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④周某可以委托读法律专业的同学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涉及知识:法定继承+诉讼代理人]

解析:周阿婆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遗嘱,故周某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周阿婆的遗产,①排除。周阿婆无子女,丈夫去世,父母也不在世,在世亲人只有两位过世的兄弟留下的5名侄子,从继承角度来讲,如果周某未尽协议中的义务,则其他侄子可以代位继承遗产,②正确。周阿婆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③排除。该诉讼是民事诉讼,周某可以请自己读法律专业的同学当自己的诉讼代理人,④正确。故本题选C。
[概念阐释] 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的份额是指代位继承人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能够取得的遗产份额。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此为一般原则,在存在法律规定的多分、少分或者不分等情形时,其继承遗产的份额可能会有所变化。
据情灵活自选的随堂训练
(题目设计:历年真题集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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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小芙在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拒绝父亲的探望,并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其父母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①离婚后的父亲已不是小芙的监护人 ②父亲探望孩子被拒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③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 ④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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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的父亲对小芙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①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但即使被拒,父亲也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②错误,④当选;小芙的父母离异,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③当选,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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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某某已逾古稀之年,共生育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宋某某独居在政府安置房,体弱多病,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微薄的退休金。四个子女平时鲜少登门探望和问候,宋某某深感晚年的寂寞和凄凉,不得已只能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人民法院支持了宋某某的诉求。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判决 (  )
①根据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②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 ④是因为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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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材料涉及的是家庭中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敬老是义务,①当选;人民法院支持了宋某某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的诉求,这一判决有利于弘扬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②当选,答案为A;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判决不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且精神慰藉与经济供养同样重要,③不当选;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不是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原因,④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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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年1月·四川适应性演练)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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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老人有自己的养老意愿。本题中郑某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养老意愿的尊重,①正确。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免除,②排除。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仅仅依据经济条件承担。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排除。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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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先生与王女士婚后育有一子李甲。王女士去世后,李先生一直由保姆张某照料。因李甲对李先生长期不管不顾,李先生于2018年与张某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书和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扶养协议中约定将名下房产送给张某。随后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先生的生活。2023年,李先生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张某履行监护职责后可获得该房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甲无权获得该房产 ④李甲因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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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张某履行扶养职责后可获得该房产,①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当选;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可以获得李先生的房产,李甲无权获得该房产,③当选,答案为C;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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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4·山东德州三模)弟弟董乙与兄弟姐妹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了养老院并签订了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二人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
①哥哥和三个姐姐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遗产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的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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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弟弟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未签字的子女,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看似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哥哥和三个姐姐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故①不选。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故②错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故③入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已履行赡养祖母的义务,可以适当降低董甲的赡养费份额,故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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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4·河北承德三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其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4年6月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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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余老伯的遗产,由遗嘱继承人即余老伯的女儿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不适用于遗嘱继承,①③当选,答案为A;从继承人资格角度考虑,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②不当选;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其女儿为实际继承人,④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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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5·山东潍坊调研监测)罗某、蔡某系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生育子女,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屋。罗甲、罗乙、罗丙是罗某与前妻的子女,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罗甲、罗乙、罗丙均已成年并成家。后来,罗某因病去世后,蔡某至今居住在上述房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蔡某通过自书遗嘱,可以将该房屋留给邱甲、邱乙继承 ②邱甲与罗某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不能继承罗某的遗产 ③若邱乙未对蔡某尽赡养义务,则丧失对蔡某财产的继承权 ④蔡某可与罗甲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为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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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该房屋是罗某、蔡某夫妻共同拥有的,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且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均已成年并成家,与罗某没有抚养关系,且罗某还有其他子女,蔡某不是独立拥有该房屋产权,不能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留给邱甲、邱乙继承,①错误,②当选;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若邱乙未对蔡某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蔡某的遗产,③错误;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蔡某可与罗甲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为自己的监护人,④当选,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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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某与孙某为夫妻,育有一子李小某。婚后李某用经营所得购入房产一套。2010年起李小某前往外地工作,其间并未赡养过李某与孙某。2020年李某去世,孙某欲将房产变卖,房款捐给慈善机构。李小某表示不同意孙某的决定,并出示了李某生前订立的自书遗嘱,遗嘱显示:“李某去世后,房产由孙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②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二分之一套房产 ③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 ④该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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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①当选;李某和孙某共同拥有该房产,双方各占1/2。李某死后,孙某、李小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其1/2的房产份额,即各继承1/4,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四分之一套房产,②不当选;孙某继承四分之三的房产,李小某继承四分之一的房产,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③当选,答案为A;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符合条件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不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生效,④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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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4·河北沧州二模)李某有一亲生子和一继子,继子双腿残疾、未婚未育,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所有存款和房产都交由亲生子继承。继子得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继父的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继子无权继承遗产 ②李某的遗嘱未给残疾继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违反了法律规定 ③遗嘱自由不是绝对的,民法典对遗嘱自由作了一定限制性规定 ④如果遗嘱是李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人民法院应驳回继子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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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李某的继子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故李某的遗嘱违反了“必留份制度”规定,②③当选,答案为C;遗嘱违反了法律规定,不能按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故继子有权继承遗产,人民法院不会驳回继子的诉讼请求,①④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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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孤寡独居老人甲长期受到章某生活上的照护,2019年,甲带着章某去公证处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书,并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房产送给了章某。随后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甲的生活。2023年,甲去世,甲的妹妹乙提起诉讼,诉称甲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所签协议无效,甲的财产应归乙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房产应该由章某继承 ③乙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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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尊重成年人的意愿,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①当选;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双方所签协议有效,则章某能以遗赠的方式获得甲的房产,而不是继承甲的房产,②不当选;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乙应就其主张(甲所签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提供证据,即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③当选,答案为A;法定继承指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本案中,乙作为甲的妹妹虽然没有尽扶养义务,但她仍享有财产继承权,④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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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选择题
11.(17分)(2024·天津滨海新区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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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分析国务院颁布《条例》的原因。(9分)
(2)贯彻落实《条例》,需要多管齐下、共同绘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请你结合“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说明我们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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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第(1)问
材料有效信息 教材基本理论
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家的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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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问,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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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示例:(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营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务院制定《条例》,有利于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③国家的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国务院制定《条例》,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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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①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需强化家庭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在网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督促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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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分)(2024·江西赣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生前育有两子一女林甲、林乙、林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字画若干、存款20万元。因退休收入较高,林某于2015年起聘请住家保姆在家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之后,从2020年7月起至2024年1月林某去世,林某一直居住在医院,由护士、护工照顾其生活,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由林某支付。
林某住院期间,林甲常去医院看望父亲,林乙、林丙每月也不定时看望。2021年,林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林甲,汽车留给林乙,字画留给林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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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清晨,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林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林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林甲继承,字画仍归林丙继承。当日中午,林某去世。在处理遗产时,三人发生争议,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的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三方各执一词,难以决断。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请你对此争议进行调解,并阐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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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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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法理依据 实施调解
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的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 看望体现孝道,但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林甲不能以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
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有效的要件 林某的口头遗嘱有效,应按照口头遗嘱继承遗产
林某有存款20万元  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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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示例:①林某生前自聘保姆,生病住院期间自负所有费用,林甲未因赡养林某而产生大额支出,其经常看望的行为是尽孝道的表现,但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林甲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林甲继承商品房,汽车、字画理应归林丙所有。③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林某未对20万元存款订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建议由三子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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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课时质量评价(四十)|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选择题
1.小芙在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拒绝父亲的探望,并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其父母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
①离婚后的父亲已不是小芙的监护人 
②父亲探望孩子被拒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③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 
④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宋某某已逾古稀之年,共生育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宋某某独居在政府安置房,体弱多病,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微薄的退休金。四个子女平时鲜少登门探望和问候,宋某某深感晚年的寂寞和凄凉,不得已只能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人民法院支持了宋某某的诉求。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判决 (  )
①根据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②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
④是因为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5年1月·四川适应性演练)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李先生与王女士婚后育有一子李甲。王女士去世后,李先生一直由保姆张某照料。因李甲对李先生长期不管不顾,李先生于2018年与张某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书和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扶养协议中约定将名下房产送给张某。随后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先生的生活。2023年,李先生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张某履行监护职责后可获得该房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甲无权获得该房产 ④李甲因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4·山东德州三模)弟弟董乙与兄弟姐妹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了养老院并签订了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二人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
①哥哥和三个姐姐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遗产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的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4·河北承德三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其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4年6月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5·山东潍坊调研监测)罗某、蔡某系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生育子女,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屋。罗甲、罗乙、罗丙是罗某与前妻的子女,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罗甲、罗乙、罗丙均已成年并成家。后来,罗某因病去世后,蔡某至今居住在上述房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蔡某通过自书遗嘱,可以将该房屋留给邱甲、邱乙继承 ②邱甲与罗某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不能继承罗某的遗产 ③若邱乙未对蔡某尽赡养义务,则丧失对蔡某财产的继承权 ④蔡某可与罗甲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为自己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李某与孙某为夫妻,育有一子李小某。婚后李某用经营所得购入房产一套。2010年起李小某前往外地工作,其间并未赡养过李某与孙某。2020年李某去世,孙某欲将房产变卖,房款捐给慈善机构。李小某表示不同意孙某的决定,并出示了李某生前订立的自书遗嘱,遗嘱显示:“李某去世后,房产由孙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②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二分之一套房产 ③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 ④该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4·河北沧州二模)李某有一亲生子和一继子,继子双腿残疾、未婚未育,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所有存款和房产都交由亲生子继承。继子得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继父的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继子无权继承遗产 ②李某的遗嘱未给残疾继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违反了法律规定 ③遗嘱自由不是绝对的,民法典对遗嘱自由作了一定限制性规定 ④如果遗嘱是李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人民法院应驳回继子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孤寡独居老人甲长期受到章某生活上的照护,2019年,甲带着章某去公证处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书,并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房产送给了章某。随后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甲的生活。2023年,甲去世,甲的妹妹乙提起诉讼,诉称甲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所签协议无效,甲的财产应归乙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房产应该由章某继承 ③乙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11.(17分)(2024·天津滨海新区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分析国务院颁布《条例》的原因。(9分)
(2)贯彻落实《条例》,需要多管齐下、共同绘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请你结合“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说明我们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8分)
12.(9分)(2024·江西赣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生前育有两子一女林甲、林乙、林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字画若干、存款20万元。因退休收入较高,林某于2015年起聘请住家保姆在家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之后,从2020年7月起至2024年1月林某去世,林某一直居住在医院,由护士、护工照顾其生活,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由林某支付。
林某住院期间,林甲常去医院看望父亲,林乙、林丙每月也不定时看望。2021年,林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林甲,汽车留给林乙,字画留给林丙。2024年1月15日清晨,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林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林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林甲继承,字画仍归林丙继承。当日中午,林某去世。在处理遗产时,三人发生争议,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的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三方各执一词,难以决断。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请你对此争议进行调解,并阐明理由。
课时质量评价(四十)
1.选D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的父亲对小芙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①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但即使被拒,父亲也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②错误,④当选;小芙的父母离异,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③当选,答案为D。
2.选A 材料涉及的是家庭中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敬老是义务,①当选;人民法院支持了宋某某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的诉求,这一判决有利于弘扬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②当选,答案为A;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判决不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且精神慰藉与经济供养同样重要,③不当选;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不是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原因,④不当选。
3.选B 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老人有自己的养老意愿。本题中郑某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养老意愿的尊重,①正确。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免除,②排除。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仅仅依据经济条件承担。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排除。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故本题选B。
4.选C 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张某履行扶养职责后可获得该房产,①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当选;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可以获得李先生的房产,李甲无权获得该房产,③当选,答案为C;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④错误。
5.选D 弟弟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未签字的子女,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看似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哥哥和三个姐姐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故①不选。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故②错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故③入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已履行赡养祖母的义务,可以适当降低董甲的赡养费份额,故④正确。
6.选A 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余老伯的遗产,由遗嘱继承人即余老伯的女儿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不适用于遗嘱继承,①③当选,答案为A;从继承人资格角度考虑,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②不当选;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其女儿为实际继承人,④不当选。
7.选C 该房屋是罗某、蔡某夫妻共同拥有的,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且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均已成年并成家,与罗某没有抚养关系,且罗某还有其他子女,蔡某不是独立拥有该房屋产权,不能通过自书遗嘱,将该房屋留给邱甲、邱乙继承,①错误,②当选;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若邱乙未对蔡某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蔡某的遗产,③错误;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蔡某可与罗甲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为自己的监护人,④当选,答案为C。
8.选A 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①当选;李某和孙某共同拥有该房产,双方各占1/2。李某死后,孙某、李小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其1/2的房产份额,即各继承1/4,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四分之一套房产,②不当选;孙某继承四分之三的房产,李小某继承四分之一的房产,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③当选,答案为A;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符合条件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不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生效,④不当选。
9.选C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李某的继子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故李某的遗嘱违反了“必留份制度”规定,②③当选,答案为C;遗嘱违反了法律规定,不能按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故继子有权继承遗产,人民法院不会驳回继子的诉讼请求,①④不当选。
10.选A 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尊重成年人的意愿,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①当选;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双方所签协议有效,则章某能以遗赠的方式获得甲的房产,而不是继承甲的房产,②不当选;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乙应就其主张(甲所签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提供证据,即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③当选,答案为A;法定继承指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本案中,乙作为甲的妹妹虽然没有尽扶养义务,但她仍享有财产继承权,④不当选。
11.解析:第(1)问
材料有效信息 教材基本理论
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家的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第(2)问,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答案示例:(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营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务院制定《条例》,有利于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③国家的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国务院制定《条例》,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宁稳定。
(2)①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需强化家庭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在网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督促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12.解析:
争议焦点 法理依据 实施调解
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的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 看望体现孝道,但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林甲不能以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
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有效的要件 林某的口头遗嘱有效,应按照口头遗嘱继承遗产
林某有存款20万元  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
答案示例:①林某生前自聘保姆,生病住院期间自负所有费用,林甲未因赡养林某而产生大额支出,其经常看望的行为是尽孝道的表现,但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林甲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林甲继承商品房,汽车、字画理应归林丙所有。③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林某未对20万元存款订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建议由三子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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