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科学立法课件(共26张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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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科学立法课件(共26张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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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第三单元 知识体系: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我国法治
建设的历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我国法律
发展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新中国法治
建设的成就
科学立法
公正司法
严格执法
全民守法
目标
法治国家
法治社会
法治政府
主体
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为什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
1.卖私生子: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母女俩断了生活来源。为了生计,余华英把王梅花交给王某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某良。龚某良比余华英大20岁。彼时的龚某良和余华英一样,都有家庭和子女。余华英在没有与王某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某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
据余华英供述,当时两人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抚养这个孩子,加上是私生子,两人商量着把男婴卖掉。在龚某良的运作下,男婴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村一个叫王某付的人那里,王某付又将男婴转卖。龚某良和余华英由此获得数千元报酬。
自此之后,余华英开启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之路。
2.获刑8年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刑拘两个月后释放。
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和丈夫隐瞒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三年,于2009年执行期满获释。在余华英服刑期间,龚某良被查出患有癌症,于2008年病亡。
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向警方反映了情况。
3.立案调查
2021年,杨妞花报了案。她以为记得人贩的名字、长相,抓住应该不难。但和很多拐卖案面临的问题相似,这起被拐案发生在1995年,根据1997年《刑法》相关规定,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为20年。时间已过去了26年,她的案件过了追诉时效——所以这一年,邯郸警方接受了她的报案材料,却并没有立案成功。
虽然过了追诉时效,但因为杨妞花咬住不放,加上邯郸警方前期调查发现,余华英2004年在云南大姚县因拐卖2名儿童判过刑。根据相关法律,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杨妞花的案件可以从2004年计算时效,她的案件得以正式立案。
2022年6月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2023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余华英提起公诉。6月9日,贵阳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由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侦查终结,经南明区检察院转至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4.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年2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十七名。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据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不服,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余华英死刑。
思考探究:李紫微代表的建议为我们实现“天下无拐”有何积极意义?对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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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过造假手段获取户口,甚至多年后才被发现(可能存在腐败和技术漏洞)
3
拐卖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但社会共识尚未完全形成
1
现行法律买卖不同罪,助长买家侥幸心理;追诉时效限制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部分法律不符合良法特征,无法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利
存在干部违法腐败现象,权力没有规范运行
没有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认同,公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强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这四个方面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通过造假手段获取户口,甚至多年后才被发现(可能存在腐败和技术漏洞)
思考探究:.李紫微代表的建议为我们实现“天下无拐”有何积极意义?对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何启示?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9.1 科 学 立 法
科学立法的内涵
01
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数量)。
科学立法的核心
科学立法的关键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思考:为什么要科学立法呢?
有法可依主要是从“量”的角度考量,
是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量”;
提问:有法可依与科学立法是一回事吗?如何区分?
1.内涵
科学立法主要是从“质”的角度考量,是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质”。
有法可依
良法善治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2.原因(补充)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
必要性
重要性
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②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对国家:有利于提高法律质量,更好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
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对相关主体: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对社会:协调社会关系,保障人权,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思考:科学立法要遵循什么原则,有什么标准呢?
良法
善治
前提
体现
①从立法的方向:
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各项权益,指正当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
立法要符合我国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3、科学立法的原则(标准)
②从立法的实效: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具体要求:
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3、科学立法的原则(标准)
拓展延伸:立法体制
◇立法体制:即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一是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二是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确立了我国的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立法权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
国务院 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相关部门 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立法机关
授权立法
知识拓展
1.我国的立法体制坚持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层级分权相结合的体制(民主集中制原则)
2.从法律效力高低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其中,部门规章很特殊:它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平级,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平级,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3.从适用范围看: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而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有效。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3、科学立法的原则(标准)
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核心),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关键)。
1、科学立法的含义
(1)方向上: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要符合我国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2)实效上: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3)方法上: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必要性: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②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重要性:①对国家:有利于提高法律质量,更好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
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②对相关主体: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③对社会:协调社会关系,保障人权,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科学立法的原因
知识小结
③从立法的方法:
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具体要求:
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3.科学立法的原则: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我国的立法程序
① 提出法律草案
② 审议立法议案
③ 立法议案的表决通过
④ 法律的颁布实施
立法技术
立法技术是指在整个立法过程中产生和利用的经验、知识和操作技巧,包括立法体制确立和运行技术、立法程序形成和进行技术、立法表达技术等。其中立法表达技术包括:
①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
②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部结构、外部形式、概念和语言表达、文体的选择技术等;
③法律规范的结构和分类技术;
④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技术,这主要指法律编纂和汇编技术。
立法程序
根据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程序,包括四个阶段。
①法律案的提出:各主体向全国人大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②法律案的审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和凝聚共识的过程。
③法律案的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④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的最后一道程序。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知识拓展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3、科学立法的原则(标准)
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核心),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关键)。
1、科学立法的含义
(1)方向上: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要符合我国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2)实效上: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3)方法上: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必要性: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②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重要性:①对国家:有利于提高法律质量,更好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
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②对相关主体: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③对社会:协调社会关系,保障人权,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科学立法的原因
知识小结
推进科学立法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
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
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结合上述法律条文,谈谈如何提高立法质量?
探究与分享P99
1.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依法立法)
二、推进科学立法
依据:
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要求:
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2.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民主立法)
二、推进科学立法
要求:
①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②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③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注意:公民可以参与立法过程,但没有立法决策权
没有民主的立法程序,就很难有科学的立法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越来越多采取开门立法,通过座谈、专家咨询、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方式征求意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论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审议法律草案时,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可以发表意见,参与到立法中。
3.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权责统一)
二、推进科学立法
要求:
①对公民: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
②对国家机关: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注意: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区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墨池课堂P175)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区别 地位
核心
侧重点
联系 科学立法
是保证法规质量的
重要基础和前提
科学立法
突出了立法活动的
科学属性
依法立法
是保证法规质量的
根本要求和底线
民主立法
是保证法规质量的
基本途径和关键
民主立法
突出了立法活动的
人民属性
依法立法
突出了立法活动的
合法属性
三者有机统一于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体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尊重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和法律体系内在要求
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
依法立法
民主立法
权责统一
小结归纳:推进科学立法(措施)
要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①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②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要充分发扬民主。
①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②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①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
②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何推进科学立法?(如何提高立法质量?)
①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②要符合国情和实际,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③要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
④要做到依法立法,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⑤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立法,
⑥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⑦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知识总结
3原则+3措施+三者统一
原因
原则(标准)
科学立法内涵
推进科学立法
依法立法
充分发扬民主
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科学立法
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符合国情和实际
遵循逻辑和规律,遵循立法程序
课堂总结
含义
1.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法律发展的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纠正: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2.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法律传统,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纠正: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
易错矫正
3.在我国,宪法和民法典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纠正: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4.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享有立法权,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纠正:县级、乡级人大没有立法权;自治县的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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