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共24页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5.2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共24页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4张PPT)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理解有关继承的法律概念、理解析产;
2.理解并掌握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内涵和适用条件,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3.理解遗产分配的原则。
教学目标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课标要求
探究与分享:老李的父母已故,有妻子和一儿一女(女儿为养女并已出嫁)。不久前老李生病住院,兄弟李二和侄儿小李在病榻前照顾老李有功。老李不幸去世,夫妻共有存款200万元,但没有留下遗嘱。老李的妻子没有告知女儿和其他人,私自把200万元存款都给了儿子。后来,老李的女儿、老李的兄弟李二和侄儿小李纷纷提出要合理分配老李的遗产,但分别被老李的儿子以“养女且已嫁出去的女人没有继承权”“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权利分遗产”为由拒绝。并且老李生前曾欠邻居10万元,老李儿子以老李过世为由拒绝还钱。思考:(1)请找出材料中的继承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权。(2)老李儿子能以老李过世为由拒绝还钱吗?(3)小李认为“养女且已嫁出去的女人没有继承权”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4)认为老李的兄弟李二和侄儿小李“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权利分遗产”,你觉得对吗?为什么?(5)小李能继承到多少遗产呢?30万元
30万元
30万元
200/2-10=90万元遗产
老李的妻子
老李的儿子
老李的女儿
探究提示
法定继承有顺序
议题一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 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1.继承的内涵:
2.设立继承制度的意义:
3.遗产的认定:
4.继承人的清偿责任:
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人
被继承人
遗产
在继承关系中,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注意:
一、继承关系
二、取得继承权的依据
1.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获得继承权。
1.法定继承有顺序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平等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平等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注意: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有顺序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生父母
养父母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
拓展提升
学以致用
小敏是父母的独女,父母因车祸突然去世,给小敏留下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父母在世时三口人的家)。父母走后,小敏由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共同照顾,家里的叔叔伯伯,舅舅姨妈也经常给予小敏父母般的关怀。
请问,哪些人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敏父母去世后,小敏和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产。叔叔伯伯、舅舅姨妈是父母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无继承权。
但是如果后面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去世,则他们的子女(也就是小明的叔叔伯伯、舅舅姨妈)又成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敏则成为代位人代替其已故父母享有继承权。
议题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的含义(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注意】A.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B.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C.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D.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即: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E.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F.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设立遗嘱的意义:
(5)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4)遗嘱继承的含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恩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注意: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优于法定继承。
2、遗嘱的种类
(1)遗嘱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优先于法定继承。
(2)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
【注意事项】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
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
3、遗嘱的形式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②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③代书遗嘱、④录音录像遗嘱
⑤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订立其他遗嘱时才能使用,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不管有没有再去订立),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⑥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注意:
前5条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⑥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②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中确定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还有什么方式处理遗产么?【拓展知识】遗赠抚养协议的特征它是一种协议。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到一致方能成立。遗赠、遗嘱都是单方法律行为。它是双务有偿法律行为。扶养人有扶养一方的义务,受扶养人也需要按照约定将自己的遗产赠与对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以书面方式作出。注: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1.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3.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
4.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
【注意事项】
拓展提升: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1)作为法定继承人的黄乙为什么继承不了其父的存款,而不是法定继承人的黄丙却拥有黄甲的存款 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2)你认为谢某在弥留之际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吗?那么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呢 案例分析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1.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x: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
2.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x: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3.刘某离异后遇车祸身亡,留有60万元遗产,刘某有一个孩子和老父亲,还有一个弟弟。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父亲和弟弟应各分得20万元遗产。
x: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刘某的弟弟不能参与继承。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和父亲各分得30万元遗产。
4.遗嘱继承就是遗赠。
x: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是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易错易混】
课堂训练
1.田甲因母亲去世怀恨父亲,多年不与父亲来往,年迈的父亲由其侄子田丙照顾多年。后来,在亲友的劝说下,田甲放下仇恨也探望老父亲多次。田甲父亲病重住院期间,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给侄子田丙。田甲父亲去世后,田甲和田丙就遗产问题发生纠纷。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口头遗嘱有效,田丙可以继承田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
②田甲多年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③田甲父亲的口头遗嘱属于遗赠,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田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2.独居的郑大爷几年前亲笔写下遗嘱,表明自己一栋房产和50万元存款分别由定居国外的两个儿子继承。几年后,郑大爷住进了养老院,并与养老院签订协议,由养老院负责其生养死葬,去世后,自己的全部财产赠与养老院。郑大爷在养老院离世后,养老院为其办理了后事。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养老院凭双方签署的协议可获赠郑大爷的遗产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签署符合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③郑大爷的两个儿子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④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成年意定监护,遗产需按法定继承顺序处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3.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