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共31页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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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共31页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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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速记卡片
1个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1个总要求: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
1个意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意义。
3种领导方式: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3种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激情背书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2.法律援助的含义、适用情形、申请及要求;
3.诉讼程序都有哪些;
4.证据的含义、作用、类型;
5.举证责任的含义、归属、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6.诉讼的原则、灵魂和规则。
01 考情透视
考点要求 考题统计 备考建议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024 选择题:湖南卷 本讲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复习时关注一些命题:理解诉讼权利的内容、原因和作用,明确法律援助的原因、措施、内容、主体、审查、处理;诉讼权利、审判程序、举证责任是本课的三大考点。高考常以诉讼过程为背景,考查诉讼权利。讼诉权利、审判程序、举证责任是本课的三大考点。高考常以司法审判为背景,考查诉讼程序;理解起诉、立案登记、开庭审理、二审程序等相关内容。理解证据的作用和含义,明确举证责任的具体情形;善于用证据说话,明确举证责任。诉讼权利、审判程序、举证责任是本课的三大考点。高考常以司法审判为背景,考查举证责任。
2023 无 2022 选择题:北京卷、辽宁卷 主观题:天津卷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024 选择题:浙江卷 2023 选择题:浙江卷 2022 选择题:浙江卷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024 选择题:全国卷、北京卷、浙江卷 主观题:甘肃卷 2023 选择题:全国卷;河北卷、辽宁卷;北京卷;山东卷 主观题:浙江卷 2022 选择题:浙江卷、辽宁卷 复习目标:1.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诉讼权利 具体内容 相关意义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叫诉讼代理人。 ②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叫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上诉期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和5日 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注意:上诉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失去上诉权。
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1.诉讼权利面面观
考点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适用 民事、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职责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
对象 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
方式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除了受委托,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
地位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具有独立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干涉
相同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区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知识拓展: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P89
⑴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⑵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⑶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 P89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四)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 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刑事诉讼中,除以上情形外,审判、检察或侦查人员如果在本案中曾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知识衔接 P89
①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③上诉期限 P89-2 判决(实体) 裁定(程序)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2.法律援助制度 P90
(1)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受援对象: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经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2.法律援助制度 P92
(2)条件:
民事和
行政纠纷
A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B
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C
刑事诉讼
B
含义 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 情形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④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程序与要求 ①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②处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3.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区别 含义 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是指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制度
主体 组织主体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人员 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广义司法机关)
适用范围 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
联系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是两个不同性质又互有联系的法律保障制度,都属于司法为民保障制度 知识拓展.:比较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注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司法救助的内涵也发生深刻变化,绝不能简单理解为就是“缓、减或者免收诉讼费”,实施的主体也不仅仅是人民法院。
(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详解】②④正确。
①错误: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③错误: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
起诉
立案 登记
应诉
①含义与地位: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由原告实施的。
②原则:民事与行政都是“不告不理”;刑事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③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①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受理)。(注:起诉一律接收,符合当场立案,诉讼成立;反之,不立案,诉讼不成立)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起诉的一方成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①诉状送达: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提交答辩状: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注:此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1.起诉和应诉
“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只要当事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要素齐备的诉状,人民法院一律接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考点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开庭审理 含义 地位 阶段
判决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开庭审理的重心)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①上诉: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再审: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叫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2.审理与判决
注意区分起诉和上诉
(1)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3)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4)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1.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知识拓展
知识拓展 管辖制度: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P92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管辖一般 原则 基层人民法院: 大多数普通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全市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全省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 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等 ⑤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数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管辖制度】
级别管辖:在人民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一审:基层人民法院)
地域管辖: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纵向) 确定管辖权 同级(横向)法院之间确定第一审案件的
管辖权
一般 原则 基层人民法院: 大多数普通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全市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全省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等(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⑤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知识拓展 比较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1.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③错误。
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
A
2.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
③申请仲裁
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城管和酒店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不适用仲裁制度,③不符.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②错误。
C
3.(2024·浙江·高考真题)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详解】①排除②正确:梁某第一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排除: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④:正确。
4.(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详解】①②正确:小李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③错误: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④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5.(2024·浙江·高考真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①正确: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②正确: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③错误:一般侵权要满足三个条件;④错误: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
A
3.证据的分类: P95、96最后一段、相关链接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 含义 举例
书证 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
物证 以物品或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
证人 证言 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视听 资料 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
鉴定 意见 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
勘验 笔录 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对事实发生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制作的笔录
电子 数据 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
往来书信、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
指纹、脚印等
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记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
书证VS物证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等。
物证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凡是对查明案件事实有意义的物品和痕迹,都是物证。
小贴士:收集证据小贴士P96
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证据。
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分析】”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
主张“消极事实”: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
主张“积极事实”: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
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
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对方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即负有举证责任。
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证明自己不欠甲5万元。
乙若提出自己已将5万元还清,或者只是欠甲3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积极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P97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
【相关链接】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知识复习】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
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
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yin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6.(2024·全国·高考真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详解】①③正确。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
④不符合题意: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
7.(2023·全国·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详解】①错误②正确:侵害了肖像权,不是荣誉权。
④正确: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属于民事诉讼。
③错误:属于电子数据而不属于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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