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押题卷】2025年高考政治热点难点考前冲刺 家庭与婚姻和就业与创业(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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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押题卷】2025年高考政治热点难点考前冲刺 家庭与婚姻和就业与创业(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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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冲刺押题预测 家庭与婚姻和就业与创业
一.选择题(共20小题)
1.(2025 陕西模拟)邱某光与董某峰婚后未生育子女,董某军系董某峰之弟。董某峰去世前写下遗嘱:我名下婚前的房子遗赠给我弟弟董某军,我丈夫邱某光再婚前拥有居住权,此房是我毕生心血,不许分割、不许转让、不许卖出 董某峰离世后,董某军与邱某光发生就此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中(  )
①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
②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
③董某军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案涉房屋
④邱某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案涉房屋有一半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4秋 武汉期末)吴某婚前栽种有1万多棵杨树和枣树,在与王某结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这些苗木。多年后这些苗木被当地团场依法征收,吴某收到补偿款170万余元。后因二人感情破裂,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该补偿款中的80万元。吴某以苗木为其婚前财产为由,拒绝分割。以下对双方的主张分析合理的是(  )
①苗木为吴某婚前栽种,补偿款为吴某个人所有
②苗木为双方共同经营,补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在婚后参与管理,可以按贡献分割补偿款
④补偿款中婚后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4秋 河北期末)王某离世时上有老父亲,下有独生女。他早年离异,去世前立下代书遗嘱,将其名下财产留由女儿继承,并要求女儿在继承财产后每月支付给爷爷生活费1.5万元。没想到,几个月后王某女儿便拒不支付生活费,于是,爷爷将孙女告上了法庭。在此案中(  )
①王某采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目的是保障老父亲的生活
②孙女应当按照遗嘱指定的数额,按时支付给爷爷生活费
③孙女对爷爷不具有直接赡养义务,所以不必支付生活费
④如果继承人拒不履行义务,可以取消其相应的继承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4秋 天心区校级期末)段某生前立有遗嘱,180万遗产中,将价值100万元的房产留给已工作的孙子,将价值20万元的有价证券留给女儿。遗嘱未处分的剩余60万元存款由妻子王某、儿子和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王某等人,段某死亡前一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12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是段某个人债务。段某的女儿应向张某偿还(  )
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A.75万元 B.40万元 C.30万元 D.20万元
5.(2024秋 南通期末)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6.(2024秋 南通期末)李某某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留给孙子李小明,为防止有争议,爷孙俩一起到公证处将该遗嘱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之后交给了李小明的父亲保管。李某某去世后第十天,李小明展示了爷爷的遗书并明确表示相关遗产应该归自己所有,与本打算继承父亲遗产的叔叔和姑姑产生矛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叔姑二人若尽赡养义务,则应分得部分遗产
B.该遗嘱合法有效,李小明可顺利继承相关遗产
C.李小明属于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故该遗嘱无效
D.虽不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但李小明可获得相关遗产
7.(2024秋 唐山期末)老何与妻子老陈分别于2020年和2022年去世。老何在过世前与林阿姨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何名下财产遗赠给林阿姨,林阿姨则承担老何夫妇扶养丧葬事宜。老两口有一养女小何(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小何认为,自己系老何夫妇唯一法定继承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由自己继承养父母所有财产。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何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B.林阿姨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了遗嘱继承资格
C.小何未尽扶养丧葬义务,无权法定继承养父母遗产
D.林阿姨继承老何遗产前应先对遗产进行析产
8.(2024秋 武威期末)小米的父母在其幼年时协议离婚,小米由母亲抚养。小米成年后,父亲病故并留有一处房产。被继承人除小米外,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米父亲生前深度中风,生活需要有人照料。因此,小米父亲生前有两年左右的时间居住在其妹妹(小米的姑姑)家里,直至去世。后来,小米姑姑出示了一份由其继承遗产的代书遗嘱。本案中(  )
①小米姑姑如果获得遗产,其继承方式为遗赠
②小米具有继承权,尽管她未直接参与照顾父亲
③小米姑姑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可以法定继承
④若代书遗嘱符合法定要求,由小米姑姑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4秋 苏州期末)赵某和钱某婚后在市区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钱某名下。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钱某的母亲去世,钱某法定继承了10万元遗产。2024年底,赵某和钱某协议离婚。李某获悉后要求双方共同归还债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钱某个人财产
B.钱某从母亲处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C.借债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5万元
D.如钱某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
10.(2024秋 苏州期末)小潘父亲去世,留下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和60万元的债务。临终前,父亲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揽活挣钱还债。5年后,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小潘(  )
A.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子
B.承担了超过遗产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C.按照口头遗嘱完成了父亲生前的遗愿
D.基于抚养关系必须履行清偿债务责任
11.(2024秋 北京期末)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搭便车”行为(  )
①合理利用规则,规避了市场风险
②使消费者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易造成市场垄断,损害公共利益
④违背诚信原则,构成对消费者欺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4秋 武汉期末)路某在某电商平台下单4台手机,试用后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该平台认为路某近半年的手机退货申请多达77个,退货行为过于随意,故拒绝退货。随后路某将这4台手机降价转卖并起诉电商平台,请求赔偿损失。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路某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应该由其自行承担损失
②路某享有依法退货的权利,其损失应由平台承担
③平台拒绝路某退货的行为,侵犯了路某的自主选择权
④消费者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4秋 张家口期末)2024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施行。根据该《办法》,未经用户同意,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末端服务设施。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的,快递企业或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该新规的出台(  )
①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可能会影响派件速度,侵犯了快递员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根本法律保障
④为规范快递企业的经营加了一道“紧箍咒”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4秋 酒泉期末)9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2024年第一批共10起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据介绍,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地聚焦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集中查办了一批旅游市场案件。上述行动的开展(  )
①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②能够消除市场调节存在的固有缺陷和弊端
③有助于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 ④有利于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恪守法律底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4秋 天津期末)《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破技能人才上升的“天花板”,设立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岗位,让技高者“步步高升”。上述新规(  )
①确立了劳动者创造财富的主体地位
②将有助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③会激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自主创业
④顺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4秋 苏州期末)为扩大影响,甲公司在乙公司经营的点评平台注册新店。开业不久后,甲公司在平台上发现几条差评,考虑到差评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求乙公司删除并披露“差评”用户个人信息,遭到拒绝。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该改善经营管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消费者有权表达真实的感受,甲公司应予理解并改善
③乙公司拒绝披露差评用户信息,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
④如果差评出于竞争对手安排,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024秋 苏州期末)小何入职某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他在取餐途中不慎摔倒受伤,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被驳回。小何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本案中,小何(  )
A.虽然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B.若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就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C.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D.应与公司补签书面合同,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18.(2024秋 潍坊期末)张某入职甲公司。甲公司为员工投保团体工伤险,但未提供参保人员名单。后张某在作业时被水钻机搅伤。甲公司与张某签订赔偿协议书,约定甲公司赔偿张某2.7万元,事后张某不得再向公司主张权利。双方履行协议后,张某被有关机构认定为十级伤残,劳动仲裁部门裁定甲公司向张某支付工伤待遇赔偿额为15.7万元,甲公司拒绝。该案中(  )
①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甲公司义务失衡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②甲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的仲裁申请,是以约定仲裁为前提
④双方签订的协议因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无效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9.(2024秋 海口期末)大学毕业的小萍投递简历竞聘N公司董事长助理的岗位。该公司在查看简历仅一分钟后,便以小萍没有当地户口为由,判定为“不合适该岗位”。在小萍的追问下,N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地域要素与小萍申请的岗位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就“户口限制”这一行为,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户口限制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②户口限制是企业招聘自主权的体现
③小萍可就户口限制向法院提出诉讼
④户口限制违反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024秋 海淀区校级期末)202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指出,自2023年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都提高了1000元。这一政策的调整(  )
①可以减少居民教育和养老实际支出
②能减轻工薪纳税人的税收压力
③完善了我国教育政策体系
④有利于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共2小题)
21.(2024秋 潍坊期末)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两个案件:
案例一 薪火相传有继承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09年育有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2021年11月,范某去世。范小某和刘某因继承权发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
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案涉房屋价值和双方实际生活情况,判决案涉房屋由刘某继承,刘某给付范小某相应房屋折价款。
(1)继承制度是有关财富传承和弱者帮扶的重要制度,处理好继承纠纷,直接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阐释。
案例二 安全育小职责大
胡某、王某之子胡某甲与蒋某、陈某系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某周末,胡某甲等三人来到某餐厅为蒋某庆祝生日,胡某甲提议喝酒庆祝,蒋某、陈某同意,遂在该餐厅购买并饮用。饭后,胡某甲提议去湖边玩耍,在湖边戏水过程中,胡某甲不慎溺水身亡。
事后,胡某夫妇将某餐厅、其他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和所在中学诉至法院,请求共同赔偿胡某甲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另查明,该中学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已经履行教育机构职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逻辑与思维知识,对餐厅和胡某夫妇是否承担责任进行推断,并作出论证分析。
22.(2024秋 天心区校级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女士因面部皮肤松弛及细纹问题,决定寻求专业美容机构帮助。在浏览网页时,她被一家美容院的广告宣传吸引,广告宣称该美容院拥有“最新一代无创紧肤技术”,能够“一次治疗,长久保持青春容颜”,并附有大量看似效果显著的客户对比照片。基于上述宣传,李女士决定尝试该治疗,并支付了高昂的费用。治疗过程中,李女士感到极度不适,但工作人员称这是正常现象,未给予足够重视。治疗后,李女士面部出现红肿、疼痛加剧的情况,并伴有局部感染迹象。经医院诊断,确认李女士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治疗操作不当导致的皮肤损伤和感染。李女士遂将该美容院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该美容院的做法。
高考冲刺押题预测 家庭与婚姻和就业与创业
参考答案与试题解析
一.选择题(共20小题)
1.(2025 陕西模拟)邱某光与董某峰婚后未生育子女,董某军系董某峰之弟。董某峰去世前写下遗嘱:我名下婚前的房子遗赠给我弟弟董某军,我丈夫邱某光再婚前拥有居住权,此房是我毕生心血,不许分割、不许转让、不许卖出 董某峰离世后,董某军与邱某光发生就此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中(  )
①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
②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
③董某军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案涉房屋
④邱某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案涉房屋有一半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解答】①②正确,根据教材知识点可知,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董某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继承问题应按其遗嘱进行,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
③错误,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④错误,婚姻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
故选:A。
【点评】本题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把握题干关键字眼,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2.(2024秋 武汉期末)吴某婚前栽种有1万多棵杨树和枣树,在与王某结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这些苗木。多年后这些苗木被当地团场依法征收,吴某收到补偿款170万余元。后因二人感情破裂,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该补偿款中的80万元。吴某以苗木为其婚前财产为由,拒绝分割。以下对双方的主张分析合理的是(  )
①苗木为吴某婚前栽种,补偿款为吴某个人所有
②苗木为双方共同经营,补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在婚后参与管理,可以按贡献分割补偿款
④补偿款中婚后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①②错误,吴某婚前栽种有1万多棵杨树和枣树,在与王某结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这些多年后这些苗木被当地团场依法征收,吴某收到补偿款170万余元。这说明苗木为婚后双方共同经营,补偿款中婚后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正确,王某在婚后参与管理,可以按贡献分割补偿款;
④正确,补偿款中婚后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故选:D。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3.(2024秋 河北期末)王某离世时上有老父亲,下有独生女。他早年离异,去世前立下代书遗嘱,将其名下财产留由女儿继承,并要求女儿在继承财产后每月支付给爷爷生活费1.5万元。没想到,几个月后王某女儿便拒不支付生活费,于是,爷爷将孙女告上了法庭。在此案中(  )
①王某采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目的是保障老父亲的生活
②孙女应当按照遗嘱指定的数额,按时支付给爷爷生活费
③孙女对爷爷不具有直接赡养义务,所以不必支付生活费
④如果继承人拒不履行义务,可以取消其相应的继承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解答】①错误,“他早年离异,去世前立下代书遗嘱,将其名下财产留由女儿继承”说明王某采取的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方式,而是遗嘱继承的方式;
②④正确,③错误,如果继承人不履行义务,可取消其相应的继承权利。对于爷爷,孙女本不具有直接的赡养义务,但因为其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在依据遗嘱取得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继承了对爷爷给付生活费的义务。
故选:C。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4.(2024秋 天心区校级期末)段某生前立有遗嘱,180万遗产中,将价值100万元的房产留给已工作的孙子,将价值20万元的有价证券留给女儿。遗嘱未处分的剩余60万元存款由妻子王某、儿子和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王某等人,段某死亡前一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12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是段某个人债务。段某的女儿应向张某偿还(  )
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A.75万元 B.40万元 C.30万元 D.20万元
【分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解答】ABD错误,C正确,段某生前留有120万元的债务,先从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偿还。法定继承人即其妻子王某、儿子和女儿,继承遗产一共60万元,每人需偿还20万元,所以其女儿从法定继承的角度要还20万元。还有60万元的债务,通过遗嘱继承和遗赠方式按比例偿还。从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角度,其女儿和孙子获得遗产分别为20万、100万,比例是1:5。因此,就60万元的债务而言,其女儿偿还10万元,其孙子偿还50万元。综上所述,其女儿总共要偿还10万+20万=30万元的债务。
故选:C。
【点评】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5.(2024秋 南通期末)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A正确,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家超市,2023年九月份签名的借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签名条一张。2024年六月份双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错误,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错误,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错误,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故选:A。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6.(2024秋 南通期末)李某某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留给孙子李小明,为防止有争议,爷孙俩一起到公证处将该遗嘱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之后交给了李小明的父亲保管。李某某去世后第十天,李小明展示了爷爷的遗书并明确表示相关遗产应该归自己所有,与本打算继承父亲遗产的叔叔和姑姑产生矛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叔姑二人若尽赡养义务,则应分得部分遗产
B.该遗嘱合法有效,李小明可顺利继承相关遗产
C.李小明属于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故该遗嘱无效
D.虽不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但李小明可获得相关遗产
【分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解答】A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叔姑二人若尽赡养义务,也不应分得部分遗产;
B正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遗嘱合法有效,李小明可顺利继承相关遗产;
C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小明不属于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D错误,题干是遗嘱继承。
故选:B。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7.(2024秋 唐山期末)老何与妻子老陈分别于2020年和2022年去世。老何在过世前与林阿姨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何名下财产遗赠给林阿姨,林阿姨则承担老何夫妇扶养丧葬事宜。老两口有一养女小何(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小何认为,自己系老何夫妇唯一法定继承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由自己继承养父母所有财产。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何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B.林阿姨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了遗嘱继承资格
C.小何未尽扶养丧葬义务,无权法定继承养父母遗产
D.林阿姨继承老何遗产前应先对遗产进行析产
【分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解答】A错误,老何有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B错误,林阿姨通过《遗赠扶养协议》获得了遗赠资格;
C正确,小何未尽扶养丧葬义务,无权法定继承养父母遗产;
D错误,林阿姨继承老何遗产前不需要对遗产进行析产。
故选:C。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8.(2024秋 武威期末)小米的父母在其幼年时协议离婚,小米由母亲抚养。小米成年后,父亲病故并留有一处房产。被继承人除小米外,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米父亲生前深度中风,生活需要有人照料。因此,小米父亲生前有两年左右的时间居住在其妹妹(小米的姑姑)家里,直至去世。后来,小米姑姑出示了一份由其继承遗产的代书遗嘱。本案中(  )
①小米姑姑如果获得遗产,其继承方式为遗赠
②小米具有继承权,尽管她未直接参与照顾父亲
③小米姑姑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可以法定继承
④若代书遗嘱符合法定要求,由小米姑姑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分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解答】①正确,小米未直接参与照顾父亲,但并不影响其继承权;小米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错误,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以外的组织、个人。而小米姑姑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方式不是遗赠;
③正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若代书遗嘱符合法定要求,由小米姑姑继承遗产;
④错误,小米姑姑不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她承担了生养死葬义务,但不能直接法定继承。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米)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不参与继承,除非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等特殊情况。
故选:A。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9.(2024秋 苏州期末)赵某和钱某婚后在市区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钱某名下。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钱某的母亲去世,钱某法定继承了10万元遗产。2024年底,赵某和钱某协议离婚。李某获悉后要求双方共同归还债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钱某个人财产
B.钱某从母亲处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C.借债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5万元
D.如钱某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
【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解答】A错误,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B正确,钱某从母亲处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C错误,借债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D错误,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因此钱某对借款行为不知情也不能不偿还债务。
故选:B。
【点评】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0.(2024秋 苏州期末)小潘父亲去世,留下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和60万元的债务。临终前,父亲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揽活挣钱还债。5年后,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小潘(  )
A.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子
B.承担了超过遗产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C.按照口头遗嘱完成了父亲生前的遗愿
D.基于抚养关系必须履行清偿债务责任
【分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解答】A错误,小潘父亲去世,留下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和60万元的债务。临终前,父亲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这说明小潘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子;
B正确,小潘父亲去世,留下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和60万元的债务。临终前,父亲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揽活挣钱还债。5年后,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这说明小潘承担了超过遗产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C不符合题意,材料中没有涉及遗嘱;
D不符合题意,材料中没有涉及抚养关系。
故选:B。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1.(2024秋 北京期末)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搭便车”行为(  )
①合理利用规则,规避了市场风险
②使消费者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易造成市场垄断,损害公共利益
④违背诚信原则,构成对消费者欺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市场竞争讲公平
(1)公平竞争是指竞争者之间所进行的公开、平等、公正的竞争。
(2)公平竞争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他们不断完善管理,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新产品。它可以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并最终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福利。
【解答】①错误,“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不是合理利用规则;
②④符合题意,“搭便车”行为使消费者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违背诚信原则,构成对消费者欺诈;
③错误,“搭便车”与市场垄断无关。
故选:C。
【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2.(2024秋 武汉期末)路某在某电商平台下单4台手机,试用后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该平台认为路某近半年的手机退货申请多达77个,退货行为过于随意,故拒绝退货。随后路某将这4台手机降价转卖并起诉电商平台,请求赔偿损失。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路某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应该由其自行承担损失
②路某享有依法退货的权利,其损失应由平台承担
③平台拒绝路某退货的行为,侵犯了路某的自主选择权
④消费者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分析】本题考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民法基本原则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原因: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受阻。
(2)内容:生存权、评价权、选择权、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获助权、环保权等。
2、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答】①错误,路某在某电商平台下单4台手机,试用后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路某的行为没有违反诚信原则;
②正确,该平台认为路某近半年的手机退货申请多达77个,拒绝退货,但路某享有依法退货的权利,其损失应由平台承担;
③不符合题意,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题干未涉及;
④正确,路某在某电商平台下单4台手机,试用后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但路某近半年的手机退货申请多达77个,说明消费者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故选:D。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在选择过程一定要注意选项与题干主旨的相关性。
13.(2024秋 张家口期末)2024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施行。根据该《办法》,未经用户同意,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末端服务设施。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的,快递企业或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该新规的出台(  )
①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可能会影响派件速度,侵犯了快递员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根本法律保障
④为规范快递企业的经营加了一道“紧箍咒”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分析】本题考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因: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受阻。
内容:生存权、评价权、选择权、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获助权、环保权等。
【解答】①④正确,该新规的出台,强调未经用户同意,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末端服务设施,为规范快递企业的经营加了一道“紧箍咒”;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错误,该新规的出台体现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并没有侵犯快递员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错误,该新规的出台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供重要法律保障,不是根本法律保障。
故选:B。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4.(2024秋 酒泉期末)9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2024年第一批共10起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据介绍,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地聚焦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集中查办了一批旅游市场案件。上述行动的开展(  )
①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②能够消除市场调节存在的固有缺陷和弊端
③有助于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 ④有利于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恪守法律底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因: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受阻。
内容:生存权、评价权、选择权、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获助权、环保权等。
【解答】①符合题意,材料中指出文化和旅游部发布2024年第一批共10起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集中查办了一批旅游市场案件,上述行动的开展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②错误,市场调节存在固有的弊端,即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旅游市场秩序的调整有利于减少市场弊端现象,但不能够彻底消除;
③不合题意,材料强调的是国家部门通过打击不合理旅游现象来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恪守法律底线,未体现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④正确,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利于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恪守法律底线。
故选:B。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选项与材料主旨的一致性是选择题的根本原则。
15.(2024秋 天津期末)《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破技能人才上升的“天花板”,设立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岗位,让技高者“步步高升”。上述新规(  )
①确立了劳动者创造财富的主体地位
②将有助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③会激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自主创业
④顺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分析】本题考查:劳动和劳动者;弘扬劳动精神
1、劳动和劳动者
(1)劳动与劳动者:
①劳动是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是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结合,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源泉。
②劳动者是社会生产过程的主体,在生产力发展中起主导作用。我国劳动者分工不同,地位平等,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
(2)劳动光荣:
劳动者是生产过程的主体,在生产力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光荣属于劳动者。
2、弘扬劳动精神
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解答】①错误,劳动是财富的源泉,劳动者创造财富的主体地位早已形成;
②正确,用制度规范劳动者技能等级序列,鼓励打破技能人才上升的“天花板”,让技高者“步步高升”,有助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
③正确,上述新规有利于激励劳动者提高个人素养,提升专业技能,开展技能创新,顺应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④错误,创新不等于创业,上述新规主要效果在于激励万众创新。
故选:C。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6.(2024秋 苏州期末)为扩大影响,甲公司在乙公司经营的点评平台注册新店。开业不久后,甲公司在平台上发现几条差评,考虑到差评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求乙公司删除并披露“差评”用户个人信息,遭到拒绝。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该改善经营管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消费者有权表达真实的感受,甲公司应予理解并改善
③乙公司拒绝披露差评用户信息,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
④如果差评出于竞争对手安排,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分析】本题考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因: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受阻。
内容:生存权、评价权、选择权、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获助权、环保权等。
【解答】①不合题意,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材料未涉及;
②正确,消费者有权表达真实的感受,甲公司应该予以理解并改善;
③正确,乙公司拒绝披露差评用户信息,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
④错误,如果差评出于竞争对手安排,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
故选:C。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选项与材料主旨的一致性是单项选择题的根本原则,并运用排除法去除不合题意的和说法错误的选项。
17.(2024秋 苏州期末)小何入职某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他在取餐途中不慎摔倒受伤,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被驳回。小何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本案中,小何(  )
A.虽然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B.若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就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C.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D.应与公司补签书面合同,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分析】本题考查: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和方式
①自觉履行劳动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
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③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解答】A正确,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他在取餐途中不慎摔倒受伤,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被驳回。小何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由此可见,本案中,小何虽然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B错误,该案件属于劳动纠纷,无需在签订书面合同时约定仲裁条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C错误,该案件属于劳动纠纷,是民事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错误,劳动关系自入职之日起建立。
故选:A。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18.(2024秋 潍坊期末)张某入职甲公司。甲公司为员工投保团体工伤险,但未提供参保人员名单。后张某在作业时被水钻机搅伤。甲公司与张某签订赔偿协议书,约定甲公司赔偿张某2.7万元,事后张某不得再向公司主张权利。双方履行协议后,张某被有关机构认定为十级伤残,劳动仲裁部门裁定甲公司向张某支付工伤待遇赔偿额为15.7万元,甲公司拒绝。该案中(  )
①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甲公司义务失衡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②甲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的仲裁申请,是以约定仲裁为前提
④双方签订的协议因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无效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和方式;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和方式
(1)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因(为什么)
①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②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实现平等就业、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保证。
(3)劳动者如何维权(怎样做)
①自觉履行劳动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
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③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和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2)劳动者的义务:①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劳动者享受权利与履行劳动义务互为前提,劳动者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权利的行使可以使其更好的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解答】①正确,甲公司义务失衡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甲公司与张某约定的给付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并拒绝给张某支付工伤待遇赔偿额15.7万元;
②正确,张某与甲公司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甲公司应当依法为张某购买工伤保险。公司虽为员工参保了团体工伤险,但未能提供参保人员参保名单,也未单独为张某购买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甲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③错误,此案为劳动争议,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的仲裁申请,不需要以约定仲裁为前提。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错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了公平的原则,也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协议是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前签订的,用人单位约定的给付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主张该协议无效的,可以认定该协议无效。
故选:A。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9.(2024秋 海口期末)大学毕业的小萍投递简历竞聘N公司董事长助理的岗位。该公司在查看简历仅一分钟后,便以小萍没有当地户口为由,判定为“不合适该岗位”。在小萍的追问下,N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地域要素与小萍申请的岗位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就“户口限制”这一行为,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户口限制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②户口限制是企业招聘自主权的体现
③小萍可就户口限制向法院提出诉讼
④户口限制违反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诉讼权利
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
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和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2)劳动者的义务:
①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劳动者享受权利与履行劳动义务互为前提,劳动者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权利的行使可以使其更好的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公民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上诉的权利。
【解答】①正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N公司仅以小萍没有当地户口为由判定其“不合适该岗位”,而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地域要素与岗位之间存在必然联系,侵犯了小萍的平等就业权;
②错误,企业的招聘自主权应该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行使。仅仅以户口作为招聘限制,且没有合理依据,不是企业招聘自主权的体现,而是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侵犯;
③正确,小萍面对N公司户口限制这一侵害其平等就业权的行为,可就户口限制向法院提出诉讼;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④错误,特殊劳动保护是针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等特殊群体的劳动保护,户口限制不属于特殊劳动保护的范畴。
故选:B。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20.(2024秋 海淀区校级期末)202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指出,自2023年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都提高了1000元。这一政策的调整(  )
①可以减少居民教育和养老实际支出
②能减轻工薪纳税人的税收压力
③完善了我国教育政策体系
④有利于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的扣除政策使个人缴纳的个税减少,但并不会减少居民教育和养老实际支出;
②④符合题意,材料中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能减轻工薪纳税人的税收压力,有利于增强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
③不符合题意,材料强调这一政策对居民的积极作用,没有体现完善我国社保和教育政策体系。
故选:C。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在选择过程一定要注意选项与题干主旨的相关性。
二.材料题(共2小题)
21.(2024秋 潍坊期末)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两个案件:
案例一 薪火相传有继承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09年育有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2021年11月,范某去世。范小某和刘某因继承权发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
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案涉房屋价值和双方实际生活情况,判决案涉房屋由刘某继承,刘某给付范小某相应房屋折价款。
(1)继承制度是有关财富传承和弱者帮扶的重要制度,处理好继承纠纷,直接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阐释。
案例二 安全育小职责大
胡某、王某之子胡某甲与蒋某、陈某系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某周末,胡某甲等三人来到某餐厅为蒋某庆祝生日,胡某甲提议喝酒庆祝,蒋某、陈某同意,遂在该餐厅购买并饮用。饭后,胡某甲提议去湖边玩耍,在湖边戏水过程中,胡某甲不慎溺水身亡。
事后,胡某夫妇将某餐厅、其他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和所在中学诉至法院,请求共同赔偿胡某甲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另查明,该中学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已经履行教育机构职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逻辑与思维知识,对餐厅和胡某夫妇是否承担责任进行推断,并作出论证分析。
【分析】(1)继承制度是有关财富传承和弱者帮扶的重要制度,处理好继承纠纷,直接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阐释。有效信息:范某自书遗嘱中明确其去世后,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法院结合案涉房屋价值和双方实际生活情况,判决案涉房屋由刘某继承,刘某给付范小某相应房屋折价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但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说明本案法院判决的意义。
(2)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逻辑与思维知识,对餐厅和胡某夫妇是否承担责任进行推断,并作出论证分析。关键词:胡某甲与蒋某、陈某系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来到某餐厅,胡某甲提议喝酒,然后购买酒并饮用。饭后,胡某甲提议去湖边玩耍,胡某甲不慎溺水身亡。法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 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可调用的法理依据: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说明餐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关键词: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运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说明餐厅应承担侵权责任;关键词: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可运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说明胡某夫妇对胡某溺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解答】(1)
①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但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②通过继承制度,范某的遗产得到继承,范小某未来的生活和刘某的晚年都得以保障,解决了家庭矛盾纠纷,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
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父母未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都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②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所断定的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餐厅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具有明显过错,其售酒行为与胡某甲溺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因此,该餐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胡某夫妇作为胡某甲监护人,未履行好监管职责,对其溺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点评】(1)(2)回答分析说明类问题,主要按以下思路进行:第一步,精析材料,把握主题。这是解题的基础,可有效避免“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的现象。
第二步,围绕主题,回归教材。以试题反映出的问题为中心与教材联系,找出材料与教材的“结合点”。
第三步,紧扣题意,合理作答。通常,我们只要将教材中的基本原理与材料一一对应,用理论分析材料即可。
22.(2024秋 天心区校级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女士因面部皮肤松弛及细纹问题,决定寻求专业美容机构帮助。在浏览网页时,她被一家美容院的广告宣传吸引,广告宣称该美容院拥有“最新一代无创紧肤技术”,能够“一次治疗,长久保持青春容颜”,并附有大量看似效果显著的客户对比照片。基于上述宣传,李女士决定尝试该治疗,并支付了高昂的费用。治疗过程中,李女士感到极度不适,但工作人员称这是正常现象,未给予足够重视。治疗后,李女士面部出现红肿、疼痛加剧的情况,并伴有局部感染迹象。经医院诊断,确认李女士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治疗操作不当导致的皮肤损伤和感染。李女士遂将该美容院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该美容院的做法。
【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该美容院的做法,属于评析类试题。有效信息①:广告宣称该美容院拥有“最新一代无创紧肤技术”,能够“一次治疗,长久保持青春容颜”,并附有大量看似效果显著的客户对比照片,可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角度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②:治疗过程中,李女士感到极度不适,但工作人员称这是正常现象,未给予足够重视。治疗后,李女士面部出现红肿、疼痛加剧的情况,并伴有局部感染迹象,可从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角度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③:经医院诊断,确认李女士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治疗操作不当导致的皮肤损伤和感染。李女士遂将该美容院诉至法院,可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角度进行分析说明。
【解答】①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该美容院夸大治疗效果,误导消费者,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安全危险的,应当采取停止服务的措施。在治疗过程中该美容院未能提供安全的治疗方案,导致李女士皮肤损伤和感染,侵犯了李女士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美容院的一系列做法给李女士造成人身伤害,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点评】本题属评析题的题型,知识限定明确,注重对学生概括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考查。在对材料中的观点进行分析时,如果观点有对有错,就应该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分析,要指出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并说明理由,也要指出错误的观点是什么,也要说明理由。因此这类试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评析时问题很多,有人只评不析,有人只析不评。因此一定要规范格式,平时要多加练习相关试题。答题时要做到分层次书写。
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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