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3张PPT)想一想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人身自由权、健康权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权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4、某校高一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导入新课复习: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利?财产权民事权利债 权知识产权股 权人格权身份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上节课学习的内容物 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这节课学习财产权的有关内容——物权人身权议题1.定分止争——所有权情景1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111111‘名分已定也’当今生活中是怎样避免权利追逐乱现象,实现社会稳定的?1.国家保护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和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2.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P13页第一段10%45%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补偿一、定分止争---所有权(一)财产权①原因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②意义3.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一、定分止争---所有权(一)财产权4.财产权种类广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狭义指的是物权。【提示】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房子、树木。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是最基本的财产权。(2)类型:所有权、他物权。(3)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二)物权——狭义的财产权一、定分止争---所有权动产 不动产教材手机自行车学校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园的树木仓库里的木材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种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河流、矿藏等)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等)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特别提醒】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的特征(三)所有权一、定分止争---所有权(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不同而有所不同)①不动产——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一、定分止争---所有权【特殊情形】P14页相关链接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不同而有所不同)①不动产——登记②动产——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提醒】:(1)特殊情形: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本质上还是动产,仍按照交付方式实现所有权转移。但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一、定分止争---所有权【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A.标的物(即用来交易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B.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C.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情,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即第三人对于无权处分人无权处分的事实不知情。)D.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E.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一、定分止争---所有权怎样理解善意取得?①含义: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②构成善意取得的条件: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情景2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以上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 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在生活中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①本案中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小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⑵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四)共有关系和共有财产一、定分止争---所有权①含义:②形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家庭共有财产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夫妻共有财产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合伙人共有财产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多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婚前完成的智力创作成果在婚后取得收益的一方婚前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但房贷主要婚后还完的婚后工资奖金所得婚后购置的属于一方生活专用的普通物品用婚后所得购置的贵重金银首饰√√××婚前按揭部分×,婚后还完的部分√【能力提升】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讨论并分享: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理由是什么?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房产所有权归陶某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对点训练】【典例1】(2022·辽宁·三模)最近,电视连续剧《人世间》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剧中,周秉昆从自称是房主的人手中购买了一套房屋,以合理的价格支付了相应购房款,并在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但在居住多年后,却突然被告知卖房人并非实际房主。由此推断( )①房屋原产权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非实际房主)请求损害赔偿②周秉昆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善意取得,可以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③因该购房的主体不适格,存在欺诈行为,该交易属于无效行为④原房屋产权人有权要求周乘昆返还房屋,恢复原状,排除妨碍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答案】A【解析】①②:周秉昆购买的房屋属于善意取得,可以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原房屋产权人无权要求周乘昆返还房屋,房屋原产权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非实际房主)请求损害赔偿,①②符合题意,④不符合题意。③:周秉昆合法购买房屋,不存在欺诈行为,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2022年山东卷】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登记,李某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p83A高考真题例题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C例题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二人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底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丁主张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A【解析】本案中,经过正常转让的是房屋,而不是瓷瓶,所以瓷瓶的所有权还是归原物主甲所有,丙将瓷瓶据为己有并卖给丁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A正确,B错误。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错误。发现埋藏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D错误。例题3:下列哪些情况下甲、乙之间所有权没有转移( )①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意将珠宝卖给乙 ②甲将其房屋租给丙,后甲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通知丙租赁期结束后向丙返还房屋 ③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但因为甲有急用,和乙商定借用5天后再将笔记本电脑给乙 ④甲购买乙的孕牛一头,约定15天后交付,结果3天后孕牛就提前生产了小牛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解析】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进行产权登记才能实现产权转移,②入选;牛属于动产,必须通过交付转移所有权,在交付之前生产的小牛不归甲所有,④入选。D议题2.物尽其用——他物权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情景3: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④土地承包经营权⑤经营饭店的相关财产权利——所有权用益物权⑴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自物权)(他物权)⑵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二、物尽其用---他物权(一)他物权含义: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力,所有权之外的物权。类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二、物尽其用---他物权(二)用益物权——使用价值01(1)土地承包经营权02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03保护期限: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即“三权分置”二、物尽其用---他物权(二)用益物权——使用价值(2)宅基地使用权(1)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2)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3)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二、物尽其用---他物权(二)用益物权——使用价值(3)建设用地使用权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基本生产资料,……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P16 相关链接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P16 相关链接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P17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别提示】①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②《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知识总结】用益物权——使用价值材料一 云芳的父母为了让她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决定换购一套地段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材料二 有时人们在街上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 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提示:材料一提到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就是抵押,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从而银行享有抵押权。材料二提到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主要是动产。担保物权(三)担保物权——交换价值(1)含义: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2)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要登记)(如房子按揭贷款)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抵押给别人)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债务人——抵押、质押二、物尽其用---他物权比较 抵押 质押财产或物的范围 价值大的动产、不动产 普通动产是否转移占有 无须转移财产,债权人不直接占有 转移财产生效条件 登记才生效 只需占有质物即可实现方式 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直接变卖【注意】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不得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但必须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如不一致则需经法院拍卖实现质押权。【拓展】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二、物尽其用——他物权区别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 含义 标的 举例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一种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价值较大的动产或不动产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也可动产按揭购房典当获得资金维修车辆不能支付修理费留置权优先,然后是质押,再是抵押。甲、乙订立了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商品归甲所有。3年合同期满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收,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②甲、乙借款合同是抵押合同③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变卖黄金饰品优先受偿并占为己有④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和利息,甲将饰品退还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考点训练例题4:某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的抵押登记。则(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解析】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不动产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D例题5: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宅基地的(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 D.承包经营权【解析】 本案中甲侵害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A错误;本案不涉及承包土地,不涉及宅基地的抵押,故C、D排除。B例题6:某农民用合法收入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农忙时他用收割机自己收庄稼,同时也出租给别人。两年后,他将收割机卖掉。材料中该农民对联合收割机行使的权利包括( )①使用权 ②抵押权 ③收益权 ④处分权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解析】收庄稼,是对联合收割机使用价值的发挥,体现了使用权,①符合题意。抵押权是一种他物权,材料未体现,可排除②。出租给别人,是对使用权的转让,租用人应有偿使用、支付租金,是收益权,③符合题意。卖掉联合收割机是所有权的变更,即处分权,④符合题意。C例题7:李某和张某共同承包了本村集体所有的鱼塘10年,按协议李某出承包费80%,张某出承包费20%,承包鱼塘的收益按比例分享。对鱼塘承包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是一种他物权 ②是一种担保物权 ③其作用在于物尽其用 ④其作用在于定分止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也包括土地承包权,①入选。担保物权与物的价值有关,用益物权与物的使用价值有关,②应排除。物尽其用侧重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是用益物权的特点,③入选。所有权的作用是定分止争,④不选。B【能力提升】材料一 2018年9月,外出打工的张某回乡,却发现自己的老房子已不复存在,而自己宅基地的大部分被村公路所占。张某把村委会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助其恢复原宅基地的使用权。(1)张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张某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张某的原宅基地上已修建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有权收回宅基地,终止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原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失补偿。所以法院不支持他恢复原宅基地使用权的诉讼请求。【能力提升】材料二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2)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物权广义财产权知识产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债权所有权私人所有财产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权抵押权法律 保护物尽其用定分止争本框知识框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