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庭与婚姻———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暑假作业(含部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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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庭与婚姻———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暑假作业(含部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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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庭与婚姻——高二政治人教统编版暑假作业
1.某社区居委会(J)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由J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财产在其寿终后,产权移交J。此后,J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其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J产生争议。J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曹某名下遗产归J所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J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理应继承曹某遗产
②法院会认定所签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③协议因缺乏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而无效
④曹某子女不尽孝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郭某与焦某原系夫妻关系,2012年3月30日经法院调解离婚,确定婚生女焦小某(2009年2月28日出生)由父亲焦某负责抚育,焦某现已再婚。后郭某以焦某对焦小某照顾不周、不配合其探望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焦小某的抚养权,焦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至焦小某年满18周岁。下列对该案的分析合理的是( )
①若焦某照顾不周情况属实,变更后郭某可更改女儿姓氏
②郭某提出变更抚养权问题,就须独立承担焦小某的抚养费
③若焦小某愿意与母亲一起居住生活,则变更其由郭某抚养
④若变更为郭某负责抚育,抚养费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4年7月20日,母亲王某久病医治无效逝世(父亲陈某两年前已去世,王某和陈某的父母早已过世)亲生女儿陈乙与养女陈甲二人就父母名下一套房产分割纠纷诉至雨花区法院。陈乙持有母亲王某的遗嘱,该遗嘱是2020年9月由陈乙根据母亲王某口述打印并签名捺手印的遗嘱,遗嘱写明房产全部归陈乙。依据《民法典》法院应判决( )
①有王某签名捺手印,遗嘱有效,房产应判给陈乙
②打印遗嘱无效,房产应判给陈甲陈乙
③父母名下的房产全部归母亲王某,房产由陈甲陈乙共同分割
④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同等享有继承的权利,房产应由陈甲陈乙均分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4.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近年来,老年人权益受侵害事件频发,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人遭遇诈骗、虐待等现象时有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不断,老年人再婚受到阻挠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列选项有助于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是( )
①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保障自身权益
②选择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其承担扶养自己的义务
③选择信任的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维护自身权益
④通过遗赠方式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确定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严甲、严乙两名子女。其中,严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严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柳结婚时严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应由继子女均摊
③严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史老太育有四个子女,老伴早已离世,无收入来源。因家庭矛盾,四个子女均拒绝赡养史老太。史老太生病住院时无人照料,医疗费用无人承担。史老太曾尝试与四个子女沟通相关事宜,但均未能解决问题,无奈之下,起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四个子女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赡养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或减轻赡养义务
②史老太曾与四个子女发生矛盾,四个子女可适当减轻赡养责任,并按过错比例承担赡养费用
③四个子女对史老太负有法定赡养义务,需共同承担其医疗费用及生活照料责任
④人民法院可依法判决四个子女支付赡养费,并责令其履行照料史老太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孝经》有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意思是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民本有的自然的行为。关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对此类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②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刑事处罚
③父母签署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
④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王某名下有两套房产,有一双儿女,妻子已经去世。王某曾立有公证遗嘱,名下房产儿女各继承一套。后其女病故,王某一直由女婿照顾,与儿子鲜有联系。去世前王某在两位医生面前立下口头遗嘱,名下房产均由女婿继承。王某去世后其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可以通过仲裁解决遗产纠纷
②儿子和女婿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儿子因未尽赡养义务而失去继承权
④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阅读下面漫画,对漫画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②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
③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④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口头遗嘱,体现出法律对家庭关系和谐的关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曾大爷和曾大娘夫妇名下共有两套房产,育有儿子曾A和女儿曾B。曾大爷和曾大娘长期由曾B赡养。2023年,曾大爷和曾大娘相继去世,曾大爷没有立下遗嘱,曾大娘去世前留下录音遗嘱,把两套房子一套留给曾A,另一套留给曾A的儿子小C。女儿曾B不认可曾大娘的录音遗嘱,与曾A发生纠纷,最后闹上法庭。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如果录音遗嘱有效,小C就能获得继承权
B.女儿和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应该均分两套房产
C.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所以曾B无法继承遗产
D.无论曾大娘的录音遗嘱是否有效,曾B都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12.男青年小杨(21周岁)与女青年小美(20周岁)经人介绍相识,小杨为了能尽快与小美结婚,伪造证件将自己的年龄改为22周岁后与小美登记结婚。4年后,小杨在出差过程中与女青年小琳相识并相恋,两人共同投资开了一家花店,盈利30万元。小美知晓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30万元盈利。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①小美有权要求分割30万元
②法院不会支持小美的诉讼请求
③法院会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
④小琳有权获得15万元的盈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3.古人云:“家和贫也好,不义富如何。”家庭的和谐稳定对个人成长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某中学高三(5)班开展以“营造和谐家庭环境”为主题的班会讨论,以下观点可用于讨论发言的是( )
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仅到子女成年为止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不仅有经济供养义务,还有精神慰藉义务
③家庭成员间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杜绝家庭暴力行为
④家庭财产都由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张某早年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2022年5月,张某与李某举办了订婚仪式,收受李某家彩礼10万元,之后两人同居但未进行婚姻登记。2023年3月,李某怀孕并生下儿子小张。2024年2月,张某带李某和小张搬进父亲的一套闲置房屋居住,张某要求儿子随自己姓张。同年5月,李某生病住院,张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未支付李某的住院费和生活费。10月,张某父亲意外离世,父亲的哥哥以张某未尽赡养义务为由,要求张某一家搬出该闲置房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和李某之间不存在合法夫妻关系
②张某对父亲的闲置房屋有继承权
③张某有义务支付李某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④张某父亲的哥哥有权要求张某一家搬出房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泛指适龄男女以夫妻名义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平等自愿结合,应取得医学、伦理、政治、民法等层面的认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关于婚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结婚是夫妻双方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法律规定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②爱情是婚姻关系的铠甲,法律是婚姻关系的灵魂
③我国坚持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结婚不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16岁女孩小苦(化名)被父母以26万元彩礼许人,并伪造证件办理了结婚登记。小苦无力反抗,逃至广东打工。后男方追至广东,欲强行带回小苦,途中被警方解救。对此事件应这样认识( )
①小苦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婚姻是无效的
②男方强行带回小苦结婚,违反夫妻平等原则
③小苦可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
④小苦父母买卖婚姻,破坏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有一子二女,其在老伴死后与儿子一家生活。后来儿子因病去世,一年后7岁的孙子王乙随母亲张某改嫁而改名为孙乙。王某大女儿出嫁后就没有看望过老人,小女儿在张某改嫁后将老人接到家照顾。三年后老人因病去世,留下房产两套,现金80多万元,老人死前没有留下遗嘱。张某代表王乙与王某两个女儿协商老人财产分配问题。王某大女儿认为王乙随张某改嫁改姓,不应继承王某的遗产,小女儿认为王乙可以继承王某财产,但必须将姓改回来。因协商不成,张某将王某的两个女儿告上法庭。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王某的财产应如何分配,并简要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王是个成年的个体经营者,因店铺扩张向母亲老李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2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李因自己身体不好,需要一笔钱用于后续治疗,便向小王提出还款请求。小王却认为母亲有义务在经济上继续支持自己的生意,拒绝还钱,还声称若母亲坚持要钱,以后便不会在身边照顾她。老李感到十分伤心,无奈之下向社区调解中心求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王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强与李英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两个孩子王甲、王乙。王强与李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A房屋,该房屋登记在李英一人名下。王强于2021年去世,未留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法定继承人亦未对房屋进行分割。2022年,王甲与李英私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A房屋过户至王甲名下。2023年,李英去世,未留遗嘱。王乙与王甲因A房屋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甲与李英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王甲辩称,父亲王强去世后,母亲李英对A房屋有独立处分权,A房屋买卖合同是其与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办理房屋过户,合同有效。但王甲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已支付房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王乙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李某9岁时父母离异,他随母亲高某生活。之后不久,母亲高某再嫁给王某,李某则由母亲高某与继父王某抚养成人。几年后,继父王某因病去世,李某继承了王某的部分遗产。而后一年,李某生父也因病去世,身为儿子的李某积极帮助生父现有的家庭成员料理后事,并要求继承生父的遗产。但是,继母刘某却指出,李某在此之前已经继承了继父王某的遗产,所以,也就不能再继承生父的遗产了。
材料二 2023年1月,甲(男)和乙(女)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在婚礼期间甲父亲当着亲戚的面赠送了一套价值20万元的茶具给这对夫妻。2023年2月,甲在乙未知情的情况下,将这套茶具卖给了苏某,并与苏某在微信上约定好价格、付款时间、交付时间等主要内容并进行了确认。不久,苏某支付了30万元,跟甲约定十天后将茶具交给苏某。乙知道后,在甲还没将茶具交给苏某前向人民法院起诉,称甲将茶具卖给苏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买卖合同不成立。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李某是否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你觉得法院会支持乙的说法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以及解析
1.答案:D
解析:①②:某社区居委会(J)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双方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J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理应获得曹某遗产,而不是继承曹某遗产,错误,②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必然需要见证人,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③错误。
④: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曹某子女不尽孝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④正确。故选D。
2.答案:D
解析:离婚后子女抚养是离婚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子女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的意见,抚养费的多少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③④符合题意。更改子女姓名须父母双方协商,郭某单方面不能更改,排除①。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变更抚养权并不改变抚养责任,②错误。故选D。
3.答案:C
4.答案:B
解析: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老人有自己的养老意愿。本题中的郑某,他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因为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意愿的尊重,①正确。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要求的,不因任何约定而消失,②排除。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仅仅依据经济条件承担。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排除。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故选B。
5.答案:C
6.答案:D
解析: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具体的赡养方式和费用应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决定。因此,严甲可以根据其经济状况决定如何履行赡养义务。③正确。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在判决赡养费时,确实需要考虑赡养人的经济状况,以确保判决的合理性和可行性。④正确。①:严甲在1985年柳某与严某结婚时已满17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严甲已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因此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具体的赡养方式和费用分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决定,并非必须均摊,②错误。故选D。
7.答案:D
解析:①: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除非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极特殊情况,仅经济困难一般不能申请免除或减轻赡养义务,①错误。
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家庭矛盾等原因而减轻,但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赡养费数额,②错误。
③: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以,四个子女需共同承担史老太的医疗费用及生活照料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可依法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并责令其履行照料老人的法定义务,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④符合题意。故选D。
8.答案:D
解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①说法错误。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依据情况严重程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②说法错误。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本有的自然的行为,说明了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父母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③④符合题意。故选D。
9.答案:D
10.答案:B
解析:①③:漫画中体现了老人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让医生转告其子女的行为。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立口头遗嘱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以其他非口头形式再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①③正确。②:遗嘱人所立的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够生效,②错误。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体现出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家庭的和睦,④排除。故选B。
11.答案:D
解析:小C不是曾大娘的法定继承人,就算录音遗嘱有效,小C也没有继承权,如果其获得遗产,属于遗赠,A错误。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即使女儿和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也不一定要均分房产,B错误。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没有表明遗嘱是否有效,且就算遗嘱有效,曾B也可以继承部分遗产,C错误。两套房产在曾大爷和曾大娘共同名下,曾大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其析产后的财产作为遗产应进行法定继承,曾B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之一,可以继承部分遗产,所以无论哪种情形,曾B都可以继承部分遗产,D正确。故选D。
12.答案:C
解析:虽然小杨和小美结婚时存在伪造证件的情况,但在小美起诉时,小杨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此时两人的婚姻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小美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小杨与他人共同经营获得的盈利,法院会支持小美的合理诉求,①正确。②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增退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小杨在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在小美起诉时已达法定婚龄,所以法院不会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而是认定婚姻有效,③错误。小杨和小科共同经营花店盈利30万元,这属于小杨和小琳的共同盈利,小都有权获得15万元的盈利,②正确。故选C。
13.答案:C
解析: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一般情况下是到子女成年为止,但如果成年子女存在继续求学或不能独立生活等特殊情况的,父母仍可能负担必要的抚养费,①说法错误。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歌载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说法正确。
③: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是家庭和谐的基础。家庭暴力行为严重破坏家庭关系,伤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杜绝家庭暴力行为是营造和谐家庭环境的必然要求,①说法正确。
④:家庭财产并不都是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在遭遇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④说法错误。故选C。
14.答案:A
解析:①:婚姻关系的成立以进行婚姻登记为要件。张某与李某虽举办订婚仪式且同居,但未进行婚姻登记,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合法夫妻关系,③正确。
②:张某是其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选拔排除其继承权等特殊情况下,张某对父亲的遗产包括该闲置房屋有继承权,②正确。
③:由于张某和李某不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张某没有支付李某住院期间生活费和医疗费的法定义务,③排除。
④:张某父亲的哥哥并非张某父亲房屋的法定继承人,在张某父亲去世后,张某作为继承人有权占有使用该房屋,张某父亲的哥哥无权要求张某一家搬出房屋,④排除。故选A。
15.答案:C
解析:本题是逆向选择题。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④说法错误,符合题意。“结婚是夫妻双方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法律规定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①排除。“我国坚持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③排除。故选C。
16.答案:B
解析: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小苦只有16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虽然其父母通过伪造证件办理了结婚登记,其婚姻仍是无效的,①说法正确。男方强行带回小苦结婚,违反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原则,②说法错误。小苦与男方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谈不上依法解除婚姻关系,③说法错误。小苦父母收受彩礼而把女儿许人,破坏了婚姻自由原则,是买卖婚姻,④符合题意。故选B。
17.答案:(1)王某的大女儿不能继承王某遗产。因为其嫁人后就没有看望过老人,构成对王某事实上的遗弃,且王某生前没有表示宽恕,老人没有留下遗嘱,王某大女儿丧失继承权。
(2)王某的小女儿和王乙都能继承王某遗产。两人都是基于血缘关系获得继承权。王乙父亲和王某的小女儿都对王某尽到赡养、照顾的责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王乙父亲先于王某去世,其继承权应由其子王乙代位继承。王乙改姓并不会改变其与父亲的血缘关系,其继承权与是否改姓无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王乙父亲与王某的小女儿应平分王某的财产,王乙继承其父亲的继承份额。
解析:本题考查的主要知识点为:遗产的继承分析王某的财产应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大女儿出嫁后就没有看望过老人”且王某生前没有表示宽恕,老人没有留下遗嘱,王某大女儿丧失继承权。王某“在老伴死后与儿子一家生活”“小女儿在张某改嫁后将老人接到家照顾”王乙父亲和王某的小女儿都对王某尽到赡养、照顾的责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王乙父亲先于王某去世,其继承权应由其子王乙代位继承。王乙改姓并不会改变其与父亲的血缘关系,其继承权与是否改姓无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王乙父亲与王某的小女儿应平分王某的财产,王乙继承其父亲的继承份额。
18.答案:①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王向母亲老李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时间,这构成了合法的借款合同关系,小王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到期后拒绝还钱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是不合法的,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对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王作为成年且有独立经营能力的个体,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视为理所当然。在自身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父母应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违背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原则,应及时把借款还给母亲。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与父母是否在经济上给予支持无关。小王以母亲索要借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解析: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王的解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从合同、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王是个成年的个体经营者,因店铺扩张向母亲老李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2年后(还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履行”,分析说明小王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关键词②:小王都认为母亲有义务在经济上继续支持自己的生意一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分析说明小王已经成年,父母对其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关键词③:以后便不会在身边照顾她一可联系教材知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分析说明小王应当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与母亲是否经济支持无关。
19.答案:会支持王乙的主张。理由: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未立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A房屋属于王强与李英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强去世后,因其未留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应当将A房屋中属于王强的部分作为其遗产予以分割处理,由其配偶李英、孩子王甲和王乙共有,李英无权单独处分王强的遗产。民法典规定,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王甲与李英在未对A房屋进行析产继承分割,亦未经王强全部继承人同意或认可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王甲不能证明其已支付房款,其行为构成恶意串通,侵害了王乙的继承权,故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王乙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抓住双方纠纷点,准确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
关键信息①:王强与李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A房屋→A房屋属于王强与李英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信息②:王强于2021年去世,未留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法定继承人亦未对房屋进行分割→应当将A房屋中属于王强的部分作为其遗产予以分割处理,由配偶李英、孩子王甲和王乙共有,李英无权单独处分王强的遗产。
关键信息③:王甲与母亲私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A房屋过户至王甲名下;王甲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已支付房款·王甲与李英在未对A房屋进行析产继承分割,亦未经王强全部继承人同意或认可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王甲不能证明其已支付房款,其行为构成恶意串通,侵害了王乙的继承权。
第三步,结合上述分析,按照“法理依据+案情分析”的模式组织答案。
20.答案:(1)李某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李某积极帮助生父现有的家庭成员料理后事,对生父尽了为人子的义务。李某作为其生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刘某不能限制或剥夺李某对其生父遗产的继承权。
(2)法院不会支持乙的说法。
理由:①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甲和乙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甲的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②甲和苏某在微信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和确认,也是签订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双方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故茶具买卖的合同成立。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李某是否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需要调用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9岁时父母离异,他随母亲高某生活→可联系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关键词②:李某积极帮助生父现有的家庭成员料理后事→可联系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关键词③:结论→可联系李某作为其生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乙能否主张甲与苏某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订立合同学问大、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和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可联系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甲和乙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甲的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关键词②:甲将茶具卖给苏某,二人在微信上约定好主要内容并进行了确认→可联系甲和苏某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茶具买卖合同成立。
关键词③:结论→可联系法院不会支持乙的说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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