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高2023级高二下学期5月月考 政治注意事项:1.答题前填写好自己的姓名、班级、考号等信息2.请将答案正确填写在答题卡上第I卷(选择题)一、单选题(共48分)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①建筑公司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付清建造办公楼的尾款②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刷单、炒信的某网店处以2000元罚款③中学生小明要求邻居小红不要在午休期间弹钢琴④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兑现承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房定居,村里自建房一直闲置。于是王某把房子转卖给了本村正在申请宅基地的村民李某。为建蔬菜大棚,李某把刚买来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不久,王某后悔卖房,仍想重新申请宅基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通过卖房,转让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②王某出卖农村住宅后,有权继续申请宅基地 ③李某拥有对房屋的抵押权,把房子移交银行占有 ④李某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拍卖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宁波奇帅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奇帅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洗衣机产品、产品外包装及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了“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标识。西门子公司及西门子中国公司以上述公司侵害了合法权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及合理开支163000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全额支持了西门子公司的赔偿请求。注册商标“西门子”由西门子股份公司(简称西门子公司)及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西门子中国公司)享有专用权,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奇帅公司侵害了西门子公司的专利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②奇帅公司的“搭便车行为”损害了西门子公司的商业信誉③奇帅公司虽无主观恶意但是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④奇帅公司不服一审裁判,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某品牌官方直播间在“双十二”当天因员工操作失误,将原价56元1箱的洗手液错误设置为50元6箱,引发大量用户下单抢购,最终成交订单数超4万单。12月14日,该品牌对所有拍下此商品的用户承诺正常发货,品牌方损失金额巨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顾客一旦下单成功,即与品牌方建立起合同关系②若品牌方拒绝发货,买家可要求其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③品牌方可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④品牌方由于操作失误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可单方面解除合同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小林大学毕业后返乡种植中药材,一亩地获利6000元以上。取得初步成功后,他准备租用更多的土地扩大种植规模,却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筹集资金。以下做法可行的是( )①将父亲赠与他个人的房产进行出售 ②将他个人的著作修改权转让给他人③未经配偶同意用婚后稿费进行投资 ④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银行抵押贷款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6.2023年12月,林某在A市购买一处房产。2024年2月,林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4年3月,王某获得父母赠与其的小车一辆。2024年4月,王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6万元,林某在B市购买一处房产。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稿酬6万和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两套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B.稿酬6万归王某个人所有,小车和两套房产归二人共同所有C.稿酬6万元和小车、两套房产均为二人共同所有D.稿酬6万元和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A市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B市房产为二人共同所有7.果农戚某发现自家果园中的苹果出现奇怪斑点,经专业机构检测为化学物超标所致。戚某认为这与当地新建的化工厂排污有关,遂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戚某无需承担举证责任②本案涉及的侵权纠纷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③环保部门可对化工厂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果农权益④若化工厂没有证据证明戚某损失由其他原因所致,需承担不利后果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某法院在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案件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争吵家庭、暴力家庭、溺爱家庭、贫困家庭、富豪家庭、不良嗜好家庭等家庭类型或多或少影响着孩子“三观”,优良家风家教的失传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影响社会文明和谐。可见,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 )①要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应明晰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③必须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 ④面对子女成长中的各种问题,都要用教育的手段化解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郭某与刘某是夫妻关系,有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两处,子女四人,但两人一直由女儿照顾。2022年妻子刘某去世,未立遗嘱。现郭某年逾九十,月有退休金五千余元,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支付赡养费。法院认为郭某尚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对于其请求未予支持,但向三个儿子发出了《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要求其常回家看看,让老人感受到家人的温暖。对本案例理解正确的是( )①三个儿子因为不用支付赡养费所以应该常回家看看父亲②根据依法平等原则,刘某的遗产应由三子一女共同继承③女儿对父母尽了主要照顾义务可以适当多分刘某的遗产④三个儿子无需支付赡养费并不意味着不再负有赡养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直播售货协议,约定甲公司提供商品及主播人员,乙公司提供直播设备、场地并管控直播质量。甲公司聘用王某担任主播,双方于2024年7月23日签订劳动合同。王某按合同约定于8月1日上班,一个月后因乙公司对其直播效果不满,王某愤而离职并要求支付工资,遭到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乙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支付王某一个月的工资②王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③王某应直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甲公司与王某的劳动关系从2024年8月1日起建立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2024年12月,高某向所工作的公司申请休病假,并提交了某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三个月的诊断书。公司同意了高某的病假申请,并向其支付了病假期间的工资。后来,公司发现高某提供的是虚假诊断书,便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高某的劳动合同,高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仲裁时应考虑高某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②高某因违背诚信原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③若高某不服仲裁可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属于本案证据的书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2.A公司系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2023年2月7日上午,多家网络媒体报道了A公司将ChatGPT AI项目名称确定为“睿思领航”并开发运营了其AI产品。2023年2月7日下午,B公司申请登记注册了包含“睿思领航”文字的企业字号,并备案运营16个名称包含“睿思”文字的网站。A公司遂起诉B公司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未达成协议,后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赔偿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①B公司混淆商业标识误导社会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②因AI产品发生纠纷,应该由被告负责提供相关证据③若双方达成诉讼调解协议,须30日内申请司法确认④若当事人一方不服法院判决,可于15日内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3.2024年10月,某公安分局接到姬某报案称:因刘某干活不力,姬某将刘某踢出工作群,刘某怀恨在心,在300余人的工作交流群内对姬某进行辱骂,严重干扰了姬某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对其精神造成伤害。某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对姬某进行辱骂,侵害了姬某的名誉权②刘某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诉讼是民事诉讼③刘某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④刘某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科学家通过分析火星土壤样本中的化学成分,推测火星可能存在过液态水。这一推测过程体现了思维的( )①间接性:通过已知信息推断未知事物 ②概括性:从个性中抽象出共性特征③能动性:对客观对象进行创造性反映 ④抽象性:以想象为基本单元进行推理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5.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写过一首题为《夜雪》的诗:“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全诗的每一句都紧紧围绕《夜雪》这一主题,却没有一句表明作者亲眼看到夜里在下雪,而只是通过对一系列相关事物的感知来推知夜里下过大雪这一客观事实。这首诗( )①运用综合思维分别从不同方面来反映“夜雪”这一现象②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描绘“夜雪”③用“衾枕冷”“窗户明”等体现抽象思维基本单元的形象性④通过“折竹声”等判断“夜深雪重”体现了思维的间接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6.甲、乙、丙三位同学中只有一位同学参加了当地开展的“学雷锋”文明实践活动。老师为了找到并表彰该同学,就问他们:“谁参加了此次活动 ”下图是这三位同学的回答。已知这三位同学中只有一位同学说了真话。据此可推断出应该被老师表彰的是( )甲说:我没有参加。 乙说:我没有参加。 丙说:甲参加了。A.丙 B.甲 C.乙 D.无法确定第II卷(非选择题)二、主观题(共52分)17.(本题9分)以案说法,以法说理,有助于增强法治意识。甲的儿子7岁时,将一个价值900元的儿童手表送给了同学。甲要求该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表。乙的邻居在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乙家的窗户和阳台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将邻居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由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丙父去世以后,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甲、乙、丙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请说明理由。18.(本题15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材料一 李某承包了王某的责任田,在使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喷洒农药时,因操作不当,机器脱离指定的飞行路线并从天降落,将坐在庭院里纳凉的王某砸伤。经司法鉴定,王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李某对其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达十万余元。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支持王某诉讼请求的理由。(4分)材料二 甲无人机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其中约定:甲公司将其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支付相应的技术转让费用,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9万元,甲无人机公司却因故未能按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导致乙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该专利技术,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乙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11分)19.(本题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3年10月27日,谢某到某物流代理公司从事装卸工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某物流代理公司也未为谢某办理社会保险手续。2024年3月 24 日,谢某在某玻璃厂区工作时,左手不慎被倒车中的货车夹伤。经认定,谢某构成工伤,劳动功能障碍鉴定为九级。谢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在当地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后,某物流代理公司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辩称谢某已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不应再进行工伤赔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工伤职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故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各项工伤损失。该案原告上诉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该物流代理公司的行为。20.(本题16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3年9月,赵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机动车商业险,约定商业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为9.09万元,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如车辆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从而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当年11月,赵某注册为网约车司机,此后多次使用该投保车辆接单。2024年7月,赵某在驾驶该车接单过程中与其他车辆碰撞,自己和乘客受伤,车辆受损。联系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投保车辆属于私家车,非运营性质,而赵某开网约车的行为使车辆性质改变且未通知保险人,该事故不属于保险赔偿责任,拒绝赔偿。后赵某诉至当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性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金的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指出赵某提起诉讼的类型,并说明此案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法院是否会支持赵某的主张,请说明理由。《高2023级高二下学期5月月考 政治》参考答案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B B C A B D C B D C题号 11 12 13 14 15 16答案 D B A A C C1.B【详解】①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建筑公司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付清建造办公楼的尾款”和“中学生小明要求邻居小红不要在午休期间弹钢琴”均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③正确。②:“市场监管局对刷单、炒信的某网店处以2000元罚款”中“市场监管局”和“网店”不是平等主体,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②排除。④:“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兑现承诺”不涉及行为主体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并且应由道德来调整,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④排除。故本题选B。2.B【详解】①: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仅有使用权。王某将房屋卖给本村村民李某,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①正确。②:根据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原则,王某出卖住宅后,无权继续申请宅基地,②排除。③:李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因此拥有对房屋的抵押权。但抵押权并不意味着银行占有房屋,而是银行在李某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以优先受偿,③排除。④:若李某无法履行债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该房屋,并以拍卖所得优先受偿,④正确。故本题选B。3.C【详解】①:奇帅公司侵害了西门子公司的商标权但没有侵害其专利权,①排除。②:奇帅公司使用“西门子”标识属于“搭便车行为”,即利用西门子公司的知名度和商誉获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商标侵权,损害了西门子公司的商业信誉,②正确。③:奇帅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主观上显然存在恶意,因此“无主观恶意”的说法错误,③排除。④:根据中国诉讼程序,一审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故本题选C。4.A【详解】①:将洗手液设置为50元6箱,价格明确,构成要约行为,顾客一旦下单成功,即与品牌方建立起合同关系,①符合题意。②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品牌方的错误设置不能被认定为是不可抗力事件,若拒绝履行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②符合题意,③不符合题意。④:《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操作失误可能导致“重大误解”,但品牌方需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不能单方面解除,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5.B【详解】①:如果房产是父亲明确赠与小林个人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他有权自主决定出售房产来筹集资金,①正确。②:著作权中的修改权是作者享有的一项人身权利,不能转让给他人,②排除。③:婚后稿费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未经配偶同意就用于投资,不符合法律规定,③排除。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贷款,④正确。故本题选B。6.D【详解】A: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所有;B市房产应归林某、王某二人共同所有,A错误。B: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所有,B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二人共同所有,B错误。C: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所有,B市房产为二人共同所有,C错误。D:2023年12月,林某在A市购买一处房产。2024年2月,林某与王某结婚,因此,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所有。2024年2月,林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6万元归王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B市房产为二人共同所有,D正确。故本题选D。7.C【详解】②: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纠纷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正确。④: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若化工厂没有证据证明戚某损失由其他原因所致,则需承担不利后果,④正确。①:本案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戚某仍需就自己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①排除。③: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③排除。故本题选C。8.B【详解】①③: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争吵家庭、暴力家庭、溺爱家庭等家庭类型或多或少影响着孩子“三观”,这说明家长要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①③符合题意。②:体罚子女是否构成违法需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判断,并非所有体罚均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而非必然追究刑事责任,表述过于绝对,②排除。④:子女成长问题需多种方式解决(如沟通、引导、保护等),但教育不是唯一手段,④不选。故本题选B。9.D【详解】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要求儿子常回家看看,是基于对老人的精神赡养和情感关怀的需要,而不仅仅是是否支付赡养费的问题,①排除。②:2022年刘某去世,未立遗嘱,刘某的遗产应由郭某、三子一女共同继承,②错误。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③正确。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即使法院判决三个儿子无需支付赡养费,他们仍然有赡养父亲的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10.C【详解】①:材料甲公司聘用王某担任主播,双方于2024年7月23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表明甲公司为用人单位,因此王某的工资应该由甲公司支付,①不符合题意。②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王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符合题意,③不符合题意。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材料中双方于2024年7月23日签订劳动合同,王某按合同约定于8月1日报到上班,因此甲公司与王某的劳动关系从2024年8月1日起建立,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1.D【详解】①:法律保护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高某伪造虚假诊断书骗取病假,不应受到保护,①错误。②:高某伪造虚假诊断书,违背了诚信原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②正确。③:高某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随时,③错误。④: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属于本案证据的书证,④正确。故本题选D。12.B【详解】①:A公司系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将ChatGPT AI项目名称确定为“睿思领航”并开发运营了其AI产品。B公司申请登记注册了包含“睿思领航”文字的企业字号,并备案运营16个名称包含“睿思”文字的网站,B公司混淆商业标识误导社会公众,属于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①正确。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应该由A公司负责提供相关证据,②错误。③:诉讼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若双方达成诉讼调解协议,无需申请司法确认,③错误。④:在民事诉讼中,若当事人一方不服法院判决,可于15日内提起上诉,④正确。故本题选B。13.A【详解】①:刘某对姬某怀恨在心,在300余人的工作交流群内对姬某进行辱骂,侵害了姬某的名誉权,①符合题意。②:刘某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不是民事诉讼,②说法错误。③:本案中,刘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刘某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③符合题意。④:本案中刘某是原告,不是被告。被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14.A【详解】①:材料中“科学家通过分析火星土壤样本中的化学成分,推测火星可能存在过液态水”,体现了思维的间接性,即通过已知信息推断未知事物,①正确。②:材料未体现从个性中抽象出共性特征,②不选。③:这一推测过程是对客观对象进行创造性反映,体现了思维的能动性,③正确。④:抽象思维以概念为基本单元进行推理,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作为基本单元,④错误。故本题选A。15.C【详解】①:这首诗运用分析思维,分别从不同方面来反映“夜雪”这一现象,而不是综合思维,①错误。②④:《夜雪》通过“衾枕冷”(触觉)、“窗户明”(视觉)、“折竹声”(听觉)等感官体验,形成对夜雪的感知,并借助联想将这些表象联结起来,体现了在感觉、知觉和表象基础上,运用联想描绘“夜雪”。同时,诗人通过“折竹声”间接推断“夜深雪重”,也体现了思维的间接性,②④正确。③:抽象思维的基本单元是概念,形象性是形象思维的特点,③错误。故本题选C。16.C【详解】ABCD:题干中指出甲乙丙三位同学中只有一位同学说了真话,可根据排中律来进行推理,排中律是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其中必有一真。以此推断,甲和丙的回答是互为矛盾的,其中必有一真。已知这三位同学中只有一位同学说了真话,那么乙说的是假话,那么参加活动的就是乙,ABD不合题意,C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7.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甲的儿子7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该赠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甲可以要求对方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表。②乙的主张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的行为产生污染物,侵害了乙的相邻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③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丙的父亲最后遗嘱是其中一套房产改为丙 的妹妹继承,所以丙不能继承其父亲的全部财产。【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考生回答甲、乙、丙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并说明理由。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具体,考生应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并根据材料调动教材相关知识,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甲的儿子7岁时,将一个价值900元的儿童手表送给了同学。甲要求该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表”——可从甲的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赠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角度分析;说明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有效信息②:“乙的邻居在阳台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乙家的窗户和阳台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可从邻居的行为产生污染物,侵害了乙的相邻权角度分析,说明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有效信息③:“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后又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可从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角度分析;说明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甲的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该赠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得分点②:乙的主张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邻居的行为产生污染物,侵害了乙的相邻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得分点③: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18.(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答“当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构成侵权”。)本案中李某因操作不当导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坠落,主观上有过错,且行为与王某受伤致残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所以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2)甲乙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合同成立并有效,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甲公司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法院不会支持乙方诉求。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李某在使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喷洒农药时,因操作不当,机器脱离指定的飞行路线并从天降落,将坐在庭院里纳凉的王某砸伤→从侵权责任一般规定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说明本案中李某主观上有过错,且行为与王某受伤致残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判断“乙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判断:不会支持乙方诉求。论据①:甲无人机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说明本案甲乙双方合同成立并有效。论据②: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9万元,甲无人机公司却因故未能按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导致乙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该专利技术→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说明本案甲公司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论据③:合同约定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乙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说明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因此不支持乙方诉求。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19.①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物流代理公司未与谢某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②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物流代理公司未为谢某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侵犯了谢某的合法权益。③谢某受伤后,该物流代理公司未履行自身义务,也没有对谢某进行工伤赔偿,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守法、诚信原则。④当事人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该物流代理公司的行为,可从民法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劳动者的权利、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等角度来回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谢某到某物流代理公司从事装卸工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联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物流代理公司未与谢某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关键词②:某物流代理公司也未为谢某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可联系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物流代理公司未为谢某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侵犯了谢某的合法权益。关键词③:谢某受伤后,该物流代理公司未履行自身义务,也没有对谢某进行工伤赔偿→可联系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守法、诚信原则。关键词④:在当地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后,某物流代理公司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当事人有提起诉讼的权利。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0.①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赵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②法院不会支持赵某的主张。本案中赵某和保险公司订立的机动车商业险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同约定的标的是家庭自用车辆,投保后赵某一直持续在网约车平台接单,且未将该情况告知保险公司。 案涉事故发生时,亦在接单,该行为实际上改变了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使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属单方面变更合同行为,已经违约,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赵某诉至当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可从诉讼类型和举证责任原则角度,说明该案属于公民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因此属于民事诉讼,赵某作为当事人,应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来举证。有效信息②:约定商业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如车辆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从而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可从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角度,说明赵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赵某在未按合同要求也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将自用车辆用来运营,实际上已经构成违约,因此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会支持赵某的主张。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