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 (含答案) 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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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保障各类物权 (含答案) 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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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1 保障各类物权
学习目标
1. 了解财产制度,理解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2. 理解物权的含义、构成、基本原则。
3. 理解所有权的含义、分类、取得方式。
4. 了解他物权的分类。
活动方案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1. 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 我国法律为什么要规定和保护财产权?
3. 我国是如何保护财产权的?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中欧班列(渝新欧)开通后,市场主体开始在陆上贸易使用铁路提单,并约定其为唯一提货凭证。但重庆一家从事汽车贸易的公司拿着转让的铁路提单去物流公司提取进口车辆时,却遭到拒绝,该汽贸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宣判,支持铁路提单持有人(原告)的诉讼请求,确认原告享有铁路提单项下车辆的所有权,被告向原告交付车辆。
1. 什么是物权?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2. 物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部分内容:
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 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 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1) 什么是所有权?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哪三类?
(2)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3) 什么是共有关系?请举例说明。
2.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小刘与小丁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1) 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材料二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按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2) 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3.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所有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 在现实买卖交易中,买方只要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1. 所有权包含的四大权能
(1) 占有权。占有权是指主体对所有物加以实际控制的权利。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2) 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3) 收益权。收益权是指民事主体收取该物所生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如母牛所生的牛犊、果树结出的果实;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利益,如股票的股息、存款的利息。
(4) 处分权。处分权是指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抛弃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出售、赠与等。
2. 有些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需要登记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 善意取得制度
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部分内容: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1) 什么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3) 结合教材相关内容,完成下表。
用益物权
主要包括 主体 内容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
2.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1)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2)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3.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冯某和陈某、林某是熟人关系。冯某向陈某借款,将其轿车抵押给陈某,双方订立了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后来,冯某持轿车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把车卖给林某。林某不疑,支付了车款,双方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1) 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 林某是否享有轿车的所有权?为什么?
4.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2)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 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 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部分抵押要登记后才能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 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权则多直接变卖。
课题1 保障各类物权
活动一
1. 野地里的兔子没有归属者,所以引来上百人追逐,要争得兔子的所有权;而市场上的每只兔子都有主人,即商贩对兔子享有所有权,如果想要占有兔子,需要通过某种方式获得,不能擅自占有。
2. ①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②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③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④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活动二
1. ①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②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2. 物权法定原则和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活动三
1. (1)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2)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此,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以家庭为例,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2. (1) ①小刘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②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例中,小王在几个月后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相反,小丁虽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 ①电脑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②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出于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③但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小陈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3. (1) 错误。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 错误。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是指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 错误。在现实买卖交易中,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活动四
1. (1)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3) 用益物权
主要包括 主体 内容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 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2. (1) 小汪家享有以下财产权利: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②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农村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 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因此,小汪家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3. (1) 陈某对轿车享有抵押权。因为轿车属于动产,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2) 林某对轿车享有所有权。因为林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所有权,以动产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且双方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4. (1) 错误。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2) 错误。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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