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5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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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5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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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7张PPT)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典
劳动法等
民事诉讼法等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为什么一部法典值得拿破仑如此看重?
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法典。
《拿破仑法典》是1804年由拿破仑亲自主持审议通过并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它分人法、物法和取得权利的方法三编,共2281条。法典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并于1807年正式命名为《拿破仑法典》。它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法典,对19世纪欧洲大部分国家与拉丁美洲国家民法典都
曾产生过重大影响。
创境激趣 议题提出
创境激趣 议题提出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时代,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总议题:如何理解民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分议题
01
02
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刚出生时,父母要为我申报户口,还可以为我申办身份证。
2、到了上学年龄,父母必须送我去上学。
3、我未成年,父母有责任抚养和教育我。
4、一般情况下,年满十六周岁,才能就业。
5、年满十八周岁,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父母年纪大了,我们必须赡养和扶助父母。
7、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
6、年满十八周岁,我必须接受祖国的挑选,依法服兵役。
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
宪法、兵役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
户口登记条例、居民身份证法
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宪法、选举法
劳动法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1.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
(2)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1)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3.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法典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内容
权利
义务
客体
人身利益
行为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4.民事法律关系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概念区分
01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02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甲今年11岁,是当地小有名气的“钢琴演奏家”。周末经常参加演出,平均月收入超过2 000元。某日,一演出公司打电话给甲请其前去演出,甲表示同意,但到期却把此事忘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甲的监护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B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前不久北京快侦、快速、快判了一起制作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上海市也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对侵权行为一律“零容忍”。
压岁钱归孩子所有。
压岁钱借给同学,按时归还。(还钱行为)
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思考:
分析案例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安先生的妻子离世后,安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办理了结婚手续。安先生的成年女儿小玲知道后强烈反对,无果,小玲宣布与安先生脱离父女关系。后安先生因发生重大车祸失去自立、自理能力,向女儿求助,但小玲以脱离父女关系为由拒绝了安先生的请求。最终,安先生在无奈的情况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儿小玲履行赡养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案例分析:
案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案例中安先生与女儿小玲;
客体是因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赡养行为;
内容是安先生与女儿小玲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P5探究与分享: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思考:
分析案例中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主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对立联系,对等互偿。
内容
小林、失主
钱包及票证和现金
500元酬谢款
小林:
权利:获得或放弃500元酬谢款;
义务:归还失主钱包及票证和现金。
失主:
权利:拿回钱包及票证和现金;
义务:给与小林酬谢款。
探究与分享:
1.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一项道要求,也是一项法律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律的这些规定体现了拾金不味的道德理念,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凸显了文明、和谐、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2.小林的父母得知失主愿意以500元酬谢归还遗失物的人,遂认为应当收取500元。这种想法从法律的层面来看是正当的,因为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小林在归还遗失物时,失主要按照约定给付500元。小林父母的观点是有法律依据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小林觉得拾得他人遗失物就应该不计报酬地返还失主,这说明他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但是,小林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这个想法不正确。拾得人归还遗失物时,可以要求失主履行其承诺、支付报酬。失主主动支付报酬,拾得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这涉及拾得人如何行使权利的问题,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道德要求与法律规定在本案中是紧密结合的。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5.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自然人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自然人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自然人的意愿和实际做法。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这也提示我们,自然人行使姓名权需要依法进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关于姓氏选取的规定就是对自然人行使姓名权的一种合理限制。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目的
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3.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基本原则
自愿
诚信
三要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自愿
平等
公平
守法和公序良俗
含义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权利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②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③所有成年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体验导行 议题提升
何某欲买房,张某欲卖房,两人协商过程中,张某坚持房价为25万元,何某坚持18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一日,何某见张某患病无力,迫使张某在准备好的合同上签字,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
A
体验导行 议题提升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民法来调整
②甲公司市场部可以充当甲、乙两公司间采购合同的主体
③李某当众辱骂王某,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王某的人身利益
④12 岁的小宇花5000元购买游戏机一台,小宇爸爸有权要求商店退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体验导行 议题提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创境激趣 议题提出
人格权
创境激趣 议题提出
总议题:如何理解和维护人身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③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1)法律依据
(2)民事主体人身权利类型
(3)关于人身权利的要求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人格权:
身份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相关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包括与公民人身存在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目录
01
02
03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杨某致其脾脏出血,严重伤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学生,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如此,夏某等人伤害杨某生命健康的行为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发生校园暴力,学校是否有责任取决于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因素。该案例中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据此可以判定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四编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第一千零七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八条 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
进行临床试验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
第一千零九条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⑴重要性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注意1:区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致人死亡)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持械斗殴中将对方手指斩断
强行剪掉剃掉他人的眉毛
餐厅给顾客使用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客患病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民法典》对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又有怎样的赔偿方式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思考:1.小郝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他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
小郝可以依法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她的参赛与获奖是当地新闻事件,因此,拍摄获奖照片及刊登在当地报纸上这行为属于对小郝的肖像的合理使用,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的“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情形。但是,体育用品商店在灯箱广告上使用小郝获奖的照片及小郝的姓名,则属于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小郝的肖像与姓名的行为,是一种营利性的商业使用,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因此,这一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行为。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具体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
◎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除了本名,你在生活中还使用过哪些名字?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称号或者代号。一般情况下,姓名还包括自然人的曾用名、笔名、网名、译名等。全国有许多学校和机构使用“鲁迅”这个名字,这些学校和机构有的是在民法规定姓名权之前已经成立并使用至今的,可以继续使用鲁迅这个名字;有的是经过鲁迅后人同意的。“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未经其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当利益的,构成侵权。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1. 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特点: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要求: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2.肖像权
(1)含义: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要求: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注意】: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②以营利为目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肖像侵权的主要有:①新闻报道或公共宣传等拍摄或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②通缉逃犯和罪犯使用他人肖像。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网络上发布了时长1分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并添加了侮辱性用语。该视频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叶挺烈士的子女等近亲属起诉该公司侵犯名誉权。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结合案例,说一说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
◎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结合案例,说一说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
◎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名誉权是人格尊严的重要内涵,保名誉权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有利于营造崇尚英雄、敬仰先烈的社会氛围。
造谣中伤诋毁他人、故意贬低挖苦他人等都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1.名誉权
(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的问题?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1)“一米线”有助于提醒人们尊重个人隐私。兼有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公众距离的作用
(2)未成年人同样有隐私,法律同样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隐私。
(3)“人肉搜索”现象通常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2.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3.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关系: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2)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核心突破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②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④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引思明理 议题解决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隐私权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人最基础的权利
1.去银行办事或者在车站买票,你会发现在柜台办理业务的顾客与后面排队的顾客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地上画着一条黄线,这就是所谓的“一米线”。这一措施维护了公民的( )
A.肖像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2、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_________权。
A.人身权 B.生命健康权 C.隐私权 D.肖像权
D
B
体验导行 议题提升
3.李某和张某系同班同学,均为7岁。因张某长得矮胖,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字样,嘲笑张某。张某发怒,打破了李某的鼻子。本案中
A.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健康权,他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他无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C.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责任
D
体验导行 议题提升
答案不应该签字。
因为民法典确定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所以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既享有民事权利,也应该履行民事义务,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
本案中商场有权利收取赵某的挂失费,但同时也应承担货物不被冒领的义务。要求赵某签订该协议,违反了平等和公平的原则,因此赵某不应该签字。
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成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丙丑化并公布甲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没有违反噪声污染法,但属于侵权,侵犯的是相邻权、健康权和休息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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