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教学设计(表格式)中职思想政治高教版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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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教学设计(表格式)中职思想政治高教版职业道德与法治

资源简介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第二框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课题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教学类型 新授课 教学时数 1课时
教材 中等职业学校教科书《思想政治 基础模块 职业道德与法治》(高等教育出版社)
学情分析 知识基础 认知能力 学习特点
通过第11课第一框题的学习,学生对《民法典》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了清晰的理解,掌握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并有效结合案例理解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基础知识,为本课学习奠定了知识基础。 学生思维活跃,大部分学生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学生对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有自己的生活体悟和感性认识。通过课前学情分析,学生对民事法律案例兴趣浓厚,但对民事法律权利的分类及内容尚不清楚。 信息检索能力强,绝大部分学生紧跟社会热点新闻,但在对热点事件的理性分析和法治意识的提升方面,需要教师正确引导。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 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民事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并进行正确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体会《民法典》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认同和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理解《民法典》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职业精神 懂得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对职业发展和人生成长的意义,学会运用民法正确处理人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养成良好职业行为习惯。
法治意识 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懂得民事权利受保护和违约侵权要担责,增强依法处理民事关系的意识,在生活和职业活动中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健全人格 正确认识在生活和求职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民事法律问题,能够调控情绪,积极应对矛盾冲突,理性平和地处理民事关系,增强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能力。
公共参与 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履行民事义务,提高参与民事活动的沟通合作、表达诉求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教学重点和难点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教学方法 议题式教学、案例教学法、讲授法、讨论法、事例列举法等
教学资源 PPT、教学设计、视频、案例等
2
教学内容及实施过程
课前导学
教师主导活动 学生主体活动 设计意图
1.与学生进行课前调研访谈,了解学情。 2.明确本课教学目标,深入理解和领会本课核心素养培育目标,围绕核心素养培育目标设计教学活动。 3.准备好PPT、教案等上课相关资料。 4.给学生布置好课前学习任务。 5.指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前学习任务。 1.与教师完成课前访谈。 2.了解本课学习目标。 3.自主预习教材相关内容,阅读《民法典》,了解民法保护我们哪些权利。 4.查找关于侵犯自然人民事权利的案例,并思考:我们如何运用民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利? 1.了解学情,为教学设计提供前情依据、优化课堂教学。 2.通过自主学习、查找生活中、职场中自然人民事权利被侵害的案例素材,通过问题启发学生思维,为新课学习奠定基础。
课中探学
教学环节 教学内容 教师主导活动 学生主体
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案例导入】 组织学生阅读教材第105页“阅读与思考”。 结合案例思考:以上事件分别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人身权利? 【教师分析】 小张的照片未经其允许被影楼用作商业宣传海报,其肖像权受到了侵犯;小李的电话号码被人恶意公布到网上,引来无数骚扰电话,其隐私权受到了侵犯;小王考试成绩好,却被人污蔑为抄袭所得,名誉受损,其名誉权受到了侵犯。 【议题启思】 结合以上案例,思考议题:如何维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财产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如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 阅读案例 聆听讲解 思考议题 通过贴近学生生活的民法事例,帮助学生对民事权利产生基本认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考。
讲授新课(1) 1.民法保护人身权 (1)人身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环节一: 【概念讲解】 ●说说人身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归纳总结】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自己的身份、身体或人格而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可以分为身份权和人格权。身份权是基于家庭和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权利,包括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人格权是基于人的身体和人的尊严而享有的专属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侵犯人身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聆听讲解 掌握知识 帮助学生明确我国民法保护的人身权的种类。
(2)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内涵 环节二: 【案例分析】 李某、王某合伙经营体育培训班(无营业执照),原告范某(系未成年人)在体育培训班参加体育培训。2022年4月,被告杨某、王某组织原告某与其他学生一起在体育场进行训练。原告范某进行立定跳远科目训练时,因场地布置不规范而受重伤,幸亏因及时抢救而脱离生命危险。 【设置问题】 ●李某、王某侵害了范某什么权利? 【师生分析】 杨某、王某侵犯了范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归纳总结】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当一个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分析案例 思考问题 通过案例,引导学生明晰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环节三: 【设置问题】 阅读法条以及教材第106页第一个“相关链接”,并结合实际体会,探讨问题: ●什么是姓名权、名称权? 【师生分析】 姓名权、名称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民事主体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阅读法条 合作探讨 思考问题
环节四: 【设置问题】 阅读法条及教材第106页第二个相关链接,并结合实际生活体会,探讨问题: ●什么是肖像权? 【师生分析】 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按法律规定可以合理使用的情形除外。
环节五: 【案例分析】 “90后”女生小丁(化名)和小锐(化名)曾是同窗同学。小锐在网络社交平台长期发布大量文字、图片,称小丁是老赖、涉嫌犯罪、服用精神药物等,并在直播中发表上述言论,观看人数达数千人。小丁以小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小丁诉至辖区法院。 【设置问题】 ●小锐侵犯了小丁什么权利? 【师生分析】 小锐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关于小丁的不实言论,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了小丁的社会评价,其行为已符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标准,构成对小丁的名誉侵权。 【归纳总结】 名誉权、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民事主体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分析案例 合作探讨 思考问题 通过案例,分析名誉权的现实意义。
环节六: 【设置问题】 阅读教材第107页“相关链接”,探讨问题: ●什么是隐私权? 【师生分析】 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阅读材料 思考问题 引导学生认识到民法保护我们的隐私权,同时我们也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讲授新课(2) 2.民法保护财产权 (1)财产权的概念及分类 环节一: 【设置问题】 阅读教材107页“阅读与思考”,提出问题: ●说说为什么人们不敢去争抢市场上的兔子? ●财产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师生分析】 市场上的兔子有主人,它们的主人对兔子拥有所有权,他人不得争抢。野地里的兔子没有主人,所以才会引发人们的争抢。这个故事启示我们,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归纳总结】 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每个人的财产权都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犯他人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对财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社会经济生活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享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在内的财产权。 阅读材料 合作探讨 回答问题 通过“为什么人们不敢去争抢市场上的兔子”这一问题,引发学生对财产和财产权保护的思考,增强依法保护财产权的意识。
(2)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环节二: 【案例分析】 老张是一名作家,所发表的专著《老张自传》每年可获收益1万元。老张名下有一座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一套。邻居老李还欠老张10万元。 ●2023年初老张去世,请问他的儿子小张涉及哪些民事权利? 【师生总结】 老张所发表的专著《老张自传》每年可获收益1万元。为老张生前享有的知识产权,收益可由小张继承,直到老张去世50年。 老张名下一座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为老张生前享有的物权,可由小张继承。10万元为老张享有的对老李的债权。小张对老张财产的继承是源于民法典所规定的继承权。 【归纳总结】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有多个种类,其中最典型、最完整的物权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依民法行使,受民法保护。 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债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也是一种债权。债权还可以因无因管理等产生。民法规定了债务人的责任,保障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民事主体对自己创作或研发的作品、发明、商标等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对智力成果进行法律保护,有利于鼓励创新,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或遗嘱而取得他人遗产的权利。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民法保护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利益。 通过案例进一步说明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引导学生加深对无因管理的理解。
环节三: 【知识拓展】 阅读教材108页第一个“相关链接”。 ●如何区分动产和不动产? 通过案例,分析财产权利的对个人的重要作用。
环节四: 【设置问题】 阅读教材108页第二个“相关链接”。思考: ●什么是无因管理?
板书设计 第11课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第二框 民法保护我们的权利 1.民事保护人身权 (1)人身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2)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内涵 2. 民法保护财产权 (1)财产权的概念及分类 (2)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课后研学
教师主导活动 学生主体活动 设计意图
指导学生实践活动 参加班级内组织的“学习《民法典》,做守法好青年”宣讲活动。 通过活动,进一步认识《民法典》的内容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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