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晚练16】家庭与婚姻--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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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读晚练16】家庭与婚姻--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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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家庭与婚姻
一、单选题
1.(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知识点】民事权利能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2.(2025·云南·高考真题)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知识点】担保物权含义及其类型、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
②: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③: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
④: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故本题选A。
3.(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所有权类型及其取得方式、遗产继承和清偿责任、遗嘱继承、遗赠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4.(24-25高三下·广东惠州·期末)7岁的小明跟老师去医院看望同龄的同学小亮。小亮一人在医院,小亮父母外出筹集医药费。小明得知此情况后把800元红包钱送给小亮,小亮当场接受并表示感谢,小明回家后把此事告知了父母,父母表扬了他的行为。小亮父母知道此事后,要求小亮把钱还给小明。针对该事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明送小亮现金是合同关系
②小亮父母无权要求小亮还钱给小明
③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
④小明及其父母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小明送小亮现金的行为构成赠与合同关系,只是该该案例中小明为7岁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合同无效,①正确。
②:小明为7岁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4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小明独立实施的赠与行为无效,小亮父母作为小亮的监护人,有权要求小亮还钱给小明,②错误。
③:小明7周岁,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错误。
④:小明将红包钱送给患病同学,其行为体现友善美德,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父母表扬该行为,亦彰显正向价值引导,④正确。
故本题选B。
5.(24-25高三下·广东惠州·期末)李大爷妻子早逝,与年迈无经济来源的母亲生活,儿子李甲大学毕业后留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24年12月李大爷病重,侄子李乙尽心照料。李大爷在三位无利害关系的村干部现场见证下,设立口头遗嘱,明确表示死后将其名下的房产赠与李乙。此后李大爷没有立新的遗嘱。2025年4月李大爷过世,留一套房和20万元存款。此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乙获得李大爷的房产不属于遗嘱继承
②李大爷的母亲在继承其遗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
③李大爷的口头遗嘱因李甲并未在场见证而无效
④李甲因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知识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详解】①:李乙是李大爷的侄子,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李大爷将房产赠与李乙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①正确。
②: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李大爷的母亲年迈无经济来源,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继承李大爷遗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②正确。
③: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李大爷在三位无利害关系的村干部现场见证下设立口头遗嘱,符合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并不要求李甲在场见证,所以该口头遗嘱有效,③错误。
④:虽然李甲很少回家,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但题干中没有明确表明其行为达到了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所以不能认定李甲丧失继承权,④错误。
故柳下惠选A。
6.(2025·江苏·模拟预测)张某和王某共同贷款45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三年后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二人约定王某不要房不背负贷款。离婚后,张某因经济问题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直接起诉张某王某二人,要求全部还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定公民有离婚自由,但是反对轻率离婚
B.王某偿还银行贷款后,可通过起诉向张某追偿
C.该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D.银行只可起诉张某,没有权利向王某追讨欠款
【答案】B
【知识点】离婚的方式、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A:法律规定公民有离婚自由,但是反对轻率离婚说法正确,但是材料不涉及离婚自由,而是夫妻财产关系的纠纷,A排除。
B:协议离婚,二人约定王某不要房不背负贷款。离婚后,张某因经济问题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直接起诉张某王某二人,要求全部还款。这说明二人已经离婚,并且对房产和贷款已经约定,因此王某偿还银行贷款后,可通过起诉向张某追偿,B正确。
C:双方协议离婚,二人约定王某不要房不背负贷款。这说明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条款,C排除。
D:虽然离婚协议有规定,也只在夫妻间有效,银行会把这笔贷款当作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银行有权利向王某追讨欠款,D错误。
故本题选B。
7.(2025·江苏南京·三模)国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国丽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国丽11岁重返原生家庭。2023年初,国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国刚接其赡养,双方签遗赠扶养协议。国大爷病逝、国刚履约后,国丽将国刚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若国大爷去世前立下遗嘱,会导致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B.国丽幼时与国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C.国丽和国刚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
D.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答案】D
【知识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即使被继承人在协议后立遗嘱,协议依然有效,遗嘱中与协议冲突的部分无效(《民法典》第1123条)。遗嘱不会直接导致协议无效,A错误。
B:国丽虽曾与国大爷共同生活,但因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不成立法律上的收养关系,且国丽11岁返回原生家庭,表明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国丽无继承权,B错误。
C: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国刚已履行赡养义务,有权获得协议约定的遗产。国丽既非法定继承人,又无协议约定权利,无权要求协商继承遗产,C错误。
D:遗赠扶养协议执行后,若遗产仍有剩余:有遗嘱时,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时,剩余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第1158条、1123条)。本案中国大爷未立遗嘱,故剩余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等)继承,国丽、国刚均非法定继承人,D正确。
故本题选D。
8.(2025·山东泰安·一模)小刘与小黄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某日,公司施工的高层建筑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老赵。经查,事故系施工时未按标准固定所致。该工程设备为小刘婚前购买,但婚后一直用于公司经营。为支付赔偿金,小刘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给银行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建筑物外墙脱落致人损害,装修公司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②施工设备为小刘婚前个人财产,故小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公司盈利用于家庭开支,则老赵可要求小刘与小黄共同赔偿
④小刘抵押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小黄同意,银行无权主张抵押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担保物权含义及其类型、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本题中装修公司作为施工方,对建筑物外墙有管理责任,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老赵,装修公司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如果装修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在施工及管理过程中没有过错,就需要承担责任,①正确。
②:虽然施工设备是小刘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一直用于公司经营,而该装修公司是小刘与小黄婚后共同经营的。公司经营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 ,小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因为施工设备是小刘婚前财产就免除小黄的责任,②排除。
③:因为装修公司是小刘与小黄婚后共同经营的,若公司盈利用于家庭开支,那么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即因外墙脱落砸伤老赵需支付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正确。
④:虽然小刘抵押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小黄同意,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银行是善意的,即不知道小刘抵押房产未经小黄同意,且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是有权主张抵押权的。所以不能绝对地说银行无权主张抵押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2025·陕西·模拟预测)王某去世后留下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时钱不够王某向别人借了10万元未还。王某去世时妻子怀孕临产尚未生育。王某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猫和狗留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宠物猫和狗就可以得到继承的份额
③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
④王某的孩子可以继承价值4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知识点】遗嘱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符合题目要求。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符合题目要求。
③: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③不符合题目要求。
④:王某去世后留有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16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王某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80万元,王某的孩子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40万元的财产,④不符合题目要求。
故本题选B。
10.(2025·江西新余·模拟预测)陈某某(15岁)、马某(15岁)系同学。在校期间,马某常有欺凌陈某某迹象。某日,马某与陈某某发生口角,后在课间休息时趁其不备踢打陈某某,马某持木棍打伤陈某某头部及腿部。陈某某伤后住院治疗12天,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状态。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马某故意殴打致伤陈某某构成违约责任
②陈某某的健康权遭到不法侵害
③陈某某可以将马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④本案中马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违约与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马某故意殴打致伤陈某某构成侵权而非违约,①错误。
②:陈某某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状态说明其健康权受到侵害,②正确。
③:因为陈某某受到不法侵害,故其可以起诉马某及其父母,③正确。
④:本案中马某属于过错侵权而非无过错侵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1.(2025·甘肃白银·模拟预测)泰某和继子泰小某长期生活在一起。近来,年近八旬的泰某渐感身体衰老,遂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存款中的100万元和126平方米的住房全部留给自己的弟弟;对双腿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未婚未育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泰小某没有分割遗产。下列对该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遗嘱体现了泰某的真实遗愿,故应得到严格执行
②泰某的遗嘱应当为继子泰小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如果没有泰某的遗嘱,弟弟应没有资格继承其遗产
④泰小某是继子,泰某应通过遗赠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详解】①②:本案例中,继子泰小某与泰某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属于其法定继承人,且其已失去生活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应为其留有部分遗产,①排除,②正确。
③: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子泰小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泰某的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继承遗产的资格,③正确。
④:遗赠是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定遗产,泰小某时泰某的法定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2025·云南昭通·模拟预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情境1 妈妈:“我们的孩子才5岁,教育孩子不能只是我一个人,你也有义务。” 爸爸:“我工作那么忙,哪有时间?”
情境2 “今年是我7岁生日,我把自己存的500元零花钱充值到了游戏账户。”
情境3 “我才初中毕业,刚满15岁,今天的快递实在是送不完了。” “今天下班前必须送完,你还得在这儿干两年呢!”
对上述情境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爸爸”因“工作忙”不能教育孩子适用不可抗力,可以理解和支持
②7岁孩子的充值行为无效,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③15岁初中毕业生属于限制民事权利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
④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育孩子是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材料中未涉及不可抗力的情形,故不选①。
②:7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7岁孩子的充值行为无效,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故选②。
③: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情境3中,“今天下班前必须送完”说明存在实质劳动关系,15岁的初中毕业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法定就业年龄,且“快递实在送不完”说明该未成年人被安排从事高强度工作,违反了劳动法。但是,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人,故不选③。
④: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国法律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故选④。
故本题选C。
13.(2025·海南·模拟预测)龚某与徐某育有子龚小某。2024年龚某去世后,79岁徐某长期卧病需照料,43岁龚小某拒绝赡养。徐某与曾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曾某负责其生活起居、医疗及丧葬事宜,徐某去世后房产归曾某。曾某依约履行至徐某离世并处理后事,主张权利时遭龚小某反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徐某与曾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嘱,曾某无权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龚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继承徐某的房屋
③曾某按照协议履行了约定义务,对于房屋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协议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受尊重,对诚信履行义务的曾某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详解】①③:徐某与曾某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协议,扶养人履行义务后可依约取得遗产。因此,曾某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曾某有权取得房屋,①不符合题意,③符合题意。
②:龚小某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徐某的房屋已通过协议处分给曾某,龚小某不能继承,②不符合题意。
④:徐某与曾某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协议体现意思自治原则,诚信履行义务的曾某权益应受法律保护,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4.(2025·陕西渭南·模拟预测)何某夫妻俩经营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为了扩大经营,以婚后购买的一套价值800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700万元。其后,企业亏损,资金短缺。于是,何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以低于市场价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胡某,并约定后期办理房产过户。妻子知情后,要求胡某退还房产,未果,其与何某离婚,并约定债务由何某偿还。对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何某与胡某的房产买卖约定无效,胡某需要退还房产
②夫妻还款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债务由何某独自承担
③银行对该房产享有抵押权,拥有对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④银行债务需要用公司资产偿还,不需对房产进行处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担保物权含义及其类型、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何某没有单独处置的权利,且房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所以该房产买卖约定无效,①正确。
②:债务为夫妻两人经营公司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②错误。
③:何某夫妻俩将房产抵押给了银行,所以银行对该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③正确。
④:虽然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房产属于抵押物,如果何某夫妻不能偿还欠款,银行要对房产进行处置,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5.(2025·山东·高考真题)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专利的取得及其保护方式、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遗赠、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6.(2025·江苏·模拟预测)小丽(6岁)与妈妈来到理发店,妈妈边做头发边玩手机,小丽很无聊,便拿起理发刀剪掉了一位女性顾客的一大撮长发,头发损伤严重。顾客当即报警,最终该事件通过协商解决:理发店2年内为该顾客接发8次,费用1.2万元,小丽的妈妈承担接发费用1.15万元,顾客自行承担500元。对此网友众说纷纭,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丽侵犯了顾客的身体权,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女性顾客未尽到观察义务,疏忽大意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③理发店未尽到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④小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侵权人应该是小丽妈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民事行为能力、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④:在本事件中,剪客户头发的女孩只有六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没有看好小孩,导致小孩随意在理发店拿起剪刀把其他客户头发剪去,头发属于每个人身体的一部分,这涉嫌侵犯了客户的身体权,家长在这过程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①符合题意,④错误。
②:材料中女顾客在做头发,对于小女孩的行为并不能尽到观察义务,女性顾客并不是因为疏忽大意,②不符合题意。
③:小丽在理发店能随意拿到剪刀,说明理发店未尽到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③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A。
17.(2025·湖北武汉·模拟预测)付某(女)与汪某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后于2021年底办理离婚登记。2021年5月至10月期间,汪某认识田某并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并同居,应田某的要求,汪某将工资收入转账给田某共计人民币47500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汪某与田某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汪某的转账行为侵犯了付某的财产权
③汪某向田某的赠与工资收入行为无效 ④付某因离婚故无权要求田某返回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法定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汪某与田某是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在我国,同居关系的双方一般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只有夫妻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①排除。
②:汪某在与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汪某未经付某同意,将工资收入转账给田某,侵犯了付某作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的财产权,②正确。
③:汪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田某的行为,因侵犯了付某的财产权,且该赠与行为并非基于日常生活需要,在付某不同意的情况下,该赠与行为无效,③正确。
④:虽然付某与汪某已离婚,但汪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损害了付某的财产权益,付某有权要求田某返还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8.(2025·云南昆明·模拟预测)漫画《父与子》中的原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对该案件的推断不正确的选项是( )
①父亲败诉,因为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父亲胜诉,因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③儿子胜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④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是无效的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A
【知识点】解析民法基本原则、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详解】 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父亲胜诉,儿子败诉,漫画中儿子的行为没有赡养父母,漫画中没有体现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①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照顾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正常情况下子女应依法履行该义务,②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故该约定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儿子败诉,根据民法典规定,断绝亲子关系的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该约定是无效的,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9.(2025·湖南永州·模拟预测)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甲、乙两名子女,严某再婚时甲已满16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外出务工的安全需要严某负责
②在分配严某的遗产时,应当予以柳某更多照顾
③甲能以未被柳某抚养过为由,拒绝承担照顾柳某的任何责任
④柳某可以用继承自严某的遗产,与其继承人之外的人设立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详解】①: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已满16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外出务工安全无需严某负责,①错误。
②:严某去世后,柳某是其配偶,甲、乙是其子女,均为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中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但应对生活有困难的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柳某予以照顾,②正确。
③:即便甲未被柳某抚养过,在柳某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甲也不能以未被抚养过为由拒绝承担对柳某的赡养等责任(基于亲属关系等),③错误。
④:柳某继承自严某的遗产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他可以与其继承人之外的人设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对方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对方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0.(2025·湖北·模拟预测)陈某与女儿王某关系不好,陈某在丈夫去世后与外孙媳妇罗某共同生活多年并由其赡养。2024年1月,王某为改善与陈某关系,将陈某接至家中共同生活。2024年2月,陈某在无其他任何人见证的情况下写了一份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留给罗某。同年5月陈某去世后,罗某要求按照遗嘱分得陈某全部遗产,王某遂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中( )
①罗某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依法继承陈某的遗产
②若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王某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
③该遗嘱因无证明人而无效,罗某不应分得陈某的遗产
④王某对陈某负有赡养义务,其行为表现影响遗产分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知识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详解】①:罗某不是陈某的子女,没有赡养陈某的义务,她不是法定继承人,也不能继承陈某遗产,但可以通过遗赠获得遗产,①排除。
②:王某是陈某的法定继承人,若遗嘱因瑕疵无效(如没有签名等),则王某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②正确。
③:陈某的遗嘱为自书遗嘱,若是亲笔书写全文,有签名,注明了年、月、日,就属于有效遗嘱,自书遗嘱不需要证明人,不能因为该遗嘱无证明人而宣布无效,③排除。
④:《民法典》规定,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不直接导致其丧失法定继承权,但可能影响其继承遗产的份额,甚至可能被法院判决少分或不分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1.(2025·河南·三模)刘甲(10周岁)与王乙(10周岁)因争夺小区内游戏设施发生冲突,刘甲将王乙推倒在地导致王乙受伤。王乙母亲见状对刘甲进行训斥。路过的丁某录制含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的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并注明“大人欺负小孩”。李某在该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王乙的受伤,应由刘甲的监护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丁某如实记录事情过程,没有侵害王乙母亲的肖像权
③李某的行为导致王乙母亲名誉受损,侵犯了其名誉权
④王乙母亲对王乙负有监护责任,对刘甲训斥理所当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肖像权、名誉权与荣誉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刘甲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丁某在朋友圈发布的视频中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侵犯了王乙母亲的肖像权,②排除。
③:李某在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侵犯了王乙母亲的名誉权,③正确。
④:王乙母亲如果行为过当,给刘甲带来伤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22.(2025·山西·三模)丧偶多年的郑某订立录音录像遗嘱,将其名下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再婚配偶。郑某去世后,其92岁的生父陈某仍健在。陈某无社保收入,租住在养老公寓,日常由社区志愿者照料。配偶主张按遗嘱继承全部房产,但法院判定遗嘱部分无效。其法律依据是( )
①陈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双无人员”
②录音录像遗嘱因见证程序瑕疵无效
③特留份制度强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配偶未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少分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详解】①:陈某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符合民法典第1141条“双无人员”认定标准,①入选。
③:特留份制度要求遗嘱必须为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保障基本生存需求,③入选。
②:题干未提遗嘱形式瑕疵,录音录像遗嘱有效性需结合见证程序综合判断,②不选。
④:在本案中,配偶继承权源于遗嘱指定,且作为配偶来讲,应该是相互扶养的义务,而不是赡养的义务,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3.(2025·山东泰安·一模)张某(男)与李某(女)再婚后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张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李某需承担其与前夫所生女儿小芳(13岁)的全部抚养费。婚后,张某私自将房产抵押贷款用于经营亏损,李某用个人存款偿还部分贷款。后张某意外去世,其父母要求继承房产并主张“婚前协议无效”。同时,小芳用李某手机观看直播时,打赏主播5万元并网购高价盲盒(商家标注“拆封后不退”),盲盒内商品实际与宣传严重不符。李某要求退款遭拒,商家称“未成年人行为无效,但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父母有权主张婚前协议无效并参与房产继承
②李某偿还的贷款可视为对房产的共有权份额主张依据
③小芳的打赏和盲盒消费行为均属无效,商家应全额退款
④若李某起诉商家,可同时主张商品欺诈和格式条款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担保物权含义及其类型、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张某与李某签订的《婚前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虽然张某父母主张协议无效,但他们并非协议当事人,无权主张该婚前协议无效 。而且根据协议约定,房产已归双方共同所有,张某父母不能以协议无效为由参与房产继承,①排除。
②:由于该房产依据婚前协议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因此《婚前协议》约定能够作为其对房产共有权份额主张的依据,②排除。
③:小芳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打赏主播 5 万元以及网购高价盲盒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所以这些行为均属无效,③正确。
④:商家标注“拆封后不退”属于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不合理地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应属无效,题中信息表明盲盒内商品实际与宣传严重不符,体现商家存在欺诈的故意,所以同时主张商品欺诈,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4.(2025·江西·模拟预测)李某继承父亲遗留的祖宅(登记为李某父母占90%,李某和其弟李二占10%),未办理继承登记即拜别母亲赴外地工作。其弟李二伪造委托书将房屋以市场价售予不知情的王某并完成过户。4年后李某发现时,王某已拆除祖宅建了商铺。李某随即以继承权被侵害为由起诉了王某和李二。本案中( )
①王某因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市价而取得祖宅所有权
②因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李某的维权诉求
③李某对祖宅的继承权无法对抗王某对祖宅的所有权
④李某可以向李二主张赔偿祖宅五分之一的卖售价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所有权类型及其取得方式、用益物权含义及其分类、诉讼时效、法定继承
【详解】①:对于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王某因是善意取得且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完成过户)而取得了祖宅的所有权,而不仅是“因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市价”,①错误。
②: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算起,故应从“李某发现时”起计算诉讼时效,②错误。
③:李某未办理继承登记,故未取得物权,而王某作为善意第三人,支付合理市价并完成登记,依民法典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因此李某对祖宅的继承权无法对抗已完成过户的王某对祖宅的所有权,③正确。
④:祖宅原登记为李某父母占90%、李某和其弟李二占 10%(即各占 5%),李某父亲去世后,其 45%份额由李某母亲、李某、李二均分,各得15%,李某最终份额为5%+15%=20%(即1/5),,故李某可以向李二主张赔偿祖宅五分之一的卖售价款,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5.(2025·河南信阳·模拟预测)李甲(男)与高某(女)于2015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李乙(女),2017年因不睦离婚。李某与王某系李甲的父母。李乙自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祖父母李某夫妇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二人承担。2022年8月,李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二人因抚养李乙所产生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无论婚姻关系存续与否,李甲和高某对李乙均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②无论何种情况,作为祖父母的李某夫妇对李乙均无法定抚养义务
③李某夫妇抚养孙女期间支付的教育费等费用应当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予
④李某夫妇代替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有权要求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知识点】走近合同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④:《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虽然李甲与高某离婚,但二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没有消除,李某夫妇代替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有权要求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这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①④入选。
②: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具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无论何种情况”的表述过于绝对,②错误。
③:祖父母抚养孙女期间支付的教育费等费用不能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予,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③错误。
故本题选B。
26.(2025·湖南娄底·三模)钱某与某建设公司系商业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钱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建设公司债务,公司遂将钱某诉至法院。在此期间,钱某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导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据此,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效力优于法定,法院应予以支持
②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法院不予认可
③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
④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则法院不支持约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②③:此案中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财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执行)而转移财产,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不能予以支持,②③符合题意,①不符合题意。
④:法院不支持该约定的原因不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而在于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财产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执行)而转移财产,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④不选。
故本题选C。
27.(2025·湖北襄阳·模拟预测)沈某(女)与胡某于2022年5月订婚,2023年1月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双方虽在一起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7月,胡某意外身亡,获得一笔死亡赔偿金,同年8月,沈某生下其与胡某的女儿胡小某。胡某的父母胡大某、肖某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胡小某由夫妻二人抚养,并由他们继承胡某的所有遗产及死亡赔偿金,对于该案例,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①沈某和胡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胡某的遗产
②沈某对非婚生女胡小某有法定监护权,不得非法剥夺
③如果胡大某去世后又没立遗嘱,胡小某可继承其遗产
④作为遗产的死亡赔偿金,由胡某夫妻和胡小某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知识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沈某与胡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律上的配偶,故沈某不具备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胡小某作为胡某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能力祖父母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沈某没丧失监护能力,其监护权不得非法剥夺,②正确。
③:若胡大某去世且未立遗嘱,胡小某可通过代位自己的父亲继承胡大某遗产中本应由胡某继承的份额,③正确。
④: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死亡后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8.(2025·江苏南通·模拟预测)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法定继承自其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向葛某借款50万元。后因二人经营不善,小张、小陈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葛某拥有该房的抵押权,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优先受偿
②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
③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则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知识点】担保物权含义及其类型、法定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
【详解】①:小张和小陈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延期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葛某)对抵押物(住房)享有优先受偿权,①正确。
②:小张向葛某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小陈同意用共同财产注册公司,且借款用于经营)。夫妻内部约定(小张负责还款)不能对抗债权人(葛某),葛某仍可要求小陈偿还,②排除。
③:小张继承的40万元遗产是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明确归个人所有)。小陈作为配偶,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③排除。
④:甲公司是独立法人,其对外负债由公司财产承担,与小张、小陈的夫妻共同财产无关,除非小张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题干未提及相关情形,因此该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9.(2025·江西赣州·模拟预测)最近,烟卡游戏风靡全国小学。9岁的亮亮用外婆奖励他的钱购买了200元的烟卡。父母以烟卡影响亮亮学习且担心亮亮染上吸烟为由要求退货,商家以烟卡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亮亮购买的这些烟卡可退货
②商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退货
③若能退货则钱归父母所有
④若能退货则钱归亮亮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详解】①:9岁的亮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亮亮的父母可以要求退货,①符合题意。
②:9岁的亮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亮亮的父母可以要求退货,商家没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退货,②说法错误。
③:9岁的亮亮可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退货的钱归亮亮所有,③说法错误。
④:9岁的亮亮是可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退货的钱归亮亮所有,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0.(2025·安徽合肥·模拟预测)2013年5月,陈某与妻子李某办理了协议离婚,女儿小陈(8岁)跟随母亲生活。2013年10月,陈某因突发疾病导致大脑缺氧成了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陈某的两个姐姐负担起了对陈某日常生活起居的照顾义务。2024年陈某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和2万元存款。女儿小陈要求依法继承父亲遗留的房屋和存款,与陈某的两个姐姐就该房屋和存款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陈某的两个姐姐遂起诉至法院。基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前妻李某已不享有对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②女儿小陈依法享有对陈某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③两个姐姐依法享有对陈某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④两个姐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法定继承
【详解】①:本案中陈某与前妻李某已办理了协议离婚,已就相关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因此对陈某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不具有法定继承权,①正确。
②:女儿小陈作为陈某的直系血亲,是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陈某遗产的继承权,但只能继承陈某的部分遗产,并非全部遗产,因为陈某的两个姐姐主要负担了陈某生活的扶养照顾义务,因此陈某留下的遗产,其两个姐姐虽是其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应依法适当分得遗产,②错误。
③④:陈某的两个姐姐主要负担了陈某生活的抚养照顾义务,因此陈某留下的遗产,其两个姐姐虽是其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依法享有对其遗产的继承权,女儿小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履行对陈某的抚养义务,但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陈某部分遗产的继承权,③正确,排除④。
故本题选A。
二、主观题
31.(2025·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答案】
(2)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 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
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知识点】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原因类主观题,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说明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
关键词②: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调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法理依据,说明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2.(2025·河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答案】(2)
(1)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2)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3)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知识点】遗产继承和清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推动法治进程、赡养老人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本案中,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无效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儿子因放弃继承权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的合同条约违背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无效。
有效信息③: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权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的关系。本案中,继承权可以放弃,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
有效信息④: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可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角度分析说明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胡大爷儿子必须承担赡养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3.(2025·河北廊坊·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5年,52岁的张小甲与其父母张某、韩某签订了一份断绝关系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将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并明确表示了张某与韩某的生养死葬自此与张小甲无关。之后,张小甲便离开生活,对父母甚少照顾。张某、韩某夫妻俩生病时主要由三女儿张小乙照顾。
2017年8月,张某、韩某夫妻俩决定将其所有的房屋赠与张小乙,张小乙也表示愿意接受,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2018年10月,张某、韩某夫妻俩又自书遗嘱,决定将其房屋赠与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2021年11月,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此后,韩某、张某夫妻俩相继离世。
2024年6月,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以张某、韩某夫妻俩的自书遗嘱且是最后的遗嘱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房屋由张小甲、刘某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张小甲与其妻子刘某的诉求。
【答案】不支持。①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此自书遗嘱是无效的。③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赠与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该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
【知识点】走近合同 、所有权类型及其取得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张小甲与父母、张小乙的遗嘱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保障各类物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张小甲与其妻子刘某的诉求,从法定继承、遗嘱、所有权的角度进行评析。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不支持。
论据①:张小甲便离开生活,对父母甚少照顾。张某、韩某夫妻俩生病时主要由三女儿张小乙照顾→可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说明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论据②:张某、韩某夫妻俩又自书遗嘱,决定将其房屋赠与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可从遗嘱的效力、赠与合同的角度,分析说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此自书遗嘱是无效的。
论据②: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可从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该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34.(2025·湖北襄阳·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9月6日下午,在长沙市某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教师宋某在组织课后服务时,因学生喧闹不止,情绪失控,将手中的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名吵闹的学生,却不料砸中了该学生的前座9岁女孩刘某辰的额部。刘某辰随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她所受伤害为重伤,并构成九级伤残。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刘某辰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全部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学校辩称,这件事是宋某的行为造成的,学校无过错,应由宋某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刘某辰父母的请求和学校的辩称加以评析。
【答案】学校辩称缺乏法律依据,刘某辰父母的诉求合法合理。 ①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教师宋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情绪失控致学生重伤,存在管理过错,相关主体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法律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学校作为用人单位,对教师在履行职务中造成的学生伤害,无论学校自身是否存在管理过错,均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学校不能以自身无过错为由主张免责。③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合理费用。本案中,刘某辰因重伤构成九级伤残,其父母主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知识点】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教师惩戒不当侵权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过错侵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进行说明,回答时,先判断观点正误,再对合理的部分、不合理之处分别分析原因。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正误判断:学校辩称缺乏法律依据,刘某辰父母的诉求合法合理。
有效信息①:情绪失控,将手中的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名吵闹的学生,却不料砸中了该学生的前座9岁女孩刘某辰的额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过错侵权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教师宋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情绪失控致学生重伤,存在管理过错,相关主体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这件事是宋某的行为造成的,学校无过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无过错侵权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学校作为用人单位,对教师在履行职务中造成的学生伤害,无论学校自身是否存在管理过错,均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学校的辩称缺乏法律依据。
有效信息③:要求学校承担全部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合理费用。本案中,刘某辰因重伤构成九级伤残,其父母主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刘某辰父母的诉求合法合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5.(2025·四川·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与张某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安安。2003年,刘某与张某离婚,双方协议安安由张某自行抚养。2004年4月,刘某患病,此后至2017年7月29日刘某去世期间,刘某由姐姐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轮流24小时照顾,刘某父母均早于其过世。刘某病逝时,安安刚大学毕业,故未曾照顾过刘某,刘某亦未给付过抚养费。刘某病逝后,安安为其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安安认为其作为刘某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获得刘某的所有遗产,故将刘某甲等四位姑姑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刘某名下的房屋和银行存款。最终法院判决由安安、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五人平均分配刘某的遗产,各继承五分之一的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法院判决的原因。
【答案】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刘某未对安安履行抚养义务,安安也未尽赡养义务,但刘某病逝后,安安为其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其作为刘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享有分配遗产的权利;刘某离婚后不久发病,刘某的四位姐姐虽为刘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安安和四位姑姑平分遗产。本案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弘扬“手足情深”的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点】法定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财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薪火相传有继承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刘某病逝时,安安刚大学毕业,故未曾照顾过刘某,刘某亦未给付过抚养费。刘某病逝后,安安为其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可从法定继承角度,说明安安作为刘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在成年后尽到对刘某的扶养义务,但支付了相关费用,因此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
有效信息②:刘某由姐姐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轮流24小时照顾,刘某父母均早于其过世→可从遗产分配原则角度,说明刘某的四位姐姐对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其四位姐姐有权继承刘某的遗产。
有效信息③:最终法院判决由安安、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五人平均分配刘某的遗产,各继承五分之一的份额→可从公平正义角度,说明法院的公正判决,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6.(2025·甘肃白银·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吴先生:我的父亲因脑出血成了植物人,需请人长期照顾,费用高昂。我妹妹声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且以将来放弃财产继承为由不愿意承担任何费用。请问,子女放弃财产继承权,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A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先生,您好!根据我国法律,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否实际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子女均需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坚持不履行该义务,老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之间的关系。
【答案】关系: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都应履行,不以子女是否继承财产为前提,不因放弃财产继承而免除。赡养人不得以放弃财产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财产继承权是子女依法享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放弃该权利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同时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会影响财产继承权,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反之,则少分或不分。
【知识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定继承
【分析】背景素材:子女放弃财产继承权,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是什么类主观题,运用赡养、继承的知识,分析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之间的关系。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根据我国法律,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否实际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子女均需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从成年子女为父母的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都应履行。赡养人不得以放弃财产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有效信息②: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且以将来放弃财产继承为由不愿意承担任何费用。请问,子女放弃财产继承权,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可从继承权含义的角度,分析说明财产继承权是子女依法享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会影响财产继承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7.(2025·云南·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郑为年满17周岁的学生。某日小郑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公路上逆向行驶,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重伤。王某因事故产生医疗费19万余元并经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王某将小郑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最终,考虑到小郑父母的赔偿能力和王某身体状况,法院判决小郑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给我们的启示。
【答案】判决依据: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郑主观上存在过错,与王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郑未满18周岁,故小郑父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启示:青少年应提高法律素养,主动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监护人要肩负起抚养、教育与保护的责任。社会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知识点】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给我们的启示。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小郑为年满17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致使王某重伤,交警认定全责→可联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知识,说明小郑作为17周岁的学生,但已达到可认知交通规则的年龄,其明知逆向行驶违反交通规则仍实施该行为,存在主观过失(过错)。
有效信息②: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王某将小郑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可联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说明小郑未满18周岁,故小郑父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③:考虑到小郑父母的赔偿能力和王某身体状况,法院判决小郑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可联系从青少年自身、监护人、社会和学校等角度展开说明法院判决启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16 家庭与婚姻
一、单选题
1.(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云南·高考真题)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4-25高三下·广东惠州·期末)7岁的小明跟老师去医院看望同龄的同学小亮。小亮一人在医院,小亮父母外出筹集医药费。小明得知此情况后把800元红包钱送给小亮,小亮当场接受并表示感谢,小明回家后把此事告知了父母,父母表扬了他的行为。小亮父母知道此事后,要求小亮把钱还给小明。针对该事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明送小亮现金是合同关系
②小亮父母无权要求小亮还钱给小明
③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
④小明及其父母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三下·广东惠州·期末)李大爷妻子早逝,与年迈无经济来源的母亲生活,儿子李甲大学毕业后留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24年12月李大爷病重,侄子李乙尽心照料。李大爷在三位无利害关系的村干部现场见证下,设立口头遗嘱,明确表示死后将其名下的房产赠与李乙。此后李大爷没有立新的遗嘱。2025年4月李大爷过世,留一套房和20万元存款。此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乙获得李大爷的房产不属于遗嘱继承
②李大爷的母亲在继承其遗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
③李大爷的口头遗嘱因李甲并未在场见证而无效
④李甲因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江苏·模拟预测)张某和王某共同贷款45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三年后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二人约定王某不要房不背负贷款。离婚后,张某因经济问题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直接起诉张某王某二人,要求全部还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定公民有离婚自由,但是反对轻率离婚
B.王某偿还银行贷款后,可通过起诉向张某追偿
C.该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D.银行只可起诉张某,没有权利向王某追讨欠款
7.(2025·江苏南京·三模)国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国丽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国丽11岁重返原生家庭。2023年初,国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国刚接其赡养,双方签遗赠扶养协议。国大爷病逝、国刚履约后,国丽将国刚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若国大爷去世前立下遗嘱,会导致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B.国丽幼时与国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C.国丽和国刚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
D.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8.(2025·山东泰安·一模)小刘与小黄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某日,公司施工的高层建筑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老赵。经查,事故系施工时未按标准固定所致。该工程设备为小刘婚前购买,但婚后一直用于公司经营。为支付赔偿金,小刘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给银行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建筑物外墙脱落致人损害,装修公司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②施工设备为小刘婚前个人财产,故小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公司盈利用于家庭开支,则老赵可要求小刘与小黄共同赔偿
④小刘抵押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小黄同意,银行无权主张抵押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5·陕西·模拟预测)王某去世后留下价值170万元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时钱不够王某向别人借了10万元未还。王某去世时妻子怀孕临产尚未生育。王某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猫和狗留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宠物猫和狗就可以得到继承的份额
③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
④王某的孩子可以继承价值4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
10.(2025·江西新余·模拟预测)陈某某(15岁)、马某(15岁)系同学。在校期间,马某常有欺凌陈某某迹象。某日,马某与陈某某发生口角,后在课间休息时趁其不备踢打陈某某,马某持木棍打伤陈某某头部及腿部。陈某某伤后住院治疗12天,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焦虑抑郁状态。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马某故意殴打致伤陈某某构成违约责任
②陈某某的健康权遭到不法侵害
③陈某某可以将马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④本案中马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5·甘肃白银·模拟预测)泰某和继子泰小某长期生活在一起。近来,年近八旬的泰某渐感身体衰老,遂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存款中的100万元和126平方米的住房全部留给自己的弟弟;对双腿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未婚未育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泰小某没有分割遗产。下列对该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遗嘱体现了泰某的真实遗愿,故应得到严格执行
②泰某的遗嘱应当为继子泰小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如果没有泰某的遗嘱,弟弟应没有资格继承其遗产
④泰小某是继子,泰某应通过遗赠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5·云南昭通·模拟预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情境1 妈妈:“我们的孩子才5岁,教育孩子不能只是我一个人,你也有义务。” 爸爸:“我工作那么忙,哪有时间?”
情境2 “今年是我7岁生日,我把自己存的500元零花钱充值到了游戏账户。”
情境3 “我才初中毕业,刚满15岁,今天的快递实在是送不完了。” “今天下班前必须送完,你还得在这儿干两年呢!”
对上述情境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爸爸”因“工作忙”不能教育孩子适用不可抗力,可以理解和支持
②7岁孩子的充值行为无效,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③15岁初中毕业生属于限制民事权利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
④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5·海南·模拟预测)龚某与徐某育有子龚小某。2024年龚某去世后,79岁徐某长期卧病需照料,43岁龚小某拒绝赡养。徐某与曾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曾某负责其生活起居、医疗及丧葬事宜,徐某去世后房产归曾某。曾某依约履行至徐某离世并处理后事,主张权利时遭龚小某反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徐某与曾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嘱,曾某无权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龚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继承徐某的房屋
③曾某按照协议履行了约定义务,对于房屋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协议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受尊重,对诚信履行义务的曾某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5·陕西渭南·模拟预测)何某夫妻俩经营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为了扩大经营,以婚后购买的一套价值800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700万元。其后,企业亏损,资金短缺。于是,何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以低于市场价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胡某,并约定后期办理房产过户。妻子知情后,要求胡某退还房产,未果,其与何某离婚,并约定债务由何某偿还。对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何某与胡某的房产买卖约定无效,胡某需要退还房产
②夫妻还款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债务由何某独自承担
③银行对该房产享有抵押权,拥有对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④银行债务需要用公司资产偿还,不需对房产进行处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5·山东·高考真题)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5·江苏·模拟预测)小丽(6岁)与妈妈来到理发店,妈妈边做头发边玩手机,小丽很无聊,便拿起理发刀剪掉了一位女性顾客的一大撮长发,头发损伤严重。顾客当即报警,最终该事件通过协商解决:理发店2年内为该顾客接发8次,费用1.2万元,小丽的妈妈承担接发费用1.15万元,顾客自行承担500元。对此网友众说纷纭,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丽侵犯了顾客的身体权,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女性顾客未尽到观察义务,疏忽大意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③理发店未尽到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④小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侵权人应该是小丽妈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025·湖北武汉·模拟预测)付某(女)与汪某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后于2021年底办理离婚登记。2021年5月至10月期间,汪某认识田某并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并同居,应田某的要求,汪某将工资收入转账给田某共计人民币47500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汪某与田某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汪某的转账行为侵犯了付某的财产权
③汪某向田某的赠与工资收入行为无效 ④付某因离婚故无权要求田某返回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2025·云南昆明·模拟预测)漫画《父与子》中的原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对该案件的推断不正确的选项是( )
①父亲败诉,因为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父亲胜诉,因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③儿子胜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④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是无效的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19.(2025·湖南永州·模拟预测)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甲、乙两名子女,严某再婚时甲已满16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外出务工的安全需要严某负责
②在分配严某的遗产时,应当予以柳某更多照顾
③甲能以未被柳某抚养过为由,拒绝承担照顾柳某的任何责任
④柳某可以用继承自严某的遗产,与其继承人之外的人设立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025·湖北·模拟预测)陈某与女儿王某关系不好,陈某在丈夫去世后与外孙媳妇罗某共同生活多年并由其赡养。2024年1月,王某为改善与陈某关系,将陈某接至家中共同生活。2024年2月,陈某在无其他任何人见证的情况下写了一份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留给罗某。同年5月陈某去世后,罗某要求按照遗嘱分得陈某全部遗产,王某遂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中( )
①罗某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依法继承陈某的遗产
②若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王某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
③该遗嘱因无证明人而无效,罗某不应分得陈某的遗产
④王某对陈某负有赡养义务,其行为表现影响遗产分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1.(2025·河南·三模)刘甲(10周岁)与王乙(10周岁)因争夺小区内游戏设施发生冲突,刘甲将王乙推倒在地导致王乙受伤。王乙母亲见状对刘甲进行训斥。路过的丁某录制含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的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并注明“大人欺负小孩”。李某在该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王乙的受伤,应由刘甲的监护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丁某如实记录事情过程,没有侵害王乙母亲的肖像权
③李某的行为导致王乙母亲名誉受损,侵犯了其名誉权
④王乙母亲对王乙负有监护责任,对刘甲训斥理所当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025·山西·三模)丧偶多年的郑某订立录音录像遗嘱,将其名下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再婚配偶。郑某去世后,其92岁的生父陈某仍健在。陈某无社保收入,租住在养老公寓,日常由社区志愿者照料。配偶主张按遗嘱继承全部房产,但法院判定遗嘱部分无效。其法律依据是( )
①陈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双无人员”
②录音录像遗嘱因见证程序瑕疵无效
③特留份制度强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配偶未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少分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3.(2025·山东泰安·一模)张某(男)与李某(女)再婚后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张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李某需承担其与前夫所生女儿小芳(13岁)的全部抚养费。婚后,张某私自将房产抵押贷款用于经营亏损,李某用个人存款偿还部分贷款。后张某意外去世,其父母要求继承房产并主张“婚前协议无效”。同时,小芳用李某手机观看直播时,打赏主播5万元并网购高价盲盒(商家标注“拆封后不退”),盲盒内商品实际与宣传严重不符。李某要求退款遭拒,商家称“未成年人行为无效,但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父母有权主张婚前协议无效并参与房产继承
②李某偿还的贷款可视为对房产的共有权份额主张依据
③小芳的打赏和盲盒消费行为均属无效,商家应全额退款
④若李某起诉商家,可同时主张商品欺诈和格式条款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2025·江西·模拟预测)李某继承父亲遗留的祖宅(登记为李某父母占90%,李某和其弟李二占10%),未办理继承登记即拜别母亲赴外地工作。其弟李二伪造委托书将房屋以市场价售予不知情的王某并完成过户。4年后李某发现时,王某已拆除祖宅建了商铺。李某随即以继承权被侵害为由起诉了王某和李二。本案中( )
①王某因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市价而取得祖宅所有权
②因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李某的维权诉求
③李某对祖宅的继承权无法对抗王某对祖宅的所有权
④李某可以向李二主张赔偿祖宅五分之一的卖售价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5.(2025·河南信阳·模拟预测)李甲(男)与高某(女)于2015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李乙(女),2017年因不睦离婚。李某与王某系李甲的父母。李乙自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祖父母李某夫妇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二人承担。2022年8月,李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二人因抚养李乙所产生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无论婚姻关系存续与否,李甲和高某对李乙均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②无论何种情况,作为祖父母的李某夫妇对李乙均无法定抚养义务
③李某夫妇抚养孙女期间支付的教育费等费用应当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予
④李某夫妇代替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有权要求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2025·湖南娄底·三模)钱某与某建设公司系商业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钱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建设公司债务,公司遂将钱某诉至法院。在此期间,钱某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导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据此,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效力优于法定,法院应予以支持
②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法院不予认可
③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
④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则法院不支持约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7.(2025·湖北襄阳·模拟预测)沈某(女)与胡某于2022年5月订婚,2023年1月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双方虽在一起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7月,胡某意外身亡,获得一笔死亡赔偿金,同年8月,沈某生下其与胡某的女儿胡小某。胡某的父母胡大某、肖某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胡小某由夫妻二人抚养,并由他们继承胡某的所有遗产及死亡赔偿金,对于该案例,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①沈某和胡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胡某的遗产
②沈某对非婚生女胡小某有法定监护权,不得非法剥夺
③如果胡大某去世后又没立遗嘱,胡小某可继承其遗产
④作为遗产的死亡赔偿金,由胡某夫妻和胡小某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8.(2025·江苏南通·模拟预测)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法定继承自其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向葛某借款50万元。后因二人经营不善,小张、小陈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葛某拥有该房的抵押权,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优先受偿
②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
③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则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9.(2025·江西赣州·模拟预测)最近,烟卡游戏风靡全国小学。9岁的亮亮用外婆奖励他的钱购买了200元的烟卡。父母以烟卡影响亮亮学习且担心亮亮染上吸烟为由要求退货,商家以烟卡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亮亮购买的这些烟卡可退货
②商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退货
③若能退货则钱归父母所有
④若能退货则钱归亮亮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0.(2025·安徽合肥·模拟预测)2013年5月,陈某与妻子李某办理了协议离婚,女儿小陈(8岁)跟随母亲生活。2013年10月,陈某因突发疾病导致大脑缺氧成了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陈某的两个姐姐负担起了对陈某日常生活起居的照顾义务。2024年陈某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和2万元存款。女儿小陈要求依法继承父亲遗留的房屋和存款,与陈某的两个姐姐就该房屋和存款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陈某的两个姐姐遂起诉至法院。基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前妻李某已不享有对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②女儿小陈依法享有对陈某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③两个姐姐依法享有对陈某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④两个姐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主观题
31.(2025·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32.(2025·河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33.(2025·河北廊坊·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5年,52岁的张小甲与其父母张某、韩某签订了一份断绝关系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将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并明确表示了张某与韩某的生养死葬自此与张小甲无关。之后,张小甲便离开生活,对父母甚少照顾。张某、韩某夫妻俩生病时主要由三女儿张小乙照顾。
2017年8月,张某、韩某夫妻俩决定将其所有的房屋赠与张小乙,张小乙也表示愿意接受,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进行了公证。2018年10月,张某、韩某夫妻俩又自书遗嘱,决定将其房屋赠与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2021年11月,张小乙与张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张小乙个人名下。此后,韩某、张某夫妻俩相继离世。
2024年6月,张小甲及其妻子刘某以张某、韩某夫妻俩的自书遗嘱且是最后的遗嘱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房屋由张小甲、刘某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张小甲与其妻子刘某的诉求。
34.(2025·湖北襄阳·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9月6日下午,在长沙市某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教师宋某在组织课后服务时,因学生喧闹不止,情绪失控,将手中的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名吵闹的学生,却不料砸中了该学生的前座9岁女孩刘某辰的额部。刘某辰随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她所受伤害为重伤,并构成九级伤残。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刘某辰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全部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学校辩称,这件事是宋某的行为造成的,学校无过错,应由宋某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刘某辰父母的请求和学校的辩称加以评析。
35.(2025·四川·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与张某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安安。2003年,刘某与张某离婚,双方协议安安由张某自行抚养。2004年4月,刘某患病,此后至2017年7月29日刘某去世期间,刘某由姐姐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轮流24小时照顾,刘某父母均早于其过世。刘某病逝时,安安刚大学毕业,故未曾照顾过刘某,刘某亦未给付过抚养费。刘某病逝后,安安为其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安安认为其作为刘某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获得刘某的所有遗产,故将刘某甲等四位姑姑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刘某名下的房屋和银行存款。最终法院判决由安安、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五人平均分配刘某的遗产,各继承五分之一的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法院判决的原因。
36.(2025·甘肃白银·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吴先生:我的父亲因脑出血成了植物人,需请人长期照顾,费用高昂。我妹妹声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且以将来放弃财产继承为由不愿意承担任何费用。请问,子女放弃财产继承权,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A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先生,您好!根据我国法律,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否实际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子女均需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坚持不履行该义务,老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之间的关系。
37.(2025·云南·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郑为年满17周岁的学生。某日小郑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公路上逆向行驶,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重伤。王某因事故产生医疗费19万余元并经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王某将小郑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最终,考虑到小郑父母的赔偿能力和王某身体状况,法院判决小郑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给我们的启示。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家庭与婚姻
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责任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权利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敬老是义务
1.赡养义务
(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要求: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含义和作用
(1)含义: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2.继承的形式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法定继承的顺序
(1)适用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2)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3.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法律效力: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分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3.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特别提醒:
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若干人
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2.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2.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的程序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离婚要慎重
1.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方式: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1)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体现: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4.处理好夫妻关系财产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特别提醒: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和处置方法
内容 内涵或范围 处置
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
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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